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党际协商民主的发展现状与完善路径
2017-11-22廖家财
廖家财
中国特色党际协商民主的发展现状与完善路径
廖家财
21世纪初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传入我国在学界产生重要影响,作为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践行协商民主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协商民主更多表现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我国的党际协商是建立在党的领导基础之上,一党执政、多党协商,民主党派之间关系整体统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包含民主又体现集中,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层级结构。党际协商民主的开展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建设,协商民主形式的完善对世界政治文明和政党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从当前党际协商民主的现状分析,探讨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的具体程序评价监督体系,以期完善党际协商民主程序的制度建设,并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党际协商民主;评价监督体系;协商程序制度
一、我国当前协商民主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党际协商民主发展,立足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基础,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团结民主的主题。本文从协商民主的各个要素着手,分析当前我国协商民主的发展现状。
(一)从协商主体看
政府,不同利益的群体、组织,不同文化的机构与团体是党际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它们构成了当前统一和谐的党际协商民主的主体。而党际协商民主过程的实现,需要满足两个基础性条件,第一,是政治层面的修养规范,理性、责任与宽容,以此保证协商进程的规范化高效率去除情绪化的争论,进而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中达成对协商的一致理解认识;第二,是协商能力的养成,包括发起并推动协商进程、掌握基础材料、对协商事物整体全面的认知能力,协商能力的培养,这对协商进程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等各族各界人士是当代中国党际协商民主建设的主力军,由他们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和参与政治。党际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关于重大问题上进行探讨的过程,协商既可以在中共与各民主党派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党派内部进行,但党际协商民主构成的主要因素是由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协商组成。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形式和党际协商的基础机构,是我国党际协商民主的主要平台,虽然其本身不是政治协商民主的主体,但在党际协商民主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中介链接作用。要保证协商能取得良好的成效,党际协商民主的主体之间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党际协商民主就有可能变成了无用的废纸。
(二)从客体的角度来看待党际协商民主
中国党际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可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也可以促进有关内政外交各个方面,包括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的进一步发展。从国家层面看,既有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又有具体的现实及事关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政策制度。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党际协商民主制度对国家各方面的建设和发展都提供了宝贵意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界爱国人士等党际协商民主的主要党派,对国家重大决策问题如三峡工程、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经济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具体到各级组织制定事关民生问题,也发挥了巨大作用,有些协商还提出了丰富具体的解决方案。
(三)从领域的角度来看待党际协商民主
当前党际协商民主是在一个政府专门设置的机构中进行的。一个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它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加强社会各个阶层参与到国家建设当中来,通过委员代表参与协商让人民群众有序地参与政治,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热情。党际协商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形式和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党际协商民主的主要领域,在党际协商民主发展与完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个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在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成立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目前,统战部在党际协商民主领域的重要作用是这一新的职能的充分体现。协商各个民主党派、组织党际协商会议、为其民主党派的建设提供帮助是统战部的主要职能。党际协商民主领域的表现形式还有一些其他政府机构。“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2]“负责党外人士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4]等职能。例如人大。各党派成员在人大有一定的话语权,在人大立法或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在政府决策制定过程中,都会有党际协商发生。
(四)从结果的角度来看待党际协商民主
通过协商民主达成的理性协议是一种共识。通过协商民主达成的共识,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二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和实现提供一些必要保障。中国党际协商民主的基本点有两个:一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的确立;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的确立。方针是“在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广泛的政治合作,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团结他们一道前进。 ”[5]随着环境、形势的变化,必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协商解决中共与民主党派因此而产生的问题分歧,并达成共识,取得最好的结果。中共党际协商民主运行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完善中国共产党与各个民主党派关于直接协商的具体程序;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共与各个民主党派之间的间接协商程序。党际协商民主所强调的共识是要有结果,协商就必须要有结果。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协商民主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当前党际协商程序发展的路径。
