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普惠金融融合创新发展策略
2018-01-16曾之明
曾之明
(湖南商学院 地方金融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205)
2015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 战略被中国政府正式申明,并通过顶层设计层面作为国家战略推动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了“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是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能让列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现阶段我国应积极引导 “互联网+”浪潮发展方向,运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激活传统金融潜力,增强普惠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力度,加快提升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广度与深度。
普惠金融的精髓与互联网金融开放、平等、包容的特质有着浑然一致性。互联网金融可以促进金融体系向底层推广,强化金融服务的惠普性;而普惠金融可以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互联网+时代为大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普惠金融服务渠道。如何汲取发达国家互联网+普惠金融的经验与教训,去引导我国的互联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使其实现良性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尽量避免风险性问题,对我国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规划有着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及趋势
当前,互联网平台、通讯及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突破,加快了互联网与金融业态的纵深融合,为普惠金融拓展提供了全方位技术支撑,为普惠金融走商业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了通道。
(一)互联网+背景下普惠金融运作形式
在互联网基础上,数据挖掘、定量存储和快速处理等大型数据技术开辟了现代信贷管理系统的新路径,为普惠金融发展奠定了基础。大数据背景下,许多原始无关数据能变为信用数据,然后转化为信用价值,使每个人的信用是有价值的。
初期普惠金融的基本形式是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通过近年高速发展,储蓄、付款、保险、理财和信贷等金融产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已被普惠金融涵盖。一方面传统商业银行在直销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小额理财业务等方面不断进化创新;另一方面,小贷机构、社区银行、小型投顾机构、农村银行等及日益成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功能。随着主力电商干预模式、互联网业务干预模式、银行结算第三方支付模式、P2P模式的参与,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模式逐渐上升或下降,普惠金融将最终着重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改善社会福利。
图1 互联网+普惠金融运作形式
当前普惠金融内部经营战略正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利用技术创新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客户体验已成普惠金融管理模式转变的重要组成。在客户营销优化中,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大数据等科学技术,利用实时可达到可衡量的方法,建立操作性强、互惠性、信任性客户关系能更好优化客户体验,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了满足客户基本需求,在提供广泛配套增值服务基础上,可进一步提升客户黏性,为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开拓广大市场前景。
(二)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趋势
2017年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白皮书《全球标准制定主体与普惠金融:不断变化发展的格局》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概念,即“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行为。它包括通过部署数字手段,为金融服务缺失或不足的群体提供一系列正规金融服务,匹配他们的需求,对客户而言成本可负担,对服务提供商而言商业可持续。”传统普惠金融发展vbnkkkvcxz1 3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也相对更好。这说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传统普惠金融的发展,两者需要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根据2016年7月30日,在“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公开的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报告提示:2015年上海、北京和浙江占据省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前三名;杭州、上海、北京列于城市排名前三甲;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使得各省市对比普惠金融指数水平差异变小,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提高了偏僻省市和落后地区在数字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后发赶超的可行性。
