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物鉴定发展及问题分析
2018-01-22胡江涛
胡江涛
(464000 河南圣德司法鉴定中心 河南 信阳)
法医毒物主要是研究毒物来源、性状、入体途径、中毒机理、分离提取分析、体内代谢、排泄以及致死浓度含量等实际问题的专门学科。毒物鉴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各类案件和事件提供真实可靠的药物分析鉴定数据,判断有无毒性、毒物具体的性质、含量并分析毒物与事件的关联性,为涉及到毒物的各种事件、案件的侦察和判断提供最客观的线索与证据。因此,毒物鉴定的发展趋势和主要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
一、法医学在毒物鉴定方面的主要发展趋势
(一)毒物的种类日益增加
每年全球范围内的化学品种类都在以一定的速度持续增长,而毒物的种类也日益增多。除却传统的杀虫剂和镇静药,新型的除草剂、灭鼠剂、治疗药品、犯罪毒品、河豚毒素、百草枯、抗生素以及包含微量元素的药品都已经成为法医鉴定中常见的毒物鉴定对象[1]。毒物的代谢物和生物的标志物对判断毒物摄取量、延长毒物检测的时限以及提供可靠的毒物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些也成为近年来毒物鉴定的重要识别、分析对象。日益增加的毒物种类和鉴定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毒物鉴定技术的发展和革新,也为侦察、认定各种案件提供了更加真实、有效的数据材料。
(二)鉴定结果的解释受到广泛关注
一般来说,比较完整的毒物鉴定需要包含检测材料的收集、毒物样本的分析和鉴定结果的解释三个主要环节。获得毒物鉴定的分析报告并不代表完成了全部的毒物鉴定,对毒物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才是体现法医学毒物鉴定最终意义和实际价值的工作。毒物鉴定结果的分析和解释需要综合分析与判断,需要检测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和辨识能力,要保证结果解释更加客观、全面,就需要毒物学和法医学从业人士合作完成。解释毒物分析的结果,最重要的是要确定检测材料中毒物的真实浓度和毒物所产生的实际效用。一般可以借助于已有的文献资料进行毒物含量和毒物致死量的比对分析,但也要充分分析各种毒物之间所产生的化学反应和相互作用,考虑个体的实际差异与耐受性等具体因素。此外,毒物的结果分析也要求判断出毒物的入体时间和途径。鉴定技术的发展、各类法医学科的交相呼应以及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都使毒物鉴定结果的解释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
(三)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随着法医学和毒物鉴定学的日益发展,现代的法医鉴定和毒物鉴定在应用范围上也在不断拓展。传统法医毒物的鉴定是死后毒物的鉴定,现如今,药物滥用情况鉴定、药物作用下的犯罪鉴定以及行为能力的鉴定也已经成为了毒物鉴定的主要应用领域,这也为各种诉讼、执法、社会保障等提供更加全面详实的物证材料,维系了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公平正义。
二、当前我国法医鉴定发展的问题分析
(一)技术层面的系统建设尚不完善
法医学的毒物鉴定中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鉴定项目就是未知物的分析。为配合未知物分析和毒物及其代谢物分析的多方面需求,需要建设系统的筛选和分析体系,并完善分析方法的相关系统和样品处理的相应系统,完成毒物鉴定工作室的基础性建设工作。然而,当前我国大多数的毒物鉴定工作室在构建分析体系时缺少了筛选与分析体系,或是体系无法达到相关的国际化科学标准,这就导致可能会在毒物鉴定上出现一定的误差和疏漏。此外,我国在对无机毒物和金属毒物鉴定分析的研究上也相对落后与许多发达国家。
(二)鉴定工作的实验室建设达标率不高
我国大部分的毒物鉴定工作室都在相关机构、公安和专业高校中。虽然一部分医院和其它机构也相继开设了毒物鉴定的专业,但鉴定实验室的总体水平相对不高,且参差不齐。高级科研机构和公安系统的一部分实验室具有较好的工作环境、基础设施和较高的专业鉴定水平。高校中的实验室有一定的科研实力和教学效果,但设备相对陈旧落后。医院等其它相关机构的设备和仪器配置不高,鉴定范围有限,设备的质量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鉴定能力有待提升
当前我国的毒物鉴定因为技术水平、分析方法、设备仪器精度、鉴定人员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存在差异,毒物鉴定的结果和准确率也会出现差异[2]。虽然,我国的毒物鉴定整体能力正在逐年增长,但总体来说仍旧需要进一步提升。鉴定人员在操作设备仪器、运用鉴定方法和判断实验结果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鉴定能力也需要提升与加强。
(四)鉴定数据的结果和评价不够全面
我国需要建立并完善自己的毒物浓度数据库。此外,在鉴定毒物的实践工作中,我国许多的实验室仅仅是于对毒物进行定性,而没有获取一定量阳性案件的相关定量数据,没有做好资料的统计与积累,也没有对分析的结果进行全面解释、评价,法医毒物的鉴定水平仍停留在低层次上[3]。
三、结语
我国的毒物鉴定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对法医学毒物鉴定的重视程度,完善鉴定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系统建设,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推动我国毒物鉴定能力的稳步提升,保证毒物鉴定数据结果的可靠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