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时空演变特征研究
2018-01-18郭桂萍沈威
郭桂萍 沈威
内容摘要:本文以改进参数的钱纳里新关系标准为基础,以1994-2014年为研究时段,借助ArcGIS和GeoDA软件对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时空演变特征进行了全面分析。结果表明:从时间的纵向层面来看,长江流域城镇化水平整体上逐年慢于经济发展水平,市域间相对差异逐步加大;从空间的横向层面来看,长江流域各地市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不均衡,空间集聚状态变化较为剧烈;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受区域中心城市影响较小,而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相关政策影响较大。
关键词:钱纳里新模型 城镇化率 协调度 长江流域
引言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增长期,城镇化水平适当地提高是必要结果,但是经过持续30年的城镇化水平加速增长,我国当前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较高层次,甚至很多地方出现了盲目攀比城镇化水平指标的现象,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冒进趋势(陆大道,2007)。已有研究的判断依据主要分为三种:其一,直接将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与目前世界城镇化平均水平、或与国际上某些国家的城镇化水平相比较(胡爱华,2004);其二,利用面板数据,依据耦合协调度、回归分析等数学模型进行分析(刘雷,2015);其三,将我国的经验与钱纳里模式相比较(陈明星,2009)。显然,第一种判断依据忽视了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间的高度关联性,研究结论是一种对比关系,而第二种依据更具有客观性和说服力,但是目前可用来比较收集的数据往往较少,且不同的学者在构建指标体系、选择模型和参数设置上也存在差异,研究结论也各不相同。基于此,多数学者引用美国学者钱纳里关于两者关系的分析模型参数来解释,第三种依据几乎成了一种定式。
但是,虽然钱纳里模型是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研究的经典理论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现实意义,但其结论是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的数据归纳得出的,如直接应用在当今社会必然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陈明星,2013)。鉴于此,陈明星等(2010)基于1990-2009年间149个国家的数据,通过构建模型和计量回归等方式在研究数据的更新和研究方法的扩展两个方面对钱纳里模型进行了参数重估,给出了符合新时期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新模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在借鉴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改进参数的钱纳里新关系模型为标准,以长江流域125个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为基本研究单元,探索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时空演变特征,明晰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间协调度的发展历程,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标准划分
本文以陈明星等对参数修改后的钱纳里模型为基础,按照新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对应模式为标准(见表1),利用各市相应数据,计算出新关系下的理想城镇化水平,再与实际城镇化水平做比较,从而判断关系(见图1)。
划分准则:第一,在相同人均GDP水平下,当实际城镇化率减去理想城镇化率>0,视为城镇化超前状态;当实际城镇化率减去理想城镇化率<0,视为城镇化滞后状态;当实际城镇化率减去理想城镇化率=0,视为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完全协调。第二,如果0≤|实际城镇化率-理想城镇化率|≤0.01,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为基本协调;如果0.01<|实际城镇化率-理想城镇化率|≤0.05,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为轻微偏离;如果0.05<|实际城镇化率-理想城镇化|≤0.1,为中度偏离;如果|实际城镇化率-理想城镇化率|>0.1,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为严重偏离。据此,理论上可以将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划分为4种基本类型:基本协调、轻度偏离、中度偏离、严重偏离。本文为了进一步明晰超前与滞后的关系,参考已有研究成果(陈明星,2010)进一步划为以下7种类型:城镇化严重超前、城镇化中度超前、城镇化轻微超前、基本协调、城镇化轻微滞后、城镇化中度滞后、城镇化严重滞后。
(二)空间自相关
全局空间自相关是对属性值在整个区域空间特征的描述,可以衡量区域之间整体上的空间关联与空间差异程度,其中,最常用的是全局Moran's I指数(狄乾斌,2016),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n为样本数,S2为协调度得分的方差值,即,;xi和xj分别为i区域和j区域单元的城镇化率,wij为空间权重矩阵的要素。本文采用的是邻接标准,即区域i和区域j具有公共边界,则空间权重wij取1,否则取0。进一步用局域空间关联性指标来探讨空间单元间的局部自相关特征。
(三)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1995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5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2015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部分缺失数据来自省统计年鉴和相应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结果分析
(一)综合评价
