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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研究中的引文注释问题

2018-01-23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
关键词:经查鲁迅研究有误

(山东艺术学院 文化遗产系,山东 济南 250014)

鲁迅研究中的引文注释,本来不应当成为一个问题,但近年来却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最近读到一篇文章:《“他者伦理”、“身体思维”和“三个鲁迅”——论〈示众〉》[1],偶然发现该文在引文注释方面存在着诸多严重失误,堪称“硬伤”累累。笔者在深感震惊之余,觉得很有必要将之公诸学界。自忖并非故意与作者为难,倘能于学风有利,更是绝大的好事。下文即是对其引文注释中的失误所作的一个系统整理:

一、所引鲁迅文章及其注释的失误

研究鲁迅,当然要引用鲁迅的文章。既然引用,当然就要遵从鲁迅原著,这本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该文在此方面的失误主要有:

1.第1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作者注释为:鲁迅:《暴民的政治》,《鲁迅全集》(第1卷),第36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做慰安”之后的标点应为“。”,而不应为“,”。注释明显错了。这段引文出处应为《暴君的臣民》,而非《暴民的政治》,后者明显系作者杜撰。注释页码也错了,经查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366页,而非第369页。为准确起见,亦应注明这段话所在文章的所在集子:《热风》。这个注释即应改为:鲁迅:《热风·随感录六十五 暴君的臣民》,《鲁迅全集》(第1卷),第366页。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在所有引用鲁迅文章的注释中所标明的引文页码几乎全部错了。为何错得这样离谱,恐怕只有作者自己心里明白。

2.第2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 作者注释为:鲁迅:《暴民的政治》,《鲁迅全集》(第1卷),第36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但注释错了。出处同上,应为《暴君的臣民》,页码也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366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热风·随感录六十五 暴君的臣民》,《鲁迅全集》(第1卷),第366页。

3.第4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沙聚之帮,由是转为人国”。作者注释为:鲁迅:《文化偏至论》,《鲁迅全集》(第1卷),第58页。

经查,原文引文中的“帮”显然错了,应为“邦”。正文中该段引文往下数第4行再次提到“沙聚之帮”,其中的“帮”亦是“邦”之误。注释页码错了,经查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56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坟·文化偏至论》,《鲁迅全集》(第1卷),第56页。

4.第5个注释,原文引文为:“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作者注释为:鲁迅:《我之节烈观》,《鲁迅全集》(第1卷),第122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119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坟·我之节烈观》,《鲁迅全集》(第1卷),第119页。

5.第6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在我们这单有‘我’,单想‘取彼’,单要由我喝尽了一切空间时间的酒的思想界上,实没有插足的余地”。作者注释为:鲁迅:《圣武》,《鲁迅全集》(第1卷),第359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错了,应为:鲁迅:《热风·随感录五十九 “圣武”》,《鲁迅全集》(第1卷),第356页。这里的“圣武”是必须加引号的,因为原文即如此。

6.第9个注释,原文引文为:“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作者注释为:鲁迅:《坟·灯下漫笔》,《鲁迅全集》(第1卷),第220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215页。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作者特意标明了《灯下漫笔》这篇文章来源于论文集《坟》,这是很好的。凡是征引鲁迅原文,皆应注明其所在的集子,这已经成为鲁迅研究中的一个通例。

7.第11个注释,原文引文为:“现在的文艺,就在写我们自己的社会,连我们自己也写进去;在小说里可以发见社会,也可以发见我们自己;以前的文艺,如隔岸观火,没有什么切身关系”。作者注释为:鲁迅:《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鲁迅全集》(第7卷),第114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7卷第118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集外集·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鲁迅全集》(第7卷),第118页。

8.第13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作者注释为: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1卷),第417、418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有误,应为: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1卷),第417页。

9.第14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对于中国一部分人们的相貌,我也逐渐感到一种不满,就是他们每看见不常见的事件或华丽的女人,听到有些醉心的说话的时候,下巴总要慢慢挂下,将嘴张了开来。这实在不大雅观;仿佛精神上缺少着一件神秘机件。”作者注释为:鲁迅:《略论中国人的脸》,《鲁迅全集》(第3卷),第417页。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主要错在最后一段话:“仿佛精神上缺少着一件神秘机件”,应为“仿佛精神上缺少着一样什么机件”。注释页码亦有误,应为《鲁迅全集》第3卷第413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而已集·略论中国人的脸》,《鲁迅全集》(第3卷),第413页。

10.第15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发国人之内曜,人各有己,不随风波,而中国亦以立”。作者注释为:鲁迅:《破恶声论》,《鲁迅全集》(第8卷),第24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8卷第25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鲁迅全集》(第8卷),第25页。

11.第16个注释,原文引文为:“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作者注释为:鲁迅:《狂人日记》,《鲁迅全集》(第1卷),第431页。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之后的“。”应去掉。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430—431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呐喊·狂人日记》,《鲁迅全集》(第1卷),第430—431页。

