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简析“书当造乎自然”

2017-11-30杨娅萍何奎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33期
关键词:蔡邕书家出版社

杨娅萍+何奎

摘要:刘熙载“书当造乎自然”之说源于东汉书法家蔡邕《九势》:“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书肇于自然”体现了书与自然的内在联系,而削弱人的作用,提出书如自然的观点,这与道家“无为”思想相暗合。而“书当造乎自然”则明确了人书的内在联系,与儒家“有为”思想相贯通,它强化了人的作用,突出了“书如其人”的核心。刘熙载提出“书当造乎自然”的论断是对唐朝以前具有鲜活、外向,接近自然的观点及其宋代之后儒家思想的融合和完善,他将书法的创作理论体系和评价标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关键词:书自然人

刘熙载,字伯简,曾自字熙载,号融斋,晚年自号崖子,世多以融斋先生称之,江苏兴化人。刘熙载学识渊博,兴趣广泛,是晚清著名的语言学家、文艺理论家、教育家,同时也是书法家、书论家。他在《书概》中指出:“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①。这句话通俗平淡,可以理解为自然无为是书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书法取法自然,但不同于模仿自然的再现论。刘氏认为“无为者,性也,天也。有为者,学也,人也。学以复性,人以复天。”在强调艺术天性的同时,更加强调后天习学,通过后天习学可以达到天然、无为之境。

一、“书当造乎自然”论断之源

书法的本体问题早在汉朝就有书家关注,蔡邕在其《九势》中提出:“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②。这是中国书法理论著作中较早对于书法的本体论概括。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中国文字历来被认为是“观象于天”、“观法于地”的产物,“书”取法自然之象,“如其事物之形状”(段玉裁语)。二是万千气象通过阴阳的对立、向背、调和、运动而构成。由于阴阳对立面的消长、盈亏、兴衰,因而产生刚柔、曲直、强弱、虚实等多样对立、统一和变化的原则再创造书法作品,这些原则即是所谓的“法”。这种对立面的变化、运动轨迹(或迹象)就是所谓的“形势”。书者用笔的轻重、疾徐、浓淡、方圆、枯湿,结体的疏密、避让、参差、大小、欹正,章法的错落都体现了天地阴阳、刚柔的运动规律。书法根源于自然,其自然之理是书家遵循的根本原则,而书法又能竭尽自然。大自然不但可以直接影响书者创作,而且可以陶冶书者的心灵、性情,还可以塑造书者自身独具特色的艺术风貌。“书肇于自然”体现了书法创造的“自然”特征,为学书者提供了新鲜的灵感和无尽的源泉。蔡邕的书学观点显然继承了道家思想,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而书学则是天地大道一脉的支流。唐朝以前的中國书法更能体现这种自然观,从流传的书法作品看,那时的书风更多一些鲜活、外向的因素。

二、“书当造乎自然”论断之髓

自蔡邕开书论先河之后,与其思想相关的书论很多。王羲之在《记白云先生书诀》中所说:“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又说:”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③显然王羲之把阴、阳这两种审美品格进一步明确化了。孙过庭在《书谱》中说:“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④。后来的刘熙载把类似“非力运之能成”的描述定格为“天”。他说“无为之境,书家最不易到,如到便是天。”张怀瓘在《书议》中所说:“是以无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类其形,得造化之理”⑤。张氏《书断》中又说:“而善学者乃学之于造化,异类而求之,固不取乎原本,而各逞其自然”⑥。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论张旭草书时说:“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⑦。可见刘熙载的书学观点是对前人书论成果的继承与发展。

