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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惠民新路子实现发展新跨越

2017-11-02广东省林业厅

绿色中国 2017年16期
关键词:林权证省林业厅林权

广东省林业厅

探索惠民新路子实现发展新跨越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林业用地面积1.65亿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51亿亩,占91.5%。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近年来,广东省以深化集体林改为契机,积极探索绿色惠民新路子,努力实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共享绿色发展成果的新跨越。

一、落实山林权属,赋予农民财产权

我省既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又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多种形式明晰产权,落实林地林木权属。对原来划定的自留山,继续保持稳定,重新核定界址,核发林权证,确保长期不变;对原承包责任山,则延长承包期至70年,重新核定四至界线,完善承包合同,核发林权证;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则按宗地确权核发林权证,同时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方式的股份合作经营机制,将股权确权到户、量化到人,实行股份经营。目前,全省完成宗地确权面积1.43亿亩,林地确权率为97.3%;发放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面积1.42亿亩,占林改面积的97.1%;发放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权证面积1.39亿亩,占林改面积的94.2%。

二、强化林权管理,规范林权流转

一是健全林地林木权属登记发证管理,严格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开展集体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推广使用统一的林地流转承包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流转管理检查,规范林权流转管理。全省完善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合同19.6万份,流转林地面积1779.5万亩,流转金额达23.5亿元。三是认真规范林改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确保林改档案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和系统规范。四是将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纳入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我省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公开、公平开展。

三、加大金融支持,增强发展活力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林权管理规范化、便民化,积极争取金融、社会资本发展林业生产,努力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是大力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全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30亿元,涵盖丰产林、油茶、珍贵树种和林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二是是积极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面积突破5200万亩,提供森林保险保障逾260亿元;三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从2016年开始省财政先后投入7100万元对林下经济和特色经济林项目予以补助,撬动12亿多元社会、金融资本发展林下经济,预计将带动25万农户参与林下经济经营,助推粤东西北山区农民脱贫致富。

四、加强政策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2014年,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林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对林业合作社的设立管理、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引导带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业,提高林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目前,全省已建各类农民林业合作组织1677个,经营林地面积达434.25万亩,涉及农户45.6万户。

五、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

2010年以来,省政府两次出台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文件。2015年12月,省林业厅在梅州市蕉岭县召开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现场会,再次掀起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热潮。2016年以来,省财政安排7000多万元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补助,推动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已建立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10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40个,林下经济经营面积2982万亩,产值489.4亿元,受益农户192.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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