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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中夜晚与事件设置关系探究

2018-01-01张艳丽

安康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金莲西门庆金瓶梅

张艳丽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时间和事件是小说的重要组成要素,时间与事件密不可分,任何事件都是在特定时空中发生的,没有容纳事件的时间只是一个单纯的时间刻度,就不能称其为构成小说的一个要素。《金瓶梅》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文人独立创作的章回小说和世情小说,借宋写明之事,以西门庆一生的发迹变泰、纵欲无度来反映明嘉靖万历年间黑暗的政治和淫糜享乐的社会风气,以西门庆死后亲朋离散、落井下石来揭示人情浇薄的世道。其叙事时间从北宋徽宗政和二年到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12—1127)共十六年,其记事大到朝廷内部奸臣把持朝政、贪赃枉法之事,小到家庭内部鸡毛蒜皮、吃喝拉撒之事。有人提出,《金瓶梅》的叙事时间可分为“历史时间、自然时间、文化时间、空间时间、心理时间”[1]五类,除此之外,又采用“年、月、日”或者“月、日”编年体的记事方式。笔者认为,《金瓶梅》的叙事时间除上述之外,还可再细化到“日、时”,也就是说,具体的一日之内又有具体的时刻,尤其是在夜晚,叙事时间更为清晰和明确,如“初更时分”“日暮时分”“日色渐落”“月色朦胧”“掌灯时分”“二更”“三更”“五更”等等。《金瓶梅》记述了近二百件事件,以景阳冈武松打虎开始,以普静师荐拔群冤结束,这两个事件皆发生在夜间。这中间的九十八回又叙述了不少发生在夜间的大小事件,如金莲、王婆药鸩武大郎、金莲夜弹琵琶诉相思、武大阴魂诉冤、西门庆偷运李瓶儿财物、月娘雪夜祈祷、西门庆设计来旺致狱、苗青图财害主、西门庆纵欲得病、武都头杀嫂祭兄、陈经济被陷严州府、西门大姐半夜自缢等等。在《金瓶梅》中,夜晚表明了叙事时间,呈现出事件发生的环境和空间状态。本文以发生在夜间的超自然事件、表现人物心理类事件和违背法律类事件为研究对象,探讨夜晚与事件设置的内在关系。

一、夜晚与超自然事件

“光线,几乎是人的感官所能得到的一种最辉煌和最壮观的经验。”[2]显然,这种最辉煌和最壮观的经验主要是指光线对事物的映照或揭示作用。光线的强弱影响着人们的视觉效果和对事物的认知,白日往往因为光线过强而更易看清事物的原貌,从而失去审美诗意性;而夜晚的朦胧月色、灯光则因为光线极弱而不能窥探出事物原貌,引发人们无尽的猜想,从而产生神秘感和朦胧的审美意趣。“从原始社会开始,人们相信鬼灵有三个特点:第一,鬼灵是虚幻不实的影像;第二,这个影像的活动极为轻灵缥缈;第三,这种影像似的鬼灵总是在黑夜活动。”[3]同时,古人认为日为阳,夜为阴,狐鬼精灵常在夜间活动。因而,夜成为小说家营造神秘、朦胧、恐怖审美意趣的最佳选择和最为青睐的时间段。六朝志怪小说中鬼灵大多出现在夜晚,如宋定伯夜中捉鬼、杨度夜行遇鬼受惊、何敞半夜遇鬼魂诉冤等。蒲松龄笔下的狐鬼故事常常发生在夜晚,如《尸变》 《宅妖》 《林四娘》 《鲁公女》等,无疑是借夜色、月色、灯光营造出朦胧、神秘或恐怖的审美意境。在志怪小说中,夜晚与一些特定的场所(墓穴、房间等)构成了极具画面感的视觉性空间,以现实空间中出现超现实的事物而产生陌生化的效果,从而拓展了小说叙事空间,产生了情节奇谲、引人入胜、富有渲染力的叙事效果。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4]由此可知孔子对于鬼神的态度,即不事鬼神,但也不否定鬼神的存在。他的这一态度也影响了整个儒学对鬼神的态度。“至六朝,道教与佛教大行于世,灵魂不死、轮回报应、鬼神显验、肉体飞升等念,成为极其普遍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5]之后,佛道信仰一直盛行于民间。明代统治者大多崇佛佞道,社会上的寺庙数量增加、僧道人数增多,其在民间的影响也随之增强。可见,鬼神信仰在当时社会的普遍性。因而,这种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作家的创作,一方面是志怪小说源源不断的问世,另一方面是世情小说中掺杂了一些超自然的故事情节。在《金瓶梅》中,作者将这种怪力乱神的超自然事件设置在夜晚,多是基于长期以来人们相信鬼灵多夜晚出没的认知,以及夜晚特有的黑暗属性能利于作者制造神秘、恐怖的氛围。

