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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古代史主线与体系的新视角

2017-11-21薛政超

社会观察 2017年12期
关键词:帝制王权富民

文/薛政超

构建中国古代史主线与体系的新视角

文/薛政超

近百年来,伴随着对史学科学化的追求,史学界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变迁过程进行了锲而不舍的思考和探究,为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中古史主线和体系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同时取得了标志性的阶段成果。本文主要关注第三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新学说或理论,如刘泽华的“王权主义”、冯天瑜的“地主社会”、葛金芳的“农商社会”、赵轶峰的“帝制农商社会”和林文勋的“富民社会”等,拟对其学术背景、重要观点、学理依据、学界影响和发展趋向等方面作一简要梳理。

学术背景

(一)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理论存在历史局限

关于中古史主线与体系,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逐渐以五种社会经济形态论占主导。由于用历史唯物主义代替史学理论本身,加上其过度意识形态化,使之丧失了学术研究的本来面貌。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合理内核,被异化为单一经济决定论和以阶级斗争和经济发展为主、民族融合和斗争为辅的整体脉络。把历史的发展统统纳入到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前进的范畴来考察,把农民战争的地位和作用抬到了不恰当的高度。由此造成其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强调不同地区和国家发展道路的一致性与普遍性,使其追求的史学研究科学化之途,偏向到非科学的单线进化论;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历史理论,其服务于阶级斗争与革命战争的合理性也就转化成了历史的局限性。

(二)西方理论的传入激发了本土学者的“自主创新”意识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思想禁锢的破除,中外学术思想和理论观点的交流得以正常展开。中国史学界纷纷引进西方社会历史理论,作为推动中国古代史学科科学化研究和建设的新参考模式和重要方法。这不仅仅体现在对众多具体历史问题的研究上,而且还表现在对历史发展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上。就后者而言,以“唐宋变革论”和中国社会“长期停滞说”影响深远。而新时期的中国学者对西方历史发展理论的汲取,已经超越了“全盘西化”的单一模式。他们一方面参考借鉴其合理性的成份,另一方面也注意到了其理论的有限适应性和“西方中心主义”的自然倾向,呼吁以“本土化”为方向重构中国社会发展理论。于是学者们对西方理论有保留吸收的态度,慢慢地催生出一种要求“自主创新”的意识。

(三)后权威时代下对史学研究“碎片化”趋势的反动

近30多年来,学界对历史体系的认识从整体上看仍未跳出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基本框架,多元化的理论选择使它们的原有权威面临考验,但又由于惯性作用仍发挥着重要影响。由此,我们将这一时期称之为历史理论的后权威时代。而与此同时,日益增多的社会—文化史研究从人的动机和行为入手,导致对“宏大叙事”的回避和研究主题的“碎片化”,使它们很少去关心历史发展脉络的问题。旧的权威渐趋式微,新的权威尚未建立,于是在微观历史问题的多样化研究与宏观历史理论的既有框架之间,就渐渐聚合了一种推动理论创新的张力。

重要观点

(一)专制王权与宗法地主之视角

“王权主义”是刘泽华在中国政治史、特别是政治思想史研究中逐渐提出的一个核心命题,并扩展为洞察中国古代社会的运行机制和社会属性的“历史观”。其主要观点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根本特点是王权支配社会、支配经济。它虽然不能创造出封建经济,但在封建经济关系基础上可以影响乃至决定封建地主成员的命运及其存在形式。

“地主社会”,全称为“宗法地主专制社会”,是由冯天瑜在《“封建”考论》中针对秦汉至明清“封建社会”说而提出的一种替代名称与学说。该著认为,秦汉至明清的两千余年间,社会制度层面虽多有变化,但宗法制、地主制和专制帝制三项因素始终共存,并互为表里、彼此补充。

(二)农商结构与富民阶层之视角

“农商社会”说,是葛金芳“对宋以降(11~20世纪)江南区域社会经济的一种近似概括”,也是一种从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来描绘中古社会阶段性发展及其特征的理论。它主要揭示了“农商社会”的五大特征,而其最大特征,就是商品经济的再度盛行及其对自然经济的瓦解。而农商社会是处在古代农业文明和现代工商业文明之间的一个历史阶段。

由赵轶峰提出的“帝制农商社会”说,是指在中央集权的帝制体系框架内展开的以农业、手工业生产为基础的商业化程度日益增强的社会,它最基本的特征是,帝制—官僚—郡县体制与农商混合经济达成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共生态。该说认为,中国文明史从先秦王制、秦至清帝制到民国以来共和制三个阶段依次递进,其中帝制时代又可区分为秦汉至唐的帝制农业社会时期、辽宋金元多元汇融与嬗变时期和明清帝制农商社会时代。

