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余额宝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的启示

2017-12-25曹恋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新商务周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余额支付宝监管

文/曹恋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余额宝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的启示

文/曹恋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余额宝的横空出世在金融市场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余额宝的出现不仅为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财选择,某种程度上甚至在悄然改变人们的投资理念,同时这种金融创新引起了监管机构的注意。本文意在通过对余额宝进行介绍分析,并结合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问题,说明其对法律监管问题的启示。

余额宝;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

金融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而余额宝的出现正是印证了这句话。在余额宝出现之后,其用户的数量不断增长,并且由用户转入的资金也逐渐增长。受到人们欢迎的余额宝正在以飞快的速度进行发展,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上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因此本文进行分析余额宝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并且提出余额宝对法律监管问题的启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 余额宝

余额宝主要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所打造的新型余额增值服务,人们可以以余额宝为途径在支付宝网站当中进行理财,提高自身的收益。同时人们也可以应用余额宝账户当中储存的资金进行购物、转账等操作。从实际应用效果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余额宝和基金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并且支付宝和天虹基金签订合作协议,人们可以从余额宝当中进行购买天弘基金所推出的基金理财产品,即人们可以进行购买增利宝货币基金。这是因为支付宝的应用人数比较庞大,而且客户的信任度比较高,使其可以推出“平民理财”计划,方便人们进行购买理财产品。和常见的基金理财产品进行对比,余额宝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当中的一种,其主要特点为:

1.1 购买基金门槛低

余额宝在进行设置门槛的时候,采用非常低的标准。在市面上的理财产品,最低起购数额也需要几千元,而在余额宝当中,却放弃这一数额限制,用户可以一元钱起购,这不仅可以帮助人们充分利用手上零散的资金,也可以有效提高支付宝的收益,达到双赢的目的[1]。

1.2 用户数量庞大

支付宝属于我国比较著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其所拥有的用户数额超过8亿,并且许多用户处于活跃状态。因此余额宝作为支付宝当中的一部分,其也拥有数量巨大的用户群体,并且也会利用自身的特点提高用户对其的信任度,具有广大的发展市场[2]。

1.3 操作灵活便捷

用户将自己的资金转入余额宝之后,不仅可以随时取用消费,也可以不断增值,在应用上具有较高的活性。和传统的基金理财产品进行对比,余额宝虽然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余额宝在本质上属于货币基金产品的一种,只是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创新[3]。余额宝作为货币基金,并不百分之百的安全,脱离市场调节的,其仍然受到市场的影响,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阿里巴巴在进行宣传余额宝的时候,没有进行宣传其风险性,而将其货币基金的收益与银行的存款利息进行比较,使用户过度地关注其收益。因此需要意识到,每种货币基金均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性,只不过货币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进行对比,在风险上相对较低而已,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低于银行存款利息,甚至是亏损等情况。

2 互联网金融

余额宝在推出之后,受到人们追捧,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标志,也使其成为人们了解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实例。那互联网金融该怎样进行定义,在目前的研究理论当中还无法进行确定[4]。马云对此提出言论,其认为以往的金融行业利用互联网技术,由实体发展转换成线上发展,不能算作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只有当互联网行业深入金融领域,并且推出金融业务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以往的金融行业将其业务范围拓展到互联网上,虽然涉及线上交易,但是还需要看到,金融行业只是将互联网当做一条销售渠道,这种方法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金融创新,无法充分表现出互联网金融的公平性、公开性、信息共享的特点。而互联网公司逐渐将业务扩展到金融领域,具有一定金融创新的意味,其可以使支付更加快速方便,并且也可以实现信息共享,资金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进行交易,无需通过银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这样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双方的经济收益的增长,也可以有效降低交易的成本。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其对传统的金融行业有一定的冲击效果。在互联网金融中,马云和他的阿里巴巴充分展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可能性。著名企业家马明哲提出,目前众多现代科技企业,如腾讯和阿里巴巴等已经给传统金融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是由于这些现代科技企业,不仅拥有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还需要他最先进的网上金融技术,其进攻速度非常快,尤其是在抢占市场上具有迅猛的速度,严重冲击了传统金融业。因此在需要看到,不管是以支付宝为典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阿里巴巴所推出的阿里小贷,均需要得到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支持,通过借助互联网金融的优势进行壮大自身。

