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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实录对“南海”与“南洋”的记载与认知

2018-01-23

南都学坛 2018年6期
关键词:南洋南海概念

谢 贵 安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我们今天的“南海”概念是十分明晰而确定的。然而,“南海”的概念实际上是历史形成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本文用“知识考古学”的方法和“概念史”的研究路数,对明清两朝的官方史书《明实录》和《清实录》所记载的“南海”和“南洋”概念,进行剖析,试图弄清明清两朝官方对南海(南洋)的认识状态和认知程度。对“南海”或“南洋”概念的界定和梳理,前人在有关南海或南洋历史的论著中多有论述*①参见王赓武著,姚楠编译:《南海贸易与南洋华人》,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88年版;中国南洋学会主编,姚楠、许钰著:《古代南海史地丛考》,民国商务印书馆刊本;周伟洲:《长安与南海诸国》,西安出版社2003年版;王颋:《西域南海史地考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司徒尚纪:《中国南海海洋文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如韩振华《南海诸岛史地研究》中的第一篇《我国历史上的南海海域及其界限》,便探讨了“南海”一词的源流,指出:“先秦时代,《诗经》中已出现‘南海’这个字,但是南海所指范围,则与《禹贡》中的‘南海’,同样难以肯定。秦汉以来,今广东省南至海这个海——南海,史籍上也屡有记载,并建置南海郡,治所设在今之广州。但是,有关南海海域的范围,仍然付诸阙如。东汉以来至隋唐,相当于今天南海范围的这个海,称为涨海,所谓‘按南海、大海之别(名),有涨海’。”[1]1但迄今为止,学界对明清实录中所记载的“南海”和“南洋”概念的探讨,则付之阙如。本文就此问题试作一探。

《明实录》包括太祖、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和熹宗十三朝实录。《清实录》包括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德宗十一朝实录和溥仪的《宣统政纪》。《宣统政纪》修于溥仪逊位后的民国,虽不敢命名为“实录”,但实际上仍属于实录性质的史书。明清实录对“南海”和“南洋”的记载,蕴含着明清皇帝和官员对南中国海及其周边地区地理概念的认知过程。

《明实录》中所载与今天南海概念相关的“南海”词汇条目较多,共17条,约4000字;《清实录》所载与今天南海概念相关的“南海”词汇不多,约有19条,共4300余字,若按“南海”字数在《明实录》(1600万字)和《清实录》(3658万字)全书字数中的各自占比来看,《清实录》所载相对来讲比《明实录》要少。但这并不意味着清代官方对南海的认知比明代弱,而是因为《清实录》中用“南洋”概念覆盖了“南海”。 《清实录》中“南洋”概念,出现频率很高,字数多达7万余字,而《明实录》中的“南洋”只有9条,全是指浙江“南洋营”的参将、游击和守备之官名,无一条与今南海概念相关。显然,对于今天的南中国海,《明实录》多用“南海”,而《清实录》多用“南洋”概念。

一、《明实录》对“南海”地理概念的认识

“南海”概念出现在《诗经》和《禹贡》中,但只有“涨海”被明确认定为是指南中国海。至宋代周去非的《岭外代答》在解释“海外诸蕃国”时指出,“大抵‘海’为界限,各为方隅而立国”,“正南诸国,三佛齐其都会也。东南诸国,国婆其都会也。西南诸国,浩乎不可穷,近则占城、真腊”等国。这里虽然用的只是“海”这个概念,但很清楚就是指的是“南海”。以这个“海”为界限,“海”以内,是中国之境,“海”以外,才是“‘海’外诸蕃国”,并以这个“海”为主而立方隅,从而才有东南海诸国、南海诸国和西南海诸国的区分[1]9。至明代,南中国海明确使用的概念是“南海”,《明实录》中反复使用“南海”一词。

明代皇帝明确指出,南海是其南疆。《明太祖实录》卷三四载,洪武元年(1368)八月己卯,朱元璋在大赦天下的诏书中说,自己起兵反元,以安定天下为己任,“赖天之灵,因民之利,干戈所至,强殒弱服,大河之北以际南海,罔不来臣”,指出他征服的南部疆界为南海。

明代“南海”的地理概念,靠近大陆的地方比较明晰,认识到南海北界在福建和广东二省。嘉靖三十九年(1560),倭寇六十余人流劫潮州等处,守臣告急。兵部报告:“闽、广二省俱邻南海,倭奴侵轶广中,皆以闽人为向道。今其势张甚,在两广固当克期诛剿,在福建抚臣亦难辞纵贼贻患之责。”[2]在兵部看来,福建与广东都与南海相邻。事实上,今天南海的北界,有福建说,有广东说。福建说,则称东海与南海气象分界线,是福建省泉州市崇武镇的海滨;广东说,则称南澳岛与台湾岛南端鹅銮鼻一线,是南海与东海的分界线。

