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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视阈下大学生现代公民人格的塑造

2018-01-01刘家祥

关键词:人格志愿公民

刘家祥

(安庆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安徽安庆246113)

发韧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志愿服务,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于中国的社会文化建设和公民道德价值的弘扬起到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中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其彰显的精神也已逐渐深入国人之心,为当代中国社会的精神和文化层面的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是我们党领导的共青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工作领域、服务社会需求的一大创举。”[1]组织、动员、使用、发展好这支生力军无论对于文化融合、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还是公民社会的发展成熟,都极具研究意义。当前我国正在建设现代公民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推进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与发展需要大力倡导青年志愿精神,着力推动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一、对当代大学生现代公民人格进行塑造的现实思考

所谓人格,是指一个民族在整个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呈现的基于共同文化特点上的习惯、态度、情感等比较稳定持久的精神状态、心理特征和生活方式,是需要、动机、气质、性格、兴趣、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审美趣味等多种多样要素融汇整合的产物。成熟的人格体现为人们的一种基本的、稳定的心理结构和过程,尤其在与周边环境交互作用过程中相对的理性、内敛和稳定性,这往往是个体健康成熟,正常履行社会和家庭责任的主要标志。现代公民人格主要体现出五个特点:一是主体性,它是人对于自身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认可;二是平等性,即追求人格上的平等和渴望机会上的均等;三是规则性,公民要想健康积极参与到社会民主管理过程中,必须首先理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在法律与规则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欲望和追求,协调各种矛盾冲突和意志行为;四是参与性,作为国家一份子,每个公民有权彰显自身权利并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过程,在为他人提供服务中享受快乐;五是道德性,这主要指公民在长期的社会志愿服务过程中,其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会潜移默化地形成,在最基本的层面上往往表现为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增强[2]。

马克思这样理解人格:独立与成熟的人只有在成为他自身的主人的时候,才能将自己当作独立存在物而且只有当他把自己的存在归于他自身的时候,他才是自己的主人。大学生作为公民,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主要还是由监护人影响其生活的走向。尽管其希望承担更为重要的社会角色,获得更多的幸福生命体验,但由于自身尚处于公民意识的初期培养阶段,还不完全具备独立自主地面对人生中的社会性选择和责任角色规划的能力,尚难以自主设计并有效实施阶段性人生目标,大学生独立自主前行的意识和能力得不到及时提升。

在对当代大学生的人格内涵剖析中,我们还发现这样的悖论,不少大学生在反复强调自身主体地位、刷“存在感”的同时,刻意否定父母及同学在主体地位上与同样有着尊重关爱需求的客观事实,这实际上也是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抹杀了与他人关系的主客模式,否定了自身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公民行为的主动担当和社会角色的有效践履,其前提首先是对于他人追求幸福生活的公民权利的起码尊重和相互理解。现代公民人格的底线是“自利不损人”,这也是大学生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公民人格”底线的内涵告诉我们,现代社会的公民首先不应是个自私自利者。马克思曾深刻指出:“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3]现代公民对于开放性公共生活的不断参与和倾力投入才是现代公民人格的塑造必然路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和人格道德完善的过程中,必须探索有效的载体和实现形式,才能将现代公民人格塑造和培育的愿望变成现实,构建与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体现人类优秀文化传统和共同文化价值的公民人格,有力地支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根基。

二、志愿服务与大学生现代公民人格的内在关联

中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涵养着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优秀因子,也从不缺乏“服务他人”的志愿精神。《诗经·郑风·叔于田》有“洵美且仁”的诗句,《诗经·齐风·卢令》也提到“其人美且仁”。这些诗词把“仁”“美”结合到一起,实际上蕴含了对美好人性的向往追求,而这种朴素的人文观念,正是我国志愿精神的最初来源。传统理论讲求“知行合一”,在孔子的“仁爱”学说中,“仁”的最终价值在于实践,在于爱人、爱众。墨子提出“兼爱”的学说,实际上也强调了为人、爱人的要求。总之,这些学说都体现了助人为乐、助人为善的本质内涵,而这正是志愿者精神发展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的雷锋精神也是中国古代志愿精神的继承和发展,产生了强烈而深远的社会效应。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当别人有困难需要帮助时,我们搭把手、出份力,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因为有了这样深厚的历史背景,20世纪90年代初,志愿服务的精神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积极响应。尤其是青年志愿者身上所洋溢的自我牺牲的品格、奉献敬业的境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社会进步的执着追求,深受人们的推崇和赞誉。更为重要的是,服务活动为参与者大学生提供了道德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激发了其追求的激情、良知、责任和价值,心理得以健全、人缘得以交融和素质得以提升,从而促进了大学生人格的全面发展。这也是“现代公民”的题中应有之义。

志愿服务价值观的确立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志愿服务价值观是志愿服务活动服务主体行为方式和交往准则的观念化,是精神层面的指归和评价,主要包括服务的指导思想、宗旨原则和最终目标定位[5]。志愿服务特别注重满足参与者的精神需求,提倡通过各种服务和奉献赋予志愿者以实现自我价值的广阔空间,让大学生充分发挥才能、潜力和创造性。在援助他人、造福社会中获得自我满足,感受工作的道德精神价值。总体上说,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作为志愿服务价值观的核心内容,随着参与主体的不断投入,这种体验和感受逐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其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

志愿服务精神给予大学生人格升华以强大的精神支撑。习近平同志在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中,肯定他们走进西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用知识和爱心热情服务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坚持高扬理想、脚踏实地、甘于奉献,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收获了成长和进步,找到了青春方向和人生目标[1]。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内涵的志愿精神是一种不计报酬和收入自觉自愿参与促进人类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是个人对社会、人生、世界观和生命价值的观感[4],是推动社会前进、道德弘扬、价值稳固的重要动力源,成为现代新型人格的核心内涵。