“富民社会”由经济史学者林文勋倡导提出并加以系统论述。该说认为,在唐宋以来的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下,一个拥有财富和良好文化教育的新的富民阶层崛起,极大地改变了唐宋社会的阶级关系、经济关系,形成了持续至元明清的新社会形态——“富民社会”。在此基础上,该说进一步指出:中国古代社会经历了从“部族社会”到“豪民社会”,再到“富民社会”,并走向“市民社会”的演进过程。因此,“富民社会”是解构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理论基石。

学理依据

(一)广采博纳的理论资源:从反思检讨到集成创新

诸新说的萌芽生长,离不开众多理论资源的滋养和启发。如“农商社会”说作为对江南区域社会的同质性考察,其实质是一种区域经济史的视角。从布罗代尔的长时段市场理论、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希克斯的经济学理论、马克思的市场经济理论和施坚雅的区域史研究理论和方法,到日本学者在唐宋变革等视野下所做的相关研究,均对其理论视角的确立产生了重要影响。

“帝制农商社会”说的提出则对已有之相关理论既有反思和检讨,也有借鉴和吸取。就前者而言,该说指出把明清时代视为“封建社会”的后期或晚期,是借用了一个缺乏历史事实和理论基础的假设。就其后者而言,具有代表性的是其关于帝制体系与农商混合经济的共生态理论和“帝制”在明清社会形态构成中重要地位的论述,无疑是受到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和“王权主义”核心观点的启发。

与赵说类似的还有冯天瑜的“地主社会”说。如他对学术界和革命理论中所误植的“封建”概念和泛化封建观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一倾向与马克思封建社会原论相悖。作为其批评和理论逻辑的自然延伸,他在该著中进一步提出了进行历史分期的四条“命名标准”,以此摆脱秦以下两千年所谓“封建社会”名实错位、形义脱节的问题。

“富民社会”说的历史观,既遵循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经典文本的指导,又得到傅衣凌、李埏、王家范等关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的代表性论断的启示。其对“富民”的相关认识,主要受到“唐宋变革论”、谷川道雄的共同体理论、突破单一经济或政治标准的西方社会学的社会分层理论、沟口雄三关于明代富民及黄宗羲思想历史地位的判断和列宁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论断等的启发。

“王权主义”学说,通过拓展研究范围和促进知识的体系化与规范化,得出了“王权支配”的最终结论,不仅有力地驳斥了经济决定论对唯物主义机械运用的谬误,而且也上升为解读中国传统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历史观。

除此以外,创立诸说的众学者无一例外地选择“社会形态”说来组织自己的理论框架,并较多地使用了商品市场、经济结构、社会阶级阶层、社会经济关系等学术概念。在刘、冯二说中,我们还能看到王亚南开创的“中国封建地主制”理论和部分持“中国封建土地国有制”论者对于专制王权和地主所有制强调的影响。

(二)力求确凿的事实依据:从罗列史料到参引实证

诸新说立足于本土经验,大多力求用确凿无疑的史料来论证其理论,为其一家之说的成立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就“王权主义”学派而言,其核心学者张分田提出的“以罗列事实”为主的研究方法,被整个学术团队奉为基本之圭臬。“王权主义”说不仅直接罗列古籍中所载事实,还多引证他人相关权威成果所总结概括的事实。这实际也是诸新说论证其理论观点的共同做法。如“富民社会”说在阐述中国古代“富民社会”形成及其历史地位之时,就是从唐宋至元明清的史料中有大量关于富民的记载出现这一史实开始的。为揭示富民对唐宋社会特征的影响和“富民社会”的历史地位,则重点引用了张邦炜、王曾瑜、方行、李晓和李埏等关于社会流动、阶级结构、地主消费、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和古史分期等实证性研究来加以说明。

“农商社会”说和“地主社会”说之史证也是两类史实兼而有之。“帝制农商社会”说对两类史事均较少引用,似乎还停留在以“纲领”立说的阶段。但只要梳理倡立者长期以来的研究成果就会发现,其前期所撰系列论著,早已为其学说体系之构建准备了丰富的史实支撑,他后来专述之文只不过是提纲挈领地概说其主要观点而已。

影响与展望

(一)新的学术链改变学术生态:诸说导引对中古特色发展道路的新认知

1. 诸说成果不断,相关领域学者对其多有引证、评价,或受之启发展开关联研究。据笔者对这一指标的初步统计来看,“王权主义”说影响最大,其核心作者及引证评价类、关联性的论著超过1100篇/部。其次为“富民社会”说,超过130篇/部。再次为“地主社会”说和“帝制农商社会”说,分别超过90篇/部和70篇/部。对“农商社会”的研究和关注相对较少,但也超过30篇/部。