福建为南海北界,属南海范围,在《明太祖实录》卷一○八“洪武九年八月”条中也有证据。当时朱元璋赐福建布政使司参政魏鉴、瞿庄玺的诏书上称:“今年仲夏,敕卿南行,以辖八闽,然其地利尽南海,势控诸番,宜忠君爱民,修身慎法,则芳名不朽。卿其审释力行,以副朕委任之意。”[3]1802闽省利尽南海,划分已很分明。既然福建属于南海范围,则广东自然属于南海。天启元年(1621),两广总督陈邦赡在向朝廷汇报从山东登莱渡海进军辽东时,指出:“征及东粤水兵,自南海至北海道里修长,众莫应者。”[4]显然,在他的意识中,广东的水兵须经南海北上至北海(渤海)。换句话说,广东属于南海区域。

广东与越南交界的北部湾地区属于南海,盛产珍珠,明廷在那里采办。据《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三载,弘治十五年(1502)十一月甲午,内府承运库以缺供用珍珠,“请下南海采办”,广东守臣则奏称地方遭受灾伤,“兼以黎贼之扰”,请求暂时停止。既然提到广东,又提到越南“黎贼”,那么这里的南海,应该指广东与越南相邻的北部湾地区[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北部湾以北的广东地区划归广西。。在明人的观念中,广东以南的南海之中有黑人出没。《明太祖实录》卷七六载,洪武五年(1372)九月乙巳朔,“南海盗黑鬼为乱”。朱元璋“诏广东卫兵讨之,败其众于马鞍山,又败之于浪淘嘴,生擒黑鬼及伪都督元帅等三百七十余人,斩之”。显然,黑人出没的南海,应该是今南中国海,靠近广东一带,所以由广东军队负责平定。

明代南海的地理概念,向外延伸,海之西是越南,海之东是今菲律宾,海之南是今印度尼西亚。这一概念近乎清代“南洋”的概念。

南海之西界为越南。据《明太宗实录》卷六八载,永乐五年(1407)六月癸巳,设交阯交州左右等卫指挥使司。朱棣敕甘肃总兵官西宁侯宋晟曰:“安南黎贼悉已就擒,南海之地,廓然肃清。惟沙漠鬼力赤等倔强未顺,为患边境,当俟衅驱除之。尔有谋略,宜具来闻。”在他看来,越南也属于南海之地。进一步分析,则越南应属南海的西界。

南海之东界当为吕宋、苏禄等国(今属菲律宾),但《明实录》缺乏将这些番国与“南海”相提并论的记载。然据《明熹宗实录》卷五八载,天启五年(1625)四月戊寅朔,福建巡抚南居益题奏:“近据谍者言红夷消息,尚泊数船于东番,将有事于吕宋。夫吕宋,我之属国。今商民乘春水赴之者甚众,遭于洋必无幸矣。”将吕宋一带称为东番,是相对于广东而言。广东既然濒临南海,而此“东番”应指南海之东,含有将吕宋视为南海之东界的意思。

南海之南界是旧港、爪哇等国(今属印度尼西亚)。明人对此有较清晰的概念。永乐三年(1405),明太宗遣行人谭胜受、千户杨信等往旧港招抚逃民梁道明等人。实录特别指出:“旧港在南海,与爪哇邻。”梁道明本是广东人,“挈家窜居于彼者累年”。广东、福建军民从之者至数千人,推梁道明为首。明朝的指挥孙铉“尝使海南诸番,遇道明子二奴,挟与俱来,遂遣胜受等偕二奴赉敕招谕之”[5]。旧港即今印尼苏门答腊的巨港。《明太宗实录》卷七一载,永乐五年(1407)九月癸酉,爪哇国西王都马板遣使亚列加恩等前来朝贡,朱棣遣使赍敕谕都马板曰:“尔居南海,能修职贡,使者往来,以礼迎送。朕当嘉之。”爪哇即今印尼首都雅加达所在的爪哇岛。在朱棣的心中,爪哇等地属于南海区域。《明实录》关涉“南海”的几处记载中,吕宋、旧港、爪哇诸岛国尚属“诸番”,是明朝皇帝眼中的朝贡国。至《清实录》中,因这些地区逐步成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故不再称其为中国的朝贡国了。

综上,《明实录》对“南海”的记载比较简略,反映了明代官方的南海地理观念。从中可知,明代官方史书中,“南海”与今南中国海大致相同,只是认为福建也属于南海范围。这与今天主流观点认为广东才属于南海范围,有一定的差别。

