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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和经验修武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

2018-01-17修武县农业局李拥军范艳玲

河南农业 2018年3期
关键词:农资兽药全县

修武县农业局 李拥军 范艳玲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2014年底农业部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活动伊始,修武县积极响应,率先申报,被农业部确定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后,修武县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全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创建活动紧张有序向前推进。2016年,修武县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笔者现将修武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做法和经验总结介绍如下,以便交流,从而共同做好河南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修武县基本情况

修武县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总面积633 km2,辖8个乡镇,1个工贸区,187个行政村,总人口28.2万人,耕地面积2.13万hm2。修武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省畜牧业发展重点县。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种植面积1.73万hm2,生猪存栏量18万头,家禽236万只,禽蛋产量12 505 t,畜牧业产值达4.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2016年修武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确保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顺利开展,修武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修武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按照考核标准,将每项工作细化、量化到每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机制保障。

修武县每年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并将其纳入修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修武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县级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业执法大队,人员有编制,机构有经费;全县8个乡镇都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有必要的农产品检测设备,负责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每个行政村以村干部为主,确定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以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为确保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顺利通过考核,修武县政府多次召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一把手会议,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进一步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找死角,补短板,做到时间进度同步走,有力地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大力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修武县每年都要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聘请专家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并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资经营户、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三年来,全县共召开专题会议16次,举办培训班68期,培训6200多人次。同时,修武县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和街头宣传版面、横幅、宣传车、宣传册、挂历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修武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举措,增加政策的透明度,提高群众对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电视有画面、报纸有版面、农村有标语、学校有讲座、集市有横幅、街道有挂图,全县上下到处沉浸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浓厚氛围中,为创建工作夯实了牢不可破的基础。

(三)强化检测职能,增强风险意识

修武县将农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建立了县、乡、基地(市场)三级检测体系。农业、食药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全县的生产基地、市场的农产品抽样检测,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畜产品抽样检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本辖区的日常检测工作。生产基地自建检测室,由农业局统一配备检测设备,负责本基地的产品自检。按照考核标准,修武县将检测指标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成员单位,保证了检测范围全覆盖,样品更具代表性。

为及时排除隐患,降低风险,修武县采取日常检测和专项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产品进行风险筛查。除了日常检测外,每年都要对韭菜、豇豆等高风险农产品进行专项检测。同时,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生猪、牛、羊出栏和外调时按2%的比例抽检。每逢节假日都要加大检测频次,派专人值守,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投入品监管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源头控制是关键。为此,修武县狠抓农业投入品和兽药的监管,每年都要对全县110家农资经营门店和7家兽药经营门店进行多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其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并同他们签订承诺书,要求他们严格执行农资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和农资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经营台账,全方位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修武县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制定了《高毒农兽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并将《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张贴于农资门店和各生产基地,对相关人员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多人次,查处农资经营案件22起,其中,农、兽药案件15起,动物卫生案件7起,涉案金额20多万元,食药部门立案6起,罚金3.2万元。

(五)规范生产行为,严管生产主体

1.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修武县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将全县14家农产品种植企业(合作社)、110家农资经营户、57个养殖场、7个种禽场、2个屠宰场、6个饲料生产企业和7个兽药生产企业列入目录,通过与其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强化其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通过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其按照“风险分级、监督量化”要求实施监管。

2.培训生产主体负责人和所有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安全意识。重点是科学使用农药和兽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

3.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品牌农业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抓手。全县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规模生产主体都制定了生产技术规程,实行标准化生产,并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等事项,实现问题产品可追溯。积极鼓励、引导农业生产主体进行“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品牌意识,以品牌促质量,以品牌促效益,以品牌促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家,标准化养殖场33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农产品11个,“三品一标”农产品面积达到全县种植面积的58%,有力地促进了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两级监管队伍有待加强,特别是乡镇一级无专职监管人员,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检测能力不足。农产品日常检测以速测为主,风险筛查范围小,定量检测所占比例较小,导致隐患遗留可能性增大。

(三)执法力度不够,查处案件较少,不能完全起到惩处、震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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