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思考
2017-12-28钟娟甘新辉钟旺东饶晓丽甘鹏飞
◎钟娟 甘新辉 钟旺东 饶晓丽 甘鹏飞
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思考
◎钟娟1甘新辉2钟旺东2饶晓丽2甘鹏飞3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内外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经广泛实施。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已成为承发包工程的主要形式,但当前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分析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设工程实施“阳光招投标,合理定造价”的理念和目标。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从1981年开始,经历试点、推行和完善三个阶段,已经成为建设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这种监管体制,使得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有的相对滞后,有的存在缺陷,致使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建设单位规避招标,逃避监管现象普遍存在。据2003年4月1日的北京现代商报报道,近几年来,我国各地都声称本地工程招投标率已达100%,但据国家有关部门对78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发现,其中真正公开公平进行招投标的只有4%,96%的项目招投标“失灵”。
资格预审不够严谨。目前一些施工企业在资质问题上大做手脚,有的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等现象的发生,这都是由于资格预审不够严谨。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多。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各省市评标办法各有差异,一些地方性的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细则,往往容易造成部门封锁、地方垄断、多头管理等混乱局面。同时也存在着能否有效执行的问题,甚至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标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以至最终忽略了质量的要求及控制。
串通投标愈演愈烈。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在厦门,发生了犯罪分子对不愿参加串标的投标人员采用围殴并强行带离开标现场的暴力绑架、挡标事件。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串通投标;目前,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承揽到代理项目,往往会主动或被动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 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评委们毕竟也是生活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中的人,在投标人的强力“公关”,在利益、亲情的驱使下,有些评委打出了金钱分,人情分。
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强化综合治理力度
完善法规,健全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招投标岗位职员轮换,加强制度对权力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
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改革招投标中的一些做法,如:无记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将自己的投标书、投标保函、投标资质证明等文件全部装入投标袋,投标袋外不留任何印迹,保证投标人的信息只有在开标时才明朗化。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正当竞争,强化邀请招标批准制度、招投标备案制、招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及举报质询制度五种制度,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
明确职责,形成严密的招投标监督网络。把招投标活动置于招投标监管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关的多重监督之下,各单位明确职责,严格做到对招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潜在投标人的作用,从社会中选聘招投标监督员,形成监督网络。
加强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管
加强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管,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
推行新的评标办法
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采用 “多信封”制度。在工程项目总承包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在评标定标中,采用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的“多信封”(其中技术标的工期、造价等实质性内容也分开封装)制度。
推行不设固定标底以及明标暗评的办法。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始终不设标底或不公布标底,自然也就不存在标底泄露问题,从而使人为干扰降到最低,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改进现行投标报价基准价评审办法。把投标报价基准价评审标准调整为经评审合理的最低投标价(但不低于成本),消除投标人采取协调行动的重要诱因,降低串通投标策略的中标概率。
改变中标候选人名次排列方法。如:唱标后,取报价最低的n(现场抽签定)家投标人,其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进行评标,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评出推荐中标人。若在这n家中没有产生推荐中标人,重复以上工作,直至产生推荐中标人。采用这种评标方法,可以减少评标工作量,而不用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提高评委的自觉性,加强监督
通过建立专业评标专家库、大评标委员会、流水评标法等的改革,以及提高评委的觉悟、水平,对其加强培训、学习、教育,加强监督、法制宣传等防止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现象的发生。
加强对招标人的行为监督以及建立健全投标企业信用档案
加强对招标人的行为监督以及建立健全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做到招标人投标人双管。
我国的招投标制度起步较晚,招投标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依然很多,目前,如何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运作仍是我们努力的重要方向。
(作者单位:1.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瑞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3.丰城顺银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