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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认识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2017-11-02王海生

学习导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极端化

王海生

摘要:宗教极端势力、宗教极端分子及宗教极端思想、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极端活动等,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宗教极端化问题。其中,宗教极端思想是宗教极端势力危害社会稳定、成为社会“毒瘤”的核心问题。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作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一个重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是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治本之策。

关键词:极端化 综合施策 保护合法 宗教和谐

在新疆,宗教极端势力、宗教极端分子及宗教极端思想、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极端活动等,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宗教极端化问题。其中,宗教极端思想是宗教极端势力危害社会稳定、成为社会“毒瘤”的核心问题。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作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一个重点。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也指出,做好新疆宗教工作,当前最突出的工作就是深入推进“去极端化”。 这是基于宗教极端在新疆的渗透和蔓延呈现出复杂的态势,站在更高层次上谋划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而提出的,是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治本之策。

一、新疆宗教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一)宗教极端在新疆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神权政治论”,鼓吹“在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了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二是“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三是“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四是“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恐怖手段残害广大人民群众。五是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六是妄断“阿拉里”和“阿热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等等。

(二)宗教极端化的主要特点

宗教极端化具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强烈的政治性,鼓吹“除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二是强烈的排他性,恶意发挥、扩大宗教教义中具有排他性的内容,煽动宗教狂热、激化民族矛盾;三是欺骗性,打着“宗教”的旗号欺骗信众,其实质是非宗教的。四是强烈的暴力性,即所谓的“圣战殉教进天堂”,采取暗杀、投毒、爆炸、暴乱等反人类的暴恐手段,残害各族民众,制造民族对立,企图推翻政府、分裂祖国。

二、宗教极端化对新疆造成的现实危害

(一)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民族团结

长期以来,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采用暴力恐怖甚至是军事斗争的手段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例如,1932年初,在英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先后成立了“和田伊斯兰政府”和“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两个分裂政权。从这时起,所谓“东突厥斯坦独立”就成为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旗号,一直影响至今。1993年,疆独、藏独、蒙独三股势力在德国成立“三方同盟会”。1999年以来,在国外苟且偷生、到处流窜的各新疆分裂势力的40多名负责人在土耳其成立了“东突厥斯坦民族中心”以及“世界维吾尔大会”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团体、组织,不断制造扰乱新疆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的分裂破坏活动。

(二)扰乱国家秩序,干预国家的司法、行政和教育

长期以来,宗教极端分子以党政军警等国家机关或者重要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或者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标志性建筑物为目标,组织、策划、实施暗杀、绑架、爆炸等恐怖活动,扰乱国家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并歪曲宗教教义,干预国家的司法、行政和教育等,严重违反了我国宗教不得干预司法、行政、教育等法律法规。在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事件中,尤以利用宗教干预教育、婚姻居多。

(三)宣传政教合一,进行反革命暴乱

多年来,脱胎于新疆的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以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为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疯狂制造动乱、暴乱和骚乱事件,进行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宗教极端势力不仅威胁本国的国家安全,由于其最终目标是在全世界建立统一的伊斯兰教法统治的“伊斯兰国家”、“伊斯兰制度”,因此也对其他国家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四)煽动教派冲突,破坏宗教和谐

经過宗教极端思想“洗脑”的极端分子,往往会采取比世俗恐怖分子更为残忍的手段,从事破坏性更大的暴力恐怖活动。他们以宗教为幌子,挑起宗教之争、教派之争,引发社会动荡,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造成严重破坏。在新疆,虽没有发生过大的教派冲突,但宗教极端分子挑唆教派之间不和、相互诋毁、攻击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毒化宗教氛围,破坏宗教生态

宗教极端主义已经从宗教中蜕变,在本质上是非宗教的。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将自己标榜成为宗教信仰的捍卫者,而实际上不仅损害了宗教的形象,更从内部腐蚀了这种宗教真正的声誉、教义本旨和灵魂精髓。由于一般信教群众缺乏宗教常识,对宗教典籍缺乏认识和了解,因此对于宗教极端势力对宗教的歪曲和极端化的解释很难识破,从而受到毒害,宗教氛围也因此被毒化,宗教生态被严重破坏。近年来,宗教极端势力把政府的一切行为都称之为“阿热木”,蛊惑煽动穆斯林群众对抗政府,对抗其他宗教,并把这种“阿热木”的谬论推广到包括政治与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严重毒化了新疆的宗教氛围。

三、新疆“去极端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近年来,新疆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广大信教群众,以“女人着黑色蒙面罩袍,男士留大胡须”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宗教极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宗教渗透得到强力抵制,宗教氛围逐步淡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面推进“去极端化”成为全社会的共识。endprint

