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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社会化媒体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研究

2017-11-3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众筹社会化金融

陈 蕾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宣传部,吉林 长春 130028)

运用社会化媒体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研究

陈 蕾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宣传部,吉林 长春 130028)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络贷款、众筹、互联网理财等典型模式的迅猛发展,填补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空白,悄无声息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模式。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信息安全、操作、信用、业务、法律及信誉等风险。作为同源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的社会化媒体,其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广泛应用,为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提供了新思路。

互联网金融;社会化媒体;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在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的2013年后,颠覆传统经营模式的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起来,P2P网络贷款、众筹、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理财等互联网和金融结合的新生金融业务模式正在给金融行业带来巨大变革。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1]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分为金融的互联网化和互联网的金融化。金融的互联网化,即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的金融化,即以互联网的理念思维,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网络资源等从事金融活动。这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对象。

一、互联网金融的典型模式

从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进程来看,互联网金融不断突破固有思维模式,逐渐从最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衍生发展出更多的新型模式,替代或取代传统金融的部分业务,以其特有的金融功能弥补金融领域空白,甚至重构金融市场。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和各大银行签约为买卖双方提供信誉保障的第三方企业。以马云的支付宝为例,买方在购买商品确定付款后,并没有直接将钱款转账给卖方而是付给了支付宝,买方收到商品后确认收货,支付宝才将钱款转账给卖方。第三方账户在实现同步交换和异步交换对接的同时,有效地规避了卖方收款不发货和买方收货不付款的风险。《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2013—2018年》分析认为,第三方支付最大的应用领域就是网购,支付份额约占40%。除支付宝外,被普遍熟知并使用的还有微信支付、PayPal、拉卡拉、财付通、易支付等等。可以说基本上所有的电商都在建立提供免费服务的线上支付平台,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以吸引更多的买卖双方。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潜力大、发展快,支付业务交易规模上升迅速,截至2017年4月约有260家企业获得央行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二)P2P网络贷款

P2P网络贷款是借贷双方在网络信贷公司提供的平台撮合成交、自由竞价,进行资金融通的线上业务,贷款方自担风险获取利息收益,借款方按期偿还本息,信贷公司从中收取服务费。从我国P2P的运行情况来看,网络信贷公司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实地考察,普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来评估分析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和项目可行性,将风险完全转嫁至贷款方。虽然如此,但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模式,因其能够不断适应市场需求而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据网贷之家数据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8月底,累计平台数量已达5 923家,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53 277.54亿元,去年同期历史累计成交量为25 815.09亿元,上升幅度达到了106.38%。

(三)众筹

众筹,即大众筹资,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通过在众筹平台上发布项目,获得众筹平台会员的关注,通过团购或预购的方式购买产品或者创意,为项目的发起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支持者获得相应的回报,回报可能是分红等资金形式,也可能是产品等实物、服务或媒体形式,亦或是股权形式等。[2]创作个体或小微经营者只要让其产品或项目受到众筹会员的关注和喜爱,“讲好故事”,就能够很容易地利用此方式获得启动资金。据《中国众筹行业发展报告2017(上)》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共有439家众筹平台处于运营状态,共获取项目37 905个,成功项目数为31 552个,成功项目融资额达到110.16亿元,与2016年同期成功项目融资总额79.76亿元相比增长了38.11%。

(四)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管理理财产品获取资金收益的行为。从广义上讲,如P2P网络贷款、网易现金宝、余额宝等,在互联网上达成交易实现买卖的理财产品都是互联网理财产品;从狭义上讲,如微信理财通、华夏活期通等,由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商业银行等以资金增值为目的在互联网上交易的理财产品才是互联网理财产品。据《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1.26亿,较2016年底增加用户2 724万人,网民使用率从13.5%升至16.8%。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把资金转移到互联网理财产品上来,究其原因,不外乎互联网普及率的大幅增涨、小额理财的低门槛、闲散资金重组打包的高收益、购买赎回的便捷性等等。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领域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诸如余额宝收益率一路下跌、元一创投运营1天就卷款跑路、中宝投资涉案金额4.6亿元、携程网客户信息被任意访问等相关报道层出不穷。我们不能忽略的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迅猛增长在带来虚拟资产大幅增值的同时,与为满足市场需求而过度进行的金融创新相伴而生的就是风险。另外,互联网技术的特殊性也增加了互联网金融风险扩散速度快、规模大以及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一)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风险

