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小说史略》之“略”
2016-07-04朱姗
朱姗
[摘 要]《中国小说史略》作为中国小说史研究的“第一块基石”,长期以来受到研究者的重视。在《中国小说史略》的题名中,“小说史”何以言“略”,是个极易被忽视的问题。“小说史”之“略”,既与作者撰写全书的体例、结构有关,也与作者的叙述策略及学术理念、立场有关。就《中国小说史略》而言,“略”至少包含三层信息:其一,“略”是作者教学的实际需要;其二,“略”是作者撰史的表述策略;其三,“略”是史家对史料和史实的精要提炼。在小说被纳入中国文学史的过程中,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体现了文学史家的高超眼光,为后代学者撰述中国古代小说史提供了范式。
[关键词]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学术史;文学史;小说史
[中图分类号]I10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6)02-0091-04
20世纪20年代,任教北京大学的机缘,使鲁迅成为首批在大学课堂讲授中国古代小说史的学者之一。作为鲁迅在北京大学等校讲授中国小说史的讲义整理稿,《中国小说史略》打破了“中国之小说自来无史”(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序言》)[1]的局面,引导并影响了后世古代小说研究的进程。《中国小说史略》长期以来受到学界重视,而对于《中国小说史略》的题名却极少引起学者关注。“中国”“小说史”二词,明确全书的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并无疑义;而“略”字却含义深远。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序言》自称“此稿虽专史,亦粗略也”“则疏其大要,写印以赋同人。”[1]那么,何谓“小说史”之“略”?“略”字背后蕴含了怎样的偶然性与必然性?这是今人解读《中国小说史略》时极易忽略的问题。《中国小说史略》之“略”,既与作者撰写全书的体例、结构有关,也与作者的叙述策略及学术理念、立场有关,“小说史”之“略”,包含了如下三层信息:其一,“略”是作者实际教学的需要;其二,“略”是作者精要的表述策略,其三,“略”是作者对史料和史实的精要提炼。
一、“讲义”:作为教学需要的“小说史略”
关于鲁迅任教北京大学的缘起,周作人《琐屑的因缘》一文有如下描述:
还有一件事也是发生在一九二〇年里,北大国文系想添一样小说史,系主任马幼渔便和我商量,我一时也麻胡的答应下来了……及至回来以后,再一考虑觉得不很妥当,便同鲁迅说,不如由他担任了更是适宜,他虽踌躇可是终于答应了,我便将此意转告系主任,幼渔也很赞成……家里适值有一本一九二二年的中国文学系课程指导书,里面文学分史列着“词史,二小时,刘毓盘,戏曲史,二小时,吴梅,小说史,二小时,周树人”,我的功课则是欧洲文学史三小时,日本文学史二小时……[2]
周作人描述了鲁迅任教北京大学的缘起,也透露了鲁迅授课时间为两小时的信息。类比全文所罗列的“文学分史”诸课以及周作人本人所开设的课程,可知两至三小时为当时国文系比较普遍的课时,与现今高等院校中文系的课程设置较为相似。由此可知,《中国小说史略》(特别是其前身《小说史大略》《中国小说史大略》)的性质,首先是一部讲义,其写作的首要目的在于满足教学的需要。董乃斌《文学史学原理研究》从文学史论著功能将文学史二分为专家型文学史和教学型文学史。不同于以阐述论者个人研究心得的专家型文学史(如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等),此处所指专家型文学史“无论从作者还是读者来看,往往是专家或准专家,此类著作与文学通史相比,以窄而深为特色,其功用也多是在专业范围内交流,主要不是用于普通教学或欣赏把玩,简言之,其功用主要是为学术提高而不是知识普及。”[3]而《中国小说史略》作为一部教学型文学史,其撰写思路、撰写形式的首要出发点都是满足教学需要。满足教学需要既是《中国小说史略》的重要功能,又至少在如下两方面,决定了其撰写思路。
(一)章节体学术通史的编纂形式
如果从文学史类型上划分,《中国小说史略》当属一部章节体通代学术史。通史是中国古代撰史的传统,中国古代不乏纪传体、编年体通史巨著,如《史记》《资治通鉴》等;同时,撰著通代文学史也是时代学术风气,如与《中国小说史略》同时段前后问世的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黄人的《中国文学史》、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等,皆为通代文学史;此外,“通史”相对于“断代史”,包含信息量更大,更易建构完整的学术体系,也更适应为学生呈现完整学术史体系的教学需要。
