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钗黛形象看曹雪芹的情感寄托
2017-09-28猛陈蕾吕丽
○徐 猛陈 蕾吕丽
从钗黛形象看曹雪芹的情感寄托
○徐 猛陈 蕾吕丽
郭敏在诗中评价曹雪芹“诗才忆曹植”[1],在“芹圃画石”又展现了曹雪芹对现实的不满。一位才华横溢的诗意才子,少年时正值曹家盛世之末,经历过一段锦衣玉食、豪华富贵的生活。曹家在雍正继位后失势,以亏空公款为名,被撤职抄家,“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乾隆四年曹家又为皇室内部倾轧所牵连,从此完全失势,一蹶不振。曹家败落后,曹雪芹在内务府当过差,又在宗学里当过舍夫,“举家食粥”,生活日见贫乏困倒。乾隆十五年,迁居北京西郊。乾隆二十七年,曹妻病死,曹雪芹另娶“新妇”。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郊关痘殇莫计数”,是年中秋,爱子染病去世,痛子心切,于是年除夕“泪尽而逝”。出身于与宫廷关系甚密的豪门望族,又亲身经历了它的兴衰变化,晚年甚至过着“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的相当贫寒的生活。[2]现实境遇的无法释怀,只有投心于精神世界寻找虚拟却又可感的情感寄托,抚慰伤感的身心。乾隆十九年有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问世。俞平伯认为:“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也是活泼的……”[3]“贾宝玉是意象化的小说人物,是作家的心灵的映象。”[4]“意象,是从心灵的眼睛所见的图画,是一种模糊的视觉印象,它具有象征、暗示、派生等多种功能,因而更具丰富性,尤其是那些难以理解的意象。”[5]
从现存的资料中,可知曹雪芹工诗、善画、嗜酒、为人猖狂、傲岸不勒。[6]性格似乎与黛玉很近,曾因像陶渊明一样无法适应官场而辞官归家,最后过着惨淡的生活,这成为二人孤高傲世的体现。黛玉的完美,使她的结局只能在抑郁中死去,成为二人一样永远活在苦闷的不得志中体现。有一些人通过这些就此否定宝钗,认为宝钗是曹雪芹心中批判的形象,但作品中赋予她和自己以及黛玉同样深厚的艺术修养、广博的知识才华,称为恒无怨“蘅芜君”,用她的“品格方正”赢得所有人的喜爱。
一、黛玉的形象寄托
作为《红楼梦》主要着笔的人物形象之一。她早已使人们常用“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形容邂逅“知音”的惊喜,她不再是人们眼中简单的文学作品形象,已成为人们心中纯洁与美的化身。她的美丽、才气、多愁、善感、重情都深深地感动着人们。第三回中宝玉一见黛玉,“细看形容,与众各别: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7]。后又说“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8],就可初感她的娇美和气质。作品开篇写黛玉是一株不沾染一点儿红尘气息的绛珠仙草,“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9]。与生俱来的清高及对红尘之事的敏感,自小身体怯弱多病,凡书中有“敏”字,皆念作“密”字,这皆是对母亲的尊重、感念。第三回黛玉抛父进京都,进贾府后,黛玉和宝玉日则通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言和意顺。一个小心翼翼、敏感怯弱、时时体察人意的幼稚女孩,在外祖母家时时留意、步步会心。邢夫人留饭,黛玉言谈举止,十分妥当;当天宝玉摔玉,黛玉也只在夜里悄悄伤心,并未在外人面前显露,这时并没有后来人们提起的那些缺点,这又是自重的体现。
初读红楼的人或有对黛玉性格的微词,认为她尖酸、刻薄、小性、爱讽、挖苦、妒嫉、多疑……如:第七回“送宫花”她说“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10],语言听起来确是尖酸刻薄,但这并不是针对周瑞家的,她在贾府寄住本有一种寄人篱下的自卑感,吃穿全靠外祖母,因为对宝玉的爱,在心中已经把自己放到与宝钗相对的位置上,宝钗却又是“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金陵薛家之女,这时周瑞家的提到姨太太——宝钗家“送宫花”,黛玉便随心而问是“只给自己还是别人都有”的下意识问法,而听到“各位都有了这两只是姑娘的了”,自然让敏感的黛玉想到自己的弱处,说出“尖酸”的话语。宝钗进府,容貌与黛玉不分上下,深得上下人心,相比黛玉更具有相对的“天时”“地利”以及“人和”,黛玉便有了抑郁不忿之意。