1.政府要细化协商环节,完善协商程序
细化协商环节与完善协商程序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中央政府可以从细化协商环节着手,以减少不必要环节,缩短直接协商所用的时间;第二,中央政府可以从完善协商程序着手,中央政府要制定关于中共中央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程序,以达到完善协商的目标。
2.中央政府在制定协商程序时要借鉴地方政府的经验
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必须对中共中央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程序进一步明确。其原因是,目前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中共中央与各民主党派关于协商程序的叙述过少。如何进一步提升协商的效果,中央政府在制定统一明确协商制度时可以参考借鉴地方政府在制定协商程序时的经验。地方政府在制定协商程序上已经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可以为中央政府建设完善的协商程序提供相关借鉴。
二、要结合当前的现实国情来健全协商具体程序的综合评价监督体系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系统评价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综合评价监督体系对健全协商程序具有重大作用,而建立评价监督制度首先政府要制定具有指导性意义的评价监督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可以借鉴地方政府在实施这一制度过程中的经验与实践成果。
(二)政府要明确评价监督的主体与客体
要保证评价监督的效率,政府必须进一步明确评价监督的主客体,明确什么是评价监督制度,它是由谁组成的,如何评价监督,谁评价监督、评价监督谁等,而协商的方式、类型和层次的差异是政府做出相关规定和政策的依据主体,也只有确定评价的主客体、严格划分机构的主次关系和有效确立职能分工等问题,才能有利于评价监督的有序进行。
(三)政府要建立健全评价监督的具体标准体系
政府在建立健全评价监督标准体系时,要明确评价监督标准体系的合规性与实效性。例如,建立健全协商制度的激励与制约制度,对积极参与协商并对协商做出积极贡献的机构或个人要有相应的奖励,以此带动协商的发展与完善;对在协商当中不按规定办事、态度过于消极、不积极反馈协商意见等问题要制定相关的制约措施。
(四)评价监督制度的执行力要增强
增强评价监督的执行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第一,政府相关部门在思想上要重视,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评价监督执行制度;第二,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制度后要起到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制度不折不扣执行。
(五)党际协商主体要重视党际协商程序的完善
1.要增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责任感
在平等协商与理性协商的基础之上开展的政治协商是党际协商民主的基础。在党际协商中我们面临许多问题。首要问题是党内的“官本位”思想。“官本位”是一种思想意识、一种价值取向,但是这种思想已偏离了当前现实的实际需求。只有消除“官本位”思想,中国共产党才能巩固自己的地位。对于怎样消除党际协商民主中的“官本位”思想这一问题,习近平同志给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中共要容得下尖锐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党外人士要敢讲真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6]中国共产党要有这样的胸襟,增强协商民主的 “平等意识”,民主党派要有胆量,要敢讲真话,在发现问题时要积极的提出并为改正这一个问题做出积极贡献。
2.强化各民主党派的团结民主意识
提升各个民主党派之间的团结性和民主性,塑造各民主党派的主人翁意识。“公共责任”是一个各协商主体都应该担负的责任,不管是协商内容是什么,不能只考虑局部利益、党派利益与个人利益,而应该把集体和国家的利益置于首位,始终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党际协商不能把批评建议等同于指责与抱怨,这是各个协商主体应该注意的问题。作为参政党或参政党代表要有政治理论基础和政治观察力,要有政治责任感与政治勇气,更要有担当,敢于言行,在关乎本党与群众利益时,要做到既敢于提出符合本党与群众利益的建议和意见,也要顾全大局,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3.要推动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多层次多样化发展
党际协商民主要多层次发展,要注重以下几个层次:一是坚持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际协商民主,这是党际协商民主发展的前提;二是中国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与各民主党派的高层领导进行协商,使其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三是中国共产党各级部门要与各民主党派开展协商,讨论当前我国党际协商民主发展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要结合当前现实国情完善现有的协商程序制度
(一)要结合现实情况来确定协商议题提出与确定制度
关注协商议题的提出与确定制度等相关问题。例如,协商议题是由谁提出,协商议题是由谁确定、协商议题它是由何种方法提出等关于协商议题提出的相关问题。要根据目前的国情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二)要结合现实情况来完善协商议题通报制度
协商议题的通报是协商议题通报制度关注的重点问题。比如,协商议题是由谁通报到协商主体、什么时间通报等,要根据目前的国情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三)要结合现实情况来完善协商主体的知情制度
在准备阶段,协商主体应该完成什么准备工作,是知情制度的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在协商期间,相关的所有资料应该在恰当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交于参加协商人员,这些都可为协商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基础和条件。
[1]孙继虎.政治学原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8).
[2]李仁彬等.中国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探析[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6).
[3]张协云.面试经典素材面对面(第 1 版)[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8,(10).
[4]丁俊萍,宋俭,等.高校统战工作研究[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9.
[5]刘凝.公民宪法必修课 七五普法实用版本[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
[6]习近平.在会见大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http://china.cnr.cn/gdgg/201302/t20130207_511943135.shtml.
廖家财(1965—),男,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党建、经济管理。(浙江绍兴 312000)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党际协商民主发展路径研究”(2017B63)
[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