人们在夜色中无法窥见事物原貌而感到事物的神秘。在小说中,夜色可大致分为黑夜和由月色或灯光构成的朦胧夜色:黑夜漆黑一片,人们根本无法认清事物,由于未知而感到恐惧;朦胧月色,人们对事物的认知可能似是而非,因为这种似知而又非知反而觉得神秘。《金瓶梅》中对于超自然事件的描写,即夜色并不是完全漆黑一片,而是有朦胧月光和灯光。文中第九回:武松半夜遇武大冤魂,“约莫将半夜时分”“琉璃灯半明半灭”“卷起一阵冷风来”“毛发皆竖起来”表明了时间、光线和感觉,营造出鬼魂出场的阴森氛围。之后,武松似是看到一个人从桌底钻出诉冤,但却看不仔细,再看已无人影。忽明忽暗的光线影响人的视觉效果,有了时间、光线、环境的铺垫,再叙述事件不会显得突兀。作者如此安排,显示了夜晚对于事件的作用。第七十九回:西门庆石桥跟前遇黑影,“那时也有三更时分,天气有些阴云,昏昏惨惨的月色,街巿上静悄悄,九衢澄净,鸣柝喝号提铃”[6]。从时间、光线及周围环境写出一个昏暗、安静的空间,在这样一个昏暗的空间中,人的视线相对模糊,可视范围也相对较小。继而“一个黑影”出来惊吓马儿和西门庆,这样的描写和时间、环境设置相当合理。因为光线弱而视线受阻,使得西门庆无法看清来者为何物,只是个模糊的“黑影”,因而这个无过多描述的神秘“黑影”可以引发读者无尽的猜想,它可以是武大或者花子虚的鬼魂,亦可以是猫等动物。显然,这个惊吓只是西门庆走向死亡的一个插曲,照应了之前李瓶儿托梦之语。第一百回:普静大师荐拔群冤,月娘众人与普静大师晚夕投宿永福寺,“一轮明月挂青天”“佛前点着一大盏琉璃海灯”,是个相对明亮的夜晚,但普静大师念经“至三更时,只见金风凄凄,斜月朦朦,人烟寂静,万籁无声。觑那佛前海灯,半明不暗”。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由明亮变为昏暗,佛前的海灯也变得半明不暗,这是普静大师度化鬼魂前神秘气氛的渲染。这三回都营造出朦胧而又神秘的氛围,前两回事件的叙述相对模糊,没有最后一回叙述的清晰。作者似乎有意从小玉偷窥的视角来增加事件的可信度,一来由小玉目睹全过程后再转述给月娘,加之月娘曾梦见投奔云离守之后的事情,从而使得月娘幡然醒悟;二来这种视角可以给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似是读者自己在偷窥。综上,作者设置超自然事件的特定叙事时间是半夜三更,特定夜色是昏暗的月色或忽明忽暗的灯光。

