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育体制下的鲁迅兼课及新文学传承
2017-11-21李宗刚
文/李宗刚
民国教育体制下的鲁迅兼课及新文学传承
文/李宗刚
在“五四”文化运动中,鲁迅凭借其创作实绩一举成就了文学盛名,这使他除了教育部佥事周树人的身份之外,又获得了新文学作家的称号。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鲁迅”这个名字和中国现代文学联系在了一起。身为新文学作家的鲁迅,在教育部又担任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的主任,这使他对中国小说史有了相对全面的了解,成为用现代眼光审视和描述中国小说发展史的第一代学者。与此同时,在西方大学课程的影响下,国内一些大学的国文系也相继开设了中国小说史的课程,急需中国小说史的任课教师。于是,对中国小说史有专门研究的鲁迅,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各个学校争相聘任的兼课教师。然而,学界对鲁迅兼课教师这一重要身份至今尚缺乏深入的阐释,尤其是没有从民国教育体制的视阈对其兼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阐释。
鲁迅兼课与现代大学新课程师资匮乏有关
鲁迅在学校担任教职的时间跨度很长,也很频繁。据鲁迅日记记载,从1920年到1932年,他授课(包括讲演)共计343次。当然,鲁迅实际的兼课次数可能比他在日记中记载的多。这说明,鲁迅凭借其新文学创作方面的显赫成绩,把他更多的时间用在了兼课上。按照鲁迅在日记中记载的343次兼课的基数,再加上他每次备课和往返学校的时间,这大约相当于一年时间。由此来看,在其文学创作的黄金期,鲁迅都拿出如此之多的时间到各个学校兼课,这肯定是有着多重动因的。
鲁迅进入大学兼任中国小说史课程的讲师,并不是缘于他新小说作家的头衔,而是得益于他在中国小说史研究方面的建树。这就是说,那些掌握着聘任权力的决策者,看重的是作为专治中国小说史的周树人,而不是新文学作家鲁迅。显然,这种情况既与大学课程的具体开设有关,也与新文学还未进入大学课程体系有关。随着现代大学的建立,中国小说史作为一门国文科的课程,获得了存在的合法性;而有些新文学课程,则没有资格进入大学国文科。因此,鲁迅进入大学兼课与其新文学作家的头衔自然就无关了。
鲁迅在各校兼中国小说史教师。1920年,鲁迅在北京大学开讲中国小说史。1921年,在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主讲中国小说史。1923年,鲁迅担任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大学、世界语专门学校等学校的兼任中国小说史教师。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大学,除了主讲的“课程名称是‘小说史’之外,还曾讲授过一学期多的文艺理论”。此外,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等一般学校也开设了类似的课程。这说明,鲁迅在这个时期主讲的课程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中国小说史,而是开始向“文艺理论”拓展。这既意味着大学的课程设置已经开始侧重外国的文学理论,也表明课程设置者普遍注重对外国文学理论的介绍,显示了课程设置者对新文学如何深化的路径有着理论思考。大学课程融汇外国文学的课程,这对促成大学文学教育版图的改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926年,鲁迅既放弃了北京教育部的公职,也放弃了在诸多学校兼课的机会,开始汇入到作家“东南飞”的迁徙大潮中。鲁迅很快离开了厦门大学,在1926年底到“革命”的广州去找寻更适合自己的用武之地了。1927年,鲁迅被中山大学聘为“教务主任”,并教授三门课程,“一是文艺论,一是中国小说史,再就是中国文学史”。
鲁迅兼课还与民国的教育体制有关
鲁迅进入学校兼课除与学校开设了一些新的课程而师资匮乏以及他在中国小说史方面具有相当的造诣有关外,还与民国的教育体制有关。如果没有民国教育体制的支持,鲁迅就不可能在学校兼课。具体来说,这种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民国教育体制确保了鲁迅从社会边缘进入中心,为鲁迅自我社会价值的实现提供了更大的社会舞台。鲁迅获得了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总长蔡元培的青睐,由此得以离开浙江进入中华民国的教育体制内。从这一意义上说,如果没有中华民国的建立,鲁迅断然不会获得进入教育部的机缘。离开了民国教育体制的接纳和包容,作为文学家和兼课教师的鲁迅也不可能横空出世。鲁迅成为中华民国的文官之后,其个人权益获得了民国教育体制的庇护。鲁迅在教育部任职期间到各大学兼课也受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身在民国教育体制之内,鲁迅除了在政治和文化上获得庇护之外,还在物质上获得了保障,这对免除鲁迅文学创作物质之欲具有一定的作用。
其二,民国教育体制在制度上确保了大学具有一定的自主权,这使得大学在对西方现代大学认同的基础上新增了诸多课程,为一些学者到大学兼课提供了可能性。许多大学根据现实需要和西方大学的办学理念开设了一些新的课程。这些新课程与外国现代大学课程相比还处于初始阶段。这些新课程没有相应的教材,至于其包含哪些知识、如何讲授,也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种种历史原因造成了课程和教材的脱节,但这也为开设课程的教师发挥自主性、修订充满个性的教材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在民国教育体制内,虽然大学课程的设置开始向西方现代大学看齐,但由于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自然也没有创建好完整的教材体系。而教材体系的建设远不像课程设置那样简单,编写适应大学文学教育特点的教材需要编者同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当的理论素养。鲁迅主讲的中国小说史,便不像从西方大学借鉴过来的课程那样有现成的教材。当北京大学开设中国小说史这一课程却没有可以胜任教师时,鲁迅凭借其对中国小说较为系统的掌握,获得了大学兼课机会,这最终促成了他编写中国小说史教材。鲁迅编写讲义特别注重搜集原始资料,为此不惜四处遍寻有关藏书;与此同时,他又特别注重用现代小说史观和文学史观来统领中国小说史,并重新赋予其价值和意义。