2. 诸说相互“抱团”作战,搭建制度化的话语平台,开拓独立的学术空间。随着诸新论的相继倡立,诸说创始人及其学术团队逐渐有意联合起来召开主题性学术研讨会,交流展现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思考心得,并邀请本领域的著名学者一同参会,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以期用这种集中又开放的方式推动对相关理论问题的探讨,同时建立起制度化的话语平台,使自身的学术空间更为扩大。

3. 导引对中国古代特色发展道路的重新认知。诸新说的学术生成及其在学界产生影响的过程,也就是新的学术链的形成过程。它们无论是以何种方式进入学界同仁们的视野,都说明其在学术视角和理论思维等方面具有启发性意义或值得进行对话的价值,也反映了中古史学界的学术生态因之而逐渐得到改变的现状。而究其背后之实质,则是因为它们梳理出了制约中古发展道路的固有的特色要素和相互作用的机制,并在对于中国古代特色发展道路的重新认知上发挥着先锋和导引的作用。

(二)存在共有问题的症结及其应对:诸说未来趋向之展望

1. 传承与变革:何者是中国古代特别是秦以后这段历史发展进程的主旋律?

关于中古史发展过程中的传承与变革问题,五种新说分别给出了特色鲜明的答案。其中对于中国较早时期历史的发展,诸说大都认同在秦汉前后出现了重大转折和变化。而关于秦以后历史的演进,则持有不同与对立的观点。这实际反映了其研究视野与方法都存在某种局限性。诸说将历史的全部进程纳入到其考察范围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强调所梳理主线重要性的倾向。观察到王权构造、宗法组织和地主所有制始终存在,就突出历史发展的继承性;注意到部民、豪民、富民阶层依次转变和农业经济向农商经济转化,就强调社会形态的根本性变革。

是以传承为主体,还是以变革为表征?要破解诸说所共同面临的这一难题,应在坚持各自研究范式的前提下,吸收和借鉴其他学说所梳理要素的合理成分。就这一点来说,“帝制农商社会”说的构建方法就很值得称道。在其理论中,“王权主义”所述帝制权力的长期承续与社会变革论者所论阶段性新异因素都被兼容并蓄。这或许并不是唯一可加以推广的理论构建模式,但它至少指出了诸说要解决此问题的基本方向。

2. 国家与社会:何者是决定中国古代历史发展轨迹的主导性力量?

诸说在历史发展的传承与变革问题上分歧,其实与其各自揭示的历史运行的机制和规律密切相关。它们有的着重于专制王权的重复构造及其支配地位等国家性因素,有的强调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所导致的社会阶层阶级结构和农商经济结构的变化及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宗法组织的形成等社会性因素,有的则认为是国家与社会双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对于马克思历史唯物史观的经济决定论而言,或有所继承和发展,或有所突破和修正,反映出诸说对国家与社会在中古历史发展中所起作用的不同认识。

笔者认为,诸说作为一个整体,应当说已经寻找到了决定中国古代历史走向的最主要的因素,它们将来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力量相互间的作用机制,由此揭示出历史运行及其规律背后的真正“玄机”和“密码”。其实在诸说之中也已出现推动这种转向的自觉意识。但由于对固有立场的坚持往往累积成一种难以破除的惯性思维,使这种源自部分学说的自觉意识还未能真正上升为诸说整体的研究范式。这就要求各学说积极吸纳相关理论成果,对现有理论范式加以修正,以增强其理论体系对中古史发展过程的解释力。如牟发松关于汉唐历史发展趋势的“社会的国家化”理论,就值得参考。

3. 理论与史实:如何构建历史理论的实证体系?

诸新说或突出国家力量,或强调社会力量,亦或兼而重之,表面上都可以找到相应的事实支撑,而实质上说明皆存一定的史料局限。这实质涉及到历史理论应该怎样构建其实证体系的问题。实际上,包括诸新说在内的所有历史理论都无法解决彻底实证的问题。而且理论的彻底实证问题,不但受到客观史料条件的掣肘,还受到主观认知范式的制约。

笔者认为,要尽量克服和避免因非彻底实证所造成的局限,诸说就不得不选择能反映史实各个侧面的史料来构建论证体系。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尽可能地扩大史料来源,还有两个比较可靠的方法:一是各说相互参考其他诸家所揭示的历史事实,避免在整体立场上因视野的限制而致过分的偏差;二是通过典型个案研究,较为充分地展现各要素的相互作用机制;三是主动接受广大古史研究者各类专题性研究的反复检验。对于尚未被普遍接受而还处在开创阶段的众新说而言,前两种方法不啻为最佳选择。

综上所论,诸新说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由本土固有概念和要素构成的独特视角,重新认识中国古代历史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及其独特逻辑,在理论的借鉴和确凿的史证中重塑其主线与体系。

(作者系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教授;摘自《史学理论研究》2017年第4期);原题为《构建中国古代史主线与体系的新视角——以王权、地主、农商和富民诸话语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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