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内部交易规则问题解析
2018-01-22许庆梅
许庆梅
摘 要:施工企业集团在进行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不仅涉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更需要进行大量财务报表的合并,这使其难免会遇到一些实际性问题,尤其是在《建造合同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实施的大背景下,存在着具有一定显著性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首先对《准则》中有关内部交易抵销规则进行了解读,其次就内部抵销合并形成毛利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再次就合并抵销给施工企业集团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梳理,最后就如何加强对交易抵销规则的问题处理和优化影响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施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问题
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飞速发展,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的建筑业,近几年来不仅建筑项目规模越来越大,而且一些大型施工企业集团在承建过程中涉及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多,这使其对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在《准则》执行过程中,目前还面临诸多方面的问题,特别在损益合并方面的问题,所以需要加强对其的处理和优化。
详细解读《准则》中有关内部交易抵销规则
针对《准则》的各项规定分析来看,其主要所指为单项合同,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存在着科研结合组织结构模式和建筑工程内容特点方面的影响,使其需要对建造合同进行分立,或者合并,并在此基础上对会计核算对象进行确定。而就实际工作来看,目前一级核算的项目,为确保项目得以实现精细化的管理,预防在合同中发生不同项目权责理不清的情况,需要在合同分立原则基础上针对施工项目内容进行施工合同的分立,而且需要逐一对具有合同分立条件的项目单项进行核算。这一工作是在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后开始进行的,在集团组建项目部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结算工作,按照所签订的项目合同内容,针对各子公司与分公司进行工区划分,并实行独立核算,在集团内部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分包合同的设立,而且无论是其收入、支出费用,还是工程结算,都采取单独核算方式。而在集团财务报表编制中,则需要将分包合同进行合并,并按照合同合并报表原理,进行整体汇总,进而与签订的总合同进行收入、成本的对比评估,并在进行重新计算后,将其百分比与建筑合同进行报表合并,使之与独立核算的收入总额之间产生的差额进行合并抵销,但往往抵销合同收入与成本之间的计算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使其会带来一定的合并损益,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并毛利。而且由于施工企业集团拥有众多的分立项目合同,但其合同合并所抵销的合并毛利的方向是一致的,比如合并利润或合并亏损,此时集团整体汇总合并毛利往往会给合并报表损益带来诸多影响。但是,如果是在不同的建造合同进行合并抵销时,产生的合并毛利出现方向不一致,那么其合并利润与亏损之间可以进行相互抵销。
形成合并毛利的原因探究
在《准则》实施过程中,为了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毛利方面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内部承包方会以验核工程结算金额的方式来对当期的收入进行确定,但是对于不是内部承包的项目而言,因为是业主计价,经常会存在迟滞性的问题。所以为确保当前收入能被准确地体现出来,就需要采取自行验工计价的方式对当期的收入进行确定,而业主的计价则是作为自行计价后续的支持性语句,使其在期末的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中,不仅能依据内部验工计价金额进行主营业务收入与业务成本的定额抵销,而且还避免了合并毛利带来的相关问题,由此也不会影响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利润结果。在确保各工区单项工程建造合同严格执行的前提下,期末收入与集团直管项目工程的结算金额也会出现不完全符合的情况,那么此时将以集团直管项目的单项结算金额为基准。通过进行单项建筑合同计算百分比,虽然还存在一定出入,但使其在集团内部进行结算,相对来说更加及时,也更加容易,也就是说由此产生的收入差异并不会对整体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首先,在合同进行分立后,各单项建造合同不仅具有不同的盈利水平,而且其毛利率也将使各单项建造合同出现各不相同的完工进度,这也正是进行大合同合并抵销,针对毛利合并操作实施的根本原因所在。其次,在较为复杂的实际操作中,不仅要满足毛利率的一致要求,还应保证施工进度的一致性,这使其更加难以两全。而且在实际操作中,集团项目部并不完全承担施工任务,其采取的核算方式往往以总合同签订金额为其认定收入,而并不以其所承担的施工任务作为合同初始收入。这一方式所存在的较大差异性,即使是在其确保各分立合同能够达到毛利率与完工进度保持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核算,也并不能消除合并毛利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说,这一核算模式不仅使合并毛利发生了零毛利的位置变化,而且还使其在毛利率与完工进度保持一致的基础上,产生了更加不可预测与掌控的局面。
施工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问题的解决措施
制定详细的建造合同合并抵销操作细则
在进行建造合同合并抵销操作的过程中,以盈利水平为出发点控制可能产生的会计波动,是一种人为的利润调节控制方式,这一方式不仅会使分立建造合同在毛利率上产生一定的差异性,而且还会使其在施工进度上不能保持一致性。为此,对其存在的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以及不合理现象,不仅应制定更加详细而科學的建造合同合并抵销操作细则,而且还要做出适当调整,对于分立合同可以不再依据合同合并原理而进行合并报表操作,可以在其进行以往交易结算时进行简单的金额相抵操作。
优化与改进施工企业集团内部核算管理模式
在当前亟须进一步完善与明确相关制度规定的形势下,施工企业集团不仅应尽力加强管理,还应积极地从集团内部的核算管理模式入手,加以优化改进,使其降低债券抵销带来的不利因素影响。无论是对于独立核算项目,还是责任成本与毛利率的核算,都应将其纳入集团内部绩效考核之中,使其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可以在此形式下得到还原处理。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与考核难度,却可以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得到更加合理的管理。
加强施工企业集团合并抵销的基础性工作
总体来说,施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需要建立在基础表格的完善上,这不仅是合并抵销的基础性工作,更是其重要的参考依据。
为此,在进行表格设计的过程中,要确保每一位财务人员对其认真领会,并能进行准确填报,由此才能轻松完成企业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合并工作。
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方面的问题较多,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和实践中切实加强对其的梳理和优化,这样才能更好地在整个工作中切实加强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促进财务处理能力的提升。
(作者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何力军,戴德明,唐妤.合并财务报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双重信息披露研究综述[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0(02).
[2]杨有红,尹雪.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研究[J].商业会计,2013(20).
[3]张苓.施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问题研究[J].价值工程,2010,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