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规范的监管体系 将助力取得自动驾驶行业主导权
2018-01-17夏智华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1期
夏智华
目前由工信部负责牵头起草的《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管理规范(试行)》(初稿)对自动驾驶汽车展开公路测试的程序及合规性问题进行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申请及审核流程、验证过程管理、验证期间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等方面。该规章有望对未来中国自动驾驶汽车的公共道路测试提供法律基础。
一个全面规范的自动驾驶测试监管体系有利于吸引自动驾驶厂商在该区域开展公路测试。这里有必要重点提及美国加州的相关立法。加州于2012年率先通过立法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加州公路上展开测试,并于2016年9月通过该法律的修正案允许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无驾驶员、无刹车、油门与方向盘等配置)在特定场地以限定时速展开路测。加州法律对测试过程中随车人员配备、自动驾驶技术应当达到的条件、安全性要求、汽车厂商责任保证金的缴纳、路测申请、事故数据记录及用户隐私权的保护等方面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目前已有包括奔驰、福特、特斯拉、百度、谷歌在内的40家汽车厂商或科技公司取得了加州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牌照。
中国在制订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法规时亦可借鉴加州的做法,这将有助于中国取得全球自动驾驶行业的主导权。
另一方面,2017年6月,我国首次开展了关于自动驾驶技术路线和标准框架的讨论,目前已立项或申请立项的标准主要集中在较为成熟的技術方向,而自动驾驶工程核心领域的技术标准,例如多传感器融合、自主导航路径规划、横、纵、垂向的协同控制,仍处于真空状态,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研并发布相应的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