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卢梭的性善观比较研究
2017-11-14莫丽勤
【摘 要】本文对孟子与卢梭的性善观进行比较分析,一方面从孟子的性善观出发,简要论述孟子性善中“善”的含义,从人性本善和人性向善两方面论述孟子的性本善论,分析孟子的性恶观以及产生恶的原因。另一方面,分析卢梭的性善观,分析卢梭性善的含义,并从自然教育法、消极教育法、教育阶段论和社会契约论四个方面对卢梭性善观的应用进行介绍。最后比较孟子和卢梭性善观的异同点。
【关键词】孟子 卢梭 性善观 异同 比较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9C-0125-03
孟子和卢梭是两个不同时代、不同国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孟子处于中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约在公元前390年至305年,而卢梭处于18世纪的法国,两者相差了两千多年,其在人性的问题上观点却惊人相似。而现今对孟子与卢梭的人性善的比较研究甚少,着眼于两位思想巨人的思想对历史与现实的重要作用,本文对二者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孟子的性善观
“人性是什么”的问题自古以来就是思想家争论不休的,人性是善,或人性是恶,抑或是人性出生时就是无善无恶,这个争论至今未有定论。在孟子的时代,封建制度下的中央集权制,仁政与刑罚,德治与法治的冲突与斗争,阶级斗争与社会矛盾也在不断激化并更加复杂。在此情形下,人性的问题更加突出,孟子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出了人性善的主张。什么是人性,什么是人性善,何以为善,善何以可能,这是孟子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今天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孟子的人性“善”的含义
孟子对于善究竟为何物,其实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从孟子的论述中,我们大致可以得知孟子对善的理解,即善是一种“端”,善也是一种“欲”。
首先善即是端。孟子的人性善之“善”,实质上指的是一种端,这种“端”是事物产生发展的缘由或是萌芽,如《孟子·告子上》所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善有四端,善之端是萌芽,初始,是人人有之,把善之端发展成人所具有的真正的道德品行和道德品质,这就是德育的重要作用和根本目标。
其次善即是欲。欲是什么?孟子认为,人的感官欲望、耳目口腹是欲,人的仁义礼智也是一种欲。欲即是人的本性。前者是小者,后者是大者。人们往往会为了感官欲望和耳目口腹之欲而放弃仁义礼智这一欲望。既然孟子同时肯定了两种欲望的存在,那么,人要保持善性,保持仁义礼智,就必须学会舍弃感官之欲和耳目口腹之欲或者用仁义礼智之欲抑制耳目口腹之欲。因此,欲望的舍取的标准为是否符合仁义礼智即善的准则。
善是一种应然性和必然性。《孟子·告子上》中,孟子在论述善时提到:“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认为,人之善如水流向下,既是普遍的,也是必然的。没有人能改變人的善良的本性,正如没有人能改变水往低处流的自然本性。
(二)孟子论性善
孟子是我国古代论述人性本善的代表人物。《孟子·公孙丑上》中提出:“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认为,不忍人之心是善的基础,人人都有善的可能性和自觉性,教育的作用就是按照人的自然本性把可能性和自觉性继续保持并发展下去。在这里,孟子的人性本善有两者含义—— 人性本善和人性向善。
首先是人性本善,正如孟子所言:“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孟子·告子上》)人性即四心,是人人固有的。又如:“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此良能与良知即所谓善。其次是人性向善,我固有之仁义礼智,归根结底是学习的结果,人只有趋善向善的可能性,而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后天的学习或者教育。所以说,人性本善,其实就是人性可善。
(三)孟子论性恶
孟子主张人性善,但又不否认恶的存在。孟子的人性恶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与同时期的荀子相比,虽都是人性恶,但在具体论述时是不一样的。
1.性恶观。孟子认为,人性是善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又有恶的存在。因而,在人性恶的层面上,孟子既承认人性善,又不否认人性恶。中国古代性恶论的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荀子·性恶》)荀子认为食色喜怒是人的本性,是人人都共有的,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不能避免。同时,荀子又认为,人好利趋恶也是生而有之的,好疾恶是人的本性,好声色也是人的本性,而世界上之所以有圣人和恶人之分,乃是后天教化的结果。而孟子对恶的理解与荀子的恶是不相同的。孟子认为,人性恶是后天外界环境影响的结果,善是人的先天本性,而恶是违反了人的先天本性。有些人之所以丧失了他的善心,犹如斧刀伐木的典故。因而,孟子认为,人性的恶缘于后天环境对人性本善的破坏。
