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之理论辩解及实践回归
2017-12-19傅晓华
傅晓华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2.中国科学院 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 长沙 420125)
绿色发展之理论辩解及实践回归
傅晓华1,2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2.中国科学院 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 长沙 420125)
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维度,在理论范畴和价值观上,对传统范式进行根本性的革命。绿色发展理论既坚守了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大关注,并以此提升到生态道德体制的高度,又拓展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从社会政治范畴拓展到了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范畴。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实践中,绿色发展理论对于维护人类共同发展、平衡多元利益主体有重大的调整功能,是制定生产政策的理论基础,是促进绿色正义、达成代际公平的实践回归。
绿色发展;正义;生态价值
绿色发展理念发端于自然正义思想,是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和平衡社会多元利益主体的实践回归。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认为,生态危机是人类面临的现实挑战,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不仅仅是资本逻辑和资本主义制度,是超越“资本”根源的。避免生态危机必须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根本性变革:在理论层面,倡导体制公平和生态正义,建立全新的有制度支撑的绿色价值观;在实践层面,推行绿色经济,变革生产、消费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采取“稳态经济”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1]。
一、绿色发展理论应运而生,是“自然正义”思想和人类生产实践演化相统一的有机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实践不是乌托邦,是人类走向社会公平和生态正义的唯一现实选择
绿色发展理论最初源于自然正义思想,从古罗马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观到当代环境哲学和生态价值观,都充分诠释出绿色发展理论的“自然正义”法则。尤其是今天社会,生态危机成为全球性灾难,绿色发展理论和实践必然成为国际层面探讨的热点。生态危机的根源不能简单的归结为资本逻辑和资本主义制度,也不是单纯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或者科技利用模式就可以规避的,首先是要摈弃“控制自然”的思想观念。认为“控制自然”人类就“自由发展”了,这种非正义的发展思维大行其道引发如今发展问题的种种困境[2]。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认为,人类在对待自由、平等与正义的价值位序上不应该是并列的,正义位序高于自由和平等。所以,自然正义是评判人类物质生产行为和社会建制(实际上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理性准则。绿色发展的理论溯源与实践运行,一开始就体现出自然正义的理想追求与实践回归。
古罗马自然资源权利观是一种最朴素的最早的绿色发展思想,成为生态中心主义者和生态保护主义者的思想基础,也是西方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理论支撑。古罗马自然资源权利观认为,人人都享有对空气、阳光、动植物、海洋、河流等自然资源的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但该权利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使用之后,至少要确保这些自然资源的质量不下降。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古罗马在保护土地资源问题上,推行严格的“土地正义”精神,要求播种者接受的前提条件就是“耕作过程中不能导致土地生产能力下降或退化”,这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实践起端。自然资源保护可以理解成为是对后代人利益的保护,促使世世代代永久繁荣,这是绿色发展理论“代际公平”的思想起源,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繁荣发展有十分重要的调节功能。“我们将会为了城市的美好而神圣的事物而努力奋斗,我们要把这个城市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比它当初传给我们的时候不仅不是更差,而且是更强大、更完善和更美好[3]。”如果忽视绿色发展思想,人类必将走向崩溃,“罗马帝国最终的衰落,主要原因就是后期的政策制定者放弃了资源权利观,产生了一些小团体的短期利益,没有继续把代际社会的这种整体置于首位,长远利益被社会小团体利益打败[4]。”