宋以后中国书法趋于内省、精致、澄澈,以苏轼、黄庭坚为首的书家更加注重人格修养,认为书法作品是书家内在修养和精神的外化,认为人格、学养比形式、技巧更加重要。苏轼说:“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那么刘熙载“书当造乎自然”则突出了人书的内在联系,既吸收了“书肇于自然”的精髓,又与儒家“有为”思想相贯通。它强化了人的作用,突出书者挥毫自如、真实情感自然的流露,形成了以“书如其人”为核心的观点。刘熙载作为一位饱学大儒,其生活时代正是碑派书法日炙之时,但他并没有被这股潮流所裹挟。从其许多言论中可以看出,他极少偏执一端,其理论更具“集成”式,在《游艺约言》中他说“无为者,性也,天也。有为者,学也,人也。学以复性,人以复天。是有为乃蓟至于无为也。”刘熙载强调人可以创造出合乎自然美的作品,这种创造略带禅家的“渐修”意味。正如黄庭坚所言“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 ⑧。(《书缯卷后》)又说:“王著临《兰亭序》、《乐毅论》、《补永禅师周散骑千字》皆妙绝同时,极善用笔,若使胸中有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自胜李西台,林和靖矣。”刘熙载所提出的“书当造乎自然”是对蔡邕“书肇于自然”之说更进一步阐释,更是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深化,重点强调了书当通过人自身所创造出的艺术审美形象,从而达到一种“艺术的自然”。

三、“书当造乎自然”论断之功

刘熙载“书当造乎自然”是对书法本体论的提升,具有深远的意义。艺术“本于心”而达到“天人合一”,只停留在观察或模仿上是不够的,而是要通过创造来体验自然。“书当造乎自然”是对“书肇于自然”的继承与发展。“书肇于自然”所解决的是书法从何处来的问题,“书当造乎自然”则是指明书当向何处去的问题。因此,刘熙载指出“与天为徒”的观点,其目的在于观天之“章”,也就是“观物”,强调师法自然的作用。但书法与自然不仅仅包含关照与被关照的关系,还需要有“人”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这是“人”审美心理之“流美”在艺术创作中的体现。一句话形象地概括了书法美创造的三个基本条件:即“来自社会实践的高尚的审美理想;把握客观对象或使用物质材料的内在规律;得心应手的创造才能和技巧”,言简意赅,意味深长。

简而言之,刘熙载的“天人”关系首先肯定了蔡邕的说法,由“肇于自然”而提出“造乎自然”,再到“由人复天”,形成了一种“天人”相合的具有循环意味的书法美学观,他看到了“人”的因素,但扬弃了人为作用的因素,即以人的本质力量创造出一个与自然相对的“艺术的自然”,从而能达到“天”的境界。但刘熙载并非否定“人为”的一切,他强调的是要扬弃“人巧”(即矫饰、不自然、做作的艺术表现),不拘于法。正如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人都要效法自然。不求妩媚、华丽,而追求真性情、真意气。即庄子所说的:“真悲、真怒、真亲”,要率性而为,不伪饰造作。从而达到“由人复天”,并由此提出“与古为徒”的观点,把审美理想与艺术美的能动创造和艺术才能、技巧的培养,完美、自然的结合起来。刘熙载提出“书当造乎自然”的论断,把书法创作的理论体系和评价标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丰富了中国书法理论。

注释:

①-⑧黄简责任编辑,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716页、第6页、第37、38页、第125页、第146页、第164页第292页、第355页。

参考文献:

[1]马恒君注释.周易[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年1月.

[2]俞丰编著.经典碑帖释文译注[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9年12月.

[3]黄简责任编辑.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

[4]徐利明主编.刘熙载·书概[M].江苏美术出版社,2009年1月.

[5]徐中玉等校点.刘熙载论艺六种[M].巴蜀书社,1990年6月.

[6]蔡祥麟主编.全国第七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论文集)[C].北京:荣宝斋出版社,1999年10月.

[7]潘运告编著.晚清书论[M].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1月.

(作者单位:保山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endprint

猜你喜欢

蔡邕书家出版社
《宋稗类钞》的书法史料价值
我等待……
论二王对宋尚意书风的影响
湖北近现代书家、印家群体的掩名现象
蔡邕听琴
早期书法史著述 北窗读记
今日華人出版社有限公司
倒屣欣逢迎
蔡文姬辨琴
石油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