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食堂就餐被鱼刺卡伤算工伤吗
2017-11-25小保
就业与保障 2017年19期
在公司食堂就餐被鱼刺卡伤算工伤吗
小保:
2017年7月10日中午,顾某下班后与几名同事一道到公司食堂用餐,打了一份鲫鱼和两个素菜。在食堂落座后,遇到公司分管领导询问近期工作开展情况,顾某一边吃饭一边向领导汇报,结果被鱼刺卡着了,于是前往医院急诊。由于需要做手术,顾某住院半个多月,花费1万余元。顾某认为自己在公司食堂吃工作餐的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应当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为她申报工伤认定。公司却认为,顾某就餐吃鱼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其所受伤害是因为自己不小心而非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请问:顾某的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陈霖
陈霖:
顾某在公司就餐时被鱼刺卡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明确了认定工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法定条件:一是必须在工作时间;二是必须在工作场所;三是必须因工作原因受伤。劳动者在公司食堂就餐并没有离开厂区,公司食堂是工作场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午餐是劳动者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也是劳动者继续当天工作所必备的物质基础,所以午餐并非与工作无关。午餐所占用的时间也不能人为地与直接开展工作的时间割裂开来,应认定是工作时间的延续。所以,在实践中,劳动者去单位食堂吃饭摔伤、上班期间上厕所摔伤的情形,均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顾某误食鱼刺,即使本人存在过错,根据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无论本人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顾某就餐时被鱼刺卡伤应当属于工伤。由于公司拒绝为顾某申报工伤认定,顾某本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