当代生态哲学作为批判的生态正义理论,是绿色发展理论的起端,源于两条脉络。一是中国古代道教的五戒之一“不得杀生”和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也有学者把“天人合一”归为道家,在此不做讨论);二是西方宗教教义诸如《旧约全书》(也称《圣经旧约》)中的相关内容。当代生态哲学经洛克(John Locke)的自然法、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的大地伦理等对西方环境哲学的融合与完善,其伦理支流发展成为当代生态伦理。罗尔斯顿(Ralston)、奈斯(Arne Naess)等进一步将西方环境哲学推向生态中心主义,主张禁止人类对一切生物及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而且对生态环境不友好的行为也是受到排斥和谴责。譬如,禁止用砍伐树木来满足战争之所需,禁止破坏一个鸟巢或者从一个鸟巢里拿走一只蛋或幼崽以及它们的食物等。生态哲学关注人类活动和物质生产行为给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包括当代战争使用生物武器与化学武器的关注,现代农业技术对水资源的污染和对土壤侵蚀的关注,现代工业对环境的污染,这恰恰是绿色发展理论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当代生态哲学对自由和正义、生命与健康、平等和独立、财富和财产等上升到生产伦理层面[5]。主张在场当代人要留有足够多足够好的共同所有物给不在场后代人,才有资格正常合理地享用现有的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一切,这是批判的绿色发展观。“共同所有物”的“足够多”、“足够好”是大家公共利益所在,也是人类自我保护的最好路径。毫无疑问,“只要还有一条同样的河流可以供他人止渴,就没有人会因为他人饮用了足够量的水而认为自己受到伤害;对于土地和水等共同所有物来讲,只要存在足够的数量和质量,情况也会是完全类似,他人的享用伤害不了自己[6]。”以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共同所有物”留给他人,其难度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不能“足够多”,能不能不减少和“足够好”呢?“耗尽使用收益权就意味着损毁了后代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平等享用的权利[7]。”当代人必须树立绿色发展观以对待未登场的后代人,才有可能留给后代人“足够多”、“足够好”的生态资源。
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思想是实践功能的绿色发展观,代内正义与代际正义都是生态正义的基本前提和必然通道,也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实践目标。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和辩证法认为,正义也是具有社会历史意义的,不存在普世天下、永恒的正义。正义是具体的相对的,渗透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在代际之间的公平分配与正义使用,是生态正义的本质内容,构成了绿色发展理论的首要问题。正是由于人类中心主义大行其道,利润生产与奢侈消费方式盛行,肆无忌惮地开发和使用生态资源,才造成如日剧增的生态危机。马克思恩格斯把绿色发展问题作为严肃的社会公平和生态正义问题来对待,指出生态危机本身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和价值观的问题。如今的生态危机,源自于一些人、一些集团或者某些国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满足的结果[8]。恩格斯多次警告我们“不要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9],可“我们的社会越来越被工业官僚阶层和职业政治家所控制……,一切活动都从属于经济目标[10]。”整个社会都成为“理性经纪人”,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利润主义和消费主义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不仅局限于资本主义国家,中国也陷入了这个怪圈,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全球有1/3高端奢侈品被中国消费了。消费主义导致的人的价值观异化,全球自然生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遭受到破坏。如忽视绿色发展理论,每一代人只追求自己当代利益,那么留给未登场后代人的只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一个越来越污秽的空间,人类社会将岌岌可危。如果我们只关注今天的公平和正义,省略绿色发展理论的代际正义,人类文明就不可能代代传承下去。毫无疑问,生态危机的真正起因是当代社会关系和现存社会结构的非正义性,推崇绿色发展是破解生态危机的关键,也必然是通过协调社会关系和改变社会结构来重建代际公平和社会正义,重塑环境能力[11]。建构和完善绿色发展理论,在场当代人在使用现存自然资源时,首先保证后代人享有同当代人至少是一样“多和好”的生态资源基础,“至少同样”绿色发展观是代际正义的底线,只有在场当代坚守底线,才能满足未登场的后代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和机会不会受到“侵权”,也是当代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目前,是时候采取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依据有机、生态和社会主义原则来作出绿色选择、重建人类文明了。