深入研究我国电子支付过程可以发现,比较重要和常见的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木马软件风险。一旦计算机遭遇木马病毒攻击,用户录入的重要信息、鼠标点击记录以及电脑指令等就会被监控并泄露。伴随多样化的支付方式,还出现了“伪淘宝”“盗信僵尸”等支付类二维码变种病毒,通过打折购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扫描下载。二是黑客攻击风险。黑客们一方面通过专业工具非法远程进入陌生人的电脑系统搜集保密信息;另一方面在一些网站植入隐蔽的很难被发现的链接诱骗用户点击,达到攻击效果。近年较常见的是通过攻击用户手机植入病毒,拦截获取用户银行卡或支付平台的验证码短信,从而盗取用户的账户资金。三是网络钓鱼风险。主要是利用消费者的惯有思维和视觉误差,将其引诱到网址或域名都与目标网站十分相似且被精心修饰的虚假网站上来,以骗取消费者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登记信息;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在人群密集的商圈、社区、街道,发送诈骗短信或垃圾广告至自动搜索到的手机用户,诱导其点击访问虚假的银行网站。

(二)互联网金融的操作风险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3]一是交易主体操作风险。有些不太熟悉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方法的消费者,支付结算时出现交易突然中断后,会惯性地进行多次尝试,导致重复操作同一交易的不必要损失。另外,还有许多消费者缺乏安全意识,在一些网络终端设备中利用未设密码的公共WIFI进行资金转移等操作,给黑客篡改和阻截信息留有可乘之机。二是创新支付方式风险。如较常见的手机移动支付方式普遍采用动态密码作为身份认证方式,缺少网络银行支付时的U盾接口,加之消费者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的薄弱,极易因关键信息的泄露造成经济损失。三是业务关联性风险。互联网金融绝大部分业务都要依靠互联网和计算机完成,其中任何一个程序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引起连锁反应。

(三)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双方唯一的沟通渠道是虚拟的互联网络,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双方身份确认难度的增大导致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有些不良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谎报项目和信用评级标准诱骗用户投资,甚至伪造资金用途证明,违约使用资金致使投资者利益受损。以前文提到的互联网金融典型模式之一众筹为例,投资人按照意愿选择投资项目后,将资金存到自己在众筹平台注册的账户里,由众筹平台单独管理投资项目资金并完成募集等后续工作,但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托管或担保,一旦众筹平台出现任何问题,都会给投资者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同样,也是源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互联网金融企业很难真正了解到资金需求者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也很难确定资金需求者提供的收入和资产证明、个人信用等级、身份信息等的真实性,特别是由于信用共享机制的不完善,还出现了有些资金需求者通过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这样的违约借款金额达到影响资金流通的程度时,就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被动倒闭。

(四)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模式的创新,所以传统金融业务具有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样也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产品受市场价格和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化的风险,比如银行存款利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汇率等的波动情况。流动性风险,简单来讲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流动性资金出现了紧缺的情况,负债和资产的差额不能与不同资金结构、不同期限范围的客户相对应,比如理财通、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对客户随时可以赎回的承诺,并不能通过为其提供支撑的基金来兑现,往往都是自掏腰包为客户买单,这无疑增加了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五)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及信誉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及信誉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无本质区别,一般认为就是互联网金融业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交易主体违反了互联网交易的有关权利义务规定。近年来,我国虽已针对互联网金融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在交易者的身份认证、个人信息披露、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投资借贷、资金监管等方面法律规定还需进一步厘清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存在的相关法律法规欠缺的隐患,极易损害交易的主体的利益,进而形成影响持久且不易消除的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

三、运用社会化媒体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社会化媒体是互联网用户分享信息、意见、观点和经验的交互平台,是一种给予用户极大参与空间的新型在线媒体,核心是“关系”与“通信”,最具代表性的社会化媒体诸如微信、微博和APP客户端等等。

