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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新媒体发展中“人肉搜索”的问题分析

2017-12-27姜姿伊刘岩肖苑君

考试周刊 2017年50期
关键词:人肉搜索网络新媒体

姜姿伊+刘岩+肖苑君

摘要: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数字媒体艺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新媒体”应运而生,变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了。短短几年间,在传统媒体界、新媒体机构和用户中间有不少人看到了新媒体给信息传播乃至生活带来的新方向,新态度。全球信息网络的迅猛而且高速的发展将传媒行业带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许多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一大批网络新媒体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地,渐渐地发展起来。“新媒体”的发展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同以往的新体验,于是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使用“新媒体”的行列中。那么自然“新媒体”也就会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和不和谐的现象。

关键词:网络;新媒体;人肉搜索

在当今社会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任何一种媒体不论是从传播的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是无法与“新媒体”相媲美的。“新媒体”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而且网络新媒体的技术支撑体系已经相对发达,这是我国新媒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新媒体传播的硬件条件和支持的各项技术已经成熟,都是今非昔比的,特别是在通讯领域,技术上的长足进步和不断发展已经要和国际发展水平并驾齐驱,丝毫不落下风,甚至有几十项技术能够超越国外发达国家。但是我们在肯定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

我认为“新媒体”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一个大的方面,这也是“新媒体”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阻碍。那就是网民的质量参差不齐,中国网民素质还有待提高。而“人肉搜索”就能体现出这个问题。

“人肉搜索”之所以为此名,是因为它不同于百度、搜狐等机器引擎。而是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部分可以用人工方式对各类机器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进行分析,进行处理,部分又基于通过一般人提供数据的方式搜集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就可以查找或人或物或者事件或事实。人肉搜索是把双刃剑。国内有不少的网友应该都知道“猫扑”论坛,这个论坛的人气非常高。而所谓“人肉搜索”的概念也就来源于“猫扑”论坛,该论坛与其他论坛一样有许多人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有不少网友会习惯地发帖进行求助。“猫扑”上有一种虚拟货币叫做“MP”,问问题的人往往会用“MP”去奖励那些回答问题的人,有许多网友都醉心于捞取“MP”。于是需要解决问题的人往往都会提供一定数量的“MP”,这样也就出现了有趣的一幕,许多人都通过搜索去寻找问题的答案,然后粘贴在问题的后面,纷纷邀功都想要获得“MP”。最后发问题的人得到了答案,解决问题的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机制。

“虐猫事件”就是在“猫扑”上的一起人肉搜索事件。当时高跟鞋虐猫事件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鹤岗市萝北县在冬天的公园拍摄的女子以高跟鞋踩死小猫、虐待小猫的视频,十分残忍,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愤慨。于2006年2月底在各大论坛、各大网站发表所引发的事件。3月4日12点,网友在猫扑发言,这个女人叫王珏,是黑龙江省鹤岗人,年龄40岁左右,在鹤岗一家医院工作,自己和老公感情不和。因为心情不好,又找不到可以发泄的地方,所以发布了一组这么残忍的视频。至此,虐猫的前前后后的过程还有三个嫌疑人基本被认定了,距离“碎玻璃渣子”在网上第一次发残忍杀害小动物的帖子不过6天时间,其效率简直比警察查案还要快得多。对于该女子虐待、残杀小动物的行为,许多网友发帖谴责。除此之外,许多网友还对该女子的正常生活造成了阻碍,尽管该女子已经发表了道歉信,许多网友依旧不依不饶。也对当事人的心理造成了不好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尽管大多数人的初衷可能是为了对他人进行道德谴责,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约束,得不到约束和控制就很容易成为“多数人的暴政”。出现了法律与道德的明显矛盾!很多网民缺乏法律知识,在道德上的观念自然也就战胜了心中的理智。也就会引起网络上的思想波动,且在信息不发达的时代民众表达不够充分,如今有了可以自由表达的网络平台反而出现了过犹不及的局面。有不少的网民缺乏网络素养和网络礼仪,而自身的文化水平又有限,从而出现了不知道在网络上如何表达,对某个事件或话题没有冷静的思考,没有了自我意识上的主观判断,这也就使得人云亦云的心理在网络上泛滥,滋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人肉搜索”行为使他人的个人信息被大众群体所知悉,让当事人处在万众瞩目的聚光灯下,一些你自己都不知道不记得做过的事情都有可能被公布出来。在这种环境之中当事人又怎么能够正常地工作和生活呢。有人认为可以通过法律对于姓名权肖像权的保护来制止,但我个人认为只是不切实际的,法律毕竟是有局限性的,只有在你的信息泄露对你造成了负面影响,法律才会去追究责任。倘若你的信息已经被窃取,但还没有给你造成不良影响呢?况且上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各种权利的保护界限并不明确,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保护显得力不从心。

结语

我认为规范“人肉搜索”行为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我们必须理解一个观点:任何权利都伴随着义务,任何自由的背后都是责任,没有一种自由是可以毫无节制的,我们的自由是有前提的,是有度的。行使言论自由的前提,我们并不能妨礙其他人行使权利,尤其是他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法律除了保护你的权利也保护其他人的权利。其实人肉搜索每天都在默默地为网友解决一系列生活问题,从而也加速了人与人的相互的沟通和信任,并且加快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如果能够对人肉搜索加以有效的社会引导,它会在网络互助共享方面产生良好的作用,同时成为舆论监督的一把利器,时刻提醒着人们要遵守道德底线。所以我们要学会正确地利用“人肉搜索”这个平台,牢牢把握住自己道德的底线,不要被不良的舆论所干扰,也希望“人肉搜索”能发挥出它更强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石瑛.论人肉搜索的道德和法律出路[D].河南大学,201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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