二、绿色发展理论是自然资源生态流动的应然与自然资源合理使用的实然的辩证统一,是对人与自然关系进行生态批判的生态社会主义。绿色发展实践体现出社会“三生共赢”(生态、生产、生活)思想,对自然资源则体现出公平正义法则
绿色发展理论强调了实现社会政治变革、实施生态战略转化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对人与人道德关系、人与自然物质变换方式的有着重要的调节功能,是制定绿色发展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得出了走向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政治理论。在应然层面,绿色发展理论针对资源自然流动性,倡导在生产方式上要正确对待生产资料成本,资源开发所形成的外部成本,要由资源开发者来承担,资源环境保护产生的外部效益,理所当然也应该得到回报[12]。在实然层面,绿色发展理论针对资源环境的替代性,主张生态资源错位,发挥“生态优势”避免“生态劣势”,诸如虚拟水贸易和绿色消费等,是绿色发展的实践理性。在理论应然与行动实然的辩证统一中,达成比较优势以及利益博弈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实践必然。
绿色发展理论依据自然资源的生态流动的应然特征,主张遵循资源的社会代谢规律来计算与测度区域资源的供求关系,以此调整人类资源开发与利用行为。绿色发展理论依据经济活动与资源环境之间的价值关系,构建了计算某区域维持正常经济运转所需要的自然资源量的基本原则。针对自然资源流动性的价值关系,分析自然资源利用的物质流,建构了测度区域资源自给自足能力以及区域经济的对外依赖性的基本准侧。从而确定绿色生产主体的行为和途径,解决人与人之间利益“断层”,实现代际公平正义。以水资源为例,按照河流自然特征流向下游是自然伦理(早期大地伦理也涉及到此),如果上游污染或者过度消耗而影响下游正常使用,就必然要有平衡措施——生态补偿,以达到优化自然资源管理模式。自然规律作为一项社会协定的基础[13],绿色发展理论就必然尊重自然资源的自由流动并以此为条件,基于生态资源的区域供求特征来调整该区域生产生活对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
随着科技进步,自然资源的新价值不断被发现,使用价值相互替代也就成为社会进步的必然,绿色发展政策制定与实施,必须因地制宜和因时而异。人类社会的文明历程,在生产本质上就是不断开发或替换自然资源的过程。经济的飞速发展必然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替代互补正是绿色发展理论需要调节的现实问题和价值关系[14],成为绿色发展理论的实践焦点。生态学原理表明,生态资源一般是可以被替代的,只是替代的成本问题。例如水资源的替代性,上游可以通过林权替代水权,即植树造林取代用水企业,而获得经济补偿。下游缺水地区,可以到上游库区通过水权交易调水,替代本地区的水资源不足。同样,生态资源实际上可以通过虚拟生态贸易的方式实现,即本地区不生产某种生态资源贫乏的产品,从其它地区直接购买该产品,替代参与该产品生产所要耗费的那部分生态资源。通过生态资源的虚拟贸易,本地区获得需要消费的生态资源,这是虚拟生态资源。无论是实际替代生态资源还是虚拟生态资源贸易,都是绿色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最终都要回归到生态资源的实然状态。各区域对生态资源的需求程度使用方式不同,产生效益也就不一样。前面论述的生态资源虚拟贸易就是出口“比较优势”生态产品,进口“比较劣势”生态产品。例如下游区域植树造林与上游区域植树造林给流域带来的综合效益的差异性,使得区域间进行比较优势的界定与选择,通过产品贸易带动了流域各区域间虚拟水的流动,上游植树造林提供水资源给下游,下游工业生产提供虚拟水(产品中水含量)给上游。生态资源虚拟贸易的发生动力和机制正是绿色发展理论的现实反映,也是经济地理学基本原理的应用[14]。从某种程度上说,生态资源虚拟贸易理论是由比较优势理论衍生而来[15],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应然与实然的统一,是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正如河流特征而言,上游或支流水资源丰富成本低,有一定的绝对优势,如果大肆利用这些水资源生产,就损害了整个流域的利益,因此以水源保护为主,才是符合绿色发展理论的生态正义原则,同时实现了水资源的最大价值。所以,在缺水区域就不能生产和出口含水量丰富的商品,缺乏矿产资源的区域就不发展冶炼产业。