图2 2011 年和 2015 年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
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表明,跟着时间的推移和业务的发展,我国省级地区在数字金融上逐渐呈现趋同的特征:2011年不同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之间差距还较大。直到2015年,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已经大幅缩小。
国务院公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展示了明确的政策导向,普惠金融加速发展应合理参考国际模式经验,并与中国特色相融入,推进基础性金融服务,促使金融服务重点围绕基础金融服务覆盖,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可见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将发生较大变化,多元化日益成为丰富金融参与主体的趋势特征。普惠金融将长久性地建立最富有包容性的金融机制。互联网作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创新的重要平台组成,必将对信贷、投资、消费金融等领域的重构释放不可替代的功用。普惠金融未来发展是技术创新向制度创新的延伸,并应坚持并行宏观调控创新。
二、互联网+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分析——浙江网商银行案例
(一)浙江网商银行运行状况
浙江网商银行是中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之一,2015年6月25日正式开业。这家银行注册资本40亿元,由蚂蚁金融服务集团、复星、万向、宁波金润、杭州禾博士和金字火腿六家股东发起设立的网商银行,以互联网为基础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为“小额存款贷款”,主要提供存款少于20万元的产品,贷款少于500万元的产品。
截至2015年末,网商银行贷款余额74.13亿元,余额用户数50万户,用户平均贷款余额1.5万元人民币。网上银行资产总额302.4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18%。年度累计损失0.69亿元。
(二)浙江网商银行优势劣势分析
1.网商银行的优势
(1)网商银行成本低。网商银行的核心系统来自基于阿里专门研发的分布式架构的金融云计算和Ocean Base数据库开发。据有关估计,银行采用的传统IT系统,每年维护成本大约在30~100元,单笔支付成本约6~7分,而基于金融云的网商银行系统,年度单一帐户费用仅为0.5元左右,单笔支付成本约2分钱。
(2)完全采用多年形成的大数据方法来进行信用评价和风险控制。大数据能力同样是市场关注的焦点。目前已经运营七年的蚂蚁小贷,已然成为互联网大数据运营商经营数据的“经验先锋”。网商银行业内人士透露,蚂蚁小贷会通过建立“水文模型”来预测小微企业的后续经营状况,从而判断授信以确定信贷。
(3)网商银行拥有比传统银行更广泛的应用场景。网商银行可以借助阿里巴巴的电商用户开展业务甚至不用去开发市场便已经拥有信贷市场。这是传统银行通过成千上万的客户经理积累多年也没得到实现的客户资源。所以,网商银行是先有客户后做业务生意的银行,而传统银行是先有业务再去找客户的银行,具有明显的优势。
2.网商银行的劣势
一是如何提高消费者意识,以及如何将客户接受度和依赖性提升。二是监管体系的挑战,网商银行对现有的银行业制度造成影响。 三是风控挑战与信贷管理,如何实现有效转化信贷中的信用管理仍是难点。四是同行业竞争问题,传统银行意识到要将业务延伸到网络上,还有一些非银行型金融机构也将逐步实现网络运营化。五是作为一个声明不会建立任何实体的网商银行,也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比如中央银行对银行账户的开设有明确要求,用户要开设一个新的银行卡账号必须面签,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同样规定需要面签,申请贷款业务也同样需要。
(三)浙江网商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模式的启示
1.强调“用户体验”的核心服务理念
网商银行追求“以用户为中心”:从用户需求来设计产品并提供配套服务;确保安全前提下,为用户增加用户体验,节省时间和精力,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2.建立“小微”的精准市场定位目标
准确的市场定位确保了目标市场的专业程度,可以更好地探寻客户需求,研发产品和服务,注重资源投入,增强客户体验。
3.实施“轻资产”作为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动力
从业务目标来看,网商银行不希望将资产规模扩大作为目标,但是更注重资金快速流动,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其他形式将资产不断出表,始终保持轻资产模型。
4.实行以技术为主要驱动的平台化运营模式
网商银行根据云计算技术,在大幅降低IT成本的同时,能够将风险管理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和场景化的客户服务能力相匹配,实现高效率的金融服务需求与供应的有效匹配。基于强大的数据库,通过淘宝客户、蚂蚁金服客户、支付宝客户等内部数据的累积和外部数据的收集形成数据库,根据不同的维度、使用模型进行数据分析,为决策而服务。
三、互联网+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的SWOT分析
近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优势劣势明显,互联网+提出之后更好的提供了外部开发环境,对有利外部环境好好把握,拓宽普惠金融的经济优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威胁予以改善。根据我国国情,克服负面外部因素,加快普惠金融的发展。
(一)“互联网+” 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的比较优势
1.网络普及率提升推动普惠金融覆盖力度上升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手机网民规模已超过6.95亿人,尤其是农村网民总量超过2.01亿人,占比全部网民数量的27.4%,农村互联网覆盖加快拓展,这为网络投融资、网上贷款、网上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了新兴的市场需求和拓展机遇。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创新,我国普惠金融呈现积极创新态势发展迅猛,在覆盖面、可能性、安全便利性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2.互联网技术可大幅降低操作成本