其三,民国教育体制相对宽松的管理体系,使鲁迅有相对宽裕的时间在学校兼课。在民国教育体制内,鲁迅的首要身份是教育部佥事,其次才是学校聘任的教师。鲁迅到学校兼课,不仅要符合教育部对兼课的某些规范要求,而且要调节教育部正常的工作时间与学校兼课时间上的冲突。教育部并没有明确文官身份与大学教师身份不可兼容。这就是说,鲁迅到一些学校兼课并不在教育部禁止之列。况且,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教育部还无法及时发放薪俸,这也使教育部没有足够的底气禁止“部员”到一些学校兼课。
鲁迅在各个学校的兼课,既是一种个人化的行为,还是民国教育体制内的事务。鲁迅如果没有身在民国教育体制之内,就不会从社会的边缘进入中心,也不会担任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的主任,自然也就难以获得兼课的机缘;如果民国教育体制下的大学没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也不会聘任兼课教师;即便各个大学拥有聘任教师的权力,教育部如果没有相对宽松的管理,身为“部员”的鲁迅也无法到学校兼课。从这样的意义上说,鲁迅兼课与民国教育体制之间,便有着无法切割的内在关系。
从文化视角审视鲁迅兼课的动因
对鲁迅进入学校兼课,后人大多从经济维度予以简单化评判,很少从文学代际传承的维度加以阐释。客观地说,经济因素是鲁迅到大学兼课的重要动因,但不是其兼课的唯一动因。假如鲁迅到大学兼课仅仅是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回报,那么,当鲁迅获取了经济上的回报后,就不必再去关注其他问题了。因而,要更好地阐释鲁迅进入学校兼课这一现象,还应该从文化动因上加以审视。
其一,鲁迅到大学兼课,主讲中国小说史,积极编写具有现代科学体系的教材,目的在于改写大学文学教育的既有版图。民国成立之后的大学课程体系主要是由那些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学人依据古典的经史子集建构起来的,带有鲜明的科举时代的烙印。小说与科举毫不相干,自然不属于“显学”之列,中国小说史课程在大学中也就不会占据重要位置。鲁迅将并不是“显学”的中国小说史用缜密的学术话语呈现出来,则改写了中国小说史的地位。
把鲁迅编撰和讲解的中国小说史放到整个中国学术史的发展过程中来看,这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对传统文化进行重估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说明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研究既植根于时代又超越时代。由此来说,鲁迅不仅仅是着眼于一门大学课程,也不仅仅是着眼于中国小说史本身,而是带着他业已形成的现代思想赋予了大学文学教育以新的文化启蒙功能,从而改变了大学课程单纯传授知识的的传统模式。
其二,鲁迅到大学兼课,目的在于直接参与新文学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诞生的“新文学”,且不说在大学里成为一门课程,单就其存在的“合法性”都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五四”新文化运动过去了很长时间,新文化的气息依然被校园的围墙挡在外面,“新文学”课程进入大学课堂更是遥遥无期。在此情况下,新文学作家自然就失却了进入大学的机缘。大学课堂没有新文学的位置,却有中国小说史的一席之地。中国小说史这一课程本来可以由那些专治中国古典文学的学者来承担,而不是由鲁迅这样的新文学作家来兼任。但鲁迅在中国小说史方面的深厚素养,最终使他有了进入大学课堂的通衢。鲁迅在北京大学等学校讲授中国小说史,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不少曾经聆听过鲁迅讲课的学生都谈到了这一点。其实,鲁迅的新文学创作与其中国小说史讲授是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这最大限度地促成了鲁迅自我社会价值的实现。
其三,鲁迅到大学兼课,注重对学生人格的熏染和提升,这为新文学培植了传承者。鲁迅到大学兼课,固然是根据课程设置讲授中国小说史这门带有系统性的课程,但在鲁迅的内心深处,他更看重的是对新文学传承者的培植。这也正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的讲授中着眼历史与落足现实的缘由。在这种注重返观社会现实理念的制导下,鲁迅的中国小说史课程激发了学生从事新文学创作的兴趣,成为促使他们走上新文学创作之路的重要精神资源。
正因为把讲授中国小说史的目的归结到文化启蒙上,鲁迅的思想深处并无狭隘的学科意识,更没有那种极端的门户之见。在文化的传承过程中,人们往往以自我认同的文化之是为是,对其他文化缺乏包容心。鲁迅不仅注重培养个别学生成长为作家,而且注重对学生群体的培养。鲁迅清醒地意识到,在“攻击旧社会”的艰难战役中取得完胜,单纯地依靠一个或几个战士是不行的,需要的是具有凝聚力的群体,也就是把零散的爱好文学的学生组织起来,组织成学生文学社团,由此形成一股历史的合力。鲁迅所讲解的中国小说史,就学生的实际接受情况来看,的确达到了他预期的文化启蒙目的,那就是借助中国小说史宣传新思想、培植新文学的传承者。正是通过大学的文学教育,启迪学生的现代思想,指导学生的文学创作,鲁迅为“五四”新文学的赓续培了更多的传承者。
鲁迅最终没有进入大学体制内的原因
1927年,鲁迅来到上海。上海的学校很多,如果鲁迅对大学教育体制有着无法割舍的情结,他到上海后就会重新找寻更为合适的大学任兼课教师或专业教师。然而他并未如此,而是远离了民国教育体制的直接规约,开始了在家从事职业写作的生活。鲁迅已经从理性上排斥大学教师这一职业选择,更注重通过写作杂文,参与到文化启蒙的社会实践中。那么,鲁迅在离开教育部之后,为什么并没有进入大学体制内担任专业教师,并且连相对宽松的大学兼课教师也不做了呢?