资本主义的市场发展与资本逻辑都是追求利润,是不考虑对生物圈的负面作用的,比较优势与利益的协商的辩证统一,是绿色发展理论实践的必然选择。生态资源、生态技术或工艺的相对差别(非绝对差别)必然产生相对的成本和利润差别,有利益差别就必然有协商准则。生态资源的“比较优势”与“比较劣势”是对应的,相对该区域的“比较优势”在另一区域也许是“比较劣势”,“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就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利益原则。各区域在生态要素禀赋上存在的差异,生态要素价格也就存在差异。同理,生态利益博弈首先要尊重生态规律和生态资源的布局特征,而不是纯粹的自由交易。资本主义生态经济学家企图把生态要素纳入市场,达成所谓“高效”来挽救生态危机,这是徒劳的,因为生态要素的价格实际上市场是不可能度量的,生态资源的使用顺序也是颠倒的。生态要素不完全是商品,纳入市场机制是缺乏理论支持的,实际上也是相当低效的。水权交易在没有解决用水难题同时,出现更多的新问题,森林纳入市场机制之后,反而对森林生态造成巨大破坏。种种事例中明显反应出生态要素的“非市场性”。资本主义所主张的正义其实并不正义,所倡导的“自由市场”也并不自由,以快乐估价法和偶然估价法来度量某种自然资源的市场价格;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是以生态破坏为代价的,而为此买单者又是穷人。必须是在宏观调控下进行绿色生产,明确生态损失或生态外溢的相应标准和补偿方式与途径,才能真正守住生态道德底线,实现绿色发展。没有人与人之间公平正义,不可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16],也就不可能实现绿色发展。正如美国早期霸占世界自然资源,成为既得利益者之后,如今又要求每个国家都参照其标准来治理生态环境,何以可能?
三、尊重生态价值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出发点与归宿,达成的人与自然道德关系是绿色实践的核心理念。绿色发展实践针对当代生态危机产生的体制根源,提出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矛盾、解决生态危机的革命路径
应对生态危机,西方经济学家提出可持续发展理论,西方可持续发展理论本质上是虚伪的经济学,因为只是表面认识到生态危机将给经济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没有深层次追问生态危机的真正根源和给人类文明带来的重大障碍。在资本主义体制中进行生态改革提倡可持续发展模式,也正如其它资本主义改革一样,改革只要触及体制就会被利益集团所扼杀。面对全球生态危机,必须进行革命。绿色发展理论正是基于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和物质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以公共资源的公平使用为实践平台,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场深刻的革命。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系统的物质层次在它形成和发展过程中[17],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公共物品使用,还是自然环境的保护与恢复(补偿),政府都是义务主体。自然界是以一个最基础的层次单位,是存在世界的物质基础,同时进行着分化和组合,从而形成它的系统结构。动物界是组成自然界的子系统,具有系统性又具有层次性,例如动物界的单细胞到多细胞,简单到复杂序列的层次性和复杂性。从生物类而言,人类是动物界最顶层系统,不是简单的生存世界,还是发展世界,绿色发展理论就是人类发展世界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升华。组成人类发展体系的子系统(如经济系统、制度体系和意识形态体系等)便成为发展系统的纵向结构或横向结构。发展系统本质上实践体系,是人类特有的活动,因此,公共资源的政府干预是发展系统必不可少组分。从古罗马帝国的资源权利观到当代西方资源可持续利用观,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到科学发展观再到“五大发展”,毫不列外都是以公共利益得到保护最终达成人类能永续发展为前提条件,都是政府干预的结果,特别重视天然资源的自然生态补偿。从社会政治关系的视角,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调整的物质表现集中在公共物品使用方面。自然资源尤其是生态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如果由市场提供,那就不排除部分消费者会等着他人去购买“搭便车”使用,或者过度消费引发生态资源耗竭的“公地悲剧”,最终导致全体成员长远利益受损[18]。生态服务功能也是如此,一个人对生态环境的享用并不影响其他人对生态环境的享用,那么这个人也不能因为自己生存在该生态系统中而排除他人生存在该生态系统中。同时,一个生态主体的存在或其行为是不计成本的,正如你在呼吸也不能排斥和干扰别人呼吸一样,也无法计算呼吸一次有多少“成本”。“成本失灵”往往造成市场失灵,社会的真实成本就难以与个别成本一致,也就意味着社会收益与个别收益往往会发生偏离[19]。 因为生态资源(服务)无法具体细化到个体成本或收益,同时也不能任其生态公共资源被过度使用[20],这加剧了绿色发展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而政府又无法掌握每个成员对特定自然资源的效用函数与使用偏好,只有从政策、法律或者经济手段加以干预和调节,促使自然人行为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基于绿色发展的正义原则,自然资源必须得到补偿与恢复,在利益主体不明的情况下,政府有义务完全承担对自然资源补偿的出资份额(缴税额),才不会减少公众将要获得的收益。绿色发展主张“激励公共物品的足额提供”[21],政府必须成为公共物品保护主体,干预自然人行为,引导绿色生产与消费。
