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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大陆大学刑法教育困境及出路

2017-10-26林砡如

神州·中旬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出路困境

摘要:社会刑法岗位需求的社会现象越来越严重。目前在大陆刑法教育毕业生中,无法满足使大学刑法教育的改革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热门话题。本文以大学刑法教育的发展现状为研究背景,结合相关刑法工作的社会发展状况,分析大陆大学刑法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根据刑法的理论特性,进一步探讨,优化大学刑法教育的有效对策。提高大学刑法教育的教学质量,从而提升刑法教育毕业生的就业率。

关键词:大学刑法;困境;出路

一、引言

依法治国政策的全面实施,使大陆全面步入法治社会,同时也使大陆的刑法教育步入黄金时期。但是,受“学法热”这一趋势的影响,大学教育在招生的过程中,出现了招生“过度膨胀”的现象,导致大学刑法教育质量明显下降,同时形成大学刑法教育就业率低这一现象。因此,在 “关于学历、学位”相关规定的会议上,部分教育学者提出,应取消大学刑法教育这门课程,只在研究生学历的基础上设立。但本文认为应推翻这一决议,需要根据分析大学刑法教育存在的原因,针对性的解决大学刑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在保留大学刑法教育这一门课程的基础上,有效地解决大学刑法教育就业率都低的问题[1]。

二、大学刑法教育发展困境

(一)毕业生实践能力较低

在有关于刑法类工作实践中,相关部门需要毕业生具备法庭审判技能、辩护技能、推理技能、犯罪心理解读技能。互联网的发展,导致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科学化,因此刑法工作部门,对求职者的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根据刑法教育毕业生的工作状态表明,75%的毕业生在参加工作三年以后,才具备这些专业的技能。这一状况表明,大学刑法教育过程中,教学模式和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性是导致刑法毕业生综合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

(二)大学刑法教育的封闭性

根据调查表明,目前大陆大学刑法教育过程中,仅仅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为教育基础的,而我们都知道,目前两岸有两部刑法,一个是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有一个是台湾的《中华民国刑法典》,这两部法典在缓刑和罚金刑等这两方面的内容都不一样,而大学刑法教育的单一式教学,导致刑法教育在知识理论教育这一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封闭性。而这一教学模式的缺陷,导致毕业生在今后的刑法工作实践中,因为地区的差异性,而出现了判决误差。同时,大学刑法教育的教学内容上,除了知识理论的單一性之外,在课程设置上,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例如: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忽略了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与刑法相关的课程。而专业设置的不合理性直接影响了刑法教育毕生的就业率[2]。

(三)实践教学环节形式化

刑法教育的教育目标:是通过刑法教育的理论基础,运用到刑法工作过程之中。由此得出,刑法教育的实践性大于理论性。但是,根据调查表明,在大学刑法教育过程中,虽然设置了法学旁听、模拟法庭等相应的法律实践课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形式主义远远大于教育主义。例如:在法学旁听这这一实践课程中,课程教育的要求是:学生自主参加,虽然这符合大学自主学习的发展理念,但是,这一教育形式间接的降低了大学刑法的教学质量,让学生没有意识到,在刑法教育过程中,实证教学的重要性。其次,“学生自主参加”这一课程要求,导致学生上课入座率非常低,使“法庭旁听”这门课程在刑法教育中,显得毫无意义。第三,大学刑法教育过程中,实践课程的实施过程呈现了短暂性、阶段性的弊端。

二、大学刑法教育的教育出路

(一)教学目标的重新定位

根据调查访问大学刑法教育老师,其中80%的老师认为,大学的刑法教学目标应该是知识理论性型刑法人才。这一错误的教学目标,直接导致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较低。正确的大学刑法教育目标应该是应用型刑法人才的培养。大学刑法教育应该以传授基础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还需要注重刑法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的培训,使刑法教育与刑法职业相融合。因此,在课程设计上,需要通过增设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与刑法相关的学科,完善学生的刑法知识,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次,将学生的刑法实践课程,纳入大学刑法教育重点考试课程,提高学生的对刑法课程实践的重视度。使学生在今后的刑法就业过程中,能够快速的适应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效率,改善刑法教育就业率低的社会现象[3]。

(二)教学模式的改善

目前,大陆的大学刑法教育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即教师采用“知识灌输法”将刑法理论知识传递给学生。这种教学水平非常明显的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效率,从而影响了刑法教育的教学质量,因为刑法的理论知识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理论知识,它是非常枯燥的,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运用互联网和案例教学的方式,将刑法的理论知识,通过互联网和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模式,活跃大学刑法教育课堂的积极性,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

其次,通过案例教学的方法,将刑法的理论实施融入刑法案列过程中,使学生在增加刑法经验的同时,潜移默化接受刑法知识,而且案例教学法比知识灌输法更容易让熟记刑法知识,并且不容易忘记。

最后,是改善刑法实践性教学考核方式,通过情景模拟的方式,对学生刑法实践课程上,知识掌握状况进行考核[4]。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大陆大学刑法教育存在着毕业生实践能力较低、大学刑法教育的封闭性、实践教学环节形式化等问题。为改变这一发展现状,需要通过教学目标的重新定位、教学模式的改善两个方面,提升大学刑法教育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改善刑法教育毕业率低这一社会现象,同时进一步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黄娜,李扬.论公安院校本科刑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J].公安教育,2013,(07):54-59.

[2]李菊蕾.以刑法课程教学为视角探索高职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6,29(10):118-119.

[3].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 总目录[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4(04):95-96.

[4].立足民族和地域基础 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团结奋进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9(02):2.

作者简介:林砡如,女,民族:汉,台湾省嘉义县人,学历:硕士,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方向:民族法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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