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特别心疼那些高呼“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的孩子
2018-01-19张丽钧
■ 张丽钧
一
距离高考100天的时候,我们照例要悬挂一些励志标语。主任选了一些准备去广告公司制作的标语给我看。我看到的第一条就是被许多学校竞相热爱着的烫手标语——“提高一分,干掉千人”。我问:“怎么会这么喜欢这条标语呀?”回答说:“霸气!给力!还有,也算写实吧,因为全省‘一分一档’显示,多考一分,有时真的就能干掉千人!”我说:“为什么非要用‘干掉’一词?因为它血腥?因为它解恨?因为它更能彰显得意者的得意?”
我们自然是淘汰掉了那条标语。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媒体在对各学校的“百日励志”活动进行报道的时候,某兄弟学校“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的红色标语,赫然成为当日报纸上最抢眼的霸气图片。
二
我在想,“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的快乐,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快乐?
荷兰心理学家罗伊·马丁纳将人的快乐分成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叫“竞争式快乐”,第二层级叫“有条件式快乐”,第三层级叫“无条件快乐”。
先说“竞争式快乐”。马丁纳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来阐明“竞争式快乐”:两个商人紧挨着开了商店,且经营范围类似。他们唯一的快乐就是比对方强一些。一天,一个天使来到其中一个商人面前,对他说:对我许个愿吧!你的任何愿望都能够实现;不过,你的对手将会比你得到的多一倍。商人听了,非常沮丧,但很快就又开心起来,他对天使说:那就请弄瞎我的一只眼睛吧!——“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我快乐的前提就是对手要灰颓、要潦倒、要败落。甚至,如果让我做出选择,我宁肯把一份烂事安到自己头上进而让对手摊上两份烂事,也绝不肯因为自己得了好处进而让对手跟着占了便宜!“竞争式快乐”是建立在“干掉”他人的基础上的,不“干掉”他人,自己就没有快乐可言。然而,“干掉”了他人之后真能快乐起来吗?未必。“竞争依赖心理”一旦养成,即会不断为自我设立新的竞争高点,不血腥,不欢悦。
“有条件式快乐”是说,只要自己的某个条件被满足了,就能够得到快乐。它不是直接将目标设定为“干掉某人”。比如,一考生为自己设定了“本科二批”的考学目标,此目标一旦达成,TA内心即被快乐充溢。TA不会在左顾右盼中平添烦恼,不会在那些“本科一批”面前惶惶不可终日。
“无条件快乐”被马丁纳称为“至乐”。这种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管外界阴晴冷暖如何变幻,内心永远是春天。甚至是,即便面对病痛、死亡,也能坦然接纳,无怨无尤。这种境界,常人难以企及。
我仿佛听见你在说了——啊?没心没肺是最高境界,阿Q是次高境界,那些争强好胜、不甘人后的人竟沦落到了最低境界?哼,胡扯吧你就!高考,不就是个“竞争式快乐”的大赛场吗?要是每个考生都修炼到了“至乐”境界,不竞也不争,那国家还选拔个P人才呀!
三
我明白我们就生活在一个“竞争式快乐”的国度中,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患了“竞争崇拜症”,就像我们生活在雾霾中不能患了“雾霾崇拜症”一样。
孩子不能对“干掉式文化”着迷上瘾,不能觉得离了与对手之间的拼杀就了无生趣;家长和教师,不能将孩子欣然设定为满足自我“竞争式快乐”的工具,不能听任“干掉式文化”在家庭、校园中蓬勃生长。
孩子的优劣,如果仅仅是通过与人攀比得出结果,那么,孩子将可能把全部精力集中用在与对手较劲上,TA心中容易生出可怕的“敌意”,也容易失去自我“内驱力”,更令人抓狂懊恼的是,你不可能仅仅得到一枚硬币的单面,一旦你选择了“干掉式快乐”,也就意味着你不得不直面自己被干掉后对手弹冠相庆的残酷现实,换句话说,当这口号变脸为“别人提高了一分,我沦为被干掉的人”时,就轮到你勾着头、压着火、夹着尾巴观瞻那胜出者的得意忘形、耀武扬威了。正因为如此,尹建莉才会说:“在竞争焦虑氛围中成长,并被迫进入竞争轨道的孩子,更容易出现无力感、自卑感和心理失衡。”切记:“干掉式文化”里没有赢家。关于这层意思,马云说得更透彻:“一流高手眼睛里面没有对手。所以我经常说我没有对手,原因是我心里没有对手。心中有敌,天下皆为你的敌人;心中无敌,无敌于天下。”
四
只有“自虐癖”才会钟情“提高一分,干掉千人”式的快乐。当我们终于明白了“干掉式文化”里裹挟着一句对胜出者的刻毒的“远期诅咒”,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紧紧搂着这句邪恶咒语不舍得松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