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之围生医学的概念
2017-11-14黄彦红
黄彦红
作者单位:110032 沈阳,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孕产妇健康管理之围生医学的概念
黄彦红
作者单位:110032 沈阳,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文章介绍基层医务人员应该了解的围生医学概念和孕期保健知识。
围生医学;基层;概念;孕期保健
1 围生医学
围生医学又称围产医学,是20世纪70年代迅速发展的一门新兴医学,是研究在围产期内对围生儿及孕产妇卫生保健的一门科学,对降低围产期母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发生率、保证母儿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阶段围产期指从妊娠满28周(即胎儿体重≥1 000 g或身长35 cm)至产后1周。一些国家将围产期从妊娠20周或24周开始算起。围产期死亡率是衡量产科和新生儿科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产前保健是围产期保健的关键。
我国自2009年以来实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执行的规范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根据“规范”要求沈阳市卫计委专门下发了[2015]360号《关于规范沈阳市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1次上门产后访视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由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要求并参照其他省份的做法,孕产妇健康检查和指导情况要分别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定的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上记录。《孕产妇保健手册》由孕妇保存,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由检查机构保存,检查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记录信息化填报工作。对所有孕产妇健康管理实行免费服务。
2 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是指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至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系列保健服务。根据妊娠不同时期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合并症、并发症及胎儿发育等情况,确定孕期各阶段保健重点。除提供必要的检查还要给予营养、心理、卫生(包括口腔卫生等)和避免致畸因素的指导,提供疾病预防知识,告知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的意义和最佳时间等。
孕期保健服务内容: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全身体格检查;产科检查;辅助检查(基本项目、建议项目)。其中,免费检查项目内容见表1。
孕期检查次数:孕期应当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进行≥1次,孕中期≥2次(建议分别在孕16~20周、孕21~24周各进行1次),孕晚期≥2次(其中在孕36周后进行≥1次),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5次产前检查,早期及中期两次在建册单位免费检查,28周后转到预计分娩医院,建册单位随访后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高危孕妇要增加随访次数,并做好记录。服务流程见图1。
表1 免费项目内容
图1 服务流程
R714
A
1672-7185(2017)10-0033-02
10.3969/j.issn.1672-7185.2017.10.012
2017-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