2.人性恶的原因。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孟子认为人性恶源于后天的影响和干扰。这种影响和干扰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社会贫富差距。孟子认为:“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因而,财富多者有更好的依赖基础,所以更易于为善,贫者则反之。二是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旦旦伐木以及孟母三迁的故事可以说明。三是欲望。人人皆有感官和耳目口腹之欲,如果这种欲望不能得到抑制和克服,或者仁义礼智的欲望难以控制感官和耳目口腹之欲,那么人就易于趋向恶。
二、卢梭的性善观
卢梭的性善观以其自然观为基础,并贯穿于卢梭的全部思想,其也是卢梭全部教育思想的理论根基。在分析卢梭性善观前,本文首先阐明卢梭对善的理解,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善在教育和社会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一)性善的含义
卢梭在其著作《爱弥儿》中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卢梭认为,人天生而来就是善的。卢梭的性善观建立在自然观原则下,卢梭认为,在自然的状态下,每个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完善的,人人具有自身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天赋的。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特别是城市文明的到来,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达到极点就是因为暴君专制。在这种情况下,人失去了人的本性,即善的本性。所以,自然状态下人的自由、理性和良心就是人生而具有的善的天性。endprint
(二)性善观的应用
卢梭倡导道德教育,其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是人性本善。卢梭从人性本善出发,论述了自然教育法、消极教育法,并把人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教育阶段论。此外,以性善为基础,卢梭又提出了治理社会的重要法则,即社会契约论。
1.自然教育法则。卢梭的人性善的观点是其自然教育法则的理论基础。正如前文所述,自然状态下的人是善的,那么,要使人人都把自身的善保持下去,或者不至于受到城市文明等外界的影响和毁坏,教育就需要遵循自然法则。卢梭的自然教育法要求教育要遵循人的天性,要顺应自然的法则。
首先教育要遵循人的天性。卢梭所谓的自然,并不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大自然,而是指人类的天性,即尚未受到外界污染的,未被外力胁迫和扭曲的个人纯净本质。因为,人总是受到外界影响和制约的,那么如何使教育遵循自然法则呢?在此,卢梭认为教育就是培养人的本质,顺从人成长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进行情感和理性教育。其次,教育要顺应自然的法则,这种法则是万事万物长久不变的运行规则。只有遵循法则,才能顺应事物的发展规律,以促进人和自然的发展。例如,青少年时期,儿童本身乐于发现,乐于探索,这是青少年的本性,教师完全不需要刻意培养儿童的这种好奇心和探索心,而应该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探索心使儿童更好地学习知识,发现真理。
2.消极教育原则。性善论是卢梭消极教育的理论基础。卢梭认为人生来就是善的,因此儿童早期不需要过多的教育,教育的关键在于不作为而不是作为,教师的职责不是对儿童做什么,而是不要妄为。在儿童早期,主要是对儿童进行身体的发展教育,这种教育只需遵循儿童身体成长的本来规律进行即可,培养儿童良好的习惯和锻炼强健的体魄。在道德教育上,教师的真正作用就在于感性的消极教育,即进行感性教育,对儿童施以感化,但是不要强制性地让儿童记忆抽象的道德知识和道德观念。
3.教育阶段论。卢梭把人的发展划分为四个时期,即婴儿期(0-2岁)、幼儿期(2-12岁)、少年期(12-15岁)、青年期(15岁至成人)。卢梭把前两个时期定为人性本善自然發展阶段,后两个时期定为人性转变的社会发展阶段。在前两个阶段即婴儿期和幼儿期,人成长发展要遵循人的本性,即善的本性。因而,前后两个阶段的人的发展任务和教育的目标也是不一样的。
4.社会契约论。卢梭认为人在非人为环境下是良善的,是独立而自由的。但是社会的文明和异化使人的善的本性丧失了。但是,身处社会的人,不可能都远离“道德败坏”的城市,回到“与世隔离”的乡村中去,因而必须有一种社会公德或者共同的社会力量对社会文明进行约束,卢梭把这种约束称之为社会契约。社会契约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社会规范,任何人都不能违反。
三、孟子与卢梭性善观的异同
作为两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时代背景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与卢梭的性善观的一致性,正说明了性善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孟子和卢梭的性善观都肯定人性本善,都认可恶源于外界的干扰,都肯定了性善在教育,特别是德育中的作用。但孟子与卢梭在性善的侧重点、善的实现程度、善与具体教育目的和扬善的目的上还存在差异。