12.第18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明哲之士,反省于内面者深”。作者注释为:鲁迅:《文化偏至论》,《鲁迅全集》(第1卷),第56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54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坟·文化偏至论》,《鲁迅全集》(第1卷),第54页。

13.第19个注释,原文引文为:“首在审己,亦必知人,比较既周,爰生自觉”。作者注释为:鲁迅:《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1卷),第67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1卷第65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坟·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1卷),第65页。

14.第20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所以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作者注释为:鲁迅:《两地书·八》,《鲁迅全集》第11卷,第27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11卷第31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两地书·八》,《鲁迅全集》(第11卷),第31页。值得注意的是,该注标出了《两地书》中某封书信的具体封数,这是很好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读者的查询。依此惯例,第25个和第26个注释,因与《两地书》相关,亦应标出其相应封数。

15.第23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作者注释为: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1卷),第416页。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应在“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和“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这两段话中间加上“……”。因为在这两段话中间还有一大段文字,虽然作者未曾引用,但为尊重原作起见,加上省略号还是很有必要的,否则会让不熟悉鲁迅原文的人误以为鲁迅原文即如此。注释亦有误,应为: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1卷),第415页。

16.第24个注释,原文引文为:“人类是欢喜看看戏的,文学家自己来做戏给人家看,或是绑出去砍头,或是在最近墙脚下枪毙,都可以热闹一下子。且如上海巡捕用棒打人,大家围着去看,他们自己虽然不愿意挨打,但看见人家挨打,倒觉得颇有趣的。文学家便是用自己的皮肉在挨打的啦!”作者注释为:鲁迅:《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鲁迅全集》(第7卷),第115页。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注释页码错了,应为《鲁迅全集》第7卷第119—120页。此注释即应改为:鲁迅:《集外集·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鲁迅全集》(第7卷),第119—120页。

17.第25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其实,我的意见原也一时不容易了然,因为其中本包含有许多矛盾,教我自己说,或者是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罢。所以我忽而爱人,忽而憎人。”作者注释为:鲁迅:《两地书》,《鲁迅全集》(第11卷),第77页。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因为其中本包含有许多矛盾”,应为“因为其中本含有许多矛盾”,中间没有“包”字。再者,应将“忽而憎人”后的“。”去掉。注释有误,应为:鲁迅:《两地书·二四》,《鲁迅全集》(第11卷),第79页。

18.第26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我愤激的话多,有时几乎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然而自己也往往觉得太过,实行上或者且正与所说的相反”。作者注释为:鲁迅:《两地书》,《鲁迅全集》(第11卷),第196页。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应为:“我愤激的话多,有时几乎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然而自己也往往觉得太过,实行上或者且正与所说的相反。”这本是一段完整的话,不必将之强行分开。注释亦有误,应为:鲁迅:《两地书·七三》,《鲁迅全集》(第11卷),第198页。

19.第27个注释,原文引文为:“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作者注释为:鲁迅:《死》,《鲁迅全集》(第6卷),第619页。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最后一个标点符号“!”应为“。”。注释亦有误,应为: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死》,《鲁迅全集》(第6卷),第612页。

20.第28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别人允许给你的事物,不要当真的”。“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无和他接近。”作者注释为:鲁迅:《死》,《鲁迅全集》(第6卷),第619页。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应为:“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注释亦有误,应为: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死》,《鲁迅全集》(第6卷),第612页。

二、所引鲁迅研究资料及其注释的失误

研究鲁迅,还要征引诸多鲁迅研究学人的论著。对于这些论著,自然也要忠实于他们的著作,这也是自不待言的。该文在这方面的失误主要有:

1.第7个注释,原文引文为:“鲁迅的文学运动的目的,就是恢复中国民族的‘爱和诚’,就是恢复民族的伦理性”;“革命在鲁迅那里,并不仅仅是从满族手中夺取政治权力,而是把中国民族从奴隶状态中解放出来,恢复‘爱和诚’的手段”。作者注释为:伊藤虎丸:《鲁迅与日本人——亚洲的近代与“个”的思想》,第85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应为:“鲁迅的文学运动,其目的就是以恢复这里所说的‘爱和诚’,就是恢复民族的伦理性”;“革命在鲁迅那里,并不仅仅是从满族手中夺取政治权力,而是把中国民族从奴隶状态下解放出来,恢复‘爱和诚’的手段”。注释则应当将译者李冬木先生加上去。

2.第10个注释,系间接引用,作者注释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鲁迅研究室编:《1913—1983鲁迅研究学术论著资料汇编》第1编,第962页,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版。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但注释不全,应将原作者注出来。所引《1913—1983鲁迅研究学术论著资料汇编》应是第1卷,不能称为第1编。此注即应改为:徐永泊:《鲁迅的〈示众〉》,原载1934年5月2日《晨报》(上海),现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鲁迅研究室编:《1913—1983鲁迅研究学术论著资料汇编》第1卷,第962页,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版。

