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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旦:实现“完人”教育的目标

2017-11-01孟令豹

教育家 2017年33期
关键词:潘光旦通才人格

文 | 实习记者 孟令豹

潘光旦:实现“完人”教育的目标

文 | 实习记者 孟令豹

近代“西学东渐”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的重大影响,学术、思想受到的冲击与震撼最为强烈,部分爱国学者奋力寻求民族出路,在历史缝隙中探索苦难中国的希望曙光。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中西方之间,融会贯通地求索教育民族化、本土化,开启民智,成了一些学者倡导民主自由思想、追求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思想基础,潘光旦就是其中一位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作为教育家,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思想文化界,潘光旦以其学贯中西、博通古今的学问和卓然不群的独到见解成为一位学界泰斗。诚如著名学者费孝通教授所说的:“先生关切的是人类的前途,提出了优生强种的目标和手段。达尔文只阐明了‘人类的由来’,而潘光旦先生则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着眼于‘人类的演进’。他发挥了中国儒家的基本精神,利用现代科学知识改进遗传倾向和教育去培养日臻完善的人的身心素质。”

教育理念:兼顾中西人文思想

潘光旦自幼饱读诗书,具备丰厚的儒学底蕴和深厚的国学素养,儒家思想是其教育思想产生的重要源泉之一。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的教育学说把“以人为本”放在核心位置,强调人是活动的中心,突出人的作用。潘光旦充分继承了儒家思想的人文内容,即人在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种种社会关系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

潘光旦在《中国人文思想的骨干》一文中说:“儒家思想的对象是人道,所以人文思想和儒家思想两个名词往往可以通用。”他把儒学与现代社会历史发展联系起来,对《论语》《大学》《学记》等中国儒家经典古籍进行深入的研究。《学记》中的“知类通达,强立而不返,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对其“通识”观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

潘光旦1922年凭优异的成绩被选派出国留学,在达茂大学插入三年级攻读生物学。后转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主修动物学、古生物学和遗传学,留美期间完成了《优生概论》《二十年来世界之优生运动》等著作。四年的留美学习生活经历让潘光旦接触到了西方的学术、科技、文化、教育等发展的状况,了解到了先进的学校管理制度与理念。美国大学的“通才教育”“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理念、课程的设置、讲求学术且注重人格陶冶的教育思想等对潘光旦教育思想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

在中国内忧外患、国贫民弱的年代,为探索优生强国之道,潘光旦毅然放弃公费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于1926年回到上海,先后担任吴淞政治大学教务长、东吴大学预科主任、光华大学文学院院长等职务,并在大夏、暨南、复旦、沪江等大学从事心理学、优生学、家庭问题、遗传学、进化论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1931年至1934年先后主编《优生月刊》和《华年》周刊,著书立说,出版了多种优生学和其他著作,成为中国近代优生学的先驱和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

梅贻琦任清华大学校长后大力主张通才教育,潘光旦积极响应其教育主张,认为大学教育的宗旨不只是教人做专家、学者,而且要教人做“士”、做“人”。《大学一解》一文是梅贻琦、潘光旦通力合作的结晶。这篇文章反复强调“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的古训,大学不应该培养只有专门技术的“高等匠人”,而应是“周见洽闻”的完人;大学教育不应成为职业教育与专家教育,而需给学生以“士”的教育,以培养“读书知礼”的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潘光旦排除干扰,躬行身教,除了讲授优生学、家庭问题等课程外,又开设西洋社会思想史、中国儒家社会思想史、人才论等新课程;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民主、反对独裁”的爱国民主运动,为民族存亡呐喊。

教育思想:突出以人为本

作为一位涉猎广泛并在多个领域建树丰富的社会学家、教育家,潘光旦以社会生物学理论为基础,从生物遗传学的角度出发,融合中西方文化中的人文精神,提出了以“位育”观为核心,以“通才”教育、“全人格”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系统教育理念和思想。

“位育”观是潘光旦结合中国传统思想与西方现代社会生物学观点的思想结晶。他解释《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为“位者,安其所也;育者,遂其生也。”“安所遂生”叫做“位育”。“位育”是人与环境之间相互感应的过程,是物体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促成这种位育的功能,“从每一个人的位育做起,而终于达到全人类的位育”。

基于“位育”观的角度,潘光旦给教育赋予了更深层次的含义:教育要使每一个人在现实环境中寻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能充分展示才能和发展自我,进而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强国优种。潘光旦对人才、家庭、民族、文化、教育、经济和政治等社会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即“以生物为体,以社会为用,采遗传选择之手段,以达人事进步之目的”,这就是“优生学”教育思想;其优生学理论基础侧重于人文选择,即主要通过对社会环境与文化的改进来促进人群中优秀分子的增加。

“通才”教育通才教育起源于古希腊“自由教育”(“博雅教育”)的传统,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自由教育思想,他认为“自由教育”是使个人的身体、道德和智慧得到和谐发展的教育。潘光旦认为,社会与文化的发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一贯偏重专而忽略通,所以其治学原则为“通”,“通”之原则归根到人。潘光旦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期间,社会学系曾被誉为“通才制造所”。

针对当时的教育,潘光旦指出:“目前小学、中学、大学各级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大学教育,目的应该在求各种程度的通达。但理论上的应然是一事,实际的已然又是一事。”在大学期间,“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学术分门类是对的,分得太细,太分明,以致彼此不能通问,以致和生活过于不相衔接,不相联络,便有走极端的危险了。”

