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提升国有企业法律管理水平
2017-12-06邓德君王微杜杰
◇邓德君 王微 杜杰
如何有效提升国有企业法律管理水平
◇邓德君 王微 杜杰
国企法律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国企法律部门和法律顾问的参与,而且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通力配合,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才能将国企的法律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加强国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提升法律管理水平的根本基础
提升国企的法律管理水平,最终依赖的还是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但是在有的国企中,根本没有配备专业的法律顾问,只是安排其他非法律专业的人员兼职从事法律管理工作,法律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一般很难有效开展企业法律管理工作。因此,国企应积极拓宽法律人才引进渠道,既要从大专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的优秀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培养忠于企业法律顾问事业的专业队伍;也可以从社会上进行公开选拔招聘。特别是选拔企业总法律顾问,应从具有法律相关职业资格或者法学专业背景和丰富法律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中选拔,打造一支懂业务、精法律、善协调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以前通过该考试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法律顾问可以继续执业,但是以后怎么办?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制度,是否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条件还没有最终确定,如果国家要求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则意味着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门槛”大大提高了,难度也明显增加了。另外,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企业法律顾问系列的职称文件(一级法律顾问即为正高级职称),在有些地方人社部门以没有国家人社部门的文件为由而不被认可,迫使有些企业法律顾问选择与法律工作关系不大的经济系列职称,而且一般最高只能评到副高职称,无法评上正高职称。类似上述问题不理顺,如何有效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成为摆在各大国企面前的现实问题。目前,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应当享受何种待遇没有规定,建议国家从以下方面在制度上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人员评价体系,完善职业岗位等级评审制度,开辟专业技术晋升通道,实行与职级和专业技术等级相匹配的市场化、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有效解决人才缺失问题,为法治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工作体系是提升法律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
首先,国企应设置总法律顾问。目前大多数的国企都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但有的是兼任,比如由国企的副总、纪委书记或工会主席兼任,专职的不多。因此应严格按照国资委的要求,由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担任总法律顾问,暂时实现不了的,也可以由国企中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总法律顾问,但应明确过渡期,或者鼓励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的领导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或者配备专业的法律顾问担任副总法律顾问,配合总法律顾问做好法律管理工作。
其次,应明确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限,落实相关待遇,将总法律顾问写入公司章程,推动落实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国企治理中的作用。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全面领导企业法律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要强化总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的审核把关,提交决策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总法律顾问审核,总法律顾问应列席董事会,对审议事项进行法律把关,报请上级部门审批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出具总法律顾问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最后,应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总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工作部门,有的国企将法律事务机构设在办公室,有的设在营销部门、有的设在审计部门、也有的设在监察部门,作为部门下面的一个科室,由于自身所处的层级比较低,无法有效开展工作。因此,设置独立的法律工作机构不仅是加强国企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开展法律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更有利于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更有利于上传下达,加强对法律工作的管理和统筹协调。
三、建立健全法律工作制度是提升法律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
国资委明确要求合同、规章制度、重要决策三项要100%法律审核,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这就需要有明确具体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国企法律管理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体现在合同(保函)文本的法律审核、合同签订和履行、授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等方面,应详细规定具体的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和业务范围。应探索建立法律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普法宣传等模块信息系统,使信息系统成为法律管理、决策监控、学习交流的平台。
四、加强合规管理与法律监督是提升法律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目前有的国企法律顾问在日常法律工作中主要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出现法律纠纷了,相关部门解决不了,领导才想起来法律顾问,需要法律顾问去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其实,有些法律纠纷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在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吸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出规避法律风险的意见,法律纠纷完全可以避免。因此要将国企法律工作的重心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推动法律工作从主要依靠主管领导和总法律顾问进行向国企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变、法律工作从法律部门单兵作战向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转变、法律管理从风险防范为主向风险防范、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一体化推进转变,形成分管领导和总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事务机构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
五、大力弘扬企业法治文化是提升法律管理水平的重要推手
国企要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理念,努力使全体员工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坚定捍卫者。要利用七五普法、法律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单位局域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将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集中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树立“诚信是第一生命、违法是最大的风险”、“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等理念,培育国企特色的法治文化。
【作者单位: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