基于参数重估的钱纳里新关系模式和计算方法,计算出长江流域125个市域单元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得分。对综合得分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和图2所示,1994年城镇化水平平均值为23%,标准差为0.087,同等经济水平下新模式城镇化水平均值为12%,整体上城镇化平均超前了11个百分点;2004年城镇化水平平均值为26%,标准差为0.103,新模式城镇化均值为23%,整体平均超前了3个百分点;2014年城镇化水平平均值为50%,标准差0.1,新模式城镇化水平均值为51%,整体平均滞后了1个百分点。
从时间变化上来看,1994-2004年均值城镇化水平由23%提高到26%,提高了3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整体提高并不明显,基本协调度数和轻度偏离数增多,中度偏离数和严重偏离数减少,实际城镇化水平均值与新模式城镇化水平均值差距缩小;2004-2014年城镇化均值水平由26%提高到50%,提高了24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整体提高明显,中度偏离数增多,其他协调关系数量均减少,实际城镇化水平均值与新模式城镇化水平均值差距进一步缩小。1994-2014年,城镇化水平标准差由0.087升高到0.103再降到0.1,地区间城镇化差异先变大后减少。借助ArcGIS软件的空间可视化功能,按照四种类型和七种类型划分标准分别作图(见图2和图3)。
(二)时空演变特征分析
按4种类型标准划分。根据准则1,借助ArcGIS软件把1994、2004和2014年三个年份的综合协调度得分划分为4种类型,绘制1994-2014年长江流域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空间演变图(见图2)。1994年,在东西方向上,中东部地区的偏离程度高于西部地区,中东部严重偏离区呈“E”字形,中度偏离区呈倒“U”型,中部与西部交接处协调度差异明显;在南北方向上,整体上北部偏离度高于南部,西南部偏离程度小,且较为集中。2004年,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整体处于轻中度偏离状态,东部整体偏离程度高于中部,中部高于西部,西部偏离程度较低且较集中,南北方向差异不明显。2014年,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东西差异较大,中东部偏离度低于西部,中东部以轻度偏离为主,个别地区呈分散的中度偏离,集聚程度高,西部以中、重度偏离为主,地区间差异明显;在南北方向上,呈现出南部偏离度略低于北部的趋势。1994-2004年,中度偏离和严重偏离地区迅速减少并有向东部发展的趋势,没有明显的集聚;基本协调、轻度偏离区分布范围都在扩大,但轻度偏离区增多的数量为基本协调增多数的3.4倍。2004-2014年,严重偏离地区、基本协调区、轻度偏离区数量均有所减少;在南北方向上,南部偏离度低于北部的趋势没有明显变化。
按7类型标准划分。为了详细分析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间的超前或滞后关系,本研究依据准则1和2将1994年、2004年和2014年三个年份的综合协调度得分划分为7种类型,并借助arcGIS10.3软件绘制1994-2014年长江流域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空间演变图(见图3)。
1994年,长江流域除苏州、永州、湖州、嘉兴、遵义、娄底、毕节等几个地级市外,其他市域单元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城镇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现象;从东西方向上看,严重超前区主要集中分布在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超前程度整体小于中东部地区;在南北方向上,城镇化超前程度整体呈现出自北向南逐渐减小的趋势。2004年,市域间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存在明显差异,东部差异最大,严重超前区主要有上海市、南京市、铜陵市、武汉市、黄石市等,且多呈散点状分布;中部地区主要以轻、中度超前为主,整体差异较小;西部地区城镇化差异较大。2014年,东部地区城镇化超前区包括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和景德镇等城市,城镇化滞后区包括嘉兴市、九江市、抚州市和三明市等城市,在空间上形成双“C”型分布格局;中部城镇化超前区主要包括武汉市、成都市和贵阳市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以及该类城市的周围区域;西部除昆明市、果洛自治州外,其他城市主要表现为城镇化滞后经济发展水平的状态。1994-2004年,城镇化超前区迅速减少,滞后区域开始出现,并出现例如苏州、扬州、湖州、嘉兴、杭州、衢州等城镇化严重滞后的城市。2004-2014年,超前区继续减少,严重超前区由面状分布演变为点状分布,滞后区进一步扩大,尤其是西部地区滞后程度加大,而东部地区苏州、扬州、湖州、嘉兴、杭州、衢州等城市由严重滞后状态变为轻、中度滞后状态。十年间,虽然长江流域各市的城镇化快速提高,平均提高了26个百分点,但同时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在迅速提高,多数地区城镇化增速赶不上经济发展水平增速,尤其在西部城镇化进程较慢地区,这一滞后状态更加明显。
(三)空间自相关分析
通过ArcGIS10.3软件计算出1994-2014年3个年份的长江流域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综合得分的Morans I指数(见表3)。从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结果来看,Morans I指数均大于零,其中2004年和2014年的Morans I指数较大;1994年的Z得分和p值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2004年和2014年的Z得分和p值分别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Z>2.58且P<0.01)和10%显著性水平检验。分析结果表明,2004-2014年长江流域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空间相关性较为显著。
(四)空间聚类分析
通过ArcGIS10.3软件中聚类和异常值分析工具,对1994-2014年长江流域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进行评估,并做出空间聚类演变图(见图4)。从整体格局上来看,1994-2014年,长江流域大部分城市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在空间上并不显著,除2014年西部地区呈较大范围的低值集聚外,其他时间均未出现大范围的低值集聚和高值集聚現象。1994年,南京市和武汉市周边城市处于高值区,遵义市处于低值区;2004年,十堰市处于高值区,苏州、杭州、湖州等市处于低值区;2014年,高值区的城市主要是长江流域东部地区的省会城市或区域核心城市,例如上海、苏州、南京、合肥、武汉,而低值区主要呈团块状分布在长江流域西部地区。
(五)冷热点区演化分析
为了研究长江流域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格局演变状况,需要对其冷热点区演变情况进行分析。通过ArcGIS10.3软件中的冷热点分析工具,计算出1994、2004和2014年长江流域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Getis-Ord Gi*值,然后依据Jenks自然断点法分为四类区域,即冷点区、次冷点区、次热点区和热点区。