资本主义经济学家认为在体制内解决生态危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忽视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关系调整,将自然资源特别是生态资产转化为市场交易的商品,把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交给扩大化的市场。然而,生态资源价值与商品价值不能类比的,福斯特认为,试图通过政府主导买卖污染许可的方式来解决生态危机、实现生态平衡,这无疑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神话。对此,生态整体主义对生态价值做了有意义的补充,超越了经典的价值理论,也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其建构的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却仍然是大有问题的[22],绿色发展理论在人与自然整体关系上做了有价值的补充完善。基于绿色发展理论的应然与绿色发展实践的实然视角,马世骏和王如松(1984)在前人基础上,结合国内相关研究成果,创立了复合生态系统理论,这是我国绿色发展理论的基础框架。他们把复合生态系统分为内核、中圈和外层(图1)。内核是人类社会,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实践中枢,包括思想文化、政策法令和科技教育、组织机构与管理;中圈是绿色发展理论的实践基础,是人类活动的基质,包括人文环境、生物环境和自然地理;外层是绿色发展理论实践最广阔的部分,提供物质、能量和信息给绿色发展系统,由“库”(pool),由“源”(source)、“汇(store)”和“槽(sink)”组成。内圈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传统伦理关系,中圈体现出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外圈拓展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可见,绿色发展实践把伦理范畴拓展到了生态价值的视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性,生态系统对人的效用价值是不容置疑的,所以生态价值是客观存在的,合乎规律的生态系统都就是有价值的[23]。一方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具备稀缺性,是人类的基本物质需求;另一方面,社会进步和人居要求的提高,人们对生存环境质量需求在提升,人们把森林建成公园、把洼地改造为池塘、把河流改造为风光带……。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也正如科技对人来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人对生态系统的需求和破坏程度与日剧增,所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也就是人类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行动,也就是绿色发展实践。生态系统既给了人类效用性(提供了服务),也涵盖着人类的劳动,那么,生态价值的“生态”,既涵括了生态系统有形的物质生态,有涵括了人类所享用服务功能的无形生态,正如“小桥流水人家”的精神愉悦。生态价值这种特殊的区别于商品价值的价值特征,是绿色发展理论的价值核心,也是绿色发展实践的成功内涵。
体制的不道德才是“更高的不道德”,不仅导致个体生态道德的消亡,而且生存在一个不道德的体制中,个体只有深度沉浸其中,才可能取得成功。一是绿色生产革命,“根据直接生产者的需求,民主地组织起来的,强调满足人类的整体需求的生产体制”。早期资本主义的经济斗争(从经济上去争取物质福利)发展到阶级斗争(推翻剥削制度)[25],而现在,人们的斗争则是文明斗争,具有了更为宽广的绿色背景,这种文明斗争是超越人种、阶级、国家范畴的,这也是人类21世纪的真正希望!二是绿色道德革命,“在我们的社会中,个人道德才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关键,如果人们作为个体能够转变自己的道德立场,尊重自然,改变自己在诸如繁衍、消费及商业领域的行为,那么一切都会好起来”,但这样的论述对体制问题视而不见,犹如一个巨型的松鼠笼子,每个人都被纳入踏轮的一部分,人们不可能从中脱离。投资者不扩大生产就意味着出局,对大多数人来说,维护体制就是维持工作和生计。西方可持续发展理论企图重建个体(包括企业等)生态道德而不触及社会体制,无疑是一种幼稚的想法。
图1 复合生态系统结构
