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对校园贷款的使用情况分析
2017-10-23杨森乐欣裕高逸翔宋玉军
杨森++乐欣裕++高逸翔++宋玉军
摘 要:随着当今社会的多元开放,电子支付领域的蓬勃发展,在校大学生网上贷款、分期付款消费,创业贷款等各方面的消费开支不断增大,作为无固定收入的高消费人群——大学生,对贷款服务有很强烈的需求,由此应运而生简单快捷的校园小额贷款。但是校园小额贷款自身存在许多法律问题。本篇文章尝试从校园贷款的分类、表现及特点出发,分析其对新时期在校大学生的双重影响,力求发扬积极影响并针对其消极影响提出合理对策,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债务观和消费观。
关键词:校园贷款;大学生;培养
校园贷款是当下热议的一个话题。校园贷款,大多数是校园网络贷款,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校园贷崛起之际,正值90后进入大学之时。这一代学生年轻时尚,推崇提前消费,缺乏忧患及风险意识,面对琳琅满目的消费品很容易动心。当兜里的生活费不足以为欲望埋单,借钱的想法自然萌生。从宿舍门缝里小广告的试探,到公然贴上校内布告栏,校园贷款广告瞄准大学生消费欲望和支付能力之间的落差,用“零首付”、“免息”、“分分钟到帐”等噱头挑逗象牙塔中人,无担保,宽审核,为借贷双方的相互不负责任,追求一时便利,埋下深重隐患。
一、校园贷款的表现及特点
校园小额贷款在全国各大高校的迅速发展,催生了一大批的大学生“贷奴”。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校园小额贷款的表现和特点有利于规避其中的不利因素,保障在校大学生在贷款中的合法权益。
(一)校园贷款的表现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校园贷向我们展现的主要是其的“危险性”,校园贷存在的乱象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现象:
1.奇葩借贷条件层出不穷。为了吸引大学生,有些平台会通过各种形式降低大学生借贷门槛,但是低门槛的背后也隐藏着更高的风险,其中有些形式已经触犯了公众的道德底线。比如:“裸条放款”。
2.近八成平台费率不明确且各家平台费率不一。根据《2016年上半年大学生消费分期调查报告》[1],在调查的所有机构中,21%的平台有较为明确的费率,79%平台的费率较为不明确。费率不明确意味着当大学生选择校园贷产品时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从而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3.大部分平台未明确说明预期后果且预期费率两级差距大。大学生在借贷时大都不会仔细阅读借贷协议,从而容易造成日后悲剧的发生。
(二)校园贷款的特点
1.放贷门槛低与流程简单。校园贷通过在校园内贴广告、微信朋友圈、QQ 群等多种方式宣传“无担保、无抵押”、“闪电借款”等类似的贷款标语,凭身份证即可获得几千甚至上万的贷款,如此低的门槛就可以申请到贷款,使那些经不住诱惑或者无偿还能力的学生轻而易举地掉入“陷阱”。
2.还款方式灵活。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分两次还本付息等多种灵活的还款付息方式。
3.隐形费用较高与高额的逾期违约金。常见的隐形费用包括贷款利息,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充值费,提现费,借款服务费,借款手续费等等。其中的违约金,是指附停止条件的给付允诺,其所附加的条件是允诺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当履行义务。违约金通常指向的是金钱的支付,但也可能是其他给付[2]。校园贷款平台通常设置极高额的违约金,如果借贷者没有按时还款,则会出现高额逾期违约金,有的违约金甚至比本金高好几倍。
二、校园贷款对新时期在校大学生的双重影响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要求我們用一分为二的全面观点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校园贷款也不例外,它是把双刃剑,如果运用的好可以造福广大学生,一旦滥用则会贻害无穷。我们要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待校园贷款这个问题,分别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来分析校园贷款对新时期在校大学生的双重影响。
(一)校园贷款对新时期在校大学生的积极影响
1.十九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校园贷的出现是适应大学生消费需求而产生,如果取消校园贷,会造成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不能满足。
2.校园贷是普惠金融的一部分,普惠金融是国家乃至国际上都在倡导的一种发展方式。作为一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消费群体,如果对校园贷进行有效管理与引导,大学生的消费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3.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对很多并无资金积累和外力支持的年轻人来说,用借贷搭个创业的梯子,不失为一种选择。校园贷款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产物,的确为尚未具备收入自足能力的大学生,打开了一扇“经济解困”的窗。
(二)校园贷款对新时期在校大学生的消极影响
事实上,校园贷款的消极意义要大于其积极意义,因为校园贷款危及大学生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的事例更是层出不穷。
1.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大学校园,利用大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2.校园贷款会滋生学生肆意借款的恶习。大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贷款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甚至自杀。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这些行为均触犯了法律,对正处于大学校园的学生来说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endprint
三、避免在校大学生滥用校园小额贷款,引导树立正确的债务观和消费观
据调查,校园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滥用贷款,过度消费。
(一)校园贷款自身的危害
对于不良校园贷款对大学生造成的影响及危害,主要表现在暴力催款。很多校园贷款平台普遍存在不文明的催收手段。比如“关系催收”。又比如“裸条”借贷,学生借款时被要求拍“裸条”(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作为借条,如果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这些不文明的催款手段不仅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还影响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取向,有时候还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
(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债务观和消費观
新时期在校大学生是校园小额贷款的主体,是贷款事件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大学生,我们应当正确地认识到滥用校园贷款所带来的危害,并加强防范意识,树立良好的债务意识和消费意识,避免落入不良校园贷款的陷阱。
1.加强防范意识,识别出校园贷款中的陷阱。首先要明确费率问题,据调查显示,约六成的平台费率不明确,逾期后每日费率最高与最低相差60倍之多,成了“高利贷”;其次要明确“简单的”贷款流程,但是在这看似简单的背后,隐藏着并不简单的后果;最后要清楚各种隐藏的费用,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出于抢占市场和竞争的需要,会隐瞒或模糊实际资费标准、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
2.培养良好的债务意识和消费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能力。作为一个大学生,要学会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要意识到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是错误的观念。要学会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确实需要贷款的,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贷款,并于学校老师和家人耐心商量。平时需要提高消费自控的能力,做到三思而后行,尽量不要冲动购物。养成每日记账的习惯有助于提醒和约束自己。
3.自觉了解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了不掉入校园贷款的陷阱中,我们要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有关报告会、讲座,避免不良贷款平台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时刻提醒自己坚决不做贷奴。很多同学通过各种渠道来办理校园小额贷款,虽然短期获得了经济上的高消费,但是以后的日子里压缩生活开支,为还款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更严重者会严重走上歧途,对自己的学业和未来生活都有影响。
综上所述,校园小额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就其本身来说没有好与不好之分,只是学生们在使用它的时候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偏差。在使用得当时,它会是你成功路上的助力;在使用不当时,校园贷款便成为一些不法之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因此,提高校园贷款平台设立标准,加大审查监管力度,同时对于违法或者资质不好的平台加大惩处力度,鼓励扶持优质平台的发展,使其成为对大学生有利、对经济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工具,使新时期的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债务观和消费观,进而培养出新一代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注释:
[1]余辉.《2016年上半年大学生消费分期调查报告》,学习网--调查报告,2016年6月.
[2]王洪亮.《债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23页.
参考文献:
[1]王洪亮.债法总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2]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Z].北京:教思政厅函15号,2016.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Z].北京:教思政厅[2016]3号,2016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