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的网络直播现象的主要因素
2017-11-24况晨
况 晨
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的网络直播现象的主要因素
况 晨
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网络科技的发展的日新月异,人们在电脑面前的时间越来越长,网络直播也逐渐占据了人们的视野。人们在埋怨各种主播为博得观众眼球而做出各种无下限举措之时,也让人们把目光聚焦在这个人数达到数千万规模的“就业群体”上。而根据文化部的数据显示,至2016年底至2017年初网络直播的企业达到600家以上,而这一数量依然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
网络直播 功利主义 精神虚无 虚拟空间 自由
当代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正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转型时期,经济政治领域的不断前进与变革,却也带来了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近几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猛,从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上传个人小视频的直播1.0时代,再到类似YY直播、六间房等网页端的秀场直播2.0时代,如今的直播平台已经进入了“随走、随看、随播”3.0移动视频直播时代。网络直播现象的爆炸式出现,离不开互联网的发展,更是市场不断推动的结果。面对这个充满诱惑的行业,许多主播选择将自己的生活主动暴露在大众的视野之中,甚至有的更是一览无余。让我们值得深思的是在现代的网络生活中,网络主播逐步变成知道逐渐身处何处的“楚门”。而这种现象的背后,究竟是何原因推动各种主播们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一、功利主义的极端
最开始热门的网络直播是游戏直播,例如:斗鱼、虎牙等比较有名的平台,一个个游戏平台直播间里,挤满了数千万用户,主播们毫无顾忌地展示着自己游戏竞技才能,并从中获得巨大的收益,成为千万富翁。现在的直播内容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游戏,主播的各种日常生活成为观众更感兴趣的内容。越来越多的人沉迷于网络直播间不可自拔。网络直播也成为了一个相当庞大的消费平台,直播间外的粉丝们都心甘情愿地为了主播们的样貌、声音、笑容慷慨地买单。网络主播现象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来自于对金钱财富等利益的追求。主播可以在各个平台上通过各种方式赚取自己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是“欲望”的化身,他们贪得无厌、野心勃勃,无时无刻不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到处奔波,你争我夺。在这一个个直播平台里,各位主播们同样是用尽各种手段博取观众的眼球,甚至涉及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也毫不示弱。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源于竞争性的市场交换体系,在风险中积累财富增长的经验,欲望和利益指引着资源配置的偶然性,以物的商品化为其符号引领了工业主义的历史进程。伴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进程,“功利主义”这个名词,逐渐出现。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功利主义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思潮。将快乐、幸福、利益、满足作为生活中核心的利益最大化。西方人把功利主义在伦理学领域上有一个稍宽泛的定义:“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提倡追求“最大幸福”,认为实用即至善的理论,相信决定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其结果的实用程度。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功利主义讲的“功利”不仅是是“快乐”和“幸福”的代名词,同时也是“利益”的代名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可以认为功利就是利益,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利益。但这里所说的“利益” 并不是单单是指对物质利益还包括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心灵上的利益获取及得到满足。在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看来,个人幸福也就是个人利益,最大幸福也就是社会利益,理解个人利益是理解社会利益的关键。他虽然看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内在联系,但仅仅把社会利益化表示为个人利益的简单的量的累加,而没有意识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甚至有内在冲突的可能。事实上,边沁始终主张,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存在的利益,社会利益则是虚假的、捉摸不定的利益,正如他所说,共同体的利益是道德术语中所能有的最笼统的用语之一,因此它往往会失去意义。在它确有意义时,它有如下述:共同体是个虚构体,由那些被界定为可以说是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那么共同体的利益实际是什么呢?是组成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可见,“社会利益”仅仅作为一个抽象概念而存在,丧失了任何现实的道德意义,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只不过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实现个人利益。因此,片面追求个人的最大利益化也就成了人类一切行为的目的和归宿,这种非理性的片面求利思想极易导致利已主义和个人主义。再者,“最大幸福”原则上是不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的,它只对经济关系而言才具备一定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功利论从一开始就带有公益论的性质,但是只有在开始研究经济关系,特别是研究分工和交换的时候,它才在这方面有实在的内容。因此,边沁的功利原则实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站在马克思辩证法的角度考虑的话,一方面,追求自己的利益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另外一方面,追求利益的同时,不能触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一旦触碰了伦理道德的底线,也就是走向了功利主义的极端,单纯地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顾及他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影响,这是必须要严厉地批判的。