然而,在中国本土的学术传统中,并没有以章节体制书写小说史的先例。在西学东渐的大背景下,在外国学术史著述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中国诞生了一批以章节体为基本形式的学术史论著,其中不乏在教学需要下应运而生者,如上文所列举的林传甲、黄人、谢无量的文学史。在章节体文学史普及的过程中,教学需要无疑是重要动因。在具有一定时间间隔而彼此不失连贯性、时间相对固定的课堂上,如何完整地呈现一段分体文学发展脉络,对授课者是一种考验,而章节体很好地适应了课程的时间安排和授课需要。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每一章/节的内容当适应每一次课的内容,章节间按时间朝代及小说题材划分,彼此相对独立;然而,课堂讲授毕竟受时间、课时总量的限制,不可能面面俱到,至于未能划分至各个章节中的小说现象及作品,或补入前章叙述之下延,或缀入后章追溯之源流,而其中的代表作品,则多被略去(当代学者从小说史体例角度,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如欧阳健的《中国小说史略批判》,认为“叙述的下延”“源流的追溯”是“《史略》在体例上采取了两种补救的办法”[4]),而这亦是小说史撰述适应实际教学需要的体现。
(二)“省其举例以成要略”的编纂方式
在《中国小说史略·序言》中,鲁迅自称:“此稿虽专史,亦粗略也。然而有作者,三年前,偶当讲述此史,自虑不善言谈,听者或多不憭,则疏其大要,写印以赋同人;又虑钞者之劳也,乃复缩为文言,省其举例以成要略。”[1]在此序言中,鲁迅点明了为“虑钞者之劳”而采用的两种书写特点:其一,“省其举例以成要略”的编纂方式;其二,“复缩为文言”的语言风格。使用文言撰小说史的初衷、效果及影响,历来学者论述甚夥,本文不复论述。而“省其举例以成要略”的做法,则直接影响了《中国小说史略》的编纂方式,值得关注。
“省其举例”不等于不举例。据统计,《中国小说史略》全书126000字,直接引用小说原文118处,约50000字,占全书篇幅近40%[4]191。“显然,鲁迅的引述小说文本本身,在他的小说史建构与叙述中占有重要的位置。”[5]撰写一部讲义,作者不仅要考虑作为作者的学术旨趣,还需要考虑在实际讲演中的现场效果。对于教师来说,讲义在实际授课中往往只是一份引导性的纲领,在课堂上完全可以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发挥,“有的先生更是只把讲课中需要引述的原始资料写入讲义,以免学生一时听不明白,若在堂上板书,又费时费事,影响讲课。这类讲义在材料之外,至多加上自己的按语和评点。”[3]
事实上,鲁迅本人非常重视根据现场讲演效果调整课程举例,“而他常常在讲义外,讲一些例子,而在关键之处,他又喜欢幽默地画龙点睛似的一点,引发全教室一片笑声。正听得入神,下课的钟声响了,同学们都感到这一堂课,时间特别地短。”“他讲话的样子,使大家十分亲切,有时话音刚落,引起一堂哄笑,他却镇静自如……”[4]143在课堂的实际讲述中,《中国小说史略》一章的字数,如果不穿插大量举例、论说、逸闻,很难想象可以支持长达两小时的讲述。可见,鲁迅所谓“省其举例以成要略”,并非就“不举例”而言,而是就课堂实际所举的例子而言。这也是课堂讲授对“史略”形态的影响。
章节体学术史的编纂形式和“省其举例以成要略”的编纂方式,是《中国小说史略》的重要特点,而究其本源,皆可追溯到全书作为授课讲义的事实。正是由于课时设置,使作者不得不分章设节,略去芜杂,在内容上成为小说史之“略”讲;也正是由于编纂讲义与课堂讲授效果的需要,使《中国小说史略》略去大量举例,相对于课堂讲授,在形式上成为小说史的“要略”。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了作为教学型文学史的《中国小说史略》的重要特点。
二、“梗概”:作为表述策略的“小说史略”
1930年11月,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题记》中称:“回忆讲小说史时,距今已垂十载。即印此梗概,亦已在七年之前矣。”[1]“梗概”或为谦辞,然亦体现了《中国小说史略》表述策略,《中国小说史略》之“略”,很大程度上源于这种精要的表述策略。
