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污染,谁埋单”,具体怎么操作
2018-01-17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1期
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国将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此前,“三万吨垃圾倾倒长江”事件引发舆论热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就是要严格追究污染肇事者的责任。当污染者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赚得盆满钵满,些许罚款或许只是九牛一毛。考虑污染后的修复成本往往无数倍于靠污染贏得的效益,也只有修复费用由污染者埋单,才能契合“谁污染,谁埋单”的本义。
以往“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局面如何改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如何进行?向污染者索要高额环境赔偿,如何实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