二、《清实录》对“南海”的印象与概念

清廷来自东北,对遥远的南海并无印象,故《清实录》中,直到平定中原的顺治朝,其实录中才开始有南海的概念,但这个概念也是逐步发展的。最初,“南海”是包括在笼统的“东南海”之中的。据《清世祖实录》卷三○载,顺治四年(1647)二月(壬申朔)癸未,以浙东、福建平定,颁诏天下,诏曰:“东南海外琉球、安南、暹罗、日本诸国,附近浙闽,有慕义投诚、纳款来朝者,地方官即为奏达,与朝鲜等国一体优待,用普怀柔……布告中外,咸使闻知。”[注]这种“东南海”的概念,后来偶尔一用。《清世宗实录》卷五八载,雍正五年(1727)六月(丙戌朔)丙申,苏禄国王遣使进贡后,雍正帝让大臣议处,他们提出意见道:“东南海外诸国琉球、荷兰、安南、暹罗,初次奉表纳贡,颁敕谕一道,即令来使赍捧还国,其使臣赐宴颁赏,遣官伴送。今苏禄国初次奉表称臣纳贡,应照例行,以示嘉奖。”皇帝允从。清代大臣们将琉球、荷兰、安南、暹罗仍然笼统用东南海诸国的概念来指称。见《清世宗实录》,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77页。

等到平定广东,清廷对南海的概念更加明晰,不再简单地称东南海,而明确称为“南海”,并将暹罗和安南视为南海诸国,而将琉球和日本排除在外,说明清朝已清楚南海与东海的区别(在清廷的眼中,当时尚无黄海的概念,黄海应属于东海)。据《清世祖实录》卷三三载,顺治四年(1647)七月甲子,以广东初定,特颁恩诏,诏曰:“南海诸国暹罗、安南,附近广地,明初皆遣使朝贡,各国有能倾心向化、称臣入贡者,朝廷一矢不加,与朝鲜一体优待。贡使往来,悉从正道,直达京师,以示怀柔。”清廷对广东滨临南海,海上走私贸易发达的状况也了如指掌,但它一开始便推行海禁政策:“广东近海,凡系飘洋私船,照旧严禁。至巨寇并罪逃之人窟穴其中,勾引剽掠,虽从前犯有过恶,如能悔过投诚,概免其罪。即伪官逆将寄命海上者,果能真心来投,亦开其自新之路……于戏!四方大定,悦来无间于寰中;万国攸宁,声教丕扬乎海外。凡官斯土,体熙朝宽大之怀,永乂吾民,享奕叶荡平之福,播告遐迩,咸使闻知。”[6]

在中原长大的圣祖玄烨,对大中华地理知识兴趣浓厚,曾对大臣说自己“于地理从幼留心。凡古今山川名号,无论边徼遐荒,必详考图籍,广询方言,务得其正”,还“遣使臣至昆仑西番诸处,凡大江、黄河、黑水、金沙、澜沧诸水发源之地皆目击详求,载入舆图”,因此他能够说出中国水系的发源与流向:“大概中国诸大水,皆发于(西藏)东南诺莫浑乌巴西大干内外,其源委可得而缕析也。”在对黄河之源、岷江之源、金沙江之源均作介绍后,特别指出:澜沧江流入云南境,向南流入缅甸;澜沧之西是云南的潞江(怒江),向南流经永昌府潞江安抚司境后流入缅甸;潞江之西为龙川江,流经汉龙关入于缅甸,“此诸水在东南诺莫浑乌巴西大干之外,皆流入南海也”[7]820。这是他的南海概念,只要向南流入海洋,这些海洋就是南海。以今天的地理知识来看,怒江和龙川江流入印度洋,而澜沧江则流入太平洋之南海。

南海风波之平静,一直被认为由广州城南的南海神庙负责,然而,晚清时,朝廷又让南海北岸揭阳的关帝庙来承担。光绪三年(1877)三月,朝廷“以神灵显佑,颁广东揭阳县关帝庙扁额,曰威宣南海”[8]681。这一做法,强化了广东以南的海面为南海的印象。

三、《清实录》中对“南洋”的记载与界定

《清实录》中“南海”概念较少使用,但“南洋”一词频繁出现,不仅涵盖了“南海”的概念,而且范围较后者为广。由于晚清时为了海防,清政府将中国的沿海地区分为南洋、北洋两个防区,以长江口为界,北洋包括苏北、山东、河北、辽宁各省,南洋则包括苏南、浙江、福建和广东各省。郑观应建议:“南洋起厦门,包汕头、台湾、潮阳、甲子门、四澳、虎门、老万山、七洲洋,直抵雷、琼为一截。”[9]420事实上,清朝的南洋概念较郑氏提议更为广泛。清廷以南洋大臣从广东移驻江宁,由两江总督兼任,故《清实录》中大量的“南洋”概念并不是今天的南海范围。去除掉与今南海无关的南洋概念,将与今天南海相涉的“南洋”记载加以梳理和提炼,可以看出清代对南海的认知状态。