3 对法律监管的启示

3.1 完善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余额宝的出现,使人们对互联网金融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也使相关监管部门对其关注度不断提高。主要表现为:在余额宝被隆重推出之后,证券会就对此提出了言论,其认为余额宝的出现属于市场创新的产物,因此监管部门可以对其提供支持。但是余额宝违反了基金管理条例当中部分内容,需要使其限期补充备案。并且证券会还提出,余额宝在模式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和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进行结合的创新产品,其交易环节均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证监会继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有效保持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支持市场进行创新发展,使人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在接下来工作当中,证监会继续健全目前应用的监管体系,使各类创新业务当中存在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而且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合作,完善现有的监管协调机制,对金融体系的变化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盲区等现象,使金融体系得以顺利运行。

3.2 制定完善的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

从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分析互联网金融具有较快的发展速度,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情况,使其正确面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创新带来各种问题,提高自身的监管力度。以目前比较受欢迎的P2P资金流转作为例子进行分析,在互联网金融的借贷关系当中,存在贷方、借方、融资平台这三方。如果从律师方面进行分析,假如把资金转移占有的权利交给融资平台,具有集资诈骗的嫌疑。而且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P2P模式可以采用居间、信托等性质进行理解,但是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理论进行界定。另外,有关人士认为,在监管力度上,互联网金融与常见的金融机构还无法处于同一位置,这是由于银行的支付结算有众多的法律进行约束,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则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进行监管,因此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进行管理第三方支付机构,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3 扩大社会监管机构监管范围

余额宝属于跨行业产品当中一种,在互联网金融逐渐发展情况下,会逐渐出现更多金融创新产品。在这种情形下,要想要想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也需要根据金融创新产品的变化进行改革,使其的能力可以有效监管协调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现在我国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方法主要是分业监管,尽管可以有效处理金融危机方,但是却无法有效监管金融行为,尤其是对跨行业的金融创新产品。目前一行三会的情况比较常见,其通常只监管自身的权限范围,监管范围不够广泛,并且也无法形成监管合力的结构,容易导致监管真空现象的出现,无法有效处理金融创新产品引发的纠纷。因此需要政府对社会监管机构提供支持,并且拨给其一定的监管权力,通过扩大社会监管机构监管范围的方法,使金融创新产品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3.4 加强功能性监管

个人在监管方式上和功能性监管具有一定相似性,现在我国已经出现了混业经营的实例,而且市场蓬勃发展的情况下,跨行业金融创新产品数量不断提高。功能性金融监管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进行制定有效的监管规则,解决具有混业经营意味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问题,避免出现监管不到位和监管重复的情况。另外功能性监管的出现,也可以有效促进金融的创新发展。在实施功能性金融监管制度之后,因为此制度可以有效处理不同金融创新产品产生的监管问题,管理层无需提高限制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来维护整个金融业的安全,可以使我国金融创新产品有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4 总结

余额宝是新型的金融创新产品,其发展时间还比较短。虽然其具有庞大的用户群,并且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但是由于法律和监管措施的不完善,使得余额宝等金融创新产品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因此需要通过完善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提高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扩大社会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等方法,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得到有效管控,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1]施雯雯.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以余额宝为例[J].商场现代化.2015(02):152-153.

[2]范云飞.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余额宝”的风险及监管对策[J].品牌(下半月).2015(01):96-97.

[3]李楠.“余额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影响及监管探析[J].理论导刊.2014(08):741-742.

[4]陈渊婷.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法律思考——以“余额宝”为例[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4(06):120-121.

曹恋波(1985—)男,湖南省双峰县人,硕士在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方向:资本运营与投融资.

猜你喜欢

余额支付宝监管
数字监管 既能“看病”也能“开方”
2020,余额不足
转账
综合监管=兜底的网?
11岁少女被支付宝聘用:养出优秀的孩子,离不开这3点
零花钱
5月广义货币增长11.8%
有诚意的话
沪港通一周成交概况 (2015.5.8—2015.5.14)
余额宝为宝粉年创收1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