1994-2014年,长江流域有109个市域所处地位发生变化,占全流域市域总数的87.2%,其中热点区、次热点区分布格局变化较大,热点区和次热点区有由中东部集聚演变为向东北部地区集聚,说明长江流域中东部地区是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变化最显著的地区。1994-2014年,冷点区城市数量不断较少,由1994年的32个下降为2014年的22个,其中雅安市、成都市、德阳市、邵通市、昆明市和楚雄自治州始终处于冷点区。
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关系空间演变原因分析
(一)历史基础与资源禀赋因素
长江流域幅员辽阔,不同的资源禀赋与历史条件是长江流域各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关系存在重大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江流域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地形地貌变化幅度较大,上中下游及南北方向上各个市域的自然条件差异较大,资源禀赋情况有较大不同,物质条件悬殊,发展的历史基础也各不相同。经济基础较好的城市如上海、南京、武汉、成都、重庆等,这些城市通常能集中周边地区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等,其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较高的水平,但由于这些地区具有基础设施完善、就业机会多和工资高等优势,对周边农村地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流动,导致这些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一直不同程度的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
(二)经济区位因素
经济区位也是影响长江流域各市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差异的主要因素。长流中下游地区尤其是下游地区具有水陆空交通便利的优势,便于运输原料、产品,靠近沪宁杭工业区,可以接受来自沪宁杭区的产业转移,发展工业条件好、科学技术水平高等优势,使得中下游地区经济快速发展,高于城镇化发展的速度,使得下游地区城镇化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区位中心城市如上海、武汉、重庆、成都等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加强,在自身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城市城镇化的发展,使得以上海、武汉、重庆等城市周边地区的城镇化也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
(三)政策因素
区域发展政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国家及地区发展政策直接推动了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格局的演变。在国家层面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改变改革开放以前城镇化严重滞后的状况,提出了要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把城镇化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这是使1994年长江流域整体城镇化大幅度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原因。进入21世纪,中央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发展目标,使得长江流域城镇化增速开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
结论与建议
第一,从时间的纵向层面来看,长江流域城镇化水平整体上慢于经济发展水平,市域间相对差异呈逐步增大趋势,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也由轻度超前发展演变为以轻度滞后为主导的格局。第二,从空间的横向层面来看,长江流域各市间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发展并不均衡,空间集聚特征浮动较大;从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空间聚类变化特征来看,长江流域的西部正在形成低值区,长江流域的东北部正在形成高值区;热点分析结果显示,长江流域城镇化发展活跃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并有逐步向东北部集聚的趋势。
针对长江流域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空间格局演变特征,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以及长江流域综合试点方案,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继续加强《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的建设指引,该区域是长江流域经济基础最好,城镇化质量最高,发展优势最显著的区域,应通过创新机制,加强中小城镇的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整体区域协调发展;二是继续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实现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地区是长江流域承前启后的重要支撑点,要积极推进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城市的中三角地区建设,加强区域合作,转变经济发展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三是提高长江上游西部地区城镇吸纳能力,加快经济发展。要大力促进西部地区发展,培育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增加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区域中心城市是区域城镇化发展的龙头,普遍存在城镇化超前现象,基于此,一方面要控制城镇人口规模,另一方面要不断优化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实现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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