《中国小说史略》论述之精要,曾受到胡适、钱玄同等人的批评。“鲁迅在给胡适的回信中说:‘我自省太易流于感情之论,所以力避此事。但力避此事不等于完全放弃,而是以更科学的态度,锤炼平稳精辟的见解,要言不烦,一语中的。”[6]鲁迅的论断,如“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被打破了”,在现代学者眼中,“这一评价之所以能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可,就在于他将《红楼梦》放在中国古代小说发展演进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对其地位和价值有着十分准确、精到的把握。”[7]而如果放在课堂讲授中,未尝不是一个易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便于掌握的知识点。正如郭豫适《<中国小说史略>导读》的评价:“《中国小说史略》无论是阐述小说的发展变迁,或是评价各类作家作品往往是要言不烦、短短一段文字,甚或只是三言两语,既包含了很丰富的内容,而又显得扼要准确、切实有力”[1]14,这亦是《中国小说史略》表述策略的体现。
精要的表述策略直接源于受众的“习惯性期待”。作为以教学为目的的小说史讲义,其目的首先在于保证知识准确无误的传递。那么,通过列举具有典范性意义的作家、作品,并通过对文本的阐释、评论,构建相对完整的小说史体系,既是作者书写文学史的初衷,亦符合受众的“习惯性期待”。在这一过程中,通过简明扼要地下定义、作论断,切实有力地传达核心知识点,使学生在接触新知识时得以被正确引导,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在课堂上起主导作用的教师长篇大论而语焉不详,会使学生无所适从,其后果不堪设想。作为表述策略的“史略”,亦体现了作者个人学术立场和取舍态度。以《中国小说史略》对《红楼梦》的论述为例。在从《小说史大略》到《中国小说史略》的修订过程中,除了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之外,鲁迅还吸收了新红学代表人物胡适、俞平伯的研究成果。然而在本质上,鲁迅的关注点在《红楼梦》本身的思想倾向、艺术成就,与“新红学”对作者家世、版本流变的关注形成对比。在《小说史大略》卷十四《清之人情小说》中,鲁迅开篇叙述人情小说之萌芽,次《红楼梦》之初本与全本,次曹雪芹、高鹗之生平,次《红楼梦》故事梗概,次贾氏统系表,次《红楼梦》本事,次《红楼梦》续书;而到了《中国小说史略》中,对全书本事的“自叙说”被全部删去,贾府世系表也被简化,客观上反映了鲁迅本人对“自叙说”乃至“索隐派”学术体系的看法转变。正如鲁迅在《<出关>的“关”》中所称:“然而纵使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只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例如《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模特儿是作者自己曹霑……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霑和冯执中念念不忘的记在心儿里。”[8]卷十:71归根结底,作者在著述小说史时对同时代诸说的接受继承或排斥不录,表述策略上的“详”“略”之分,恰恰体现了作者的学术眼界与撰述立场。
三、话语权力:作为史家提炼的“小说史略”
与经、史、诗、文研究领域悠久的学术传统不同,中国古代小说历来被视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而被正统文学排斥在外。“小说”之称虽古已有之,然在四库分类法中列入子部,指“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者,如《西京杂记》《世说新语》之类,并不包括白话小说如《西游记》《三国演义》之流;历代学者或有论及小说者,但或为针对一部小说的评点,如金圣叹评点《水浒传》、李卓吾评点《西游记》之类,或为笔记杂著中的只言片语,可谓不成体系,众说纷纭。
幸运的是,西方或日本学者在其中国文学史中加入小说戏曲的做法,在不同程度上为中国学者带来启发,如周作人高度评价笹川世郎的《支那文学史》将戏曲小说纳入中国文学体系:“涉及小说戏曲,打破旧文学偏陋的界限,可取之处颇多”[9],而鲁迅亦赞扬盐谷温发掘中国小说史料的筚路蓝缕之功:“盐谷节山教授之发现元刊全相平话残本及‘三言。并加考索,在小说史上,实为大事。”[8]卷九:3那么,何谓小说?小说的源流何在、流衍变化情况如何?一部作品入史或不入史的限度何在?这些都是20世纪初期中国小说史研究者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如郭豫适《中国小说史略·导读》所指出的:“有关小说史料的大量辑录、考校、分析、研究工作,都得由小说史著者自己来完成。”“在鲁迅的时代,小说文体刚刚进入现代学术研究的领域,大量作品的文学史基本定位还未确定,而这种定位的前提就是文本的披检、解读。”[5]的确,在小说史的构建过程中,选择作品入史或不入史,给予作品或褒或贬的历史评价,是史家话语权力的重要体现。
