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安徽义学塾生刍议
2018-01-22李远吉
李远吉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学校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教育学生,从而回馈社会。由于义学的特殊性,在塾生的来源上有着与其他类型的学校不一样的地方,存在自己的特点,即以贫家子弟为主,对富裕家庭子弟也包容并蓄。在塾生入学后,义学也会对他们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必要的管理,以期达到良好的办学效果,促使塾生毕业后有一个较好的出路与未来。
一、塾生来源
义学创办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贫寒子弟无法入学读书接受教育的问题,这在《十六年安抚部院徐檄》中已有明确表述:“设学崇儒,陶育士子,盛世所首重,有司之专责也。本院因念贫寒子弟雪窗萤案,日给不谷,负笈无门,乃延揽名师,议给修脯以供膏火”①。六安知州杨恢基也有提及,认为:“富贵之家力能延师训其子弟,不欲使他人子预其间,贫贱者之子若孙,固有终身未尝入于学,与虽欲学,而卒困于力,不能有所成就,其去古之制远矣噫,是可悯也。”②到任之后立即兴建义学。因此,在塾生的来源上,首推贫寒子弟,而这也是大多数义学塾生的主要来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义学创建者不同的初衷,各地义学对招收的塾生有不同的规定。其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贫寒子弟
清代安徽绝大部分义学招收的塾生主要为贫寒子弟,这也是为了执行设立义学的目的,故在数量上较多,如庐州府无为州州牧陈炳,于“同治十一年捐廉,在四门建设四所,延师训贫家童幼。又州吴沄光绪元年捐廉,在南乡建设十所,亦延师训贫家童幼。”③无为人邢文焕,“同治丁卯科举人,州牧延主绣溪书院讲席,后进多资成就,减修金百两设四门义学,延师训贫家子弟。”④不分官办民建,皆以贫寒子弟为主。
对于富人家庭,因有钱聘请塾师教导子弟,为了使为数不多的义学教学资源达到最大化的利用,有些义学是排斥富人子弟的,如同治六年,广德州劝农局、泾县拔贡朱礼元所设义学规定:“只准贫乏子弟赴馆肄业,其力能延师者,仍宜劝其各自请师,不得混入。”⑤
(二)乡、里人子弟
虽然义学目的是解决贫寒子弟教育问题,但一来贫富标准不好确定,二来本着有教无类,教育无私的理念,有些义学在招生时并不限制其家庭条件,面向当地招收学生,即乡人子弟、里人子弟,只要愿意来学即接纳授业,这些义学的数量也有不少,如:安庆府怀宁县培原书院“讲堂东设义学二所,共十楹,延廪生刘嘉言董永吉教里人子弟。”⑥怀宁县令刘效会“设义塾于县治前,课士皖人,名为潜江书院。”⑦
(三)宗、家族子弟
中国古代有着强烈的宗族、家族观念,即使今天也有相当程度的保留与继承。为了使自己本宗族或家族能够长盛不衰保持兴旺,无不重视对族中后辈的教育,以期有一两人或更多能通过科举取得一定的成就,达到庇护本族的目的。但在一族中,各家经济水平不一,有富有贫,无法保证都能接受教育。在这种情况下,由本族中较为富有的家庭出资设立家塾、族塾、义塾、义学、村塾等等形式的学校,招收本族子弟,无论贫富,甚至给以钱粮,延师教授。这种形式的义学,虽然辐射范围小,但胜在数量较多,如庐州府舒城县陈应鳌“建家塾,延名师,俾族中子弟成往就学。”⑧庐江县章廷梁“建义庄数十楹,庄右设家塾,以课族子孙。”⑨数量甚多,不多赘举。
(四)弁兵子弟
清代于各地均有驻军,而兵丁又多贫苦,其子弟多无力延师接受教育,故军中主将或主管军事官员专门于军中设立义学,接受贫苦无法读书的弁兵子弟,既提高了弁兵子弟的知识水平,也可以稳定士兵心理。这种义学数量较少,清代安徽仅有两例,均在安庆府怀宁县,具体为“马大用,……所莅之处每捐资设立义学,劝弁兵子弟读书,军中多弦诵声焉。”⑩“道光时抚标中军张云亭,以武科殿元官安庆,颇嗜文墨,于弁兵子弟极意栽植,创立义学,延兆奎教育之,尽心训诲,多所成就,迄今犹有追念之者。”⑪
(五)孤儿
相对于贫寒子弟来说,孤儿更是属于弱势群体,更加需要照顾,因此清代安徽部分义学招收孤儿,对他们进行教育,如庐州府合肥县周夫人,“捐产构敬节堂四十余楹,……又于其旁立义塾,教族中子弟与节妇之孤。”⑫颍州府霍邱县规定:“一节妇如愿令子读书近地有义学者,即就义学课读,如无义学之处,按季给钱五百文以资修脯,仍令于呈报时将子嗣多寡声明。”⑬可见清代安徽对于孤儿的特殊照顾,体现出浓厚的人道主义。