与其说此时的黛玉因宝钗优于自己而感到悒郁,实则是一种潜意识、与宝玉亲密关系被威胁的危机感。那时他们之间的感情还不能称之为爱情,但孩提之间无意识的亲密是以后爱情萌芽的基础,当这种“亲密”受到威胁时,她便明显不自然起来。于是到了第七回“送宫花”,黛玉的行为就开始尖酸刻薄。随着金玉良缘的流传,黛玉更加在乎自己在宝玉心中的位置,然而宝玉又是天生喜欢在姐姐妹妹队里闹的,他有对女儿们的泛爱,而黛玉心中只有宝玉,越是在乎,就越无法释怀、不能放心。而且在众姐妹中,黛玉并不是最有势力、最美貌的,仅仅宝钗她就没有信心,更何况湘云、宝琴和那不知名张道士口中的小姐。第十九回,她才第一次提起金玉良缘,说“你有玉,人家有金来配你;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去配?”[11]如此直接地试探宝玉对金玉良缘的态度,但宝玉这次并不十分在意,只当小儿女们讲故事嬉戏,第一次直接的试探没能让黛玉放心;而接下来贾母给宝钗过生日,使得宝钗一时之间进一步成为贾府的红人,这让黛玉更加不自信;第二十八回元春赐物,只有宝姐姐与宝玉一模一样,这让黛玉心中更增加深深的不安定感,妒嫉、猜疑、反话、嘲讽、赌气,越来越小性、嘴尖舌利;她接着到清虚观打醮,张道士给宝玉说亲,黛玉终于病倒在床上,真真假假,宝黛之间打了初结。老太太说“我这老冤家是哪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虽不曾会面,然一个在潇湘馆临风洒泪,一个在怡红院对月长吁,却不是人居两地,情发一心!”[12]宝黛爱情已经浮出水面。经过种种挑剔和磨难,经过宝玉的挨打、宝玉赠帕黛玉题诗,宝黛爱情终于确认,黛玉的心稍稍安定。诗社成立、刘姥姥游园,给贾府注入了清新的气息,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黛玉将自己的心里话掏给了以前一直耿耿于怀的人。随着与宝钗矛盾的化解,黛玉不再像以前那样试探、多疑和挑剔,成熟了许多,即使是对宝琴,也是姐姐一样,两人的亲密让湘云都想不到。对于和宝玉不可知的未来,她只有眼泪,“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与宝姐姐互通心迹之后,她不再挣扎,剩下的只是默默的等待,这又是重情的体现。
黛玉的刻薄、小性、猜疑,只是缘于对宝玉的钟情,其实她懂得世故,看得透贾府的人情世故。从细微的情节可以看出,黛玉是个厚道、实在、平和的女子,言行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宽厚仁爱,紫鹃虽只是个丫鬟,黛玉却与她情同姐妹,把她当作自己的手足一样;她待晴雯甚厚,足以表明她是真正的尊重别人;“送宫花”虽看出她的敏感,却又表现她尊重自己;海棠结社之时她的诗词排在第二的位置,这让宝玉都着急地为她抱不平,可黛玉本人却似乎不太在意;在凹晶馆联诗之时,黛玉总是由衷不停为湘云称好,对妙玉所创的词句更是不绝地赞颂“现有这样的诗仙在此,却天天去纸上谈兵”;虽才华横溢,却无半点高傲自大,对于初学做诗的香菱诚恳鼓励、谆谆教诲、毫无倦意,从无半点轻视和厌烦的表现。可见,虽然在作品中曹雪芹在多处的细节情境的描述中,展现了黛玉的冷傲、尖酸、心窄,然而在字里行间品来,她又是一个气度宽宏、眼光读到、见识周远、爱心绵绵的纯情女子。对此,张锦池一语中的“既尊重自己又尊重别人、既敏感又笃实、既孤傲又谦和、既脆弱又坚强”[13]。作为一个才女,曹雪芹赋予给她屈原、李白、李商隐等诗人飘逸浪漫的气质,是他们精神凝聚而成的人物。纵观《红楼梦》全书,她所做诗词才华光彩横流。贵妃省亲之时,元春慧眼一下就认定了宝玉的诗作中黛玉替做的《杏帘在望》为“三首之冠”,还有“魁夺菊花诗”中的《菊诗》《桃花行》等都写得雅致得体、意境浑厚、字光句彩、令人夺目,而且她在创作时仿佛心不在焉,却时常“笔落惊风雨”“光焰万丈长”般的“喷”诗,才思敏捷、聪敏过人,正如书中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孤标傲视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这是以诗为心、以花为魂,诗反映了黛玉的灵魂。[14]无论是红学界、还是普通读者普遍认为黛玉“才、情、性”三者具备,这位女诗人创作作品数量极多、艺术创作个性极强、文学品位极高,可谓是一个颇具才华的女子。
二、宝钗的形象寄托