潘光旦主张学校要注重人文学科的设立,如文学、哲学、历史,以及艺术、音乐等学科。“大学教育应增加共同必修的科目,即不能增加,也应鼓励学生尽量的学习,此种科目应为一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基本学程,尤其重要的是人文科学。”并指出同时要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过多的课业负担会使学生失去“慎独”的时间和机会,“习艺愈勤去修养愈远”。

“全人格”教育 潘光旦强调,教育首先应关注人,关注人的情感、关注人的价值、关注人性的完善。教育是一项崇高的职业,其目的在教人做人。“教育必须以每一个人为目的,必须在每一个人身上着手。”

>> 潘光旦(左)与费孝通(右)

“近代中国的教育没有能跳出三个范围:一是公民、平民或义务教育,二是职业或技能教育,三是专家或人才教育。”潘光旦指出,这三种教育和做人之道都离得很远。第一种教育的目的是普及,普及内容是一些文字,让人们认识一些简单的宣传文字;第二种教育的目的是教会人们一些糊口谋生的本领;第三种教育的目的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专家教育,甚至可以说是文官教育,与“教人做人”的教育目的关系不大。教育既不是专为知识而设,也不是专为职业而设,“一若只要人人是个某方面的专家,或人人有了参加一种职业的技能,便已尽了教育的能事。这不是小看了教育,而是根本错看了教育。”

潘光旦发现西方社会的教育旨趣有六个方面,即关于健康的、关于财富的、关于道德和宗教的、关于美的欣赏的、关于智识的探求的、关于政治和人我交际的,受此启发和影响,他将教育归纳为德、智、体、美、群、富等“六育”。在这“六育”中,对于群育、富育,潘光旦解释说:群育就是培养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能力,富育就是培养吃饭的能力,也就是相当于职业教育。健全的人格体现在智识、情感、意志等方面之间的有机统一及和谐发展,从而无所偏废。

对于品格教育的思考,为潘光旦一直思考的“教育究竟把学生培养成什么人”的问题提供了解答方案。潘光旦认为品格教育由三部分内容构成:通性与个性的辨识、明与恕两个标准的重申与确立、“个人的修养”与“意志与制裁能力的培植”。伴随着教育实践的日积月累与教育思想的日臻成熟,潘光旦对“全人格”教育的理解更加深入,面对当时教育制度的重重弊端,他感慨学校不能成为千人一面的教育“机器”,学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加工的原材料,教育活动绝不是单纯地进行知识灌输与传递。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的、有差异的,因此每个人都应当受到与其才品高下相适应的教育。

人的教育是“自由的教育”,以“自我”为对象。自由的教育不是“受”的,也不应当有人“施”。自由的教育是“自求”的,教师只应当有一个责任,就是在青年自求的过程中加以辅助,使自求于前,自得于后。“学校环境犹水也,师生犹鱼也,其行动犹之游泳也,大鱼在前,小鱼随后,是从游也,从游既久,其濡染观摩之效,自不求而至,不为而成。”

因此,潘光旦指出,完人教育是很好的一个目标,当以价值意识的教育作为其根本与重心,价值意识的教育目的是让受教育者学会区分是非真伪,辨别善恶荣辱,识别利害取舍,获得鉴别美丑精粗的能力。

教育情怀:治学为人

1952年,潘光旦被调到了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从事民族史和民族学的科学研究工作。他“埋首书案,博览史籍,通阅地志,搜读笔记,遍求经、辞、诗、集。一涉及‘土家’资料,无不博广采撷”,完成了研究“土家”历史渊源的《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身处逆境的潘光旦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人格,勤奋工作与学习,决心通读二十四史,并对史料进行查对、考证和判断,将所有有关少数民族的资料勾画出来,整理成一套丰富的中国少数民族史资料汇编。

潘光旦始终以“人”作为其教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他的教育理想是培养在自由社会中能自由合作,以改进人类生活,增进人类幸福的自由人。因此他特别强调每个人有他的独特意义,而不只是达到社会目的的一种工具,主张健全的教育必须先尊重个人的存在,并充分发挥人性中的最大可能性,从而达到一个“以群则和,以独则足”的个人,进而达到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实行“全人格”教育和“通才”教育是潘光日实现其教育目的和教育理想的两个主要途径,借以丰富人生意义,提高个人的精神境界,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高等教育在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高校扩大招生后进入大众化时代。然而,一些长期困扰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譬如实施“通才”教育的环境与土壤未能完全形成、教育最终呈现的结果是“培养人”还是“制造机器”等。不可否认,我国的教育尤其是大学教育仍然侧重于专业教育,重视培养专才,忽视人文精神的培养,忽视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作为伟大教育家,潘光旦的教育观念和治学为人的作风“为人类寻求一条中和位育、遂生乐业之道”,对今天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位育论、全人格与通才教育思想是潘光旦大学德育思想的基本内容,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是教育的首要任务,进行通才教育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必经之途;在人格培养中,要重视个性与社会性的和谐、人对文化传统的继承,从而实现每个人自己的位育,达到人与社会“以群则和,以独则足”的理想境界。教育的关键是以人作为教育的根本,应把做人教育作为终极追求,通过做人教育使人在深层次上认识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实质,不断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从而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这是教育永恒的追求。素质教育的推行要真正以“做人”为中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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