(六)其他
有些义学对于招收的学生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并非所有人皆可入学,而是需要经过挑选方可,除了对富人家庭加以限制外,还对生童的天资和才能进行考核,选拔聪慧和有才能的子弟,如颍州府太和县孙台五“每岁聘师课子侄,必招令族邻寒畯者来就学。”⑭宁国府南陵县孙定邦“设义塾,寒畯聪颖子弟必劝其入学。”⑮
二、塾生管理
为了保证义学的教学质量,有必要对塾生进行管理。安徽巡抚靳辅在《抚院立义学檄》中对塾生有明确的规定:“若各义学内生童人等,或有不敦伦理,奸伪存心,起灭词讼,酗酒□狠,嫖赌犯奸,生事干法,有一于此者,同学攻之,乡里呈之,即便斥出义学,无使乱群,有司仍治之以法。甚者伸而究之,以惩一而儆百。该府务须督率各属,悉力举行,勤勉有加,久而不怠,则化顽奸为循檏,转豪横为惇良,闾闾皆乐善之风,党塾多出群之士,亦必至之事,真致治之本也。勉之勉之,至切至切。”⑯可见对义学塾生的管理之严。
而在乾隆末年,宁国府南陵知县左辅颁布的《塾学规条示》中也对塾生提出了要求,称为塾中十戒:“一戒说谎,二戒相骂,三戒讲人长短,四戒搬唆倾害,五戒性暴气高,六戒毁人笔墨书籍,七戒成群戏耍,八戒村语谣言,九戒衣冠不整,十戒弄笔涂抹犯者责。”⑰对塾生的言行举止都作出了规定。
在办学过程中,对塾生进行直接管理的是塾师,在《十六年安抚部院徐檄》中规定:“其塾师所课生徒,每月朔望会文,每季内饬有司督,传喻生童课试一次。所有试卷亦着于每季终,通按月试卷之内,将试获隽者拨取十余卷并次卷一并呈送,以凭覆加亲试优奖,各勉旃。”⑱庐江知县孙宏喆为其设立的社学作了一篇《社学功课小序》,其中也提及塾师对塾生的管理:“然则其日有程,月有课。……故设此格以考其勤惰,稽其积累,课诸童□课,社师而以自课也。”⑲
除塾师管理之外,更多的是官员对塾生进行督课。同样是在《抚院立义学檄》中规定:“令该学教官董其事,而该府县,则相与观课,而督其成焉。月课不必尽送本院,着送该府评阅。每岁终,该府以其所拔之尤者,量呈本院披阅,以观其风气。”⑳故清代安徽有多所义学实行此种制度,如庐州府庐江县知县孙宏喆于顺治十一年捐俸在县治西重建社学,每于朔望谒庙后,即亲往社学稽其德业。㉑
三、塾生的学习内容
清代安徽义学众多,塾师水平不一,自然而然导致不同义学的塾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因此官府有必要对此进行管理,并对义学的教学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早在顺治十一年,庐江知县孙宏喆在《社学功课小序》中对此有过阐述:“社学养蒙也。蒙曷为养,惧民之坏于童穉,而严小学之教以教之也。教不随俗,课文而先考德,何也?古者八岁入小学,教之以孝悌谨信□爱亲仁,次及学文。文后也,今犹行古之道也,故先考德也。先德后文,古之人有行之者矣。”㉒随后,在康熙初,安徽巡抚靳辅在《抚院立义学檄》中明确说到:“定立条规,讲诵不辍,申孝悌之义以端其本,穷格物之学以要其终。每日之暇督之,博观前史谕其得失,以鉴其成败之。所自每月之朔,与之讲说律令,使知戒避以遏其邪念之。或萌循循善诱,因才布教,敦伦纪而崇节义,事实学而斥浮华。”㉓可见二者对于义学教学都是以德为本,以儒家思想为本,仁义礼智信孝悌等观念充实其中,然后再学习文章,而文章也是实用之学,排斥辞藻华丽、不切实际。
随后,不少官员对自己所兴建的义学都作出了规定。康熙二十九年,六安知州杨恢基将义学迁于儒学之东,规定了义学的教学内容:“夫学固非特章句诵读而已,将以学为君子焉。今之入义学者,迩孔圣之庭,炙芹茆之训服,习于诗书六艺。圣人所以教人之法,固将有以崇其德,修其道,上为国家裕明体达用之材,而下即为乡国助教化,风俗之美。”㉔雍正七年,六安州英山知县赵东杨与卜吉允、臧尔诸生共建义学,知县赵东杨曾说:“予之期于英人士者,非徒工铅椠弋科名巳也。将与父言慈,与子言孝,与臣言忠。处则正直,刚克柔克,出则有猷,有为有守。以上副我国家兴贤之典,于诸生寔有厚望焉。然则聆公之言,尚其体公之志,顾名思义,触类引申,以造就于无巳。勿为训诂词章之学,仅仅弋取科名,庶不愧公崇学校育人材之雅意也。”㉕
除此之外,义学还根据塾生的年龄大小教授不同的内容。泗州虹县县令龚起翚设立义学,其“朔望必至义学,躬为讲解。小子课以礼让,成人课以文章,戒淫佻而崇忠厚。”㉖
四、义学人数与塾生年龄
虽然大多数义学是来者不拒,但由于经费原因,一般只聘任一位塾师,少数有两位或多名,如颍州府阜阳县城中启秀义学即有塾师二人。同时办学场所也有限,因此在人数上不得不进行限制,以减轻塾师工作量和保证教学质量。同治六年,广德州劝农局,泾县拔贡朱礼元设立义学,议定章程,规定“今年入学诸生,虽蒙宗师录取,不过循例补额,阖州三十余名。”㉗安庆府太湖县知县郭起元设立义学,每年招收塾生数十人㉘。
