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司法文明状况研究
2018-01-22阴赵丹
阴赵丹 刘 滕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一、司法文明及各项指标
司法文明是司法活动所达至的文明状态,是现代法治文明发展的产物。张文显教授指出“法治文明系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准,而司法文明系法治文明的基本标志”。①司法文明是民众对国家和特定区域的司法在发挥维护公平正义根本功能和实现保障人权基本价值方面的先进性的反映和评价。②
司法文明的水平和程度应当通过各项指标来进行衡量,共识性的司法文明判断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司法体制的架构是否科学合理;第二,司法权力运用过程中,司法程序是否正常有序运行;第三,司法主体包括司法权主体和司法活动主体,是否具备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第四,是否具备先进的司法文化,包括司法机关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也包括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和素养等。
二、拉萨司法文明现状
(一)拉萨司法审判工作及公开现状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61年,管辖五县、三区共八个基层法院。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896件,审执结8805件,综合结案率为88.98%,收案数同比增加980件,上升11%。其中,全市法院共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为1283件,审结1236件(含减刑、假释案件693件),结案率为96.33%;全市法院共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为6066件,同比增加782件,上升14.79%,审结5362件,结案标的33.56亿元,结案率达88.39%。③2017年以来拉萨市两级人民法院均已实现庭审直播网络全覆盖,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拉萨市两级人民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的庭审案件共计43件,有效落实了公开审判的原则,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渠道,促进了审判工作廉洁公正。
(二)拉萨反腐工作情况
高海拔地区的工作环境较为艰苦,在拉萨许多官员及工作人员中,长期存在“维稳工作最重要,反腐只是走过场”的不端正思想。拉萨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查职务犯罪案件,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与源头治理,完善市民申诉、控告、举报的途径及渠道。2018年1月22日,拉萨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当天即对拉萨市林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也是西藏自治区第一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拉萨市纪委、检察院、监察委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在依法反腐的过程中互相配合,增强反腐败合力。三部门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探索建立法律和纪律相互贯通、依法调查和违纪审查有序衔接的运行机制,努力做到法纪有效衔接无缝隙。
(三)拉萨司法援助现状
自2010年以来,拉萨市启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截止到2016年7月,先后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大学生志愿者二十五名,分七个批次在拉萨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志愿者协办的法援案件达2031件,接待法律咨询和服务达17000余人次,为弱势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共计4000余万元。2017年10月,西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主要成员为西藏大学政法学院的教师和学生,以及个别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2018年4月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并运行,中心将力求改变传统的“坐等群众上门”的援助模式,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三、拉萨司法文明推进路径
(一)建立健全信息化保障制度,提升司法工作效率
在信息化大浪潮的背景下,拉萨市应当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通过引入“庭审助手”、“电子送达”、“智慧检务”等工作管理平台,减少司法人员不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提升工作效率。随着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等各项技术的快速发展,各法官、检察官通过对类似案件信息的掌控,利用审判辅助系统对特定案件进行分析,把握案件事实和程序,明确法律要点和依据,实现“同案同判”,可以有效地降低司法成本,有更多的精力审理复杂疑难案件。司法信息化建设可以保证司法工作全程留痕,使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建设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保障拉萨法治工作专业化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编制人数194个,实有人员183人。拉萨中院在编干警183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69人占92.34%,法官116人占64%,藏族干部112人占61.2%,汉族干部65人占35.6%,其他少数民族干部6人占3.2%。④拉萨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92人,实有人数93人,内设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审查批捕室等7个机构,办案车辆17辆。⑤要全面推进拉萨司法文明进程,建设一支德才兼备、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并对之进行保障极其关键,首先强调把政治立场、政治追求放在首位,要求司法人员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其次要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工作管理制度;再次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进法官、检察官考核制度,加强依法履职保护,推进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三)推进拉萨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司法责任制,实质上是一种司法惩戒制度,可以有效推动拉萨司法体制改革,促使各法官、检察官正确行使手中司法权,不去触犯职业责任底线,否则就要承担违法违纪的不良后果。当出现司法不公现象特别是冤假错案时,更要严格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对责任人进行倒查追究,从而有效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建立长效反腐机制,全面遏制司法腐败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反腐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战略背景下,要加强对拉萨司法人员的司法道德和廉政教育,建立起完善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科学设置司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途径,坚持“治理为标,防御为本”的理念,做到惩治和预防并重。同时,要加强对市民法律信仰的引导、教育和宣传,鼓励群众对司法腐败现象进行监督举报,通过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实现全民守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滋生的土壤。总之,要通过“制度、教育、监督”三位一体的防治模式,推动建立拉萨市长效反腐机制,使司法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 注 释 ]
①张文显.司法文明新的里程碑——2012刑事诉讼法的文明价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2).
②张保生.司法文明指数2015评估方案和排名分析[J].证据科学,2016(1).
③《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Z].拉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18.1.
④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EB/OL].http: // lasazy. chinacourt. org/ article/ detail/ 2018/09/ id/ 3489512. shtml,2018.9.
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EB/OL].http: // www. xizang. gov. cn/ zwgk/ xxgk/ zdlyxxgk/ sgjf/ 201803/ t20180302 _ 155743. html,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