“黑夜总是充满了无限的神秘感和恐怖感,因此更能激发人们丰富的想象力。”[7]同时在传统观念里,狐鬼精魅与人们的生活习性相反,皆是昼伏夜出。作者在设置超自然事件时,往往选择夜晚这一时间叙事模式,即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此外,夜深人静,月色朦胧,烛光忽明忽暗,加之事件自身的诡异性和怪诞性,由此形成神秘的审美意趣。

二、夜晚与表现人物心理类事件

纵观中国历代诗词曲赋,文人常常借夜色表达情感,用浓郁的夜色渲染悲苦的心理感受。因此,夜晚既是文人抒发情感的媒介,又是诱发文人情感的因素。在戏曲小说中,作者亦常用夜晚烘托、渲染气氛,表达人物的情感,展现人物的心理世界。如白朴的《梧桐雨》第四折便是以李隆基夜梦杨贵妃,被秋雨惊醒后无限的怅惘和追忆来表现他的孤独寂寞和思念的情感;马致远的《汉宫秋》亦是以汉元帝夜梦昭君而惊醒,又听到孤鸿哀嚎来表现他的无尽哀思。显然,《金瓶梅》也继承了这种文学传统,像潘金莲夜弄琵琶诉幽情、月娘夜听佛经、陈经济夜忆富贵等事件皆是借夜色来表现人物内心被压抑的情感。

黑夜极易引发人的寂寞感和空虚感。“欲望属于潜意识系统,而又被前意识系统所排斥和压抑。”[8]而夜的静谧更激发人们的这种潜意识。潘金莲是《金瓶梅》中一个重要的人物,是作者“女祸”思想的践行者和体现者。作者除了以她多次与人偷情来表现她的淫荡之外,又着重通过她多次夜中独守空房而引发的寂寞、怨恨乃至嫉妒,从而表现出她的畸形心理。这种寂寞、怨恨乃至嫉妒的情绪,白天表现在挑拨离间、陷害他人,夜晚则表现在无法入睡、怀恨在心。潘金莲两次夜弄琵琶诉幽情,皆是内心寂寞情感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发泄。对于像潘金莲这样情欲强烈的人,随着夜晚来临,她的这种情欲会随之放大,她的怨恨、嫉妒便是这种情欲得不到满足的产物。与潘金莲寂寞、怨恨、嫉妒情绪不同,月娘独守空房的夜大多是在听经礼佛中度过,小说中多次写到月娘听经到三更、五更。月娘虽是个固守传统伦理道德的女性,但也有对本能欲望的渴望,因而夜幕来临仍会引发她的寂寞空虚之感,月娘便以听经礼佛来排遣这种寂寞之感。夜引发了金莲和月娘的寂寞空虚之感,作者通过同一环境下的不同事件来展现她们的不同性格。白天,她们或是处理府中事务,或是宴饮游玩,始终处在一个小群体中,独处的机会相对较少,这种寂寞、空虚的情绪自然不会处于主导地位。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多种性本能“拥有一个明显的特色,便是当它受阻时(阻力总是很大的),能转移其目标而无损其强度,因而为‘文化’带来了巨量的能源”[9]。由此看来,人的本能欲望受到压抑时并不会泯灭,而是会转移并寻找代替对象。因而,不管是金莲弹琵琶还是月娘听佛经,都是她们本能欲望受到压抑后的发泄方式。因而,作者将此类事件设置在夜晚,是作者敏感、细腻的情感体验在小说创作中的成功运用。