南洋是与西洋、东洋和北洋相对的概念。西洋主要是指欧洲,这与明朝不同。南洋与东洋的概念也不相同。《清圣祖实录》卷二七一“康熙五十六年正月”条,曾同时提到了东洋与南洋:“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罗吧等处,不许商船前往贸易。”南洋与北洋也不同,在清代往往是相对的概念,在实录中经常相对而出。《清高宗实录》卷一三二七“乾隆五十四年四月辛亥”条,提到了清代海军巡视南洋与北洋的会哨制度,“前往南洋、北洋会哨,至交界地方”。清代南、北洋的交界之处在长江口,也是清代北洋水师和南洋水师管辖海域的分界处。上海处在长江口,因此南洋和北洋的船只均进出其中。据《清宣宗实录》卷三六○“道光二十一年十月甲辰”条载:“上海各项船只,有南洋、北洋之分。北洋沙船,有印照戳记;南洋闽、粤各船,归行户专管。”

显然,清代的南洋概念比南海概念大得多。清代以南洋概念覆盖了南海概念。这一概念带来了麻烦:南海基本上是中国的领海,而南洋则包括南海周边的各岛国和中南半岛上的国家,两个概念差别明显。

那么,清代南洋的概念有什么内涵?范围有多大呢?

南洋的北界在今长江口,远非南海概念所能容纳。《南京条约》签订后,规定五口(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通商,于是设置南洋通商大臣,由两广总督兼任。咸丰八年(1858)后改由两江总督兼任(一度由江苏巡抚兼任)。通商大臣从南(广州)向北(江宁)的移驻,使得南洋的概念更加频繁地与闽粤以北的江苏(主要是苏南,包括上海)、浙江相联系。导致南洋概念将江浙闽粤各省沿海地区都包括在内。这四省的海岸线都成为南洋的北部界线。

江苏沿海是南洋北部界。《清实录》明确记载,说“江宁为南洋根本,关系重要”[10]1171-1172、“江宁为南洋根本”[10]1220、“金陵为南洋根本重地”[10]1175、“江垣(即江宁)为南洋适中之地”[10]861,说明江苏和南京(江宁)都属于南洋的范畴。上海当时属于江苏省松江府,地处长江口稍南,也属于南洋的范围。因此《清德宗实录》卷五一八“光绪二十九年六月乙卯”条直截了当地称:“上海当南洋冲要,市舶往来,十倍津沽。”[8]838

浙江是江苏以南的省份,也属于南洋的范围。《清德宗实录》卷四四二“光绪二十五年四月丁亥”条明确指出“浙省地属南洋”。浙江省宁波府象山县的南田岛(又名牛头山),被称为“南洋要冲”。据浙江巡抚增韫奏:“浙江宁波府属南田,兀峙外海,贴近三门,与宁海、定海、玉环等厅县相为犄角,诚为东浙屏蔽,南洋要冲。”[10]314

福建是浙江以南的省份,自然属于南洋范围。即使在概念较小的“南海”中,福建部分地区都曾被视为南洋的范围。如东海与南海气象分界线就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崇武镇海滨。在《清实录》中,福建被频繁地作为南洋重要的门户之地而提起。《清德宗实录》卷一一二“光绪六年四月庚戌”条中,光绪帝特地指出“福建为南洋门户”;同书卷一七四“光绪九年十一月丙申”条中,皇帝再一次强调“闽省为南洋门户”。光绪二十五年(1899)十月,光绪帝告谕军机大臣等人:“此次叶祖珪率船南下,并着南洋闽、浙等省督抚接见该统带,面商一切机宜。”[8]974显然,闽、浙等省都在南洋范围之内。

清光绪十一年(1885)十月,台湾建省。在此之前,它属于福建省。无论建省前后,台湾均被视为南洋门户。光绪六年(1880),皇帝指出台湾“该处为南洋门户”[8]777。七年(1881)四月,皇帝又称“台湾为南洋门户”[8]885。十一年(1885)九月,慈禧太后在“懿旨”中也强调“台湾为南洋门户”[8]1023。十一年(1885)十二月,建省伊始,皇帝再一次叮呤:“台湾为南洋门户。业经钦奉懿旨,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并强调“台湾虽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联成一气”[8]1097。

