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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逻辑研究*

2018-01-23◎崔

农业经济 2018年4期
关键词:村长权威村庄

◎崔 娟 李 鹏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作为国家治理的基层单位,其关乎到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尤其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三农问题日益被重视的背景下,对中国乡村治理的研究就成为学界的一个重要议题。传统中国的治理结构分为两个部分,其上层是中央政府,并设置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官僚系统,其底层是地方性的管制单位,由族长、乡绅或地方名流掌握[1],而地方的权威尤其是乡村社会的缺位并不是由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主要来源于地方社会,并由一系列相互配套的地方制度保证其运行[2]。这也就是学界所谓的“皇权不下县”。有的学者中国政治体系分为二部分,一是来自社会又凌驾于社会之上,以其强制性的权力控制全社会的国家权力体系;二是在国家权力的统辖之下,与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并渗透在民众日常生活之中的基础性政治社会,即乡村基层政权[3]。

在当代农村政治研究中,金太军认为对于村庄权力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村庄内部各个权力主体互动关系的研究,二是对国家与村庄权力关系的研究。在微观层面上的研究主要呈现了基层政府尤其是村庄内部运作以及表现出来的各种应对策略,如吴毅的《小镇喧嚣》和王汉生 王一鸽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等,都体现出作者从村庄内部挖掘各种权力主体在村庄内部一些事件处理上的互动关系;而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讨论国家治理过程特别是中央——地方、集权——放权为主题的研究,如冯仕政的《中国国家运动的形成于变异:基于政体的整体性解释》、渠敬东 周飞舟 应星的《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等,此外,经过帝国晚期的新政、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新中国的人民公社运动等,使得国家权力不断向乡村社会渗透,因而,申端锋把村庄权力划分为制度型权力和策略型权力。在以上宏观与微观研究层面上虽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这种研究分类虽然表面上把村庄作为一个研究单位来看待,但其实是按照村庄内与外来划分,这样的研究势必使得出当前对于村庄权力的研究,出现两种局面,一是村庄作为一块‘飞地’,村庄与外界隔绝而独立存在,二是村庄作为铁板一块,研究者静止的看待村庄与国家的权力关系。在这样的形势下,使得村庄权力的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相割裂。

周雪光运用韦伯(Marx.Weber)的“权威类型-支配方式-合法性基础”理论分析国家治理逻辑与中国官僚制度为我们研究当前村庄权力提供了一个新视角,他在中国大历史的背景下,探究国家支配方式及其合法性基础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并着重分析中国官僚体制在这一支配方式中的位置角色、制度设施、历史渊源和由此产生的行为特征。[4]。但他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层面回答了国家治理与官僚机制的关系,对于微观层面上的村庄权力上没有进一步推进,尤其在村庄的非正式组织(如宗族、宗教)复兴的背景下,我们如何解释村庄权力的运行逻辑,这种逻辑又是如何与中国社会结构扣联在一起的呢?

在一个小村庄中如何寻找国家权力的影子?代理人被认为是联系着国家和地方社会,而必须加以重视。由国家培养出的地方精英是让国家深入地方的重要关键,透过他们的网络,使国家的行政力量不断向下延伸。王铭铭认为:在汉人人类学对基层或便将社会研究中,代理人是重要的突破口。

本文延续周雪光关于“权威类型”的研究思路,以一个西南客家村庄为例,以村庄权力的拥有者为切入点,结合近期关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的分析,说明乡村社会的权力运行逻辑及其背后的意蕴。

二、经堂村——一个西南客家村庄

经堂村位于广西南宁的西北200公里处,是一个由客家人移民组成的自然村。该村的历史最早追溯到清咸丰年间,据现年75岁的村民卢CH回忆,卢家是经堂村最早的居民,他的远祖父带领全家从贵县(今广西贵港)迁居到此,后来,陆续有谭家、江家、廖家从附近迁居而来。到民国初年,附近的居民也相继有几户来经堂村生活。2012年底,全村在籍人口共有667人,145户,10个姓氏,13个支系,最多一个支系有34户,最少的一个支系仅有1户。全村除韦姓为壮族外,其他均为客家人。

受到村庄历史和村民数量的影响,在晚清时期,经堂村的里长或保长一直由卢姓村民担任,后由于卢姓人口部分外迁以及江姓人口的激增,从民国直至2003年,村长经常是在卢姓和江姓之间轮流,期间,廖姓担任过两届村长,并且其中一届由于村民之间的械斗,导致人员伤亡,被提前罢免。2003年广西农村行政体制改革,经堂村行政上隶属于乐梅村,村长由原来的乐梅村村长担任,经堂村只是作为一个自然村而存在。

