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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心”到“吾丧我”
——《齐物论》主旨探究

2017-12-01

小说月刊 2017年16期
关键词:齐物论齐物南华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 100000)

从“成心”到“吾丧我”
——《齐物论》主旨探究

刘璐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00)

《齐物论》一篇旨在达到“齐”,但由于“成心”的存在,出现了是非彼我之分。如何消解“成心”这种一己之偏见,从而达到“吾丧我”的“齐”的境界,庄子在《齐物论》中也给出了具体的方式,即“莫若以明”。

《齐物论》;成心;莫若以明;吾丧我

庄子的思想主要集中于《逍遥游》与《齐物论》两篇内,其中“《齐物论》更能表现庄周哲学的特点”①。关于《齐物论》的篇名,历来有诸多解释,其中主要集中于“齐物”论和齐“物论”。实际上,不论是“齐物”论还是齐“物论”,重点都在一个“齐”,庄子在该篇中意欲齐万事万物,这就需要齐“人心”,因而要化解偏见,即庄子所谓“成心”。庄子在《齐物论》中表述为通过“莫若以明”的方式消解“成心”,最终达到“吾丧我”的“齐”的境界。

1 成心的含义

关于“成心”一说,历史上注解《庄子》的各家理解不一,从褒贬态度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持肯定态度,将“成”定义为自然天成,认为“成心”是自然之心,是真宰。如罗勉道《南华真经循本》:“所谓成心隐而有是非?”又如释性通《南华发覆》:“成心者,现成本人之真心,无意必固我自私自利之念。呼之以牛,应之以牛,呼之以马,应之以马,才有拟议,便是我心。”此外,陆长庚《南华真经副墨》、刘士琏《南华春点》、沈一贯《庄子通》、陈懿典《南华经精解》等均认为“成心”是不假补凑的自然之心,人人皆有。而保持“成心”即保持自我的生命本真。

另一类则持否定态度,认为“成心”是一己之偏见,是从自身出发形成的片面之心。如成玄英疏云:“夫域情滞着,执一家之偏见者,谓之成心。夫随封执之心,师之以为准的,世皆如此,故谁独无师乎?”又如黄洪宪《庄子南华文髓》引郭象注:“夫心之足以制一身之用者,谓之成心。”“人自私其成心,则人各自有私矣。”他们认为“成心”是从一己出发的私心,而“师其成心”则会产生有偏见的看法与思想。

当然,两派观点也有共通之处,本质都是追求自然,认为要以自然之道关照万物。在这里,笔者认为对“成心”应持否定态度,即“成心”应该理解成一己之偏见。除上述各家注解之外,回归到庄子语境也可有所发现,“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前两句在语气表达上就已经表现出对“成心”的否定,而末一句通过“今天到越国而昨天就已经到了”这个比喻表明“成心”导致了是非之分,是非之争对“道”有很大的伤害: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 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庄子·齐物论》)

“未始有物”正是“天人合一“的本然状态,这是“知”的最高境界;而后有了万物,但物与物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最后,因为有了界限,事物之间有了差别,也就导致了是非之分。是非有别即是道有所损害的开始。“是非之辩中的‘道’,兼涉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形态与价值观上的价值原则。”②

由于本篇重在一个“齐”,目的是要消除是非分别,因而要消除导致是非之分的“成心”是显而易见的。

2 消解成心的方式——莫若以明

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成心”,自己的立场只不过是他人的反面。庄子认为是非之争毫无意义,我们既不能支持是的一方,也无法支持非的一方,因为是非标准都掺杂了“成心”。“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儒墨之争也只不过是以自己的观点为是,以他人的观点为非。庄子认为应该超越各家对于是非的理解,摒弃一定要有所持的是非态度,即“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庄子提出用“莫若以明”的方式消解因“成心”而形成的是非观。如同道不可言而依然需要言,“成心”无法消除,我们依旧需要找到消解“成心”的方式,那就是“莫若以明”。

