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2018-01-23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今年一号文件指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制度具有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是“稳压器”也是“动力阀”,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要求,紧扣“制度性供给”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为乡村振兴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
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摸清资源家底是基础。摸清家底、明晰权属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收官之年,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按期完成任务,并做好数据汇交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入库。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应抓紧组织落实,搞清权属关系,摸清承包地以外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家底,确保实现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目标。一号文件还提出,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需要注意的是,既要按照部门分工,抓好农村各类资源权属的清核和确权工作,也应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要素均衡流动是核心。长期以来,资金、土地、人才等各种要素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造成农村严重“失血”“贫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抓住“人、地、钱”等关键环节,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解决“地”的问题,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加快释放农村土地等资源资产活力。解决“钱”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资金向农业农村流动的体制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解决“人”的问题,要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培育壮大主体是关键。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抓紧培育壮大各类农业农村市场主体,发挥好脊梁骨干作用。要按照一号文件要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制定扶持小农生产的政策意见,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提升农民获得感是根本。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明确政策边界,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要坚守原则底线,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