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组织蓬勃兴起林下经济生机盎然
2017-11-02青海省林业厅
青海省林业厅
合作组织蓬勃兴起林下经济生机盎然
青海省林业厅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带动群众发展林下经济,已经成为我省深化集体林改、推动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我省通过政策指导、示范创建、建立名录、加强扶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培育以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载体作用。目前,全省正式注册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018家,经营林地总面积19.84万亩,成员总数12791人,注册资金累计达16.8亿元。
一、加强政策指导
为切实加强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管理,引导其规范有序发展,我省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各地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实施分类指导,开展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社创建,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总体发展水平有大的提升,形成了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格局,50%左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达到示范社标准,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林地面积占全省已林改集体林地总面积的35%以上。
二、开展示范创建
为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2016年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按照“逐级评定,梯次推进”的原则,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和评选,在全省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中评选出45家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73家合作社被列入2016年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名录,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和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引导规模经营
为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社逐步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道路,积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合社。2016年7月,全省首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联社在大通县正式成立,联社整合了大通县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等8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联合经营,资源共享,对扩大生产规模,完善林下经济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互联网”融入林下经济发展,林业部门积极引荐外省电商与本地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搭建林业电商平台。2016年,我省互助县彩虹林下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北京林创众合公司合作开通了全省首家林业电商“重返森林”服务平台,实现了各类林下经济产品的一体化整合及信息网络化销售,促进了信息网络流通手段向林下经济的延伸,在林下经济发展与电商服务有机结合的道路上迈出了崭新一步。
四、加大扶持力度
随着集体林地确权到户,各地充分利用林荫优势和冷凉气候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林业专业合作社弥补了农民单户发展林下经济融资困难、选项盲目、风险抵御能力差、产品销售难等短板,成为带领群众发展
林下经济的重要载体。2014年以来,全省共落实331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项目,累计带动约2.1万户农民从事林下经济,经营总面积34万亩,实现产值2.54亿元。近年来,林业专业合作社带领群众借助气温低、海拔高、日照长、无污染等地域优势,发展中藏药材种植成效显著,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有大幅增长。生产的当归、黄芪等大宗中藏药材品质优良,且种植技术易于掌握,当年种植当年收益,其收入约为农作物的5-6倍。截至2016年底,我省东部主产区种植面积达到6.2万亩,成为全国当归第二大产地,对示范带动农民脱贫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