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场中“新县制”与保甲征兵的纠葛困境
2017-12-05江帆
江 帆
兴隆场中“新县制”与保甲征兵的纠葛困境
江 帆
民国“新县制”的本意在于矫正以前重省轻县的观念,提倡以地方自治来加强基层管理工作,从而达到其抗战建国的目的,四川是当时全国“新县制”的楷模省份,自然有其重要的研究意义。而实际上,这本该是抗战救国的爱国积极行为,却逐渐演变成强拉包庇的被动行为。国民政府企图以行政改革支援抗战建国事业,却因制度的不完善而致使执行的不公平,民众反感甚至抵抗也是意料之中。
兴隆场 新县制 兵役 保甲制度
随着抗战炮声日益轰隆,沿海地区纷纷向内地迁移,国民政府加紧开发抗战大后方重要战略价值。1935年1月12日贺国光率“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行营参谋团”进入重庆,蒋介石势力正式进入四川,四川原有军阀相继被瓦解。1939年国民政府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开始推行新县制,保甲制度也被大力推行开来。民国“新县制”的本意在于矫正以前重省轻县的观念,提倡以地方自治来加强基层管理工作,从而达到其抗战建国的目的,四川是当时全国“新县制”的楷模省份,自然有其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四川“新县制”改革要求
根据《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县里设置县政府,县长由省政府直接任命,县政府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地政、社会各科。县以下设乡(镇),乡(镇)长由乡(镇)民代表会通过程序选举而出,任期为两年,如果能在下次选举中继续胜出,可以留任。在此之前县下面的行政单位是“联保”:一般情况下10甲为一保,10保为联保,得一千户居民的则设一联保主任。而“新县制”对地方行政规划作了重新规定,以“乡”取代联保,而“联保主人”自然也被“乡长”代替。同时乡(镇)长兼任学校校长、壮丁队队长、代表会主席以及合作社主任,集“政教”权力于一身,如乡(镇)长在自身水平不达标的情况下,去位于这等要职之上,是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对于处理官民之间关系,推进地方行政基层建设,更是困难重重。保长和甲长由选举产生并可以连任,县里的财政预算过去是由省政府决定,而“新县制”下财政大权则下放到县政府,由各级政府统支统收。①国民政府要求四川整改在三年内完成:
“第一期为1940年3月到1941年6月,以调整县各级组织,健全县各级人事及清查户口,整理土地为中心工作,称为地方自治准备时期;第二时期为1941年7月至1942年12月,以组训民众,完成地方自治必须之事业条件为中心工作,称为地方自治培育时期;第三时期为 1943年1月至同年7月,以成立各县级民意机关为其中心工作,称为地方自治试行时期。”②可以看出,政令前期的重点在政治工作上,调查人事,整理土地,训练民众等事业建设,皆是为后期达到地方自治所做的准备,“新县制”其根本目的还是归根于达到地方自治。“按照三年大纲的规定,三个时期的目标即是循序渐进地实现地方自治,即借助由上而下(由县而乡镇而保甲)的行政组织来指导完成由下而上(由保民而乡镇而县)的民意机构”③政令看似合理,但落实到具体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复杂因素,在当时经费、物资稀缺的大背景下,作为三长合一的乡(镇)长的选拔并没有一个十分严密的标准,当时公务人员的任命往往依赖于地方士绅的推举,那么对于人才的任命谁能保证其质量的过关。出于各地选民受教育水平和认知水平的限制,任命过程中难免出现概念模糊、混沌甚至浑水摸鱼的情况,由这样提拔起来的官员来引导基层地方自治的建设,难免会遇见各种各样无法避免的困境。
二、征兵制度与逃兵役
国民政府企图通过建立新县制,重新划分地方行政规划,来达到加强地方控制,为战事服务的目的。征兵可谓是重中之重,抗战八年,川军贡献三百多万人,为全国之最。但毕竟不是人人都想出征,作为直接负责人的保长和甲长,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名额任务,在拉壮丁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人事冲突。
根据伊莎白和俞锡玑记载,“全乡共计有1036名适龄人员,其中411名因职业或家庭原因获准延期服役,125名只能做后勤工作,264名通过种种渠道可免服兵役。剩下的236人中,32人有残疾,仅135人被征去当兵。”④也就是说,抽丁率仅仅只达到了十抽一,与当时国民政府颁布的《兵役法》三抽一,五抽二的规定相差甚远。当地的百姓总会以各种方式拒服兵役或者是逃兵役,而掌控权力的乡长、保长更是可以通过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乱拉顶替,官兵与保民时常产生矛盾冲突。
