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问题的思考
2017-10-10李文博
李文博
摘 要 本文以公安民警体能训练为主题展开论述,首先对本文的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对公安民警体能训练特点进行了科学分析,之后重点从两个方面分别对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公安民警 体能训练 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7.08.072
Reflections on Physical Training in the Training of Police Officers
LI Wenbo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Shenyang, Liaoning 110854)
Abstrac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hysical training of police as the theme, firstly the background of this paper is briefly introduced, and then the scientific analysis of police physical training, especially discussed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physical training problems and strategies.
Keywords police officers; physical train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0 引言
公安民警在我國的治安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公安教育培训的全面发展,在职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具体而言,一方面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包括侦查破案以及社会管理知识培训,另一方面则是针对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本文则针对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问题展开讨论,具体分析了公安民警体能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期望本次研究能够为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1 公安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特点
1.1 训练时间的有限性
通常情况下,针对公安民警的一次培训通常会花费大约一周到三个月的时间不等,如果是刚刚任职的公安民警,其接收培训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在民警培训中,会每隔一天进行一次体能训练,但是每周所进行体能训练在3~4次左右,即使再加上早上跑步活动,整个训练的时间也非常少。所以,总体而言,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时间非常有限。
1.2 训练内容的模式化
在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中,训练内容以跑步为主,在辅以一定的有氧耐力训练。对于在职公安民警而言,通过慢跑训练,可以培养民警的有氧耐力,而通过快跑训练,则可以有效提升公安民警的无氧耐力,总体而言,这一体能训练方法不存在太大的危险性。但是,我国很多地区都采用这一方式对公安民警进行体能训练,在长期训练中,很少进行变更和创新,长此以往,会导致民警的体能训练出现思维定式,在单一固定的训练模式下,整个训练效果也会有所下降。
1.3 考核内容的单一性
据调查,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公安民警在体能考核中以跑步、俯卧撑和引起向上为主,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无法对实现对公安民警身体机能的各个因素进行全面考察,而且,一些警员为了应对考试而进行单一式的项目训练,长期下去,并不利于公安民警体能训练活动的开展。
2 公安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存在的问题
2.1 训练目标定位不明确
在我国所出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例》中,明确支出,公安机关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的时间不能少于总课时的25%。这一规定虽然确立公安民警体能训练的地位,但是,公安民警体能训练的目标却不明确,一部分人认为体能训练的目标是为了确保公安民警的身体健康,有人则认为是促使公安民警身体素质实现质的飞跃,还有人认为是促使公安民警掌握锻炼身体的方法并能够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公安民警体能训练目标不明确,则会导致训练方向出现偏差,最终影响训练效果。
2.2 训练理念相对落后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安民警体能训练中,教练员对体能训练的理论、模式以及方法的认识还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在训练过程中,无法为整个训练工作提供科学的指导,导致训练工作随意性大,训练内容不完善。个别基层训练干部由于缺少对训练理论的深入学习,导致训练活动存在很多不科学的地方,因训练而造成公安民警出现运动伤病的情况时有发生。
2.3 存在对体能训练循序渐进原则贯彻不彻底的现象
在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中,存在的另一问题则是训练工作的开展无法做到循序渐进,很多情况下,教练员比较注重对公安民警的体能突击强化训练,而且并没有针对民警的体能训练作科学的日常安排,这种训练方式,很容易导致公安民警出现训练损伤。另一方面,之所以会存在突击训练,是因为公民民警的日常工作比较繁忙,突发处理事件比较多,即使设立了固定的训练事件,也会因事物繁忙而被挤掉,所以,在后期的训练过程中,应该对这一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2.4 体能训练系统性原则把握不到位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针对公安民警的各项训练无法相互协调,通常情况下,公安民警的训练应该是力量训练、速度训练以及耐力训练的综合,但是在实际训练过程中,很少能够做到相互结合,经常会顾此失彼,而且在体能训练过程中缺少强化型的专项训练,所以,整体训练效果并不明显。
2.5 对负荷、疲劳和恢复的认识模糊
在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中必然会存在负荷训练,但是在实际训练过程中,并没有对负荷训练和疲劳训练有一个全面而清楚的认识,由于认识不清负荷训练和疲劳训练,致使公安民警在实际训练过程中经常出现运动损伤。而且,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会导致公安民警出现疲劳状态,但是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恢复措施,导致公安民警出现运动损伤,不仅影响到体能训练工作的开展,而且还会对公安民警的业务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通过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笔者了解到,在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中,公安民警所出现的损伤主要是擦伤、肌肉软组织损伤以及韧带拉伤,骨折以及关节损伤也会出现,在出现身体损伤之后,身体恢复所用的时间都会超过一周,一部分人员需要超过一个月,甚至有受伤者需要停训,由此可见,对负荷、疲劳和恢复的认识模糊,会给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3 公安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对策思考
