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学生法制教育探析
2017-10-24余恒
余恒
摘 要:党的十八大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助推力之一,是现代“工匠精神”的传承者,高职学生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所在行业的法制建设,有利于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高职学生;法制教育
党的十八大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形成守法光荣违纪可耻的社会氛围”。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大潮中,作为高职院校的学生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把“依法治国”贯穿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贯穿到学生管理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把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
一、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高职教育主要有兩种学历教育类型:五年制大专和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从初中毕业生中录取,无需入学考试。三年制大专以高考招生、单独招生等方式从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中录取。
尽管低分不等同于低能,但进入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学习能力、素质潜能等方面培养后劲不足,是同龄人中的“弱势群体”。在当前农民大量进城以及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大背景下,高职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和城市中下层劳动者的子女。这个群体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父辈社会地位低、经济实力弱,对子女的教育投入有限,子女从小接受教育的环境也相对较差,他们难有途径和能力将子女送到国外或出高额的费用享受更好的教育,转而接受学费相对低廉和入学门槛较低的高职教育。
随着国家普法宣传的深入开展和家庭、学校、社会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和重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思想普遍较强,通过笔者的调查访谈,多数大学生认同法律,崇尚法制,能够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但是在大学生群体中也存在一些法制教育的误区和法律认识上的偏离。
第一,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掌握不够,法制教育多是蜻蜓点水,泛泛而学。在大学里,学生接受的法制教育应该是最系统和全面的,但是由于理论学习的枯燥无趣,再加上课堂教育没有创新性,不能吸引学生广泛参与,使学生对此类课程敬而远之。正是由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甚至法律常识的掌握不够,他们在法律观念上仍处于感性认识层次,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是零散的,非系统化的。
第二,对西方民主法治盲目推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了解。在大学生群体中,有部分同学盲目崇拜西方所谓的民主法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了解,甚至公开批判。他们把西方推崇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时刻挂到嘴边,却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知之甚少,对社会现实中存在的践踏公平正义的现象没有明确的定位,片面放大,以此对中国法治进程大加指责和批判。
第三,主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欠缺。在家庭、学校教育和社会宣传中,我们过多感受到的是法律的无情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受到的严酷刑罚,而并没有真切感受到法律对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起的作用。多数学生是应为害怕受到法律的惩罚而被动守法,并不是主动尊重法律,崇尚法制。
二、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同于法学专业教育,更加侧重于普法性质,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以及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笔者认为,高职生的法制教育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是社会高技能型人才的后备军,是社会建设和发展不可或缺的人才。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高职院校应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途径,创新课堂教学形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通过教学和实践两种形式,加强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
第二,法律能力的培养教育。法律能力即是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律知识而形成和获得的思考、判断和行为能力的总和。大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和理论自觉运用到工作或生活中,在实践中形成处理事情的方法和能力。例如,掌握了《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的相关知识,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法制观念的养成教育。在长期的实践中,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掌握和法律能力的培养提高,大学生把这些内容内化于心,便形成了较为自觉的法制观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会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大学生的一种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
三、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
首先,重视课堂教学,强化理论学习。在高职院校,法律类的课程包括思政类的《法律基础》课和专业、行业类法律课程两种。随着社会法制的发展,这两类课程在学校逐渐受到重视,但是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核方式、教师素质等方面还存在因循守旧、创新性不够的问题。法律课程是学生系统接触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在课程设置上要更加灵活多样,除了全校性的《法律基础》课外,各院系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开设相应的专业性法律课程。在教学内容上应密切联系实际,联系学生的专业和行业实际。在教学方法上不应局限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要更加重视学生参与性教学,重视新媒体如微信、微博、多媒体的教学方式。
其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营造校园法制环境。学生在校园里生活,从宿舍、班级环境到校园、社会环境,都会对学生法律观念、规矩意识产生深刻的影响。在学校层面上,应大力推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设,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管理行为,扩大学生的参与度,形成法制环境的校园氛围,让学生体验到法律就在身边。从班级、宿舍层面上,要制定班级、宿舍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奖惩机制,使学生有规矩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辅导员、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中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制度执行,不能人为更改,更不能搞“一言堂”。
最后,加强与企业法务部门的衔接,拓宽学生法律实践渠道。高职院校区别与本科高校和普通大专院校的显著特点就是与企业、行业有天然的、密切的联系,这也是高职院校的优势所在。利用这个优势,在学生法制教育上学校的法律教研室或专业教研室可以与企业的法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例如学校的法律专业老师到企业法务部门锻炼、调研;学校聘请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到学校担任相关专业法律课程的主讲老师;建立定期交流研讨机制等等。这样,让学生在学校就能接触到将来要从事工作的法律案例,既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有利于学生的实习和就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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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阳秋群.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育[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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