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7-10-25邓丽
邓丽
[摘要]“营改增”已经于2016年5月1日在全国铺开,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但是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困难和压力,本文从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入手,提出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目的是能使“营改增”在建筑施工企业得以顺利实施。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影响;对策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仍然要对财税体制进行深化和改革,突出的体现在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无论是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业,还是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结构性的减税改革,从建筑施工企业未来发展看,营改增对其将产生重要的深远的影响。然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一直以来征收的税务类型主要就是营业税,而营业税的缴纳也对建筑施工企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当前存在十分普遍的征税重复以及不规范管理情况。但在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实行“营改增”也会有很大的压力和困难。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施工企业的营改增存在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和更加突出的问题。
一、影响因素
(一)对税负的影响
从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来看,其税收负担的增加和减少与进项税额扣除的大小有直接关系。举个例子来说,某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 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营改增前,营业税是333万元(11100×3%)。营改增后,占30%的人工成本不能抵扣,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下降103万元(333-230),理论上的计算比较完美,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所有成本支出都能獲得增值税发票吗?所以,对于营改增来说,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不利影响还是很大的。
(二)在财务指标方面产生的影响
首先,在收入方面产生的影响。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属于买方市场,其中业主的优势地位是十分明显的,在营改增实施之后,材料合同价格并未出现太大变化,然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因而合同价格也就转变成为含税价格,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以固定造价合同为基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收入而言,营改增会产生十分明显的影响。
其次,在企业财务报表方面产生的影响。在实施营改增之前,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主营业务收人中包括营业税,其属于含税收入额,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在建筑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包括增值税,其属于税后收入额,其计算方法存在差异,其所导致结果就是企业利润率存在差异,最终会导致企业营业收入减少而利润率却增加情况出现。
对现金流的影响。建筑业“营改增”前,实行的是代缴代扣营业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验工计价,所选择的方法就是在付款及验工计价中将代扣营业税直接上缴。在营改增实施之后,验工计价就由建筑企业所在地负责在确认之后才能够代为扣除,一般而言,建筑施工企业在实行验工计价之后,马上支付建筑款项的很少,大多都要拖上很长一段时间,这必然会导致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现金净流,最终造成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流动资金相对而言比较紧张。
(三)对产品造价的影响
对于营业税及增值税而言,其中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营业税和增值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营改增实施大形势下,建筑产品造价结构也有一定变化出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还要相应的修改定额标准,出台新的建筑产品的造价结构体系,就是说应该相应修改施工预算,并且也应当修改内部管理中定额,甚至应当重新进行编制。因此,就微观角度而言,营改增的实施会导致房地产价格有变化出现,就宏观角度而言,会对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国家预算报价以及市场发展与招投标体系等相关方面发生一定变化,在产品造价体系发展及完善方面会产生很大影响。具体来说,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对外发布的公开招标书内容也要随着营改增做相应的调整。二是这种改变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复杂了许多。如投标书中的原材料及燃料等有关直接成本中并不包括增值税中相关进项税额,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于哪些成本及费用属于进项税额很难进行计算。三是由于需要对定额标准进行修改,也会必然造成要重新计算企业施工预算,对于其内部定额也应当重新进行编制。
二、对策分析
在对“营改增”在建筑施工企业方面所产生影响充分了解之后,我们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解决“营改增”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
(一)强化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管理
以往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能够使成本有所降低,往往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将其作为合作商为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租赁。但是,在当前税制制度发生变化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选择合作商时,应当注意其是否符合增值税纳税人标准,还应当对其相应扣减税率进行考察,还应该注意获得发票是否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使进项税额抵扣环节得以完善,防止出现企业增值税无法抵扣情况,从而导致在企业核算过程中出现问题。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对于应交纳增值税数额而言,其由用于进项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决定。换言之,若建筑施工企业中进项抵扣部分比较多,则其所应缴纳增值税数额也就比较少。具体做法: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管理:第一,对于原材料采购。源头上尽可能选择那些一般纳税人的单位进行采购。第二,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同条款上必须明确注明付款时要附上专用增值税发票的内容,另外,对增值税的进项税票还要有专人来管理,杜绝或减少因为超过抵扣期限而无法抵扣的现象,当期的进项税额必须在当期来进行抵扣。
(二)努力降低或减少建筑施工企业实际税负
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可以借助多元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实际税负的减免和降低。比如,可以增加机械设备的购人或减少劳务的支出等。在今后发展过程中,建筑企业应当注意加强管理,对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应当注意较好保管。另外,对于无法获得进项税发票的原因,施工企业进行调查,以企业管理角度为出发点,使堵漏观念得以增强,使所产生损失有效减少。endprint
(三)注意培养税务人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是极其广泛和深刻的,涉及到企业的各方面管理,对于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应当提前合理储备相关人才,对于相关税收政策应当提前进行合理研究,从而合理筹划税务。另外,建筑施工企业还需以增值税自身特点以及企业自身情况为出发点,对税收新政策以及相关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对于在建筑行业方面相关特殊规定应当注意特殊掌握,可通过企业网站等相关方式就增值税相关专业知识对工作人员进行宣讲,从而使企业内员工能够对增值税相关知识及原理更加认识及了解,保證企业内员工能够养成良好习惯,使其在各个相关环节能够注意索要专业发票。,尤其是对建筑企业的财务及其他业务人员,要进行财会业务知识和增值税知识的培训培训,建筑企业财会人员应当做好税务的会计处理核算工作,从根源上解决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杂症,进行合理避税、节税,要能充分享受税制改革带给企业的税收红利,并实现涉税零风险。
(四)慎重选择供应商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材料设备费用在总体成本中占据很大比例,在营改增实施之后,建筑材料采购这一环节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税负,因此,供应商的选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至关重要,因为只有选对供应商,才能够保证获得对企业采购材料产生的影响的折扣情况。在选择企业供应商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供应商应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并且,能开出增值税专业发票。在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中必须着重标出这两点;第二,所选择供应商即便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的最重要任务为交易价格的交谈,应要求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若供货商真正无法给出增值税发票,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就应该对比分析因此得到的价格优惠与增值税发票抵扣销项税总体数额,尽可能使建筑施工企业实现最大化利益。
(五)强化财务管理
营改增在建筑业实行后,资金链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建筑施工企业。在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中,拖欠工程款项的现象屡见不鲜,所以建筑施工企业要更加谨慎的对待融资,首先要考虑如何降低融资成本,其次还要考虑如何使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以及机会成本得以有效降低。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成本预算过程中,应当全面有效进行预算编制,应当以相应标准为依据,应当对财务部门的反馈及监督意见加强注意,从而使企业资金能够得到安全、高效利用。在营改增实施之后,建筑施工企业税率会有很大变化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必然会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减税额的特点,来减轻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在签订有关的合同和协议时,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要重点提出对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点,不可因为节约成本或简化手续而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忽视,在这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加强管理。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的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重点关注“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诸如:对税负的影响、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对产品造价的影响等。并提出强化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管理、努力降低或减少建筑企业实际税负、注意培养税务人才、对供应商慎重选择,对财务管理进行强化,使相关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水平等相关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面广范围及影响力巨大。从影响上来说,营改增对我国的无论是机械、房产还是建材等行业都有深远的影响。因此,针对“营改增”引发的一系列税负问题,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面对,积极从管理模式上、经营理念上、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改革,以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章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