绿色发展理论认为个体只是体制上的齿轮,必须要与体制的不正义展开斗争,个体的生态道德建设成果才能保证,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道德关系的革命。自然是绿色发展理论的物质要素,是人类起源的物质条件,所以人与自然的生态道德关系确立和发展中,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政治关系(制度)起主导作用,社会制度上就必须尊重人之外的生物多样性伦理,关注无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4]。对此持反对态度的声音也是比较强大的,因为在人类发展历程中,人类“控制自然”思维惯性是强大的。事实上,自然规律对各种生物(人是类整体的一个生物种)及其生存环境进行调节是客观的,人在自然界中仅是作为一个生物种群需要服从于自然规律。自然“行为”服从于自然规律,以其自身的尺度、方式来运作和衡量的。当然,人可凭借自身的力量去适应自然,即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也主要在于人对自然有反作用力,这种反作用力恰恰被限定在大自然的制控之下,而非人类“控制自然”。长期超越大自然的控制(承受)而不予以自然补偿(生态补偿),自然只是改变一种存在状态,人类却是遭受灭顶之灾。按照生态规律(自然规律)来行动,是自然对人的基本要求,没有善恶之分,也不可能界定自然对人的责任,但是无形中关注人对自然的影响力[26]。绿色发展理论提出社会制度以生态责任为立论依据和出发点,不仅强调人与人的作为,更要强调人对自然的作为,是对传统道德关系的深刻革命。
总之,绿色发展理论主张人类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27],超越限度就必须补偿或恢复。人们以及人们构建的社会体制要遵循生态规律和自然法则,对自身发展需要有一个居于内心的道德关怀和代际关怀,对发展伦理要有一种积极限制。绿色发展实践张扬一种全新的道德实践:在发展中满足人类的需求,但这种满足以不损害其它物种及其生态环境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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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 Development: From Theoretical Justi fi cation to Practice of Regression
FU Xiaohua1,2
(1.The Institute of Marxism, Central South Forestry Science & Technology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04,Hunan, China;2. Institute of Subtropical Agricultur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hangsha 410125, Hunan, China)
Green development is an important dimens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on the theory and values, a fundamental revolution to the traditional model. Green development theory is to stick to the major attention to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nd to ascend to the height of the ecological moral system, and expand to the eth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and from the social politics into the category of material transformation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In the interests of diversification of social relations and production practice, the theory of green development to maintain the common human development and balance of multiple interest subjects have a signi fi cant adjustment function, is the theoretical basis for production policy, is to promote green, the practice of justice, achieve generational fair return.
green development; justice; ecological value
F205
A
1673-9272(2017)02-0001-06
10.14067/j.cnki.1673-9272.2017.02.001
2017-03-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流域水权交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14BGL098);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14BAC09B0)。
傅晓华,博士,教授;E-mail:37336605@qq.com。
傅晓华.绿色发展之理论辩解及实践回归[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11(2):1-6.
[本文编校:张 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