广东被清人视为“当南洋首冲”。光绪九年(1883)十月,皇帝指出:“广东当南洋首冲。”[8]402十年(1884)四月,他又强调“广东为南洋首冲”,这实际上是从南向北的顺序说的。当时中法两国正在对峙,冲突一触即发。法国从越南向中国进犯,当然广东是“首冲”了,正如皇帝自己所说:“由越抵琼,尤瞬息可至。”[8]572广东省沿海地区第一门户,是广州的虎门。因为如果由南海登陆进攻广州的话,虎门的地位非常重要。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两广总督李瀚章在奏疏中指明:“虎门沙角为南洋第一门户,亟应保卫。”[8]202直到宣统元年(1909),仍有人提起“查南洋之形胜,向称虎门”[10]203。广东虽然在清代不属于南洋最北的界线,但今天却是南海最北界,其南澳岛与台湾岛南端鹅銮鼻一线,是南海与东海的分界线。其实,清康熙帝早已认识到南澳岛的特殊地理位置。据《清圣祖实录》卷六“康熙元年正月己丑”条载,皇帝玄烨指出:“查南洋与南澳相对,最为要地。”他要求授许龙为潮州水师总兵官“驻劄南洋,以资弹压”。无论明清,都将南海北岸广州府下属的南海县称为“南海县”,则反映当时对广东与南海地理关系的认识水平。

在南洋(南海)中,有中国的三大群岛,《清实录》对此也有记载,并明确称西沙为“南洋第一重门户”。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两广总督张人骏奏:

粤疆滨海,大洋中洲岛甚多。日人占踞东沙岛,现已据理力争,即可将该岛收回。又查有西沙岛,在崖州属榆林港附近。该岛共有十五处,其地居琼崖东南,适当欧洲来华之要冲,为南洋第一重门户。业已分别勘明,将各岛逐一命名,以便书碑。其岛产则有矿砂,为多年动物所积成,可作肥料之用,一律开采,实足以浚利源。且开辟以后,需用工役必多,招来而安集之,尤为殖民之善策。拟即在岛内设厂,先从采砂入手。俟东沙岛收回后,亦即一并筹办。得旨:“著袁树勋悉心经画,妥筹布置,以辟地利。”(摺包)[10]307

这是中国官方史书对清政府经营南海诸岛的明确记载,反映了清廷对东沙群岛主权的维护,以及对西沙群岛勘察、命名、立碑、开采、移民、设厂的有效管理和明确规划。南海诸岛中的西沙群岛此前被称为千里长沙,南沙群岛被称为万里海塘。宋代作为海南岛地方志的《琼管志》记载道:琼管(海南岛)“其外则乌里、苏密、吉浪之州,南与占城相对,西则真腊、交趾,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塘”[11]。而东沙群岛第一次被以“东沙”称呼的,则是在清代的游记《海录》中。刘南威指出:“在南海诸岛的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个群岛中,东沙一名最早出现,它见于谢清高的《海录》中。该书载‘东沙者,海中浮沙也,在万山东,故呼为东沙’。这是‘东沙’地名的首次出现。它是用方位名称来区分南海诸岛中四个群岛和以‘沙’字来贯穿四个群岛的开始。”[12]谢清高(1765—1821)生活在乾隆三十年至道光元年之间,他对东沙岛的记载,较国史要早,但实录记载则代表国家对该群岛的主权的宣示与治理。

以上是清代关于南洋(南海)北部边线,以及南洋中南海诸岛的认知和记载,均属于中国的范围内。

那么,南洋的东部、西部和南部界线究竟如何呢?这在《清实录》中也有记录。与《明实录》所载南海环境不同,《清实录》记载南洋东、西、南诸国和地区时,这些地方均已落入西方殖民者之手,成为中国的外部隐患。郑观应指出:“昔泰西各强敌,越国鄙远而来。今而南洋各岛,悉为占据。则边鄙已同接壤,郊坰无异户庭也。”[9]420《清实录》中记录了属于“南洋”范围的东、西、南诸国及地区的情况。

南洋的东界为菲律宾(吕宋)。康熙五十六年(1717)提到过“南洋吕宋”[7]658。《清德宗实录》卷四九二记载,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外务部在回应外交官吕海寰的奏疏时,指出“南洋各岛”中有“英属之小吕宋”[8]。则说明小吕宋是南洋的东界,且为英国人的殖民地,不属于中国。

南洋的西界当然是越南。这在明代实录中,已经是很清晰的概念。朱棣曾称“安南黎贼悉已就擒,南海之地,廓然肃清”[5],显然认为越南属于南海之地。清代南洋概念中,越南属于西界的认知,当继承自明代。在《清实录》中,并未直接指明“南洋越南”。不过,《清宣宗实录》所载皇帝的一份谕旨称“雷、琼二府外洋,亦与越南洋面毗连”[13]。雷州和琼州外洋,就是南海(南洋),与“越南洋面毗连”,则说明越南是南海的西邻。据《清宣统政纪》卷一七载,宣统元年(1909),农工商部奏称“司员王大贞巡历南洋各埠”后,“汇陈大概情形”,其中便提到“和兰所属诸岛,法属越南,各国均设领事”[10],则明确表明王大贞巡历的南洋各埠中,就有越南。越南属于南洋,位处南洋西界,当是清人的共识。

