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汉语词义的模糊性及其语用价值
2017-11-25张倩
张 倩
论现代汉语词义的模糊性及其语用价值
张 倩
模糊性是词义的本质特性之一,语言系统的简洁性与事物现象的复杂性、语言环境的多样性与词义理解的主观性是造成词义具有模糊性的根本原因,而正确理解和使用模糊词语对一切语言交际活动都起着重要作用。
词义 模糊性 语用价值
一、前言
自1965年美国控制论学家扎德提出了模糊概念之后,我国学者相继把这一概念引用到各个研究领域。然而,最早将“模糊”这一概念引入语言学的是伍铁平先生。词义的模糊性主要是指词义的界限不明确。语言学界对词义的模糊性的研究甚多,本文将在前人的基础上,从现代汉语中词义模糊性产生的原因以及词义模糊性在语言交际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两个方面,谈一谈词义的模糊性。
二、词义模糊性产生的原因
造成词义模糊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两个方面。首先,词义的模糊性是由事物的复杂性与语言系统的简洁性这对矛盾体造成的。我们都知道,世间的事物是多种多样、层出不穷的,而且是千变万化,捉摸不定的。但是,语言系统中的词汇数量是有限的。事物的复杂多样性跟语言系统的简洁性之间形成了一个矛盾体。正如,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说:“世界的存在是不可表述的,语言永远也不能表达世界的本来面目。”词义虽说是对事物和现象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只能是一个大致的描写,而不可能是真实的“再现”。
以颜色词为例,自然界中,人眼可辨识的颜色大概有一万多种,但是在自然语言中,关于颜色的词却是有限的,我们想要用这些有限的颜色词去指称各种复杂的颜色,显然是不可能的。在现代汉语中跟“红色”有关的词有粉红、玫红、橘红、大红、紫红、朱红、火红、暗红、绯红等等。如果还要补充,我们可以列举很多,但是,不论列举得再多,毕竟也无法把自然界中存在的所有的“红色”一一表达出来。这就使得每一种表示“红色”的词语具有很大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它们所反映的只是同类事物最本质最核心的特征,而它和其他类事物之间的界限不是清晰分明的。试问一下,“红”和“紫”之间的界限是什么?我们知道有“红得发紫”这个成语,但是“红”到什么程度就是“紫”,这个程度是渐变的、是相对而言的。这也再一次印证了词义模糊性的特征:模糊是指词义所指范围的边缘区域,词义所指的核心部分是清晰的。
因为词义所指的核心部分是清晰的,所以为了保持语言系统的经济性和简洁性,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创造这么多的词语,去一一指称具体的客观现象,这也避免了语言系统的繁杂,同时也减轻了人们学习语言的记忆负担。
其次,语境的多样性和词义理解的主观性是造成词义模糊性的另一个方面。这里所说的语境除了狭义的上下文语境,还包括非语言环境,诸如社会背景、职业、社会阅历、认识水平、时代风尚、所处的场合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人们对事物的看法,也影响我们对词义的理解。
我们来看“老”这个词。我国语言学界的泰斗,王力先生曾经以“老”为题,写了一篇文章。什么是老,这要看人的寿命而定。1939年,王力先生到了越南,当年他只有39岁,却被当地人称为“王老”。 据统计,我国现今的平均寿命是72岁,一个最多算作刚刚步入中年的人(《现代汉语词典》:四五十岁的年纪),竟被称为“老”,可以想见,1939年的越南,人们平均寿命应该是比较低的。中越两国当时人们的平均寿命的长短不同,使得“老”的词义具有了边界不清的模糊特点。(《现代汉语词典》:老年:六七十岁以上的年纪)职业的不同,也可以使词义产生模糊性,如人们对“青年学者”和“青年工人”中的两个“青年”,年龄范围的界定肯定是不同的。
三、词义模糊性的语用价值
语言可以说是精确与模糊的统一体。因为词义所指范围的中心区域是清晰的,所以,词义的模糊性,一般不会造成理解上的障碍,相反,词义的模糊性在语言交际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在日常的谈话语体中,我们需要使用模糊语言,避免表达过于呆板、生硬。有这样的一个小故事:过路人向当地人问路,当地人一句话也没说,过路人以为这个人不想理他,就走了。当他走出一段距离,当地人突然叫住他,并告诉他到那里需要多久多久。为什么当地人没有立马告诉他去那里所需的时间呢?因为他觉得,他事先不知道这个人走路的速度,无法告知他去那里的准确时间。其实,我们每个人走路的速度大差不差,而且按常理来讲,这个问路人实际上所问的也只是一个大致的时间,他估计也没有预期得到一个十分精确答复。很明显,就是因为当地人不知道灵活使用模糊词语,假如去那里一般需要一小时的时间。他可以回答“大约一小时”或者“一小时左右”。正是因为加上了“大约”和“左右”这样的模糊词,从而使他的表达更加灵活,也不至于给人留下笑柄了。