作为封建淑女的典型,宝钗首先选取中国传统文化赋予贤良淑德女性所谓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她在大观园中通常就是“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同时,她又善于在复杂的人际环境中处理复杂人际关系,一切事情处理得恰到好处,分寸得当,和府中上上下下各方面的人都保持着一种和谐、亲切、温和、自然而又得体的关系。例如在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中“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15]。脂评有云:“待人接物不亲不疏,不远不近,可厌之人未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亲密之情,形诸声色。”中华民族传统“中庸”为人之道的风采可谓颇具。宝钗的为人处世哲学还表现在表面看似不偏不倚,她能抓住主要矛盾,首先关注到当权者的态度,注意揣测及迎合,赢得贾府上层的认可,获取他们的好感。同时,她也关注次要矛盾,注意和那些下层人的相处,赵姨娘等人虽然被人瞧不起,但她却未曾有过冷淡和鄙视的神色,这种表现赢得各层各方人等的赞许,使得形形色色的各样小丫鬟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贾母夸她“稳重和平”不足为奇,可赵姨娘这种从不称赞别人的人也能说出她“展洋大方”,足以见出其有着大观园中一个极为强大的“和”气场,可以说,和贾府上下的相处,处处可见一个大方得体的封建女性。
曹雪芹塑造薛宝钗这一形象从外在看是“完美”的,而透过表现完美现象的情景表象,可以感受到作者在宝钗这一典型传统女性形象中,寄托着沉重的情感、复杂的感慨,深深的情愫,他赞许她的智慧、赞叹她的才华、也倾心她的美貌,但同时又反对这位青春美少女的处世哲学,批评这种“随分从时”。作者的笔下,宝钗既不是描写如王熙凤般虚伪奸雄的“女曹操”;也不是在刻画一个沽名钓誉、八面玲珑、无条件奉承,千方百计迎合上层的势力小人;更不是要简简单单塑造一个封建标准的窈窕淑女的典型形象。书中,作者以敏感细腻的笔触、冷眼旁观的视角,全方位地描述宝钗美好与陈腐的辩证矛盾、健康与窒息的有机统一,虽然是封建礼教的殉道者,可她的性格是复杂多面的结合体。不仅具有封建礼教信奉者外在表现美需要的容貌美丽、端庄品格、聪慧个性、宏览博学,也具有封建礼教执行者需要的艺术涵养、广博的才学,文化教养好的家庭出身、天生聪慧的细腻心灵、勤敏好学的深厚积淀,使她不仅在文学、经学、艺术、礼教,也在史学、医学、佛学等方面有所学习,做到触类旁通、颇有见地。元妃归省之时,对宝玉诗中“绿玉”改“绿腊”的指点,不仅见证她的才高,也更表现出了才广。此外,对文学艺术创作理论等深刻的真知灼见,“不与人同”“命意新奇”“别开生面”,反对摹拟和模仿,很多方面有着韩愈、“二晏”等人的风采。正如《红楼梦研究集刊》中总结了曹雪芹给宝钗的评语有“贤”“识”“兰言”“端庄”“贞静”“闲雅”“停机德”“大义”等,表现出了一个贞静、闲雅封建女子的品性。
三、寄托引致的形象差异及原因
钗、黛形象是曹雪芹精心塑造的一组丰满“完美”的典型形象,二人的形象内涵丰富动人。俞平伯认为“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尽其妙”[16]。黛玉时时率真,具有多愁善感的诗人气质;宝钗时时深含,“会做人”、端庄贤淑,颇有成熟的政治世故。曹雪芹在刻画二者形象的时候,有着深刻的情感把握。诚如袁世硕先生所言:“宝钗和黛玉是对立互补的两位主人公,她们两人的不同之处十分鲜明:一个善柔,一个善刚;一个用曲,一个用直;一个循性,一个任性;一个做面子,一个绝尘埃。”[17]在情感批判上,曹雪芹对黛玉批判的很多,比如爱哭、尖酸、刻薄等,在某些方面比宝钗还多。但在著者心中,黛玉更艺术化,更富有诗人的灵性;宝钗却更世俗化或者更生活化,对她的批评,是和林黛玉不一样的。如《红楼梦》“宝钗扑蝶”情节,有人认为,薛宝钗在扑蝶的时候,想陷害林黛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薛宝钗无意识的行为。无论怎样,都暗含了对宝钗的批评。在情感表现上,黛玉和宝钗也有很多不同,反映出她们两个一个是封建社会叛逆者、一个是封建淑女的典型。宝钗的性格表现在情感上是深藏不露的,而林黛玉对宝玉的关心和爱表现得喜形于色,特别是宝玉被打后,“只见两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18],这也是她的形象中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同时也有学者认为,曹雪芹所塑造的林黛玉的形象,特别在爱情的表现上,是与宝玉在心灵上神交的和谐统一,有现代人的特点。正如张锦池所言“生活中有这么一种人,你感到他敦厚平和,令人可亲,而经过多次接触,你又觉得他心地难测,令人生畏。生活中还有这么一种人,你感到他性情孤僻令人生畏,而经过多次接触,你又觉得他令人可亲”[19]。