南洋的南界为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新几内亚乃至太平洋中南的萨摩亚。马来西亚被作为南洋的认知,见诸《清圣祖实录》卷二七九“康熙五十七年五月辛未”条的记载。当时兵部在议覆两广总督杨琳奏疏时,使用过“南洋柔佛”的概念,柔佛即今马来西亚柔佛州,在新加坡对岸。光绪二十年(1894)朝廷曾“颁南洋槟榔屿”关帝庙匾额[7]。槟榔屿在今马来西亚东北部。

新加坡也被《清德宗实录》卷四八六“光绪二十七年八月丁酉”条明确称为南洋之地:“福建举人内阁中书衔邱炜萲,向在南洋新嘉坡一带经商,素为华商之望。”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颁给“南洋新嘉坡天后庙扁额”[8],也说的是“南洋新嘉坡”。

印度尼西亚在《清圣祖实录》卷二七一“康熙五十六年正月庚辰”条中,也被提到,被称为“南洋噶罗吧”,则说明南洋包括噶罗吧。该地也称巴达维亚,即今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光绪二十七年(1901),中国外交官吕海寰在奏疏中使用了“和兰属地南洋噶罗巴岛”[8]的说法,也把噶罗巴当作南洋的南界,但明确指出此为荷兰属地,未将之视为中国疆域。三十四年(1908),清农工商部在奏疏中也提到“南洋爪哇、渤良安地方”[8],表明爪哇和渤良安都属于南洋的范畴。爪哇就是今天印尼首都雅加达所在的爪哇岛;渤良安似在西爪哇岛,即今万隆。

然而,在大清实录中,南洋的范围还不只限于印尼那么简单,它还向东延续至新几内亚乃至太平洋中的瑙鲁和萨摩亚。宣统元年(1909),外务部在一份奏疏中提到“德属南洋各岛”正在商议招募华工数百名,“前往萨摩佣作”,建议将此前派往当地的林润钊委任为署理“驻扎德属南洋各岛领事,前往萨摩开办”,“所有应募华工,统归管辖”[10]。德属南洋各岛,指太平洋中的新几内亚、瑙鲁和萨摩亚等地。南洋本来是围绕南中国海(南海)形成的更大范围的地理概念,但它东延至太平洋中的萨摩亚,则是从印尼、德属新几内亚“连及”而至的结果。除《清实录》外,中国人很少将南太平洋中的萨摩亚称为“南洋”。

南洋南界的概念,东向延伸到南太平洋的萨摩亚,向西延伸到印度洋中的缅甸西海岸仰光。如宣统元年,御史叶芾棠在一份奏疏中明确使用“南洋新嘉坡、仰光各埠”[10]的概念。

对于上述南洋东、西和南边的国家和地区,清代实录均未将之视为中国管辖范围。尽管西边的越南曾长期作为大清的藩属国,但在《清实录》中,越南只有成为法国殖民地和进攻中国的桥头堡时,才将它作为“南洋”西边之国加以记载。

清朝因为西方列强不断叩关,将主要精力用来保卫从长江口到海南、东沙、西沙的南海地区,从而导致《清实录》用大量篇幅加以记载,但是它仍然把眼光投向了交往日益频繁的东南亚的“南洋诸岛”,在其实录中记载了较多的清朝经营“南洋”的相关史料。

四、明清实录都重视对南海祭祀的记载

明清两代在祭祀本国的名山大川时,均显示了强烈的国土意识。名山大川之中,就包括南海。明、清实录都重视对南海之神祭祀的记录,但是二者有程度轻重之不同。据《明实录》所记,明廷祭祀南海之神,是其祭祀四海之神的行为,既祀南海之神,也祀东海、西海和北海之神;而据《清实录》所载,清廷只祀南海之神,而不祀其他三海之神,似乎对南海之神更加重视和敬畏。

《明实录》中记载了明代祭南海的史实,当时将南海与其他三海一起祭祀。据《明太祖实录》卷三八载,洪武二年(1369)正月庚戌,命都督孙遇仙等十八人祭天下岳镇海渎之神,既有祭祀南海之神的祝文,也有其他三神的祝文:“东海曰:惟神百川朝宗,涵育深广,灵钟坎德,润衍震宗,滋物养民,功被于世。”“西海曰:惟神灏灵所钟,道里辽邈,坎德深广,润衍兑方,滋物养民,功被于世。”“南海曰:惟神环兹粤壤,物钜灵钟,坎德深大,离明斯配,润物养民,功被于世。”“北海曰:惟神玄冥攸司,遐远莫即,钟灵坎德,奠位阴方,润物养民,功被于世。”[3]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又下诏厘定岳镇、海渎、城隍诸神号,其中确定“四海,称东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3]。此后,便经常遣官祭祀南海之神。《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三载,洪武十年(1377)六月,命大臣十八人分祀岳镇海渎:“陆安侯王志祀东海,营阳侯杨璟祀西海,永嘉侯朱亮祖祀南海,颍川侯傅友德祀北海。”[3]在制定郊祀仪时,确定壝外二十坛中的东十坛为北岳、北镇、东岳、东镇、东海、太岁、帝王、山川、神祇、四渎;西十坛为北海、西岳、西镇、西海、中岳、中镇、风云雷雨、南岳、南镇、南海[3],均是四海之神兼祀。