对于“莫若以明”的理解,郭象《庄子注》:“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无是无非也。欲明无是无非,则莫若还以儒墨反复相明。”成玄英《庄子注疏》:“世皆以他为非,以己为是,今欲翻非作是,翻是作非者,无过还用彼我,反复相明。反复相明,则所非者非非则无非,所是者非是则无是。无是则无非,故是非皆虚妄耳。” 这里将“以明”理解为“反复相明”的意思,也就是各家各派观点在发展的过程中彼此关照,融合以互进。实际上,这种看法存在一定的偏颇,是一种被动的融合。庄子的本意应该是直接消解各家的是非观点,从根本上回归自然本然的状态。陆西星《南华真经副墨》:“儒墨如此是非非是,而无定论。伊欲定之,则莫若以明。明者,明乎本然之未始有是非,而后是非可泯也。”陆西星的观点较好地阐述了庄子的本意,争论是非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回归本然之理即可,“以明”就是反映事物的本然状态,本然之理。

“明”可以理解为自然而然、生命本然的状态,在生命最初是没有是非之别的。“莫若以明”与下文“照之于天”异曲同工,都意味着自然和本然。人为划分的彼我、是非,是由于“成心”的存在。庄子认为应该以自然的方式关照外部世界与人的观念世界。现实世界的种种现象,都是分化产生的,这种分化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自然世界被分成了各种的现象,另一个层次是关照世界的角度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观点。不管是哪个层次,这种分化现象都是需要解构的,采取的方式途径便是“照之于天”、“莫若以明”。

3 消解成心的结果——吾丧我

《齐物论》开端描绘了南郭子綦形如槁木,心如死灰的状态: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庄子·齐物论》)

而颜成子游并不能理解因而发问,于是南郭子綦提出了“吾丧我”的命题。而“吾”与“我”之间的关系为何,达到的“吾丧我”状态又是怎样的,需要仔细辨析。

“吾”是主格,是人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不取决于与外物的关系;“我”是宾格,是与他物相对的存在,也是因为有他物的对比才有“我”的意义,是与他物互为前提的存在。关于“吾丧我”的表述很多,郭象《庄子注》云:“吾丧我,我自忘矣;我自忘矣,天下有何物足识哉?故都忘外内,然后超然俱得。”成玄英《庄子注疏》云:“丧,犹忘也。子綦境智两忘,物我双绝。” 王元泽《南华真经新传》云:“生者天地之委和也,有生俱受委和也。惟子綦能知其所然,故绝累忘形而以吾丧我,物我所以俱齐也。” 释德清《庄子内篇注》云:“此‘齐物’,以丧我发端,要显世人是非都是我见。”进一步来说,“吾”就是实现了与天为一的我,所丧的“我”即是社会化的我。因而“吾丧我”的状态就是摒除了己形、己见,而“吾”这个主体并不会消解,而是达到了物我两忘的“齐”的状态。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我”总是处于紧张状态,形态上的“我”和情态上的“我”都在紧张之中,而造成这一问题的也是“成心”。同时,庄子通过三籁也表明“成心”虽为一己之偏见,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天籁包括地籁人籁,不能从单一视角来看,也就是不同的成心产生不同的结果。

4 结语

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有“成心”,即便庄子“莫若以明”,这依然是“是自己而非他人”,依然是出于自己的“成心”,庄子同样处于矛盾之中。但“吾丧我”的“我”是偏执的小我,这个小我无法忘形、忘己,因而不能达到“齐”的境界,是需要消解的。通过“莫若以明”消解“成心”,达到“吾丧我”的境界是值得肯定的。

注释:

①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99.

② 杨国荣.庄子的思想世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0.

[1]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 陈鼓应.老庄新论[M],上海:上海古藉出版杜本, 1992.

[3] 曹础基.庄子浅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 杨国荣.庄子的思想世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6] 田智忠.《庄子齐物论》主旨浅析[J],张家口:张家口师专学报,2002.

[7] 李景林.庄子“齐物”新解[J],济南:孔子研究,1991.

[8] 王琳.论《庄子·齐物论》中物的同一性[J],玉林:玉林师专学报,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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