(一)社会化媒体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应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异军突起。作为新兴行业,其信息传播需要一个去中介化的平台,而社会化媒体及时、多元、共享的传播特性,让迫切需要话语权与自主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社交网络中获得了归属感。[4]社会化媒体在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占有独特优势,一方面,社会化媒体为其开拓了新的传播模式和渠道,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拥有的用户数据进行偏好与行为分析,有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社会化媒体形式多样的在线平台可以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自有应用APP对接,直接将超大流量的媒体受众转化为金融用户。因此,社会化媒体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应用时间虽然不长,但其普及率与影响力却很高,以其独特的渗透力迅速成为了互联网金融传播应用的重要平台。

以立志构建一个有温度的金融生态圈的上海绿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金服)为例,创立初期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打开市场,靠图文并茂的微信推广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口碑,逐渐将微信上熟悉的用户聚集、转移到自有APP客户端“绿地广财”,并且不定期地针对新老用户推出个性化的产品信息介绍和福利活动以吸引用户的持续关注。通过聚合机制,建立讨论产品信息、分享投资秘诀、随意交流共同话题的好友圈,并通过用户的真实人际关系不断扩充这个“大家庭”,逐步细化为白领群、辣妈群等不同的社群。同时,绿地金服还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时间,不定期更新官方网站和微博信息,保持用户的关注度和熟识度。从绿地金服的业绩来看,其对社会化媒体的广泛应用是卓有成效的。

(二)运用社会化媒体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

传播学研究认为,人们是通过媒介所塑造的拟态环境来对现实的社会环境做出调整的,其显著特点是:人所采取的行动最终是作用于现实环境的。[5]如图1所示,媒体有意或无意地在现实世界与我们之间嵌入了一个虚拟的、间接的环境,除了实现引导受众“想什么”,还有可能决定受众“如何想”。

图1 大众传播时代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

由此可见,运用社会化媒体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是可行的。一是发挥优势,促进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社会化媒体具有及时、互动等优势,在吸引越来越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入的同时,也有着稳定的受众群体,适合随时随地、潜移默化地进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和自身金融风险防范认知度的教育,确保用户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使用安全的方式进行网络支付。二是完善技术,实现互联网金融精准营销。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完善,出现的实时分析数据库以内存数据库为代表,承担起“互联网+”时代用户分析的主要技术手段。受众在社会化媒体平台留下的个人信息、地理位置、交友记录、购买记录等行为数据比较真实可靠,运用大数据将其进行统计分析,有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实施精准营销,同时也能有效避免跑路、诈骗等风险。三是重视服务,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社会化媒体善于使用流行语与热点话题等网络文化,用接地气的诙谐幽默的网络语言传播信息,引起受众共鸣,在习惯成自然的依赖中增强用户黏性。经过长期良好的口碑积累后,逐渐打造功能齐全的应用社区,让用户来拉动用户,利用用户的社交关系实现信息传播的互动分享,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扩大用户规模、带来自然流量。四是加强宣传,构建良好的监管氛围。媒体舆论监督是现代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4年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媒体监督委员会旨在利用全媒体力量构建行业自律规则与体系。社会化媒体在加强对已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也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严防不良企业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打擦边球,确保互联网金融健康持续发展。

总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任重而道远,社会化媒体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传播应用,为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提出了一条跨领域、跨学科的新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研究空白,但仍有待于付诸实践。

[1]曹玲燕.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互联网金融[D].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4.

[2]王丹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5.

[3]张雪.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4]操文婷.社会化媒体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传播应用[D].南宁:广西大学,2016.

[5]喻国明,李彪.媒体如何报道好当前的金融危机[J].新闻与写作,2009,(4).

[责任编辑:杨晓丹]

Research on Using Social Media to Strength Internet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Chen Lei
(The Publicity Department,Changchun Finance College,Changchun 130028,China)

Internet finance is a new financial business.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P2P network loans,crowd funding,online investment and other typical patterns making up for the financial market gaps of China and changing our lifestyle quietly.But at the same time,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e also exposed some problems and risks,just like information security,operation,credit,business,law,reputation and so on.As a social media emerging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its extensive application in internet finance provides new ideas for strengthening internet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internet finance;social media;financial risk;risk prevention

F724.6;F832;G206

A

2017-09-18

1671-6671(2017)06-0045-05

陈蕾(1986-),女,吉林梨树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编辑,校报编辑室副主任,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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