在“互联网+”环境下,大多金融业务程序都在网络平台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边际成本十分低廉。在降低信息采集成本银行经营成本的问题上,互联网技术具有较强的实力,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成本。首先,互联网能够实现支付体系的立体化,降低结算费用的支付。 其次,互联网可以实现电子商务流程,降低促成业务运营的成本。 最后,互联网可以实现组织机构的扁平化,相比传统金融机构运营成本较低。
3.互联网创新技术可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领域
普惠金融的发展必须覆盖所有地区全部客户,消除排斥在金融服务覆盖之外的偏僻地区。传统金融背景下大多偏僻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对等网络传统金融服务往往缺乏金融网络布局支持,用户基本难以享受普及的金融服务,或者必须付出高昂的消费代价。现在互联网依靠的是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环球电子信息覆盖,可以打破时空距离,覆盖到因偏远分散而难以触及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客户。
(二)互联网+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的比较劣势
1.安全风险较高
普惠信贷面临利润更少的客户群,中小微客户获取信息相对困难,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品,交易量交易额小等原因,普惠金融的信贷业务组织必须大幅提高利率,以弥补风险,确保盈利能力和服务可持续性。因此中小微客户贷款比较困难,很难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便利。再者就是网络安全问题,一些类似于黑客的群体借助互联网漏洞,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网络金融犯罪,侵犯消费者权益。
2. 消费者保护意识淡薄
普惠金融服务涵盖许多金融产品,还有一些比较复杂。首先,金融消费者应该了解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 其次,金融界存在很多的的纠纷案例,包括误导甚至欺诈案件。普惠金融发展需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消费教育普及,现阶段大众仅有的一般的财务知识是不够的。
3.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
我国金融法制尚未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如普惠金融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运作模式,应遵守市场化的监管指标并进入相关的监管体系,采用一致化监管准则。如作为政策为导向的运作模式,则需实现差异性的监管政策,例如资本、风险准备、信贷等领域能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实施差异化的监管准则。
4.信息制度建设滞后阻碍
银行管理主要是控制风险的能力,风险控制首先主要是掌握对称信息,虽然互联网技术跨越式发展对信息的透明度提供了无穷益处,不过对农村客户群体的覆盖仍是微不足道。此外,农村银行人才招聘并非从当地聘用而是来自各地区的,缺乏生态信息链,普惠的目标也没有实现,银行被封锁在农村成为“信息孤岛”。
(三)“互联网+”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机遇分析
1.国家政策大力推广普惠金融
规划强调,追随着有效拓展金融服务覆盖率、可获性,积极增进各阶层群体对金融服务获得感的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匹配的普惠金融服务及保障体系,尤其要让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阶层、农户、贫困人群和残障人群、老年人等便利获得价格适中、便捷安全的基础性金融服务。
2. 互联网技术增强了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
大数据以减少客户信息识别成本、确定成本和人工成本,加强风险控制安全机制的有效性,从数据信息分析到信用基础,突破传统审计、评估和抵押的方式来保证和确保客户的信用。所以,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有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
3. 新型金融服务弥补传统金融短板
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在现阶段难以满足普惠金融发展需要。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客户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可不同程度地对融资支付清算、融资、股权优化、资源转移、风险管理和信息提供等功能提供改善,是对传统金融的创新。
(四)互联网+背景下普惠金融的威胁分析
1.小微用户欠缺大数据征信和风控
目前中国有十亿人缺乏完整信用记录,由于小微企业和小部分个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征信记录更少,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品和担保人,大部分缺乏信贷信息,他们没有信贷法律概念且长期存在信用风险,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获得其有效信用信息,难以用信息筛选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难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
2. 互联网金融监管落后
互联网+近年开始崛起,但金融监管方式和手段经常落后于金融创新,必将导致监管不力局面。互联网金融有快速、方便、难以监控的特点,从伞型信托到一些P2P平台破产跑路时,然后到去杠杆时股市大幅下挫,双刃剑效应十分明显。传统金融业已有大部分法律法规,而对互联网金融新型模式缺乏对应的法律法规监管,也由于互联网本身不容易监控,与复杂传统金融组合的新兴模式更难规范。
