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7-10-21肖恋
肖恋
[摘 要]随着医患冲突的频繁发生,医患关系的日趋紧张,应我国社会现实要求,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再次凸现出来。但是目前我国医务社会工作还存在如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隶属关系不明确、资质认定条件不严谨、缺乏专业人才、社会大众认识不够等问题。对此,提出促进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医务社会工作,医患冲突,医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R-012 [文献标识码]A
1 医务社会工作发展历史
英国是世界上工业化最早的国家,也是受工业化影响最深最严重的国家。1880年左右世界上第一个医务社会工作的雏形诞生在英国。随后波特在马萨诸塞州总医院聘请了首位社会工作者,他称社会工作者为临床生的“专业伙伴”,这是美国医务社会工作制度正式诞生的标志。如今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医院都开设有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部的设置与否已经成为检验美国医院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指标。美国的社工都是由政府和美国社会工作协会共同管理。所有社会工作者都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够进入社工行业。日本的医务社会工作者首先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的私立医院中,随后在日本政府各项法律措施的保障下,开始在公立医院盛行起来。日本的医务社会工作者最初是把援助贫困者和结核病患者住院和医疗费咨询等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慢慢的才将服务内容和范围扩大,逐渐为社会所认可。台湾地区是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在医院建立社会工作部门。1990年明确规定社会工作部是医院的必备条件,是独立部门。台湾地区的医务社会工作主要是由行业协会进行主导管理,政府只是扮演幕后支持者的角色。香港地区的医务社会工作早在1939年就已经开始存在,香港的医务社会工作者大多数是由医院管理局和卫生福利处派驻,很少是医院委派或者直接指定。这也是香港医务社会工作者與美国、台湾不同的地方,即香港的醫务社会工作者是单纯的为病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并不隶属于医院,确保了医务社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我国内地于1921年由蒲爱德女士领导在北平协和医院首次建立医务社会服务部。随后全国各地开始效仿。综上所述,可见世界各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而我国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却停滞不前。
2 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和深化,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事故频发。2014年中国医院协会调研报告显示,从2008年到2012年出现过医患冲突现象的医院从占全国医院数目比例的47.7%上升至63.7%。2014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共11.5万起。在此背景下发展医务社会工作就显得相当必要和紧迫。医务社会工作是应我国现实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是我国现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医务社会工作顺应了历史时代潮流和人民群众的期望。遗憾的是,目前在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尚属于边缘新兴学科,还处在起步试行阶段,其认可度和普及率较低,对其理论和实践研究都较少,还存在着各种问题。从总体情况上看,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缓慢,步履艰难。
2.1 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
医务社会工作的推进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维护。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是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日本1947年颁布《保健所法》规定保健所内应设置专任医务社会工作者。香港和台湾地区社会工作建设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执照制度。但目前我国大陆地区虽然有社会工作方面的,却没有专门针对医务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条例。缺乏对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职责、职能、基本要求、岗位设置和法律地位身份等方面的明确规定,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医务社会工作者无法获取合理合法的身份地位,定位不清,开展工作孤立无援,缺乏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其合法权益缺失,无法获取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的工作待遇和社会保障。
2.2 隶属关系不明确
国外大多数医务社会工作隶属于医院社会工作服务部,在香港医务社会工作并不隶属于医院,而是作为第三方存在。而我国医务社会工作是隶属于医院还是作为第三方隶属于其他部门尚无明确规定。如果隶属于医院,可以方便医院管理,便于密切与医院各个部门的合作和联系,有利于医务社会工作的开展,但是隶属于医院会使医务社会工作者的身份受到患者的质疑,不容易取得患者信任,同时也会不利于医务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做到公平和公正,不偏袒院方,对医务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作为第三方,这种方式较前一种方式更容易取得患者信任,但是又很难取得院方的配合。因为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目的是帮助和服务病人,所以在工作中相对会比较容易站在中立的立场,做到公平公正。但是如果涉及医院的利益,医务社会工作者作为第三方要获取医院的合作就不那么容易,同时作为第三方与医院各个部门的联系也会被削弱,工作中双方的协调与合作会相当困难,最后也会对医务社会工作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2.3 资质认定条件不够严谨
国外都设有专门的医务社会工作资质认定条件。美国对医务社会工作资质认定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两个程序:首先是社会工作最低的入职门槛,是由州政府设立的职业资格考试;其次成为专业医务社会工作者及确定等级的资格认证,是由美国社会工作协会所主导资格认证,这种资格认证行为属于自愿。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医务社会工作也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查,才能通过资质认定。目前我国大陆虽然推行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条例》、全国性的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和职业水准考试,但都只是针对一般社会工作成员,而医务社会工作者,不同于一般社会工作者,作为医务社会工作者,除了要具备专业社会工作背景,必需要同时兼具有医学背景。而现行的各种条例和资格认定方法均无法对目前我国医务社会工作者起到专业的资质认定和考核。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建立和发展专业的医务社会工作者。
2.4 专业人才队伍的缺乏
专业队伍是医务社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的有力保障。而国内现有医务社工大部分是从以前的医、技、护人员转岗而来,且大多数是从护理人员转过来,没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其转岗后的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又无法跟上,专业的在职社会工作培训严重缺乏,其工作的专业性未得到保证,最终会对队伍专业性、稳定性产生影响;并且一般高校未设立专门的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无法保证同时具备医学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而医学院校也并未专门开设医务社会工作,医学生缺乏对医务社会工作重要意义的了解,这势必会影响其工作的专业素养。并且许多部门和机构对引进专业医务社会工作人才工作未给予足够重视,认为这种行为不能带来经济效应,反倒会消耗经费,这种行为极大地制约了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壮大,阻碍了医务社会工作发展。
2.5 社会各界对医务社会工作的认识不足