其一,北京民国政治生态的急剧变化,为其向职业作家的转变提供了契机。政治情势的急转直下使鲁迅失却了做兼课教师的空间,迫使他不得不放弃这一身份。鲁迅作为大学教师以兼课为主。这种兼课的形式,它是一种游走于民国教育体制与自在生活空间之间的形式。鲁迅作为兼课教师,可以随时随地进入大学体制之内,也可以随时随地离开大学体制。
其二,大学体制内的教师,其课程多局限于知识的传授,与鲁迅文化启蒙的诉求无法有效对接,这自然是鲁迅最终放弃大学教职的根本原因。大学作为学术圣堂,本来是纯净的,但是,大学的围墙依然无法阻隔社会外来风气的影响,这就使得大学成为了一个小社会。在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期间,鲁迅作为大学教师所主讲的课程是中国小说史。固然,鲁迅在讲解中国小说史时,注重用中国小说来承载自己的思想,但这种思想承载方式与直接感应生活的杂文写作相比,还是隔了一层。作为思想界的战士,鲁迅与其说喜欢寄寓于象牙塔之中,不如说更喜欢冲锋陷阵于现实的生活之中。鲁迅从文化启蒙的人生目的出发,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居于象牙塔内当一个大学教授的。鲁迅在上海未进入大学体制担任专业教师或兼职教师,既是对其人生展开形式的再次自我确认,也是其能够超越时代局限和自我局限的表征。
其三,上海租界为鲁迅从事文学创作提供了一处法外治权下相对安全的生存空间,这使其不必依托体制,就能获得生活的保障和文学启蒙的场域。租界对鲁迅文学创作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早在1926年前后,随着奉系军阀掌握了北京的权力之后,北京的政治生态便开始恶化,知识分子自由争鸣的春秋时代开始逐步地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纷繁复杂的思想被纳入到了国家的意识形态之中并加以整合,一些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被视为正常的思想,甚至被视为异端,开始受到排斥乃至打压。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共产主义思想以及信奉共产主义思想的中国共产党,被掌握着中华民国权力的当权者所排斥,到了1927年甚至演变为杀戮。在北京如此,在南京也是如此,而这种情况在上海的租界则相对要缓和得多。因为,在中华民国的体制内,租界依然具有其存在的合法性。这使中华民国的权力无法抵达租界。这种“法外治权”在客观上为那些在思想上被视为异端的作家或革命者提供了栖身之地。鲁迅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栖息于上海,开始了其富有战斗性的杂文写作。
其四,上海作为现代大都市,报刊出版业有了长足发展,客观上使杂文具有了更为广阔的市场,这使鲁迅不必专任教职,便有了可以“为稻粱谋”的有效手段。报刊作为消费文化的重要载体,自然获得了市场的认同和接受。这为职业作家获得较为丰厚的稿酬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为作家创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值得肯定的是,这一时期的杂文恰好满足了读者的文化消费。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当鲁迅在1927年进入上海之后,其稿费便可以为其提供生活所必须的物质保障。
鲁迅身为教育部部员,从兼课开始,到尝试着受聘为专业教师,最后再远离学校讲坛,过上自由撰稿人的生活,其中既隐含了鲁迅的文化启蒙的情结,也说明了民国教育体制的某种宽松,还包含了民国教育体制下的大学自主办学权力的张扬。所以,我们要对文学家的鲁迅作出较为全面的解读,就离不开对兼课教师的鲁迅的深入解读。唯此,我们才能理解鲁迅为什么会到学校兼课,又为什么会最终远离了学校,最终走上了自由撰稿人的人生道路。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摘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