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效果评价
2017-09-25汪维云南财经大学
汪维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效果评价
汪维 云南财经大学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在扩大就业、提高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增加税收、繁荣市场、创业创新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把小微企业培育发展作为做大增量、转型升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2014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截至2016年底,该培育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很好地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带动了就业、激发了民间投资。云南省委、省政府已确定,从2017年起,“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继续实施3年。本文主要以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调查问卷所获一手资料为依据,对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对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三年以来政策落实情况、微型企业的发展生存情况进行了解,并在未来的工作中有效避免培育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历程
2014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云南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扭转下滑局面,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提出了16条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其中第八条明确提出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其中,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该培育工程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民营办(原省非公办)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
2014年4月1日后,在云南省创办凡符合“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要求的企业,即可申请享受政策扶持。为进一步推进“两个10万元”的实施,加快实现微型企业培育工作业务全程电子化,云南省政府决定于2015年开发建设“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工作信息平台”,并交由省工商局牵头负责。2015年8月中旬,平台按既定计划顺利开发完成。2016年1月1日,正式上线服务。截至2016年10月,共有33469户微型企业通过信息平台提交了网上申请。
经过三年的发展,微型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改善民生的效果初显。2016年8月,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要求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数据采集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为了解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三年以来政策落实和微型企业的发展生存情况,本项目调研团队针对微型企业设计了企业所属行业、创业者类型、经营场所及性质、实收资本到位数及构成、实收资本、企业营业额、企业经营状况、政府补助资金到位、帮扶部门、上交税金、企业贷款情况、政府资金到位前职工数、政府资金到位后职工数、企业职工平均年收入、企业知识产权情况、政府资金用途、获知政策的途径、对政策的满意度等23项指标,制成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调查问卷表。
(二)指标体系的数据采集
本项目调研团队派出近80名的调查人员,在全省16个州(市)的129个县(市、区)按照地区和行业全覆盖、样本量不低于10%的原则,随机抽取约6000户微型企业,以实地走访、电话咨询、网络调查(各占1/3比例)的方式完成调查问卷表上的指标问题,最终收回5399份调查表。经筛选,其中478份存在部分关键数据缺失现象,故除去该478份无效问卷,最终采用有效问卷4921份。
三、“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效果评价
“两个10万元”工程持续实施三年来,云南省各级各部门通过政策促动、职能推动、服务带动,微型企业培育发展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改善了就业环境,提供了就业机会,降低了失业率,有效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一)实施成效
实施三年来,云南省累计培育微型企业7万户,吸纳社会投资207亿元,户均投资29.6万元;全省各地共举办创业辅导培训558期,培训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9万人;支持9109户微型企业贷款,发放贷款8.93亿元;享受“两个10万元”扶持的微型企业存活率较高,据省民营办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享受扶持的微型企业存活率分别为86%、91%和96%,本次抽样调查的微型企业存活率达到97.9%;共吸纳农村劳动力、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39.3万人就业,户均带动就业5.6人,以云南省政府要求的每扶持1户带动5人就业测算,超额带动4.3万人就业。
(二)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微型企业培育质量有待提高。从抽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一是扶持创办的微型企业多属于传统行业。传统农业(种植、养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餐饮业居多,合计占比高达74%,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重点扶持行业占比较小。二是微型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大部分微型企业规模较小,只着眼于当前生计,缺乏长远的、科学的发展规划,加之缺乏技术、经验和资金,从而限制了微型企业的发展。调查企业中,约1/3的微型企业处于亏损状况。
2.银行贷款推动困难。截止2016年底,云南省共有7万户微型企业获得了政府的补助资金,但其中只有9109户获得了两家银行的贷款支持,获贷率仅为13%,贷款金额共计8.93亿元。根据调查,一是由于第二个10万元贷款扶持的审批手续繁琐、贷审周期较长、担保条件过严,同时贷款额度偏低,10万元以内的贷款又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因此,微型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不高。二是该政策对放贷银行缺乏奖励政策,还要承担风险,因而银行的放贷积极性也不高。
3.后续帮扶政策未跟上。省政府对于微型企业设立后的存活、成长、壮大等后续帮扶政策和工作还没有跟上,微型企业由于规模小、竞争力弱,前两年扶持的微型企业还处于成长关键期,目前受大环境影响,部分有退市风险。
4.骗套取资金现象偶有发生。由于相关部门在微型企业创立之初的审核和监管上存在漏洞,加之该项工程涉及的管理部门过多,部门间联动机制、整体合力尚未完全建立,难以进行高效监管,因此,一些不法分子钻政策的空子,以创办企业为由,作假故意骗取政府的财政资金。
四、云南省进一步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建议
(一)加大对承贷银行的支持力度
要合理分配财政扶持资金,适当减少直接补助在扶持工作中所占比例,并将减少的直接补助资金用于对承贷银行的贴息以及风险补偿资金奖励。要充分调动地方银行的放贷积极性,如地方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使小微企业贷款更便捷更高效。
(二)适当调整扶持范围和对象
突出扶持重点,结合云南省精准脱贫任务将扶持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对围绕云南省确定的八大重点产业创办的微型企业给予优先和重点扶持,加大扶持行业中二产、三产的比重,大力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扶持重点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军队复员人员、下岗职工等倾斜。
(三)完善贷款扶持机制
贷款扶持政策应从调动微型企业和银行两方面的积极性出发,采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双叠加政策,着力解决贷款额度低、放款速度慢、企业申请贷款以及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不高、政策吸引力不强等问题,以充分发挥政府担保的作用。
(四)健全综合服务体系
一是各承办部门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对扶持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服务,统筹现有资源,多角度、全方位给予帮扶支持。二是要在现有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应用大数据、云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加快实现现有各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要充分发挥线上平台的作用,方便企业申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信息、实时掌握微型企业发展动态,对微型企业实施动态有效监管,为微型企业排忧解难,降低管理成本。三是切实加强对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的督查,最大限度地杜绝骗、套政府扶持资金的行为发生。加强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实施干部职工问责制;实时跟踪掌握微型企业的发展动态,一旦发现作假企业,坚决依法处理;通过第三方机构,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注:本文系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云南财经大学承担的《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绩效评估》课题。课题组成员:汪维、黄莉、李娇、付涛、张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