二、精神层面的虚无
马克思说,时间才是人类的空间。人类活动的过程,才是真正的人类存在的空间,所以人无法忍受凝固的时空。人总是在寻找一种有意义的存在,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生活。我们的存在,必须是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存在。我们不能忍受无意义的生活,所以人无法忍受存在的空虚。在当今时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层次需要论,产生了极其广泛的影响。它启发我们把人的需要、人的价值和人的幸福统一起来,去看待人的生活质量和人对幸福的追求。在这些层次中,自我实现则是最高层次。只有实现了自我的价值,人才能真正的感觉到真实的幸福。正是因为网络主播这个虚拟的空间平台,给了现实生活中的无法得到满足的人们太多表现自我、表达情感的机会。人们内心的空虚,才获得了低层次的满足,这种满足让其长期处于失落中变得像是吸食了海洛因一样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导致群体性孤独创造“无聊经济”。谈及关于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在精神上空虚?这是个值得人们深思的话题,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甚至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都渐渐异化。人们注重的物质的表面虚荣,并非是内在的精神层面的充实。这也足以从另一个方面证实社会的在历史唯物主义进程下的精神文明建设是相当有必要而且是迫在眉睫的。
著名的吉林大学教授-孙正聿教授就在他编著的《人的精神家园》这部书中提及:“人的精神家园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本,然而,精神家园并不是某种既定的存在,而是一种源于现实超越现实的理想。”在人与世界的否定统一的实践过程中,都是每一个人实现自我的过程。这种实现自我的过程,不仅仅要实现个体的小我,而且也要实现人类的大我。正因为人无法忍受“单一的颜色”、“凝固的时空”、“存在的空虚”和“自我的失落”,所以人无法忍受“彻底的空白”。因此人永远是想用他的有限的生命去创造无限的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正因为人是“向死的存在”,所以才能够面对着他自觉到的死亡而燃烧起生命的熊熊之火,把人的存在变成一个超越自我的存在,一个为理想和幸福奋斗的存在。
三、虚拟空间的自由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他指出人的本质是自由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言论自由。
在各种直播平台,网络主播可以尽情地使用各种网络用语,出口成脏也是“比比皆是”。不仅如此,他们还可以畅所欲言,下到自身家庭琐事,上至国家民族大事。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只要有观众愿意听,他们就可以肆意发挥,大谈阔谈。以自己为中心,可以忽略他人的感受、社会的影响、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但是言论自由同样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自由必须在法律以及道德的约束下才能够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虚拟空间的自由还体现在网络直播的门槛相当之低,当今就业市场的严峻,更加促成了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主播们不需要一定具备本科、硕士等称之为“敲门砖”的学历文凭,只要你敢想、敢做,你就可以尽自己所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比如:歌唱才能、游戏才能、厨艺才能等等。或者你不需要具备任何才能,只要你有俊美容颜和美妙嗓音,会陪人聊天来消磨光阴,同样可以收获一批粉丝和一笔财富。
另外,自由还体现在法律监督体系上,对比于现实社会来讲,网络直播平台还是一个巨大的漏洞。近日新闻频道点名批评了众多直播平台,某直播平台不止一次涉嫌不雅视频直播。而网络直播平台上的大尺度真人秀,似乎一直都在死灰复燃。各种网络黄色暴力也层出不穷,主要是一些利用色情表演谋利的主播人员,以及直播平台的虚假盈利模式,这两方面的因素刺激了网络直播行为,所以不少主播从业者选择铤而走险。另外加之法律对此处罚过轻,所以直播平台迫切需要完善的监督机制,必须严厉打击直播平台上的涉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因此,对于当下网络直播兴起的热潮,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冷静,不能盲目跟风。而网络直播的乱象,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解决。一方面,主播们需要提高自身素质,进行良性竞争,摆正价值观,转变用低俗取悦大众的观念;另一方面,直播受众也要理性对待,养成良好的欣赏水平和欣赏习惯,在网络这样的公众场合也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此外,平台方面不能做市场的“奴隶”,要做好把关工作,严格管控主播的网络准入门槛,落实网络实名制,并且对主播进行职业素养培训;最后,政府需要进一步制定完整可实施的规章制度,完善监管政策,对网络直播内容进行分级、分类别监管,对触犯法律底线的情况严加查处。只有各方面一起发力才能创造良好清朗的直播环境,更好发挥网络直播便利、互娱的效果,无论是处于虚拟世界或者现实世界中,人们都要明是非、辨美丑,让真正富有价值的事物传播开来,让那些丑恶低俗的存在得不到市场。
[1]孙正聿.哲学修养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孙正聿.人的精神家园[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
[4]赵禹桥.网络直播热的冷思考—网络直播现象的伦理探讨[J].新闻研究导刊,2016,7(15).
[5]卡伦·桑德斯.道德与新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6]张忠.偷窥—网络时代的群体症候及其分析[J].浙江社会科学,2017(1):82~87.
[7]张繇曦.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其现实意义[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4(2):35~37.
[8]王玉玮.新媒体语境下历史虚无主义的变现形态及其价值批判[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1):109~115.
南昌大学)
况晨(1991-),女,汉族,江西宜春人,在读研究生,南昌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