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8-01-23黄胜军
黄胜军 孔 佩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山东 济南 250002
就国内刑事诉讼现况而言,辩护的普及率、有效性依然较低,虽然,法律援助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刑事辩护率,但有效辩护问题仍未彻底解决。若辩护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一味提升刑事辩护率也将成为徒劳之举。为此,还应对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国内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保障缺失
随着《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逐步修正、完善,国内律师辩护制也逐渐推广开来,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但立法方面依然滞后,极大地影响了辩护的有效性,阻碍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方面,辩护制的条令、规定表述十分模糊,另一方面,辩护人、司法机关之间立场不同,因而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利益最大化作为辩护方向,如此不利于辩护的规范性、有效性发展。
(二)司法体制不完善
为保障刑事诉讼的规范性及判决的科学性,要求各机关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制约有序,但现实中,诉讼各环节虽实现了衔接,但散乱、无序,诉讼中司法体制不完善,各个部门之间虽然配合,但难以互相制约,实现有序发展,导致各部门之间独立性不足,致使裁决错误概率大幅增加。
(三)法律从业者主观认识不足
除受到法律法规、司法体制等影响以外,刑事诉讼质量还受到法律人能力、综合素养等的影响。对于辩护律师而言,由于国内律师行业门槛难度低,只需要通过有关考试,即可获得司法资格,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不高。正是由于律师界门槛过低,因而存在短期速成、标准宽松等问题,致使很多律师徒有其表,不仅基本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缺失,而且专业能力严重缺乏,极大地影响了刑事诉讼的有效辩护。
二、加强刑事诉讼有效辩护的对策
(一)加快立法完善与落实
应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步伐,切实贯彻与落实,确保指令明晰、监管有力。一方面,就刑事诉讼范围而言,涉及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涉及人数庞大,还需逐步完善落实机制,具体执行过程得到全方位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苗头,立即加以遏止。另一方面,虽然法律的贯彻、落实还需公检法部门的努力,但法律从业者也不能一味被动无为,还应积极配合,一旦遭遇问题,及时加以处理,通过问题反馈、异议反映,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二)优化刑事诉讼的结构
作为公权力一方,司法机关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均处在上风,对于有效辩护的实现极为不利。为此,必须加快优化刑事诉讼结构,使犯罪嫌疑人、被告、辩护律师等真正处在与控诉方平等的位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给予足够的尊重,对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合理诉求给予足够的重视,构建完善的听证制度等,如此方可保障刑事诉讼中辩护的有效性。
(三)树立科学的法治理念
为了实现刑事诉讼的有效辩护,还需参与案件的各方均树立科学的法治理念。对于公检法而言,应加强对警察、法官、检察官等的宣传力度,持续加强培训、引导,通过完善纠错制度,制定科学的惩戒制,引导其严格依循法律要求开展司法活动,在诉讼中严格依据无罪推定原则,科学地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转变长期以来的职业偏见,牢固树立司法公平理念。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应始终将公平、正义理念铭记于胸,扭转追逐名利、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为刑事诉讼的有效辩护清除障碍。
(四)提升法律人综合素质
刑事诉讼有效辩护的实现,有赖于辩护律师的作用。为此,还需逐步提升法律人综合素质,使其在辩护中发挥更出色的作用。一方面,应注重提升辩护律师的道德责任感,增强其执业能力,这是开展有效辩护的前提和基础。要求其应树立强烈的职业认同感,抱着公平、正义的理念,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行动指南,不因物质诱惑、强权威逼而丧失原则。另一方面,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切实将有效辩护落到实处。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专家讲座、教学等模式,丰富法律人的理论知识,积累其实践经验,增强其实战水准,使其在刑事辩护中有更佳表现。
三、结语
一言以蔽之,我国刑事诉讼中如何保证辩护的有效性,仍是值得诸多法律人思考的问题。但就当前我国刑事诉讼现况,要想解决有效辩护中存在的问题绝非易事,除了需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外,还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因此,有关我国刑事诉讼有效辩护仍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