3.第21个注释,原文引文为:“我们可以把《呐喊》、《彷徨》与《故事新编》中的许多小说都看作是《示众》的生发与展开”。作者注释为:钱理群:《走进当代的鲁迅》,第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应在“我们”和“可以”中间加上“甚至”二字。

三、所引其他理论资源或研究资料及其注释的失误

研究鲁迅,当然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结构和理论资源。因此,鲁迅研究自然会涉及到诸如政治、经济、哲学、艺术甚至天文、地理等诸方面的论著。对于这些论著,亦应予以充分的尊重。该文在此方面的失误主要有:

1.第3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夫今日中国之事,其可为太息流涕者,亦多矣。而人心涣散,各顾己私,无护念同种忠君爱国之诚,最可哀痛。”作者注释为:王栻主编:《严复集》,第73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亦多矣”应为“亦已多矣”,中间少一“已”字。注释不全,应当注为:王栻主编:《严复集》,第一册《诗文(上)》,第73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这第一册《诗文(上)》是必不可少的,否则读者还是不知道该段文字出自五册《严复集》中的哪一册。

2.第12个注释,原文引文为:“群体中的个人不但在行动上和他本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甚至在完全失去独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作为注释为:[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第22、23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

经查,原文引文有误。“区别”应为“差别”。“发生了变化”之后的标点不应是“,”,而应是“。”。查该书另一相同译者版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57—58页,该处标点为“。”。书名标点有误,应为:《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注释不全,应当将译者冯克利先生加上,这不但是对译者的尊重,而且《乌合之众》也确实有着不同的版本。版本不同,翻译自然也就不同。所以,注明译者是很有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里特意标明了原著者古斯塔夫·勒庞的国别:法国,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但这样一来,为统一起见,第7个注释中的著者伊藤虎丸先生亦应注明其国别:日本。

3.第22个注释,原文引文为:“天下最可厌、可憎、可鄙之人,莫过于旁观者”。作者注释为:梁启超:《呵旁观者》,《新民丛报》1900年2月20日。

经查,原文引文无误,但注释明显有误,篇名错了,出处亦错了,应为:梁启超:《呵旁观者文》,《清议报》第36册1900年2月20日。

四、正文中其他加引号但未曾注释的引用的失误

主要有:

1.该文所在期刊第56页中,在引用伊藤虎丸的“爱和诚”的说法时,将之改写为“爱与诚”。尽管两者的意思相同,但是既然我们引用的是伊藤虎丸的说法,我们还是应当尊重原作者、原译者的意见,即应当将“爱与诚”一律还原为“爱和诚”。

2.该文所在期刊第58页中,在引用“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时,中间漏掉一个“的”字,这就不准确了。应当将这一“的”字补上,而且最好加上注释,即注为:鲁迅:《坟·我之节烈观》,《鲁迅全集》(第1卷),第124页。

3.该文所在期刊第56页中,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改写为“我为刀俎,他为鱼肉”,以突出人的自利行为,这是对的。但在这里,我认为更好的改法是“我为刀俎,人为鱼肉”,这个改法较之“我为刀俎,他为鱼肉”更加古典化,也文雅得多。

综上所述,该文共有28个注释和引文,出现问题的即有26个,失误率高达92.8%,这还不包括其他3个未曾加注的失误。这就不是一般的不够严谨,而呈现出一种相当粗率的作风和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造成这种情况的最为直接的原因即在于学术态度上的不够认真和严肃,而“不认真”也是鲁迅所经常指摘的中国国民性之一种。由“不认真”所造成的危害其实是相当大的,鲁迅即说:“中国有许多事情都只剩下一个空名和假样,就为了不认真的缘故。”[2]我相信,作者在撰写这篇论文时,肯定是下了相当大的心力的。然而由于这种极不认真的作风,使得这篇文章所本该具有的严肃性和严谨性,被消解得几乎一无是处。如果再往深处挖掘,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则是当前日益浮躁化、功利化的学术风气。不知从何时起,整个学界的学术风气开始变得日益浮躁、功利起来。学校为片面追求科研成果、获奖成果数量及层次,课题申报、基地申报数量及层次,而掀起一股股大放学术卫星的浪潮。在这股“学术大跃进”的浪潮中,本该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呆在书桌旁、田野间做着清苦学问的知识分子,逐渐放弃了“十年磨一剑”的学术精神,开始曲意奉承起“体制内”的规则与潜规则,越来越信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越来越成为一批又一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学术风气由之变得越来越江河日下,以至有今日浮躁化与功利化之害。值得重视的是,类似本文所出现的这种情况并非特例,而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历览历年来的鲁迅研究,所发现的引文注释错误亦是所在多有。这种错误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读者对于作者的不信任:既然作者连最基本的文献资料都做不到扎实可靠,凭什么让读者相信你的价值判断呢?为了避免这种“空名”和“假样”,这种“浮躁”和“功利”,我们只有从最基本的“认真”做起,重新回到学术的本质,还学界一个清洁的天空。只有这样,鲁迅研究中的引文注释问题才有望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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