志愿服务道德规范内化和引导大学生个体道德人格的形成。志愿服务既是信念追求的实践,更是价值认同的纽带,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通过志愿服务的过程得以实现[5]。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维护和遵守才能推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志愿服务规范是志愿者在为社会、为他人提供救助与帮扶过程中形成的自觉遵守的包含是非界限、善恶标准和荣辱观念等在内的道德风气和社会习俗。志愿服务作为热心无偿的奉献活动,始终将道德教育、道德评价等活动寓于整个服务过程,在服务实践中通过认知加工、角色扮演、主观认同和自我强化等系列过程把道德宗旨和规范内化为参与个体的内在道德信念和心灵需求,确立其道德学习的方向和行为性质,进而揉合生成熔铸公民崇高理想与高尚情操于一体的道德人格,并在道德层面体现严肃的责任感,在自我行为和道德评价方面成为高度自律的现代公民。

志愿服务氛围培育和激励大学生更高层次的人格实现。志愿服务活动追求的价值观、精神内涵、内隐的行为规范和外在的礼仪活动等引导、熏陶和创设出一种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并使其具有了激励功能。首先,政府与社会对这种活动及行为的充分褒扬和肯定,极大地鼓舞了参与人群,使大学生内心深处充分感到了人格尊重和参与荣誉。其次,在参与过程感受的平等、民主气息有效地激发了大学生志愿群体参与活动的能动性和开展工作的创造性。志愿者活动以激发基于道义、良知、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等青年内在行为动机为主要动员手段。每个志愿者在奉献自我的过程中都能体味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尊重和相互关爱。再次,参与者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为这一活动的持续兴旺创造了良好的情感氛围。

三、志愿服务塑造大学生现代公民人格的理路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1]中国的志愿服务虽然是新生事物,但其发展迅速,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了广泛群众基础,体现了独特优势。尤其在国内高校,由于其服务领域较宽、渠道较广、形式灵活,对相关社会资源的组织动员更加便利广泛,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服务的不足,达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目标,这对于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营造和新型人际关系的构筑,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6],同时也促进大学生健康公民人格的塑造和养成。

弘扬志愿服务的时代精神。习近平同志曾殷切鼓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同人民一道拼搏、同祖国一道前进,服务人民、奉献祖国,是当代中国青年的正确方向。”[1]志愿精神具有润化和修正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不良思想和行为的重要功能,体现鲜明的时代性,现代公民的人格内涵中浸润着时代的气息。高校志愿服务要根据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逐步在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群众所需所盼开展工作,使志愿服务组织成为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和载体,彰显方向性。”[7]同时在继承中外传统服务精髓的基础上,又要结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在国家大型经济、文化、体育等重要活动和社会救助中体现参与性,与国家、人民的脉搏一起跳动,分忧解难,迎难而上。近些年在诸如汶川、玉树、雅安大地震后以及杭州G20峰会、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赛会中活跃着的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甚至国别的志愿服务人群,事实上这鲜明地体现着志愿服务的时代内涵和推动和谐的精神力量。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与微笑尤其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的闪亮名片。志愿服务活动的实践经验昭示我们,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和推进活动项目,扎实体现当代主流价值精神,引导大学生明理诚信、重礼感恩、培德育行,爱国守责[8]。培育和塑造志愿精神和价值观念仍然要在实践服务中通过社会的肯定、舆论媒体的褒扬、高校的积极倡导、组织的管理理念和文化环境、服务群体的内在沟通交融,使志愿者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在这种精神氛围的沐浴、熏陶中得到调整,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到服务工作中。

完善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志愿服务法制化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强化法制保障能够更好地促进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不仅可以提升公民对此项服务的认知水平和社会对其的稳定支持,也将更好地保障志愿者及相关各方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更多的人特别是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事业[9]。令人欣喜的是,2016年6月国家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进入组织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将对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影响深远[7]。各省区、地市、高校等也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规章制度,这对于普及志愿精神,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让更多人群包括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培养基于现代公民人格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和主体精神将大有禆益。

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能力的培训。必须创新培养和引领方式,综合运用孵化培育、政策指导、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示范引领等各种途径和手段,帮助志愿服务组织提升管理能力与服务能力[8]。志愿者个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必须提上议事日程。要加强对大学生志愿者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提高对开展服务活动、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效果的认识。重视志愿服务专业技能的再培训,再提高,既为服务客体多重选择和需要创造条件,也为志愿者个人进一步储备知识能力和积累社会工作经验奠定基础,获得双赢效果。要经常开展志愿主体间的合作交流、探讨互助,不断营造尊重、理解、团结、进步的积极氛围和人际关系,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的聪明才智,整合和优化志愿服务力量创造条件[10]。

发挥先进文化的导引和激励功能。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塑造大学生健全的公民人格,从根本上说,必须建设和繁荣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文化的浸润会提升参与主体精神追求和人格实现欲望,激励其通过各种途径去展示“社会化成果”。文化的内在动力能够发挥持久的功效,而这种功效正是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并形成长效机制的根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的根本追求是一致的,应将深入推进志愿服务的努力,融入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实践中,特别是充分发挥地方相关历史文化对高校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创新载体和内容,拓展途径和渠道,在高校内外形成深厚的公益文化倡导和推动氛围,唯有如此,大学生现代公民人格的培育才会成为“有源之水”。志愿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覆盖面的持续扩大,志愿服务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的日趋彰显,就会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型赛会组织、国际交流合作等重大工作过程中“不断传播中国价值,讲述中国故事,树立中国形象,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中国志愿服务在与世界交融中发展进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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