社会各界缺乏对其重要性的认识。首先,普通民众对医务社会工作的性质、职责、职能等缺少正确认识。很大一部分普通民众对医务社会工作知之甚少,认为可有可无,甚至误认为医务社会工作者是医院指派过来的,是医院利益的维护者。其次,有关部门和机构对医务社会工作认识不清,甚至认为其并没有存在的意义,对其价值缺少认同。简单的认为医务社会工作者就是义工、志愿者,忽视医务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要求,错误的认为随随便便一个医、技、护人员就可以替代医务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并且盲目地认为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带来不了经济效益,反而会增加财务负担,加上缺乏刚性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对医务社会工作的支持,更加阻碍了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
3 结论
我国医务社会工作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适应国际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是为了满足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为了迎合人民群众对新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以及对和谐医患关系的渴望。因此为了顺应时代要求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肩负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使命的医务社会工作者必须将促进医学模式转换(将生物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健康状况,开展医疗救助和卫生改革,减少与降低健康与卫生不公平现象,缓和医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促进互助-合作的和谐完美医患关系的建立等作为其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向和目标,作为医务社会工作者工作宗旨的题中应有之意,这也是医务社会工作今后要取得长足发展的重要突破点。发展医务社会工作顺应了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因此,为了今后有效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3.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医务社会工作稳定高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方面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医务社会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明确其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身份地位,确定医务社会工作的岗位设置、职责、职能、任务等方面内容,赋予医务社会工作者合法的地位和身份,维护其合法权利,保障其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会福利。另一方面政府应出台法规明确规定医务社会工作的工作机制和资格认定及考核条例,不仅可以避免医务社会工作被其他部门排除在外独自为阵的现象,同时还可以确保其晋升与发展空间,从而为促进医务社会工作建设和长足发展赢得坚实后盾。
3.2 建立健全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医务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有社会工作。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很大缺陷。因此有必要转变政府过去作为社会福利的唯一提供者身份,进行社会保障供给侧改革,改为由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承担。政府作为社会福利供给最中心、最重要的力量,首先要承担起提供医疗救助这種特殊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发挥带头作用,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纳入专项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其次政府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努力,促进医疗救助事业的发展;再次政府要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鼓励民间机构设立专门基金积极参与医疗救助事业。同时对于积极参与医疗救助的公民或者法人要给予价值认可和物质奖励。
3.3 打造专业的医务社会工作队伍
借鉴国外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成功经验,培养一批本土化的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为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相对于其他领域而言,医务社会工作不仅要求工作者掌握基本的社会工作知识,还要其必须具备基础的医疗常识,目前这种人才的缺乏是医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的主要障碍。因此应着重培养具有医学与社会工作学双重专业背景的人才。首先,在高效开设医务社会工作专业,要加强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专业教育,为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打好理论基础。同时进行严格实务能力拓展训练,培养实践能力。其次,对由医、技、护转岗而来的医务社会工作者,要加强后续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培养和锻炼其专业自律性和专业素养,确保其专业服务质量,并明确其岗位设置和职责职能,确定其工作方向和性质,提高其独立运作能力,为醫务社会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4 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扩大其影响力
加大政府对医务社会工作的支持和推动力度,为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力量。医务社会工作长期的曲折发展,公众对它基本认知的缺乏,加上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和卫生保健体系的专业性和相对封闭性,导致其在工作中不仅要遭受医技人员歧视,而且还要受到病患的排斥和不信任,从而导致其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状态。因此要转变这种形式,政府应从思想上着手提高对医务社会工作的认同感,首先政府要转变以往对医务社会工作漠视的态度和行事作风,将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宗旨和指导思想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相结合,把医务社会工作作为构建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其次,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医务社会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其性质、功能、服务对象,并结合实际发生的成功案例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存在,更好了解、相信、支持医务社会工作,从而提高对医务社会工作的认可和接收,为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3.5 丰富医务社会工作的内涵与形式
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是一个不断成熟和完善的过程,要确保其取得长效发展必须要明确医务社会工作的首要价值是为处于困境中的病患提供社会资源,这也是其工作的应有之意。因此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情况,取得适时发展,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求大求全。在服务内容上要遵循先简后丰、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地开展个性化服务。在服务模式上,要避免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过于公益性,完全免费实施,过度依靠医院出资的形式,这只会打消医院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积极性,或者过度依赖政府出资,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发展医务社会工作,必须要一改常态,扩大民间基础,适当利用民间机构在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方面的优势,弥补过度依赖政府或医院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形式,从而增强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在民间的影响力,扩大其发挥空间,抓住为最广大人群服务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刘继同.医务社会工作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 王丹.医务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实践困境探析[D].华中师范大学,2015.
[3] 郑玥.医务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