然而,《明实录》中也单独记载了修建南海神庙并专门遣官祭祀南海之神的史实。《明太宗实录》卷五五载,永乐四年(1406)六月丁亥,“修南海庙”。皇帝还专门赐物给南海神庙:“南海庙神旧有御赐金香盒。”[14]不仅如此,还封给南海之神爵位。《明太宗实录》卷八八载,永乐七年(1409)二月甲戌朔,“封南海神为宁海伯”。因为当时“遣使往(南海)诸番国”时,“神屡著灵应,故封之”。朝廷只封了南海神的爵位,北海、东海和西海三神在实录中并无受封的记录。而且《明太祖实录》卷五九还记载了洪武三年(1370)十二月甲子皇帝专门“遣官祭祀南海”的史实。但在明代实录中,却从未见朝廷单独遣官祭祀东海、北海和西海的记载。

像《明实录》一样,《清实录》也记载了朝廷对祭祀南海之神的重视。从清军入关后,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在合祭时,祭祀南海之神。据《清世祖实录》卷一三三“顺治十七年三月辛酉”条载:礼部商议合祭大享殿典礼,提议在殿内设上帝皇祇位,南向,太祖、太宗位,东西相向;然后在丹墀内设大明一坛、夜明一坛、星辰一坛;再后设东十坛为北岳、北镇、东岳、东镇、东海、太岁、帝王、山川、神祇、四渎;西十坛为北海、西岳、西镇、西海、中岳、中镇、风云雷雨、南岳、南镇、南海,得到皇帝的许可。在朝廷合祭系统中,南海与东海、西海和北海的地位始终保持。此后,祭祀南海成为文化传统,而且南海成为四海之神中唯一被祭祀的对象。

从康熙开始,清廷独祀南海之神而舍弃了其他三海神。据《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四载,康熙五十二年(1713)四月丁卯,“遣一等侍卫觉罗外山祭长白山、医无闾山等处;内阁侍读学士殷扎纳,祭辽太祖陵;副都统马云霄祭南海”,与此同时祭祀的还有颛顼高阳氏等陵、黄帝轩辕氏等陵、西岳华山、江渎、南镇会稽山、禹陵、明太祖陵、东岳泰山、少昊金天氏陵、孔子阙里、中岳嵩山、太昊伏羲氏陵、南岳衡山、炎帝神农氏陵、女娲氏陵、北岳恒山等处。没有出现东海、西海和北海,显然南海的地位更为特殊。这种独祀南海而舍弃其他三海的格局,一直延续下去。康熙五十七年(1718)十二月,因为孝惠章皇后升祔太庙,朝廷便派人祭祀长白山、医巫闾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南镇会稽山、太昊伏羲氏等陵、炎帝神农氏等陵、女娲氏等陵、黄帝轩辕氏等陵、少昊金天氏等陵、孔子阙里、颛顼高阳氏等陵、夏禹王等陵、辽太祖陵。在四海之神中独遣“侍讲学士李绂祭南海”[7]。雍正帝继位后,仍然延续康熙时的祭祀体系,在祭众神时,重视南海之神的祭祀,派“翰林院侍讲学士涂天相祭南海”[15]。乾隆帝继位后,又延续康熙和雍正时的祭祀体系,不祭其他三海神,而独祭南海之神。刚即位不久,他便在祭祀众神时,遣“詹事府少詹事福十宝致祭南海”[16]。此后在祭祀众神时,仍于四海之神中独祭南海之神*①《清高宗实录》卷三四○载,乾隆十四年五月己酉“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富德致祭南海”(第702页);《清高宗实录》卷三七二载,乾隆十五年九月庚子朔“南海遣李敏第致祭”(第1106、1107页);《清高宗实录》卷四○五载,乾隆十六年十二月己酉“南海遣孙灏致祭”;《清高宗实录》卷四九一载,乾隆二十年六月己巳“南海遣李清芳致祭”(第178页);《清高宗实录》卷六○一载,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丁卯“南海遣德尔泰致祭”(第472页)。《清高宗实录》卷六五○载,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戊寅“副都御史窦光鼐致祭南海”(第287页);《清高宗实录》卷八九九载,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壬午“吏部左侍郎金甡致祭南海”(第1109页)。。这种对南海神祇的祭祀,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二月壬午最后一次记载后,便戛然而止,再无记载。

