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协助破案工作浅析
2018-01-02陆涛
陆 涛
(上海铁路公安局 蚌埠公安处,安徽 蚌埠 233000)
看守工作作为整个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收押和管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方法及形式日趋智能化、专业化和集团化,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以致不少案件多年悬而未决。看守所因其特殊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对象,决定了在看守所开展协助破案工作尤为必要。为提升公安机关打防控斗争整体水平,促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年初,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监管部门协助破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监管场所协助破案工作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斗争。
一、看守所开展协助破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具有刑侦部门无可比拟的优势
看守所蕴藏着丰富的犯罪信息资源,与刑侦部门相比,开展协助破案工作具有诸多优势。从资源上看,看守所关押的人员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和各个年龄段,其中不乏惯犯、累犯和流窜犯,他们中隐藏着大量的犯罪信息,是名符其实的“犯罪信息资源”。从时间上看,看守所羁押人员在结案前,全天候处在看守所民警控制的视线之内,看守民警与他们接触的最多,了解最深,能够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从阵地上看,看守民警负责管理在押人员的吃、住、用、卫生等日常生活,其人性化管理工作容易被在押人员当作是特殊的关照,进而会心存感激向民警主动坦白交待余罪或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二)能够强化教育促进监所安全
协助破案工作首先要确保监所的安全,为此看守所必须认真做好在押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彻底改变死看硬守的单一管理模式。显然,这对强化看守所的教育职能,强化民警的职责意识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民警深入扎实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和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为在押人员创造良好的改过自新的环境,从而使那些铤而走险的在押人员在预谋和实施在犯罪初期就被及时发现,进而可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监所安全。
(三)可以有效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
开展协助破案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社会学、心理学、逻辑学等多学科知识,这就要求看守所民警必须具备相应的综合工作能力。在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的今天,看守所民警只有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并积极参与侦查办案工作积累经验,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因此,在看守所开展协助破案工作,一方面可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机械管理模式,给看守民警提供一个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施展个人才能的舞台,另一方面也能促使民警立足岗位、边干边学,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制约看守所协助破案工作的不利因素
(一)获取犯罪线索手段单一
现在看守所获取犯罪线索采取的手段多是老一套:政策攻心、现身说法、亲属和社会规劝等等,往往是管教民警仅凭一张嘴一支笔来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其难度可想而知。
(二)监管民警业务素质偏低
看守所协助破案工作需要管教民警具有相当丰富的法律知识、社会阅历、心理学知识等,个别管教民警满足于“一看、二管、三送走”的传统管理模式,学习积极性不高、钻研业务能力不强,这样一来,导致看守所管教民警整体业务素质偏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看守所协助破案工作的更高要求。
(三)接收违法犯罪信息不对称
外面的世界发展日新月异,而长期处于监管场所的民警信息相对较为闭塞,对许多新的信息不能在第一时间接收,致使看守所在协助破案工作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比如,目前在侦查破案过程中运用较为广泛的通讯轨迹跟踪、上网轨迹跟踪、指纹比对等信息技术,这些手段在一些看守所就无法运用。此外,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单位已经被查证的事实和没有查证的犯罪事实,看守所民警了解情况比较滞后,造成在教育感化协破案件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
(四)转递的犯罪线索反馈困难
现在看守所获取的犯罪线索转递容易,但信息反馈却是一个难点。个别办案单位收到监所提供的线索后,只对大案、要案线索感兴趣,对一般的犯罪线索重视程度不高,查证不力,尤其是外地的线索更不愿积极查证,即使多次电话催办,也不能引起相关单位足够重视,导致一些有价值的犯罪线索不能进行查证落实,对在押人员的奖励政策也就无法兑现,从而挫伤了在押人员提供线索的积极性。
(五)监管民警思想认识不足
民警对看守所工作理念和职能在认识上有偏差。长期以来部分民警受看守所传统观念的束缚,普遍认为看守所工作就是保证监所安全和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错误地认为侦查破案工作是刑侦部门的事,没有把协助破案工作当成分内工作自觉去开展。还有一些民警则存在监管工作的主业就是看好人、看牢人,而协助破案属于副业,“协助破案工作做也行不做也可”,“做了不算错,不做也说得过去,但如做错了会给自己添麻烦”等消极观念。
三、解决协助破案工作滞后的方法和对策
(一)转变观念,消除民警模糊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解决协助破案工作滞后的思想基础。一是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协助破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民警要摒弃陈旧的思想观念,树立公安机关整体意识,认识到开展协助破案工作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整体要求,是每一位人民警察应有的职责。三是要求民警充分认识到看守所具有协助破案工作 “信息源”和“资料库”的强大优势,把加大协助破案工作力度作为看守所工作模式的突破和工作质的飞跃的重要途径和切入点,使看守所真正成为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二战场”。