在情感语言上,“宝钗的语言经常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林黛玉语言显得十分自然,没有雕琢的味道”[20];宝钗的语言具有很强的理性,用心深细,从不乱说一句话;而黛玉的语言表里如一、真诚、至情至性。在才华表现上,曹雪芹寄予薛宝钗的赞美主要是表现在她理性的才,张锦池先生说作者的很多观点都是通过她的口来表述的,[21]宝钗有很多独到的文学思想,她的知识很广博。当然,宝钗同样具有诗才,她精通世故人情,做诗含蓄老练,蕴藏深厚,如“咏白海棠”诗。而黛玉的诗才是在灵魂上的,她用“心的灵气”做诗,所以她的诗多是反映诗人灵魂的,是诗人精神的凝聚。在道德评判上,由于在曹雪芹心中的情感寄托不同,宝钗身上存在着一些冷酷无情,不仅对别人,对自己亦是,自觉自愿地把自己作为一个牺牲品,放在了祭坛之上;黛玉则不同,她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从现代生活评判来看,作为生活对象,宝钗身上的封建意识在现代社会里面已经远去了,但在当时她却是封建贵族小姐中的完美形象。在气质表现上,“黛玉如一片落花,飘落在生活的风暴里”[22]。林黛玉身上有很浓郁的感伤诗人的气质,她任性任情,是自然天性的尽情流淌,她说话无所顾忌,所以甚至表现出尖酸刻薄的特点来,正如“风露清愁”“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一样,有如道家“仙风道骨”一般。作者用“艳冠群芳”的牡丹、“蘅芜君”来形容宝钗的外貌及气质,宝钗浑身理气,在外就表现美丽端庄,如艳冠群芳的牡丹,又美又艳妩媚娇艳,颇具儒家仕者守教风采。
形象产生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外部生长环境有着极其特殊的性质,一个即将腐朽衰败的封建贵族大家庭,一个即将内忧外患封建社会末期的时代。这样的社会环境具有丰富的典型特征和意义。男性世界的腐朽无能是其中一个典型的特征,与此相对应的便是女性的掌柄,这些都对人物的性格及其思想观念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个体成熟的过程的展现。宝钗老于交涉、八面玲珑,总能照顾到所有人,但就是这种“周全”,成为了她最大的诟病。她将取悦他人当成了一种习惯,处处周全,事事迁就,从而忽略自己的本性,成就了一个众人皆爱的完美形象,却失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自我。黛玉不屈从、不媚俗,用孤傲率直的外表,坚贞地维持了自己的本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第五回)。因此,宝玉在走过风月繁华之后,才深刻认识到高洁率真的女儿的可爱。贾宝玉否定、摒弃了包括宝钗在内的其他女儿,唯愿与黛玉这样与自己心灵相通、易趣相投的真情女子长相厮守。
四、形象寄托的人生意义
黛玉和宝钗的形象展现了曹雪芹对封建男权社会女性观反其道而行之,立于社会的对面,秉着对世俗男性的反感与厌恶和对女性的尊重与同情,写出了那个社会“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女性命运。以艺术形象创作见证了女子亦是不可等闲视之的人,以独特的视角与观念,对传统思想、观念、理想和价值进行质疑与挑战,同时又兼具各义。首先是揭示人生中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俞来明认为:“无论是宝钗还是黛玉,她们的人格都没有达到完美,各自的缺点,恰好是对方的长处。曹雪芹构思中的‘钗黛合一’的意图,将钗、黛作为互补的双方来写,正体现了他对理想人格的追求。”[23]曹雪芹在黛玉和宝钗身上,都倾注了所有的情感爱心。同时,宝钗和黛玉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士人们的两极通途。宝钗之路的终点在仕途之巅峰,黛玉之路的终极在江湖逍遥之涯角。黛玉象征对“真情性”追求的社会理想本质,寄托其人生中求证与自己类似价值,挣脱封建牢笼的桎梏与束缚,以建立自我理想人生与精神家园。在另一条实现显赫“治国平天下”的现实路上,必须卸掉人的本性,虽然不愿,确是无可奈何。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结局上,便为黛玉死亡在宝玉大婚之时;宝钗在未能选入宫后凭借家族背景和个人品质嫁给宝玉,而后生不如死。诗和远方在封建社会是中国诗人永恒的梦想。其二是揭示出传统价值肯定与否定的矛盾。宝钗和黛玉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一种意识观念,更是一种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既有对传统价值的否定,也有对反传统价值的肯定,在这个过程中既是不断成熟,也展现价值取向的不断坚定。