黑夜极易引发人们的悲凉感。在陈经济被月娘赶出府后,西门大姐一直处于较为艰难的处境:为娘家不容,三次将其送回陈府;在夫家又不得宠,多次遭丈夫虐待。第九十二回:陈经济归家后,西门大姐与冯金宝争吵,反被陈经济殴打昏迷,半日才醒,陈任由她哭哭啼啼而不管,当时已是“树木凋零,金风摇落,甚是凄凉”的秋夜。夜晚,人的情感是脆弱的,尤其是像西门大姐这样无处可容身的人,夜晚来临更是加剧了她内心的绝望和悲凉。作者将西门大姐之死设置在秋风瑟瑟的黑夜中,以夜之凉衬托人心之“凉”,从而达到渲染气氛的叙事效果,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第九十三回:陈经济败尽家产后,只得在冷铺中存身,“那时正值腊月残冬时分,天降大雪,吊起风来,十分严寒”,陈在风雪中支更一夜,五更方睡,梦见曾在西门府时的荣华富贵而哭醒。寒冷的天气,无家可归的夜,更能引发陈对以往富贵生活的追忆,徒生悲凉。作者以夜之寒来表现陈处境之“寒”,而与往日富贵生活之“暖”形成对比。因而,寒夜既是引发人物情感的环境,又是作者借以表现人物心理的方式。

夜既表明了时间、环境,又提示人们到了休息的时间。作者将小说的叙事时间范围延伸至夜晚,以人物在静谧的夜的活动来表现人物的心理诉求。同时,静谧的夜触动着人的情感,或引发人的寂寞之感:金莲的恼怒难眠之夜,月娘的听经礼佛之夜;或引发人的悲凉之感:西门大姐的无助绝望之夜,陈经济的寒冷之夜。显然,作者意识到长夜对人们情感的牵引作用,因而将表现人物最为隐秘的情感的事件设置在一个寒夜漫漫的背景下,既表现出人物的心理,又使得小说叙事内容更加丰富,同时也体现出作者细腻的情感、敏锐的生活观察力和感受力。

三、夜晚与违背法律类事件

“时间不仅仅是一个科学或哲学的概念,而且还是一个时代文化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10]在小说中,“夜晚”不仅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还蕴含特定的文化意义,这种文化意义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所形成的共同认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大明律》规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五更三点钟声未动,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11]西门府丰富的夜生活显然已经违背了这一生活习惯和律法。在《金瓶梅》中,叙述了许多背离伦理、违反律法的事件,如杀人越货、偷运财物、算计陷害他人等,作者大多将其设置在夜晚。虽然这些违反法律、道德的事件与夜晚没有必然联系,但作者将其设置在夜晚必有他的创作意图所在,或者说作者如此设置为了达到他所期待的叙事效果。在小说中,共叙述了四次杀人事件,三次设置在夜晚,另一次设置在白天,即武松误杀李外传,致使武松遭受牢狱之灾,几近丧命。从这四次事件的结果看,作者将时间设置在夜晚时,阴谋得逞或报仇成功;而设置在白天时则是报仇惨败。因而,作者在设置此类事件时,考虑到事件发生的合理性以及时间之于事件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根据情节发展的需要而合理安排叙事时间,体现作者的艺术自觉,也渗透着作者的生活经验和认知。

夜,客观上展现的是一种时间状态和自然环境,自身并不具有特定的内涵,它的内涵由事件的性质所赋予,有些事件也要借夜间环境进行。由于夜晚的黑暗可以阻断人们的视线,加之人们夜间休息的习性可以暂时断绝人们与外界的联系,因而杀人越货、陷害他人等恶行常常发生在夜晚。在《金瓶梅》中,有三次关于夜间杀人的事件:王婆、金莲药鸩武大郎;苗青勾结盗贼杀主盗财;武松杀嫂祭兄。第五回:王婆、金莲药鸩武大郎,作者明确交代了两个时间,即“天色将黑”“听那更鼓时,却正好打三更”。“天色将黑”是金莲行凶前的准备:烧了大锅汤,拏了一方抹布,煮在锅里。“听那更鼓时,却正好打三更”是金莲行凶之时。金莲给武大喂下毒药,用被子紧紧地捂在武大脸上,以免武大断气时的惨叫惊醒街坊邻居。第四十七回:苗青勾结盗贼杀主盗财,作者将苗青杀主之夜设置为“天气阴黑”“近三鼓时分”,契合了宋元以来民间流行的“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的熟语。作者将这两个事件设置在漆黑的半夜,以夜的黑暗显现人性的“黑暗”。第八十七回:武松杀金莲、王婆虽是在夜晚,但作者却没有过多的叙述天夜色之黑,而是描述房间内“明亮亮点着灯烛,武大灵牌供养在上面”,显现出武松为兄报仇的坦荡心态以及作者的肯定态度。