(一)孟子与卢梭性善观的相同点
孟子与卢梭二者都肯定人性本善又不否认性恶的存在,同时在性善与教育的关系上二者也存在相似之处。
1.肯定人性本善。孟子与卢梭都不约而同地承认了人性本善,认为人性是善的,人性也是可善的。人性善的提出,并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2.对人性恶的理解。在对恶的理解上,孟子与卢梭的观念也是相似的,即两者都认为恶根源于外界干扰。孟子认为,人的性恶是后天对人本善性的破坏,而卢梭认为,人类之所以变坏,是因为人们为了战胜自然,解决生活需要,学会利用自然界中的一些技能,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和联合产生了社会,继而产生了国家和私有财产。封建专制及暴君专制阶段,是社会最黑暗、最不平等的阶段,此时,也是人的罪恶的顶点。所以,自然中的人是善的,人性也是善的,但是社会的不平等和压迫把人变坏了。
3.人性善与教育的关系。孟子与卢梭都认同教育在人性善中的重要作用。人性本善,人是善的,人也是可善的,而教育就把这种可善的可能变成了现实。卢梭认为,道德教育能够赐予人类出生所没有的东西,因人性是善的,因此,只要人的本性得到自然的发展,人就必然趋向善。
(二)孟子与卢梭性善观的差异
孟子和卢梭虽都肯定人性善,但是作为两个不同时代的思想家,他们的性善观点还是有区别的,本文从善的侧重点、性善实现的可能性、性善观与教育目的和教育作用以及扬善的目的四个方面阐述孟子和卢梭性善观的差异。
1.善的侧重点不同。孟子主张的善,是一种符合社会认可的仁义礼智的道德思想和道德行为,具有社会性,更偏重于道德层面。而卢梭的善,强调的是人所固有的自爱心和怜悯心,是人在自然状态下的善。相比于孟子,卢梭的善少了社会性的含义。
2.性善实现的可能性。在论述孟子与卢梭两者的性善观时,我们可以看出,孟子的人性善是人人有之,我固有之,只要不受外界的不良影响或者教育得法,那么人的善本性是可以发挥出来并延续下去的。孟子认为善的保存和发扬有两个途径,一是存心养气,即存仁义礼智之心,养浩然正气之气。二是抑制欲望,即约束耳目口腹之欲。这些善的实现途径是可以做到的。卢梭的性善,是为了追求一种脱离社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自然状态,只有逃避封建制度的压迫和剥削的影响,才能实现自然人,追求一种平等幸福的理想社会。而要使人的善得以发扬和继承,就需要一个人人遵守的社会公约,即社会契约,来限制和约束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建立一个理想的道德社会。而这种自然人或者理想社会不仅在卢梭的年代难以实现,在今天也是难以做到的。要实现善,孟子更主张从人自我的内心出发,用道德规范进行自我教育和约束。而卢梭更强调法的层面,主张利用社会契约的形式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以此达到善的目的。
3.性善观与教育。在教育的目的和作用上,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是我固有之的,但是孟子并不认为人生来就具有现实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品质,仁义礼智只是一种道德的可能,是一种“端”,端就是一种萌芽、开始,因此,把“四端”转化为现实的道德品质,就必须依靠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卢梭认为,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培养自然人。重归自然,就是还原一个人的真善美的本性以及实现人人自由平等的理想社会。卢梭所谓的自然人,是不受传统束缚,能够按照他的本性发展,能够自食其力,能够独立思考的人。
4.宣扬性善的目的不同。首先,孟子倡导人性本善,是基于封建统治制度之上,是为了使人们建立起符合封建统治阶级思想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而卢梭则认为,人性是善的,人之所以变坏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和不平等的现状。因而,作为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家,卢梭的全部思想是以反封建统治为基础的,因而卢梭发扬人的善性而追求自然人的实现和理想的自然社会也是立足于反封建专制的。
孟子和卢梭的人性善和道德教育理论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二者的比较研究也有利于我们更透彻地认识和理解孟子和卢梭的思想内涵。孟子和卢梭的比较研究对现今的教育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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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莫丽勤(1993— ),女,广西桂林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研究生。
(责编 苏 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