宝钗象征的封建女性正悄然消亡了女性的内质,所体现的价值已不是女性自我价值,其自身应有的情感与生活已不再占据生命的核心,如何在家庭中维护和贯彻男权统治则变成了她们生命的主题。黛玉蔑视权贵、敢于抗争、率直坦荡、聪颖高雅的表现,象征其对人生价值的探寻的性质,探索并发现自我精神的家园,形象的表现是对人生价值的疑问、求证,其悲剧结局展现了封建男权社会罪恶的黑暗,揭示了对传统价值的否定。其三是揭示出人性外在与内在的矛盾。宝钗和黛玉表现出作者以真善美为追求的理想主义观点,其追求的是具有人生理想和理想人格,且才貌兼备个性自由的人。宝钗与黛玉都是“貌”上具有“美丽外秀”直观标准的女性,这种美丽是能受到格外青睐的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注重外表,还必须要有“慧中”才情。只有内外兼修、才貌兼备,才能得到更为持久的欣赏和爱慕,因此,宝钗、黛玉才冠群芳,内在才华与外在形象统一的唯美才成为了女主角。但黛玉最终能与宝玉心灵相通而赢得内在的认定,对“真情”的共同追求让二人心灵同路。这种形象寄托作者以一种内在审美的心态观察世界,以一种真诚的情感面对世人时,却被外在世态无情地看成了“傻”和“呆”。从两个形象德才貌的寄托可以看出作者从未否定治国济世的正道,只是反感扭曲经典、沽名钓誉的伪道学、假文章、禄蠹国贼。在“似傻如狂”“不通世务”的外表下,拥有一颗用真情与世界真挚沟通的“绝假纯真的童心”。还要在浑浊的现世之外建立一个真实、洁静、有情的内在世界,这个世界不仅作为形象活动的环境而存在,而且作为小说的灵魂、思想的灵魂而存在。宝钗与黛玉形象寄托印证了鲁迅所言:“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24]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蔡义江《曹雪芹生平事迹诗歌选》[M],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03页。
[2]林冠夫《曹雪芹传》[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5页。
[3]俞平伯《红楼梦辩》[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2页。
[4]袁行霈、袁世硕《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18页。
[5]徐猛《李商隐无题诗审美意象的时空特色》[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6期,第115页。
[6]冯其庸《梦边集》[M],上海:上海书局,1999年版,第209页。
[7][8][9][10][11][12][15][18]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404页。
[13][19][21]张锦池《红楼十二论》[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47-245页。
[14]周汝昌《红楼艺术》[M],北京:华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9页。
[16]俞平伯《红楼梦研究》[M],北京:人民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18页。
[17]袁世硕《中国文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54页。
[20]周汝昌《红楼梦语言艺术》[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4-125页。
[22]蒋和森《红楼梦论稿》[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6页。
[23]俞来明等《红楼梦悲剧人生》[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1页。
[24]唐富龄《〈红楼梦〉的悲剧意识与旋律美》[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7页。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6ZWE03);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划课题(课题编号:GJC131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