(二)强化协助破案工作机制建设
从现实斗争的需要来看,看守所协助破案工作作为侦查破案的第二战场纳入工作议程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就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协助破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相应的狱侦队伍或加强管教力量,要注重把懂审讯、有刑侦工作经验的民警充实到管教队伍中来。二是建立驻所联络员机制。根据监所教育感化深挖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不少于2人为协助破案工作联络员,经常开展信息互换、比对,加强与办案单位协调沟通。三是建立协助破案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召开协助破案工作信息通报会,由监所总结通报协助破案工作有关线索获取、甄别、转递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办案单位及时通报查证反馈情况。监所根据协助破案工作信息通报情况适时发布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提供线索情况、查证反馈情况、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措施等,分送上级业务部门和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四是建立监所协助破案政策兑现机制。在主动与公、检、法等办案部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提交相关协破案件证明材料,鼓励在押人员积极坦白、检举,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在押人员及时依法兑现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兑现对在押人员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兑现一个、影响一片来推动监所协助破案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开展。五是建立监所协助破案表彰奖励机制。对通过教育感化协助破获大案、要案以及在监管工作中涌现的多次成功协助破案的监所民警,看守所要及时向政工部门申报,对协助破案成绩突出的监管民警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该记功的记功,该嘉奖的嘉奖,激发民警协助破案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对在押人员法律政策引导
一是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因人施教,温情感化。根据在押人员的性格特点,注重个性教育,把教育感化工作落到监管工作每一个环节,促进协助破案工作的有效开展。比如,在押人员徐某(女,24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经谈话教育后检举其继父张某(55岁,退休在家)家中藏有三支枪,子弹63发。枪支现被妹夫王某和前夫杨某带到秦皇岛市。管教民警获取线索后,立即将有关材料转递给河北省公安厅、秦皇岛市公安局,秦皇岛市警方据此抓获了两名涉枪人员,枪支弹药全部追回,消除了重大治安隐患。二是在入所收押时履行相关法律政策告知义务,观颜察色,发现疑点。比如,涉嫌撬窗入室盗窃的杨某和周某被刑拘入所,检查其随身带来的物品时,一双不起眼的解放鞋引起了收押民警的警觉,鞋底的前部高度磨损,后跟却磨损轻微,和正常人穿鞋磨损情况完全相反。据此判断,只有长期攀爬才会造成如此怪异的鞋底,民警以磨损的解放鞋为突破口,一方面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深入谈话,进行重点攻坚。另一方面,迅速与两人曾经活动过的区域警方联系,了解当地的犯罪信息。其中,福建厦门警方反馈:厦门市思明区、集美两地发生多起攀爬外墙水管入室盗窃案。经进一步谈话教育及政策攻心,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在厦门利用攀爬落水管道等作案手法进入高层住宅实施盗窃、作案10余起、案值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三是关注在押人员心理健康,及时开展心理疏导,消除顾虑。通过心理测试、情绪疏导释放、音乐治疗等手段,尽可能地化解在押人员的消极负面情绪。在不同的时期,针对不同的在押人员,以相应的方式给予在押人员关怀和温暖。同时,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建立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文化载体,营造良好监管环境,大力改善关押条件,完善监所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在押人员人格和少数民族在押人员的风俗习惯,开通视频会见和网上远程会见,开展亲情规劝活动,用文明温馨的羁押环境影响感化在押人员等方法开展教育感化,敦促在押人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培训,提升民警协助破案工作能力
为促进看守所协助破案工作的开展,看守所必须加强民警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心理学、侦察学以及协破案件技能与技巧艺术的教学,提高民警协助破案工作的能力。一是选准目标,确定重点。在协助破案工作实践中,要通过6种方法来确定10种被监管对象为工作重点,即通过谈话教育、阅卷发现前科劣迹,日常动态观察,网上检索、指纹比对,发函调查至基层组织,从办案部门获悉未交代的原因等方法,确定拒绝交代、隐瞒犯罪事实,拉帮结伙、团伙作案,涉黑涉恶、独霸一方,经济来路不明的惯犯、累犯,沉默不语、不讲真实姓名地址,长期流窜、持有多种证件,负案在逃,判刑后异常兴奋,纹身贩毒、嗜毒成性,着装与携带物品不符等10种人员为重点工作对象。二是细致入微,寻找破绽。通过对在押人员观察、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涉案情况,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以及犯罪轨迹和心理状况,从各种反常情况中发现破绽。同时,采取宣传教育(政策兑现)、以情感化(人性教育)、网上(DNA、指纹、违法人员信息系统)比对等传统手段和方法,对新关押人员、被提审人员进行跟踪,选择适当时机进行攻坚,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三是收集情报,研判信息。要注意运用人机结合方式查询资料,在收押、管理、教育、值勤、生活卫生、劳动改造、心理咨询等工作环节中,发现、捕捉、挖掘、搜集相关动态资料和信息,通过关联、推理、归纳等方法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四是灵活机动,适时攻坚。重点对象确定后,合适的攻坚方法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实践中,监管民警应采取恩威并施、单刀直入、敲山震虎、以情感化、政策攻心、欲擒故纵等方法手段开展工作,有效提升协助破案工作成果。五是延伸触角,网上追逃。充分发挥监所“犯罪信息库”的资源优势,不断探索和完善监所开展追逃工作的方法和机制,努力培育协助破案工作新亮点。以新入所人员、在所羁押人员、外部来所探视人员3类人为重点进行网上比对,从中发现网上逃犯,始终绷紧“追逃”这根弦,注意发现嫌疑人日常生活细节中暴露出的破绽,发现线索,并且将这种措施延伸到在押人员出所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