(二)坚持以现代化为引领,强化宣传教育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是自治区党委的战略部署,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同时,教育要引导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识别宗教极端主义的能力,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提高与宗教极端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去极端化”

近年来,新疆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方式全力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法治约束突出的是规范和打击,文化对冲突出的是思想引领和氛围营造,正信挤压突出的是正本清源、澄清模糊认识,用正确的教义启发信教群众内心自觉。”各地州市把不参与“三非”活动、不穿“吉里巴甫”服饰、不在公共场合做礼拜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等之中,成为群众自觉遵循和日常行为规范,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线索。

(四)加強网络监管和户籍管理

充分以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网络监控,斩断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网络“黑手”。同时,加强户籍管理,2010年新疆公安厅启动了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至2012年底,已妥善解决59万无户籍人员户口问题,并不定期地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清查。

四、关于新疆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的几点建议

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处理和对待“去极端化”上,立场要坚定,认识要一致。同时,“去极端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遏制宗教极端,不是某一地、某一部门、某一个人的事情,要在全疆掀起“去极端化”的浪潮,实现新疆区域内的全方位的、多层面的、管长远的“去极端化”机制。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疆,依法加强管理宗教事务力度

在“去极端化”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干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其原因之一就是缺少法律支撑,许多政策法规跟不上形势变化。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创新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方式方法

进一步深化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的力度,创新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方式方法,“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目前,在新疆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主要有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宗教极端分子;二是盲目顺从者。针对这两类人,在现实工作中,应针对其主观动机和现实危害,采取不同措施,区别对待。

(三)深入开展“揭盖子 挖幕后”,坚决打掉宗教极端势力幕后黑手

经过宗教极端势力多年的渗透,在新疆尤其南疆地区,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人群行业范围在扩大。极少数宗教极端思想根深蒂固且已产生现实危害的这部分人群,比例虽小,但现实危害大,且往往躲在幕后,已经形成宗教黑恶势力和家族势力,还有些充当起了“宗教警察”的角色,时刻盯着其他人,并施加压力。因此,要继续开展专项严打行动,坚决打掉宗教极端势力幕后黑手,巩固现在的社会良好氛围。

(四)鼓励宗教界人士利用教义教规剥除宗教极端主义的“合法性”外衣

宗教团体和有声望的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应利用讲解经的话语权和清真寺的主阵地驳斥宗教极端思想,利用正确的教义教规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提升信教群众的辨别力。同时,鼓励知名宗教教职人员通过互联网、社交网络等新兴媒体解答宗教问题,反驳宗教极端势力的歪理邪说。要重视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界的话语权和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五)进一步强化干部、教师、宗教人士三支队伍建设

据统计,目前全疆有128万多干部、40多万教职工、2.8万多宗教人士,他们在新疆实际工作中所发挥的影响,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具有特殊性,“128万多干部的党性修养如何、立场是否坚定、业务是否过关,直接影响着政策的贯彻落实;40多万教师,背后还有470多万在校生,占全疆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几乎联系着每个家庭,而新疆近些年暴恐案件的参与者多为年轻人,与教育不无关系;新疆历来是多民族多宗教聚居区,有十个民族几乎是全民信教,宗教对人们日常生活介入之深远超基层政府,近3万名宗教人士作用发挥怎么样至关重要”。2015年初召开的新疆稳定工作会议强调,“去极端化”要发挥干部、教师和宗教人士三支队伍作用。三支队伍建设,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方面的积极谋划和探索,应积极谋篇布局,贯彻落实。

(六)加强网络监管及“三非”治理力度,斩断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渠道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宗教极端势力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QQ、语音聊天室以及U盘、手机卡等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传播暴恐影音视频,进而组织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已成为新趋势。要提升用现代科技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水平和能力,加大治理“三非”力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利用聊天室、微博、微信、QQ等网络传播工具及移动存储介质、手机内存卡等形式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行为形成有效的遏制,并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切断传播源头。

(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挤压宗教极端势力的生存空间

新疆与8国接壤,边境线5600多公里,邻国众多,跨界民族问题错综复杂,并且地缘相连,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国际问题,引发国际关注。在新疆推进“去极端化”工作,要提高依法治疆能力和群防群治预警能力,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强化国际交流合作。特别是要充分借助“上海合作组织”这个平台与其他国家在情报共享、资金监控、警力协助、跨境打击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嚣张气焰,努力形成合力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氛围,共同挤压其生存空间。同时,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及与周边国家主体民族的同源同宗关系,多开展国家间、民族间的友好往来和各种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促进相互了解,加强合作交流,为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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