其次,正确使用具有模糊词义的词,可以提高语言的准确性和生动性。在政论语体中,恰当使用具有模糊词义的词,会衬托语言的准确性。以法律条文中的模糊词为例,在法律条文中,常见有“从轻”、“从重”、“减轻”等词语。说到法律,我们想到是法律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从轻”、“从重”在实际的操作上,到底该按什么尺度来把握呢?这种立法词语词义模糊的现象与法律漏洞是不是一回事呢?实际上不是这样。这些模糊词语,都具有精确的内核,有它特定的、清楚明确的中心含义。立法模糊词语现象的实质是弹性立法。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合理的运用模糊词语,以预留给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正好体现了立法者对于法律现象复杂性的尊重,也体现了立法语言的严谨、准确。
在文艺语体中,使用具有模糊词义的词会达到积极的修辞效果。朱小健先生在他的《古汉语词义的模糊性的修辞作用》一文中,也谈到了古人在作品中讲究“炼字”,所产生的“诗眼”、“文眼”其实就是巧妙地借助了词义的模糊性的作用。而且,朱先生也指出,模糊性就是“当人们说到某一个词时,一只是对要表达的那个事物或现象的一个概略的表述, 并没有指出该事物或现象的各方面特征的精确‘参数’”的现象。在现代汉语中,修辞手法的运用也与词义的模糊性密切先关。如《啼笑姻缘》第一回中,有一段话是樊家树初见凤喜时的外貌描写:“说话时,来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面孔略尖,却是白里泛出红来,显得清秀,梳着复发,长齐眉边,由稀稀的发网里,露出白皮肤来”。由这段文字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凤喜的容貌特征,但是“面孔略尖”到底是多么的“略尖”,“白皮肤”到底是怎样的“白”,这时候没有一个精确的“参数”,但却让读者展开无尽的想象,在不同的读者心中,凤喜的具体形象是不一样的。此时,文本经过读者的“二次创作”,达到更好的艺术效果。
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正确认识词义的模糊性,可以避免落入语言陷阱。2014年9月3日《南国今报》上有一则消息称《订单合同用词表述模糊引争议,上百亩黄秋葵无奈老去》。报道内容的大概是:2014年,柳州市村民与当地的食品加工公司签订合同,决定村民集体种植秋葵,由食品公司按价收购。6月份是秋葵开始采摘的时候,食品加工公司只收购了20多天,就停止收购了。既然订单要货,为何违约停止收购货物?原来,在合签订的回收合同中,对于秋葵的产品质量标准一项,使用了一个模糊词语“鲜嫩”,双方对“鲜嫩度”理解不一。什么样的产品才叫鲜嫩,合同中并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于是各方都有了自己认为的标准。农户觉得他们的秋葵追肥多,个比较大,也仍然是鲜嫩的,公司不收,就是他们太挑剔,而公司则认为,他们收购的秋葵产品,纤维化程度大,不够嫩。双方为此起了争执,最后上了法庭。可见,对词义的模糊性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后,在使用具有模糊词义的词语时,应加上必要的说明,避免产生理解上的偏差。
四、结语
模糊性是词义的本质特性之一,是由语言系统的简洁性与事物现象的复杂性、语言环境的多样性与词义理解的主观性等主要原因造成了。词义的模糊现象在现代汉语中体现十分广泛,对词义模糊性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在语言使用和交际中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1]黄伯荣,李炜.现代汉语[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伍铁平.模糊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3]朱小健.古汉语词义的模糊性的修辞作用[J].吉安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94(2).
(作者单位:信阳学院文学院)
张倩(1988-),女,硕士研究生,信阳学院文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现代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