逃兵役的方法多种多样:改年龄,送亲戚家,分家,外出营生,加入民团,户口编查等。这些办法不光是百姓会用,公务人员也会使用,并且用起来更加便利。例如,1941年3月23日第9保保长孙文月,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的年龄更改以躲避兵役,同时他直接点名让自己的亲戚担任甲长,这样就可以不用服役。⑤1941年4月2日,村民唐臣青害怕被抓壮丁,突然离家出走。⑥1941年4月3日,村民傅松林依靠自己担任甲长的亲戚傅文光,将自己的三个儿子户口全部编在服役人员编查之外。⑦1941年7月1日,村民孙九昌加入了民团,免去了服兵役的危险。⑧这样一来,保长往往不能在限期内交足所需壮丁名额,于是经常在路边随便抓人去凑数。在兴隆场诸多案例中,极少有主动去当兵的,个别主动的也只作为铲除家庭祸害的一条途径,1941年4月3日,村民彭光新送子参军,其原因是该子撒谎成性还染有毒瘾,家里为了尽快摆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主动向保长写了书面证明请求参军。⑨有的住户为了防止被抓壮丁,甚至在家中备有枪支和砍刀,以防止民团进来强行抓走家中男丁,基层矛盾一度紧张;另一方面有的住户因为乱拉顶替或离家出走,导致家中无一男丁而土地荒废。
三、征兵制度与具体实施的纠葛困境
最初的征兵制度是“县里接到第一年龄段的人员名单后,用抽签方式给每个人名字编上号”⑩这种方式会让村民提前记好自己的顺序而为逃兵役早早地做出准备。而后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根据县里的户口簿造册,“各保户口簿的制定和修改由保长负责。”11也就是说除了保长,一般居民再也无法提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将被征兵。但是对于这样的改动,并没有设置合理的民意机构和具体有效的监管机构,实际上更是方便了保长利用职务之便来暗箱操作。
当兵役纠纷发生的时候往往是“亲情大过王法”,完成任务凌驾于规章制度实际要求。“该政策在施行过程中,没有能有效发挥民意机构的作用,征收过程中屡屡出现不公平现象,壮丁及其家属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致使征丁成为‘强迫行为’,引起民众极大的不满。”12乡长、保长多由当地士绅推举选出,而士绅却没有明确的选举机构选出,往往根据该人在当地的家室、威望和学识,由村民的意念印象而定,这个划定的概念是极其抽象的。于是基层的民意机构则多由士绅代替普遍的居民,并没有充分发挥大部分人的意愿,也就不能说是得到了地方自治。
由此居民对于征兵之事极度抗拒,加上政府“摊筹派募”不断,地方矛盾冲突更是随时上演的戏码,民众怨声载道。于是家中常备武器或是向上级诬告、夸大乡、保长罪行,地方社会矛盾尖锐。而征得的壮丁多非自愿加入,有的甚至自残或者中途逃跑,或者干脆消极训练,这样一来,征丁而成的兵战斗力十分不足,且伤害了民众的抗战热情。其中更多人于农忙时节离家逃兵役,家中仅剩妇孺老幼,这样一来导致农村劳动力缺乏,给社会生产带来极大破坏。
本该是抗战救国的爱国积极行为,却逐渐演变成强拉包庇的被动行为。国民政府企图以行政改革支援抗战建国事业,却因制度的不完善而致使执行的不公平。乡长、保长权力的过于集中而没有设置合理的民意机构和有效的监管机制,于是当中央政策落实到地方具体执行的时候,很大程度会因为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而做出违背民众意愿的事情,民众反感甚至抵抗也是意料之中。
注释:
①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
②冉绵惠.民国时期保甲制度在四川推行的历史概况[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1):168.
③曹成建.20世纪40年代四川省新县制下地方自治的施行[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27.
④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223.
⑤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163~164.⑥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186.
⑦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188.
⑧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285.
⑨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189.
⑩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307.
⑪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1):307.
⑫曹成建.20世纪40年代四川省新县制下地方自治的施行[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32.
[1]伊莎白,俞锡玑.兴隆场[M].中华书局,2013.
[2]冉绵惠.民国时期保甲制度在四川推行的历史概况[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1):168.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帆(1991-),女,四川成都人,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