由于经堂村地处珠江水系的黔江,四季雨水充足,因而该村的主要农作物为水稻,一年两熟,经济作物为甘蔗,村民的主要收入来自于甘蔗和周边打工,2012年该村人均收入4250元,居广西中等水平。

从上面我们对经堂村的描述来看,该村地处广西平坝区,属于稻作区,周边有群山围绕。经堂村没有强大的宗族势力,在近代村庄的历史上,该村的公共事务一直被二个或更多的家族所垄断,村民之间的关系更倾向基于血缘关系而建立的小集团,因而,我们如果以村庄的社会结构来划分,只能把她归纳为分裂型村庄[5]。

经堂村所在的乡镇——三里,其东面就是太平天国洪秀全称王的东乡,距离该村不过五公里。并且从历史研究资料来看,太平天国的主要参与者是客家人,拜上帝会就是洪秀全受到西方基督教思想的启发而创立的太平天国国教,进而利用拜上帝会来打击清王朝所谓的正统神明信仰[6]。虽然太平天国运动最后失败了,但基督教对广西尤其是十万大山区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经堂村的历史始于清末,居民大多是从贵港等地迁来的客家人。虽然经堂村没有形成如江西、广东这样的宗族村庄,而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一些小集团。虽然都是客家人,大家在信仰上一致,但由于这些移民从贵港迁来前后都皈依了基督教,使得基督教逐渐取代客家的民间信仰成为全村的共同信仰,全村居民都信仰基督教,建立起了较早的天主教堂。经堂村也是由此得名。

三、乡村精英/权威的诞生

经堂村的卢CH出生于1923年,父亲曾任经堂村的里长,同时也是卢氏的族长。卢幼年开始接受私塾教育,粗通四书,在武宣解放前夕,娶乐梅村长之女。1951年共产党解放武宣后,卢积极参加土改运动,加入民兵连,后在清缴地方土匪的过程,表现英勇,被县政府授予优秀民兵等称号,同年顺利参军成为经堂村第一个军人。

在经堂村解放后,卢的父亲虽然被划为中农,但由于其文化水平高,被推选为村会计,三年后,卢转业回村,担任村民兵连长。在四清和文革之中,并没有由于其父母中农的成份而受到牵连,反而由于卢在土改和清缴土匪中的表现,加上其转业军人的身份,在老村长年迈后,卢顺利成为经堂村长。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卢继续担任村长,经堂村的教务活动也在他的带领下陆续展开,后他组织村民到县宗教局,要求落实中央精神,归还教堂等教产,积极开展宗教活动。至此经堂村民又恢复了之前每天早晚弥撒和周日的礼拜等活动,市和县的三自会也派下神父定期组织村民进行宗教活动,同时,县宗教局也根据村民的选举结果正式任命卢CH为会长。卢CH也在这之后连续三届当选县政协委员。2002年,在卢会长的倡导下,县宗教局拨一部分款、其他教友捐助一些、村民自行分担剩余部分,大家齐心协力在2002年11月一座崭新的天主教堂建成。

作为全村信仰天主教的经堂村,除了春节之外,圣诞节、复活节、诸圣节(即万圣节),是全体村民最为重要的几个活动。这三个天主教节日的仪式性活动都由神父带领大家一起完成,而有关庆祝活动的整体部署以及世俗性活动则在经堂村教会的几位老教友的协商下,带领大家共同完成。后面虽然卢被撤掉了村长和会长的职务,但由于卢姓氏经堂村第一大姓氏,以及卢多年从事村长和会长的经验和威望,在这些有关全村的活动中,新任会长谭SL都会主动请老会长出面,实为幕后的总指挥。

从卢CH的人生史来看,他从一名普通的村民成长为家长、会长、甚至是村长,一方面是由于其自身文化、道德等方面的禀赋,另一方面也是他能有效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结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做出的抉择。通过这些努力使得L卢CH成为经堂村的乡村精英或村落权威。

三、乡村权威与治理逻辑

韦伯将“权威’分为三类理想类型;传统权威,建立在历史传承下来的习俗传统基础上的,可以在文化传统中维系和延续的;卡里斯玛权威是建立在其超凡禀赋基础上,进而获得追随者的认同和拥护,这种权威在社会运动中尤为突出;法理权威是建立在民众认可并接受的公正程序基础上的。韦伯关于权威的理想类型不仅具有分类学的意义,而且蕴含着其特有的内在运行机制,不同的权威类型有着特定的合法性基础和响应的制度安排。因而,周雪光把韦伯关于国家治理模式的思路概括为“权威类型-支配方式-合法性基础”,韦伯关于权威类型的论述是一种理想模式,但在现实世界里,经常是一种权威类型为主,兼有其他类型的特点,即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支配方式经常可能有着多重的合法性基础。尤其是当我们用这个研究路径去审视中国乡村社会,情况就变得更加复杂。