塾生的入学年龄也有限制。就清代全国来说,雍正元年规定:“定各州县设立社学、义学之例,旧例各州县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凡近乡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学文者,令儒学肄业。”㉙安徽照办通行,“雍正元年覆准,照顺治九年例,各州县于大乡巨量置社学一区,择生员学优行端补充社师,凡近乡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内有志学文者,俱令入学肄业焉。”㉚与中央保持一致。但也有不同的,乾隆元年,唐英以淮安关使兼总理陶务,设立训蒙义学,限年十五出学,以至于孤寒之士不能达就,外傅未免中道而弃。
五、塾生出路
为设立义学,以广教化,以育真才,事照得贤才不择地而生,设教为致治之本。故自秀士选士而历升于朝,定谕而任之以官,与之以爵禄。在多数读书人心中,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是他们所期待并为之苦苦追求的,义学塾生也不例外,也孜孜不懈地追求功名。多数义学创建者也以此为目标,淮关移风社学即如此,其欲造就人才以资世用之治,可谓高且远矣,子弟众中岂无一二人脱颖而出,由庠序登科甲以致显要者乎。
除了应科举之外,义学塾生还有其他出路与成就。泗州虹县县令龚起翚就对他所创建的义学塾生表现出了很高的期望,他延邑之名德为师,环城子弟从游者履渐满,自是同堂习读,分斋校课,渐渍浸灌,安知不有名乡硕辅,如登韩唐陈者出乎其中。有的义学直接聘任义学毕业的塾生担当塾师,安庆府望江县的来仙书院,采芹者额止两人,固皆出义学肄业者。可谓一举两得。
[ 注 释 ]
①民国《宿松县志》卷三《学校志·书院》,第422页.
②[清]杨恢基.《新迁义学记》,同治《六安州志》卷五十《艺文一·碑记》,第327页.
③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十七《学校志·义学》,第278页.
④光绪《续庐州府志》卷四十五《人物志·文苑传》,第124页.
⑤光绪《广德州志》卷十《应建志·学校四》,第159页.
⑥康熙《安庆府志》卷七《学校志·书院》,第155页.
⑦民国《怀宁县志》卷十四《人物志·名宦》,第311页.
⑧嘉庆《庐州府志》卷三十四《人物志·笃行》,第510页.
⑨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三十四《人物志·宦绩传二》,第620页.
⑩民国《怀宁县志》卷十八《人物志·仕业》,第444页.
⑪民国《怀宁县志》卷二十《人物志·笃行》,第491页.
⑫光绪《续庐州府志》補遗《贤德》,第639页.
⑬同治《霍邱县志》卷二《营建志二·公署》,第52页.
⑭民国《太和县志》卷八《人物志·义行》,第484页.
⑮民国《南陵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懿行》,第446页.
⑯[清]靳辅.《抚院立义学檄》,乾隆《太平府志》卷三十八《艺文·檄》,第634页.
⑰[清]左辅.《塾学规条示》,民国《南陵县志》卷四十二《艺文志·文》,第628页.
⑱民国《宿松县志》卷三《学校志·书院》,第422页.
⑲[清]孙宏喆.《社学功课小序》,光绪《庐江县志》卷十四《艺文志·记序》,第554页.
⑳[清]靳辅.《抚院立义学檄》,乾隆《太平府志》卷三十八《艺文·檄》,第634页.
㉑光绪《庐江县志》卷四《学校志·书院》,第149页.
㉒[清]孙宏喆.《社学功课小序》,光绪《庐江县志》卷十四《艺文志·记序》,第554页.
㉓[清]靳辅.《抚院立义学檄》,乾隆《太平府志》卷三十八《艺文·檄》,第634页.
㉔[清]杨恢基.《新迁义学记》,同治《六安州志》卷五十《艺文一·碑记》,第327页.
㉕[清]傅有梁.《新建义学记》,同治《六安州志》卷五十《艺文一·碑记》,第492页.
㉖[清]龚起翚.《义学记》,光绪《泗虹合志》卷十七《艺文志·文二》,第630页.
㉗光绪《广德州志》卷十《营建志·学校四》,第159页.
㉘[清]郭起元.《重修义学碑记》,民国《太湖县志》卷三十五《艺文志·记》,第418页.
㉙王云五.《万有文库》第二集,《清朝文献通考》卷七十《学校》八,《直省乡党之学》二,考5495.
㉚嘉庆《旌德县志》卷三《学校·书院》,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