对南海神庙进行专门祭祀,是因为南海风浪更让人担心。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朝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臣、翰林院全魁等人在东海遭遇风暴,侥幸生还后,奏称是得到天后妈祖的保佑,要求皇帝加封称号,礼部表示赞同,要求与海神一道祭祀,但仍不放心,更建议“另颁祭南海、龙神祈报文二道,于江岸望祭举行”,得到皇帝的批准[16]。南海神庙在广州城南。广东布政使史奕昂为了不耽误南海神庙祭祀的吉期,特别提出陆路抵达计划,指出:“南海神庙在省城南,中隔海口,计程八十里。遇钦差告祭,风涛间作,蠲吉愆期。勘陆路可通,饬修桥梁以便经行。”得到皇帝的赞许,称道:“好!具见留心。”[16]

清廷重视对南海神庙的祭祀,因此也重视对其匾额的题写。《清文宗实录》卷一九一载,咸丰六年(1856)二月丙午,咸丰帝由于两广总督叶名琛、广东巡抚柏贵奏称去年正月间,官军于四沙水面剿捕匪船时,“西南风陡起,军帆顺利,雷声轰烈,南海神庙前,白雾横江,官军乘机开炮,势如破竹,将匪船全行烧毁”,要求为神庙题匾额,皇帝乃为南海神庙“亲书扁额,交该督抚敬谨悬挂”。于是,颁广东省广州府南海神庙御书匾额曰“镜海流慈”[17]。对南海之神的祭祀,表明南海地位日益重要以及经南海踏浪而来的商舶日益增多的事实。

五、结语

作为明清两代的官方史书《明实录》和《清实录》,对“南海”和“南洋”概念作了记载,从中反映了明、清官方对中国南部海洋的认知水平。《明实录》主要使用的是“南海”概念,几乎未用“南洋”一词;而《清实录》虽然使用了“南海”一词,但更多使用的是“南洋”概念。其“南洋”覆盖了“南海”,而范围较前者更为宽广。明、清实录都重视对南海之神祭祀的记录,但《明实录》是在记载四海之神祭祀时兼及南海之神,而《清实录》则单独记载南海之神的祭祀,似反映出南海地位至清更为重要。虽然明清当局重视南海之神的祭祀,其实录中也记录了“南海”和“南洋”的相关国家和地区,但对南海究竟有多大面积,范围多宽多广,两部实录中并无明说。这种现象反映出传统国史重视君臣在关涉“南海”“南洋”讨论中的动态过程,却缺乏对“南海”“南洋”的静态描述和知识性的总结。与实录性质相类的官修史书亦有相类似的弊端*②明代官修的《大明一统志》(卷七九《广东布政司·山川》,三秦出版社1990年影印版,第1201页)和清朝官修的《嘉庆重修一统志》(第二十六册《广东统部·形势·海》第5页b面,四部丛刊续编本,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均未对南海或南洋作一系统的知识性描述。。《清实录》中不断出现的“福建为南洋门户”“台湾为南洋门户”、广东“当南洋首冲”“虎门沙角为南洋第一门户”、西沙为“南洋第一重门户”的相互矛盾的表述,反映了国人在列强不断进逼南海和南洋态势下的动态认知,但却未曾对南海或南洋进行静态的整体性描述。这种状态也导致中国在南海问题上产生了某种被动的局面,从而留下深刻的历史教训。此外,实录作为中央政府在京所修的国史,对遥远的边疆地区的地方史记载比较忽略。晚清“开眼看世界”的魏源,对世界地理知识的掌握算是超过同时代学人的,但在其《海国图志》中,对“南海”和“南洋”也没有一个学术性的界定,概念一直游移不定*③可参见魏源的《海国图志》,岳麓书社1998年版。。对于南海和南洋的记载与认知,当然是当地的渔民留下的《更路簿》《南海更路经》等民间文献更为细致、清晰和详尽*④关于《更路簿》的介绍与研究,可参看夏代云:《卢业发、吴淑茂、黄家礼〈更路簿〉研究》,海洋出版社2016年版;周伟民、唐玲玲:《〈更路簿〉是我国南海维权的重要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载《琼州学院学报》2015 年第4 期;吴跃农:《〈更路簿〉我国渔民数千年深耕南海的历史文化记录》,载《寻根》2016年第6期。,但这些文献中的概念很难进入官方的信息通道,从而反馈到中央并为官史“实录”所记录。这反映出中央集权制下国史存在的与生俱来的历史局限。当然,《清实录》在记载国人对南海(南洋)概念认识的同时,还记载了朝廷对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在内的南海主权的宣示和经营,则无疑是国史记录史上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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