史家的提炼并不意味着取材上的疏漏。胡适《白话文学史·序》称:“在小说的史料方面,我自己也颇有一点点贡献,但最大的成绩自然是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这是一部开山的创作,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断制也甚谨严。”[10]阿英认为,“以历史的,同时又是考据的态度,来从事整理成‘史,而又可信,表明了其讲文学史而重视考证的态度。”[11]可见,在同时代学者眼中,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堪称搜集材料较为精要者。在这一点上,今人以现今所见新材料、新发现苛求前人的做法是有失偏颇的。
“小说史”之“略”,体现了史家对史料、史实进行提炼的话语权力。以清代小说为例。有清一代小说数量巨大,勾勒清代小说史图景殊为不易。还原小说文体的发展历程并非《中国小说史略》的终极目标,重要的是,如何在把握可考史料的基础上,经过史家披拣、分类、提炼并区别层次,描绘出小说流变的历史源流。在《小说史大略》中,清代小说被分为四类:人情小说、侠义与公案小说、狭邪小说和谴责小说,到了《中国小说史略》,增加了拟晋唐小说、讽刺小说、才学小说三类。这种分类法提纲挈领,是经过层层筛选、提炼方能呈现出的精要形态。小说史之“略”主要体现在小说类型源流和入选篇目上。在源流上,除了人情小说之于狭邪小说、讽刺小说之于谴责小说的演变痕迹外,其余类型的小说流变论述皆从略;而在篇目上,除了鲁迅所罗列的二十余部小说外,其余清代小说皆未入史。
对小说史料的提炼,表面上看是史家对作品的取舍,其直接结果则是对作品经典化过程的推动。中国古代小说的经典化本身就经历了一个从民间叙事到文人通俗写作的渗透过程,到了20世纪初期,在时代和学术风潮的引领下,才终于登上文学史的“大雅之堂”,一部分作品成为经典后,再以经典作品的面貌再次大众化、普及化,在这一极为复杂的过程中,《中国小说史略》的选篇在主观上固然体现了作者本人的眼光与学术旨趣,在客观上,则对选文的经典化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换言之,正是由于《中国小说史略》对于绝大部分作品采取从“略”态度,才使另一批作品得以确立其作为经典的地位。在《中国小说史略》所选择的篇目中,不乏此前早已风行海内的作品,如《红楼梦》《儒林外史》,亦有此前流通不甚广泛,并不为人所熟知的作品,如《聊斋志异》《燕山外史》等。对于后者,能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占据一席之地,对其经典化过程无疑有着极大推动力。
总而言之,鲁迅作为小说史家,对小说史料进行了精要的提炼,在勾勒中国小说史发展图景的同时,体现出史家提炼史料、书写文学史的话语权力,并表现出过人的眼光,其对绝大部分作品采取“从略”态度,客观上推动了《聊斋志异》等一批小说作品的经典化进程。小说史“略”背后体现的话语权力,不容忽视。
四、结语
正如宇文所安《瓠落的文学史》一文所指出的:“对于书写文学史的人来说,最大的挑战就像在量子物理学里一样,描述文学和文化的变化实际上是怎样发生的。”[12]现代学者倾向于将《中国小说史略》视为中国小说史研究的“第一块基石”(郭豫适《中国小说史略·导读》),在学术经典的光环背后,《中国小说史略》本身的撰写立场、体例、结构,同样具有学术史意义。小说史“略”为何言“略”?这一问题从表面上看,“小说史”之“略”,抑或“小说”之“史略”,体现了作者的编纂构思、表述策略和史家提炼,而在这一问题的背后,则是一个被当代学者反复思索的问题,即在20世纪初期,小说被纳入中国文学史的过程中,经过鲁迅构建的小说史,在多大程度上为后代学者写作中国古代小说史提供范式?而这一范式,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今人解读古代小说史的理论框架和对经典作品的认知?
《中国小说史略》何以言“略”?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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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