3.1 明确训练目标定位
明确的目标往往能够对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作出科学的指引,促使整个训练工作能够高效进行,为此,针对公安民警训练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则应该根据公安民警的训练特点,确立以习惯养成为主、以增强身体素质为重的公安民警体能训练目标。针对公安民警体能训练工作的开展,整个目标体系应该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通过体能训练增强公安明镜的身体素质;第二,通过体能训练,促使公安民警能够积极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第三,通过体能训练加强公安民警的专业技能;第四通过体能训练增强公安民警的心理素质;第五,通过体能训练提升公安民警的社会适应能力。对于公安民警而言,无法通过短时间的体能训练使其身体素质以及运动技能出现质的飞跃,所以,在训练过程中,应该培养公安民警主动参与体能训练的意识,使其能够科学掌握体能训练方法,并通过科学训练不断增强其身体素质,而且体能训练意识的培养,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安民警的心理素质,培养公安民警良好的锻炼习惯,这对于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工作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2 改革传统训练模式
改革传统训练模式,能够有效减少公安民警的运动损伤情况,能够将各个部分的训练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从而推动公安民警体能训练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在保持高强度运动训练的基础上进行固定负荷的训练。从运动学角度来看,在体能训练中,人体机能会出现运动、疲劳、恢复、运动、再疲劳、再恢复直至适应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训练者的身体机能也会得到有效提升。所以,在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过程中,应该通过设立固定负荷来有效提升训练效果,而且在此基础上,对公安民警的运动量以及休息恢复进行合理控制。例如,可以为公安民警设立每周3次的5000米跑训练,每次間隔1~2天,在训练过程中以重复跑或间歇跑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不同的训练内容交替进行。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公安民警的不同肌肉群能够轮流训练和休息,这对于减少运动损伤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训练内容的交替进行,能够有效避免局部肌肉的疲劳,从而有效提升体能训练效果。例如,教练员可以将5000米长跑、100米短跑、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等内容进行合理穿插,而且教练员应该注意有氧训练和无氧训练的有效结合,从而不断提升训练效果。
3.3 建立科学合理的训练运行机制
训练运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可以为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提供良好的外部保障,进而有效提升训练效果。首先,设立科学的训练计划,在计划中要注意训练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为此教练员必须对每一名接受体能训练民警的体能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然后制定综合性的训练计划。教练员应该明确设立每一个阶段的训练任务,确立每一阶段的训练内容和运动负荷,合理设置受训者的身体恢复时间,但是要确保训练的连续性,促使受训者的身体素质能够得到稳步提升。其次,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的自我训练。在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中,必须要能够充分发挥受训者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教授科学的训练方法,促使公安民警能够在日常工作进行科学的自我训练。
3.4 加强教导员培养
教导员在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所以,教练员的培养十分必要。针对公安民警体能训练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培训教导员对于培训体能训练的重视,同时要注重对教导员带队进行体能训练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对此,可将教导员的培养分为多个方面,分别为领导艺术培养、训练技巧培养以及营养科学知识教育等。并针对不同的板块,可聘请专业的体能训练师对教导员进行培训,使其在带队训练过程中,可以运用最系统、最科学、最全面的方法展开训练。
4 总结
综上所述,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对于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安民警体能训练有着自身的特点,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安民警体能训练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体能训练工作的开展,最终还会影响到公安民警的日常工作。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公安民警体能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角度入手,不断完善公安民警的体能训练工作。
参考文献
[1] 陈永辉,刘一兵.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问题及训练模式构建研究[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1).
[2] 刘佑生.正确处理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的关系,大力加强在职民警培训工作[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2).
[3] 华道金.民警培训课程研发工作机制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3).
[4] 李雅琴.公安院校民警培训应当以需求为导向[J].辽宁警专学报,2011(5).
[5] 周彬倩.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J].搏击(武术科学),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