经堂村虽然是一个客家村落,但没有强大的宗族组织,但这并不代表不存在家族势力,我们从村庄发展历史来看,卢姓最早来到经堂村,因而在经堂村具有最早‘入住权’的优势,同时由于卢姓经是堂村人口最多的二个姓氏之一、以及卢父在文化上的突出地位,凭借这些优势使得卢家早期一直占据村长或里长的要职。近代社会,卢CH由于自己的年龄和经验成为卢家说一不二的家长,同时凭借自己的文化优势、军人身份一直在经堂村居于要职,此外,凭借他的文化优势以及对天主教的禀赋担任教会会长的职务,因而,我们可以说,卢CH是集家长、会长、村长于一身的乡村精英。

费孝通把中国社会概括为“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社会的格局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7]。张江华认为:虽然后来很多学者结合中国社会论述“差序格局”,但很多学者都是从个体与其他成员的关系入手分析,并未看到中国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中占据支配地位,进而他认为中国的公共领域其实是由私人领域扩展而来的,或受到私人领域的支配,这也使中国社会的公共性供给在相当程度上依赖并取决于处于差序格局中心的某一个个体或某一批个体的道德性[8]。

结合上面关于韦伯“权威类型”与“差序格局”的论述,我们就可以理解经堂村卢CH集家长、会长、村长于一身的发生机制。首先,卢CH由于其文化程度高、社会地位和道德性高、年龄大及其父辈的影响等因素,成为韦伯所说的”传统权威“,进而对经堂村卢家事务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其次,由于卢在土改、清剿土匪、军人身份等优势,使得成为村庄的村长,并且由于其早年受过一些教育,这些都成为卢走向仕途的“攀附象征资本”,同时,他在民众中也不断强化自己的地位优势,如带领村民争取修路费和归还教产等,这些都使得卢不断巩固自己在村民心中的地位,而村委会作为中国社会官僚体系里最基层的组织,卢的村长是由其个人的道德性而获取,而他有效的行使村长手中掌握的一定的资源与权力也有利的巩固了他村长的地位;再次,如果卢开始当天主教会长是由于其对教义的禀赋、政治地位等因素,使他在文革时期,组织大家开展宗教活动,以后改革开放后,把天主教作为资本向宗教局讨取利益,同时由于其受教育程度在同辈中的突出,这些都使得其稳坐会长位置上。因而才有在日常生活中,卢每天负责敲钟、带导等,而在当前仪式性活动,卢虽然已经不是经堂村天主教教会长,但他的影响和地位依旧存在。正是由于天主教赋予了卢成为“卡里斯玛”权威类型,才能在教会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总之,我们通过卢CH的人生史,发现:卢能集家长、会长、村长于一身,其最为根本原因都在于卢CH本身在经堂村所具有的文化、身份、品质等道德性资源,只是在担任各种职务之后,他能有效的利用职务赋予他的权力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并且在处理教会和村庄内部公共事务的时候,他常常利用自己的道德性去影响别人或事情的走向,这正好印证了张江华关于中国公共领域与差序格局的讨论。只是在卢集家长、会长、村长于一身的时候,其合法性基础不同,在他的身上产生了一些紧张感,并且给他也带来了一些困扰和矛盾,但卢凭借自身的道德性完全化解了这些矛盾,进而使其能在卢家、教会经堂村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余论

韦伯关于权威类型的论述对于中国治理和官僚体制的研究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如果进入乡土中国,其解释力就会大打折扣,理解乡土中国的治理逻辑势必要回到中国社会本身,只有从中国社会出发,才能真正理解乡土中国的复杂性,只有把西方社会学理论与中国社会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发展真正实现社会学的本土化。同时,由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长手里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少,村长在乡村社会的代理人地位也逐渐降低,以及社会转型的加速,使得人们更加关注经济利益,使得乡村社会的道德水平在逐渐降低,面对这样的复杂局面,乡村治理研究又要如何寻找自己的突破口,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但无论怎样,对于乡村治理的研究势必要从乡土中国的实际出发,才能得出切实有效的成果,进而为国家治理提供参考。

[1]王先明.中国绅权[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21

[2]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26

[3]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3

[4]周雪光.国家治理逻辑与中国官僚体制:一个韦伯理论视角[J].开放时代2013(3)

[5]贺雪峰:.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J],开放时代2012(10)

[6]唐晓涛.神明的正统性与社、庙组织的地域性:拜上帝会毁庙事件的社会史考察[J].近代史研究2011(3)

[7]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8]张江华.卡里斯玛公共性与中国社会:有关“差序格局”的思考[J].社会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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