3.普惠金融运作成本高
普惠金融交易成本高、数量多且单笔交易额小、地区分散、难以管理使其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决定了普惠金融运作成本会更高。为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利润,银行的确有动机不想向贫困群体提供基本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业务的运作成本与经营效益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也是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图3 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SWOT分析图
四、互联网+普惠金融融合创新策略
“互联网+”普惠金融融合战略不仅是互联网对普惠金融的金融服务升级,也非简单地提高相关服务和技术创新效率,而是把互联网技术、思想、渠道和平台深入到普惠金融系统工程中去,充分利用“互联网+”来增加普惠金融的创新。
(一)大力健全“互联网+”法律法规
要健全“互联网 +”金融的法制体系。应结合现阶段“互联网+”发展热潮,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适时修改现行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着重针对电子商务的安全、电子交易的合法以及使用电脑犯罪等借助互联网漏洞的违法犯罪,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框架,促动“互联网+”普惠金融健康发展。应完善协调监管机制,统一监督管理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一开展金融业数据综合统计,强化综合监督和职能监督,加强系统系金融风险防范,。建立贴近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互联网+普惠金融监管规定,建立对于各类投融资行为深入监督和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管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范围全过程覆盖。
(二)积极完善普惠金融市场体系
要发展贴近市场和微观经济实体的小型金融机构,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和支出,优化中小金融机构进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促进具备民间资本发起条件的小微金融机构建设,推进市场竞争,增加资金供应。鉴于目前中西部落后地区缺乏金融服务状况,继续实行差别化货币信贷政策,发展县域化基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普惠信贷、融资保障,满足偏远地区、农民和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支付结算金融需求。同时完善支撑平台体系,建立融资担保基金和政府融资担保公司。
(三)努力推进数字化金融技术创新
将互联网+传统金融服务以及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融合起来,具有快速、透明、廉价的优势。推动互联网+普惠金融融合应根据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新态势,实施战略部署推动互联网+行动,结合现实需求推动共享发展。大力推进我国互联网经济规模优势、政策优势、协同效应,逐步建立有我国特色的普惠金融体系。应加强与国际普惠金融创新领域的先进国家开放合作,推动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惠金融联盟等国际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引入国外互联网+普惠金融方面运用较好、较为成熟的技术系统和商业模式。
(四)持续改善服务,有效降低成本
一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个人的普惠金融面向人群全面的信用体系,大力推行信用评级和公众认定。二是要建立并完善普惠金融风险分散体系。既为普惠金融服务涉及弱势主体实施信用增值、提升其信用资质,还能够助力金融机构分散规避风险。同时通过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巨灾保险制度、再保险制度,普惠金融信贷进一步完善风险多样化分散和损失补贴机制,让各类金融机构大力积极支农扶弱普惠。
(五)其他配套对策
1.通过互联网渠道拓宽普惠金融覆盖面
近年来普惠金融服务因为宽带通信网络,移动通信网络等终端的广泛普及,开拓了日益广阔的覆盖面以及信息多样化的融合渠道。互联网有助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规模。另外个人网络贷款、网络小额信贷、互联网融资等业务将通过互联网渠道分销和配对各种资金和产品供求信息,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服务门槛,在更广泛区域实现社会闲置资金的优化配置,有效延伸普惠金融服务范围。
2.增强对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需增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宣传、必要保护、妥善处理消费纠纷。金融机构应提高业务风险和金融欺诈警告,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公安机关要适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渠道增强对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把现阶段普遍发生的金融欺诈行为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告发布,发挥教育警示作用以便警示和提醒消费者群体。通过普及金融教育培训推动普惠金融覆盖推广,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素质,增强金融消费者守法维权意识,逐渐优化普惠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普惠金融可获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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