无独有偶,《金瓶梅》中的栽赃陷害他人、偷运财物等事件亦是被安排在夜晚。第二十五回至二十六回:来旺得知妻子与西门庆的奸情,醉谤西门庆、潘金莲,西门庆在金莲的挑唆下,设计陷害来旺偷钱且欲杀主,致使来旺锒铛入狱。第九十二回:陈经济以簪子为证胁迫玉楼与之偷欢,玉楼为摆脱胁迫便将计就计,约在半夜三更成其好事,实则诬陷陈经济偷盗库内脏银,致使陈经济惹上官司。前一事件发生在“约一更多天气,将人才初静时分”,后者发生在“半夜三更”,都是在夜色下紧锣密鼓地进行。而《大明律》明确规定夜禁,“凡盗贼率起于夜禁之不严,夜禁不严,则盗贼多矣”[12]。可知夜禁的目的在于止盗,因而人们会有这样的潜在认识:夜晚鬼鬼祟祟之人非奸即盗。第十四回:西门庆收下李瓶儿的钱财便是在月上时分。月娘道出此中缘由:“银子便用食盒叫小厮抬来。那箱笼东西,若从大门里来,教两边街房看着不惹眼?必须如此如此,夜晚打墙上过来,方隐密些。”可见,夜晚的黑暗色彩,使得行事隐蔽,避人耳目。

《金瓶梅》展现了一个物欲横流、颠覆传统、违背纲常伦理的世界。作者多选择夜晚作为展现违背律法秩序事件的时间,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与暴露具有“黑色”性质的丑恶与罪行密切相关。夜的黑暗特性与这些事件的“黑暗性”融为一体,使得一些人们在夜色的隐蔽下,毫无顾忌地展现自己的丑恶和贪婪。作者将这不可告人的事件设置在黑夜,固然符合人们的常规认识和逻辑,但也是在提示读者夜之黑暗所映射出的人性的丑恶和社会的黑暗。

黑夜,并非是一个孤立的时间,而是一个含有特定空间的时间,与不同的事件组合产生不同的叙事效果。尽管上述事件都发生在夜晚,但作者根据事件性质的不同而描写出或朦胧神秘或凄迷或漆黑的夜晚。黑夜与超自然事件的组合营造出朦胧、神秘或恐怖的审美意境,由此形成叙述此类事件的特定时间:半夜三更;黑夜与表现人物心理类事件的组合有力的展现了人物的隐秘情感,达到了极富有感染力的艺术效果,体现着作者在长期生活中的情感体验和敏锐感受;黑夜与违背法律类事件的组合,以夜的颜色与罪行的“黑暗”融为一体来暴露人性的丑恶和社会的黑暗。因而,作者对《金瓶梅》中夜晚与事件的设置并非随意而写,而是有他的考量所在,其中渗透着作者的思想、价值观、情感体验以及对晚明社会的深刻认识和反思。

[1]祝庆科.《金瓶梅》中时间与事件中设置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4.

[2]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410.

[3]马焯荣.中西宗教与文学[M].长沙:岳麓书社,1991:255.

[4]李学勤.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79.

[5]李伟昉.英国哥特小说与中国六朝志怪小说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61.

[6]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M].梅节,校订.台北:里仁书局,2007:1376.

[7]李伟昉.英国哥特小说与中国六朝志怪小说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135.

[8]弗洛伊德.梦的解析[M].孙名之,顾凯华,冯华英.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324.

[9]弗洛伊德.爱情心理学[M].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170.

[10]吴国盛.时间的观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3.

[11]怀效锋.大明律:卷十四[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15.

[12]高攀.大明律集解附例:卷十四[M].台北:学生书局,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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