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汉维语商标翻译方法研究
2017-09-21阎旭
阎旭
摘要:商标翻译隶属于经贸翻译,同时又有着自身的特点。文章以一些汉语商标维吾尔语翻译实例,试论汉语商标的翻译原则、维译方法及商标译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汉语商标;维语商标;翻译方法;翻译原则
商标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业者区别其生产、制造、加工和经销的某一商品的质量,规格特征所使用的标志。商标是商品的一部分,也是产品生产商的无形资产。商标翻译隶属于经贸翻译,同时又有着自身的特点。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深入,新疆内外及国际经济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商标不断引入、创造和发展,并且与新疆经济生活密不可分。要把商标从一种语言转化为另一种语言,并能保存其原有的风格、韵味以及内涵,绝非易事。本文拟从汉维语商标译名加以分析,试论和探讨汉语商标的翻译方法及原则。
一、汉语商标维译常用方法
汉语商标翻译成维吾尔语时,既应考虑保留原文的精华,同时还要兼顾目的语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审美心理和语言特点,又要符合消费者的心理。因此不同的译者在翻译商标时会采用不同的方法。一般来说,商标翻译可采用音译、意译、音意结合法、直译法、零翻译来处理。
(一)音译法
音译法是根据汉语商标的发音转换成语音相同或相近的维吾尔语语言符号。通常情况下,是在译文中找不到相当或相似的词语表达,用其他方法又难以体现原名和色彩时所采用的方法。例如:
田七(牙膏) 步步高(VCD)
康奈(鞋子) 五粮液(白酒)
森达(衬衣) 上好佳(零食)
吉利(汽车) 立白(洗衣粉)
七喜(饮料) 三笑(牙刷)
三星(手机) 三枪(内衣)
对于部分外来语商标,汉语主要采用纯音译的方法或者谐音译的方法表达。一般情况下,对于谐音译的汉语商标,翻译成维吾尔语时,不能遵循汉语谐音译的方法翻译,要以原语国家的语言表达、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等为依据,尽可能与外来语原文音符相对应的翻译。例如:
可口可乐(饮料)Coca-Cola
白蘭地(酒)Brandy
阿迪达斯(运动服)Addidas
卡迪拉克(汽车)Cadillac
万宝路(香烟)Marlboro
诺基亚(手机)Nokia
摩托罗拉(手机)Motorola
(二)意译法
意译法是指按照来源语中商标词的实际意思翻译成意思相同或者相似的目的语的翻译方法。例如:
哥俩好(粘胶)
探路者(户外用品)
远景(汽车)
(三)音意结合法
音意结合法是指既不适合于音译,也不适合于意译法时,可采用音译兼意译的方法翻译,既一部分音译一部分意译,或将整个词先音译,然后再将通用名意译一遍附于整个词后。例如:
康师傅(方便面)
北京现代(汽车)
李医生(化妆品)
一汽大众(汽车)
白大夫(化妆品)
红河(香烟)
新众泰(汽车)
(四)直译法
直译是指按照原来的意义和结构直接把来源语的商标转译成目的语的商标,即如何在保持来源语形式的同时不让其意义失真。例如:
红牛(饮料)
红蜻蜓(皮鞋)
白猫(洗衣粉)
红旗(汽车)
苹果(手机)
大白兔(糖)
光明(牛奶)
小天鹅(洗衣机)
金鸡(鞋油)
(五)零翻译
零翻译是指不去翻译,直接运用原文。经常用于不可译或者不需要翻译,如简短字母或数字商标TCL(电视)、999(烟)、LG(手机)HTC(手机)……这些商标可以很好保持原商标在世界的影响,减少消费者对商标识别的努力。
二、汉语商标维语翻译时应遵循的原则
商标作为一种专有名词,其翻译也要遵循专有名词的翻译原则,即名从主人原则和约定俗成。除此之外,还要遵循“客从主便”和“简明”这两条次要原则。因为商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专有名词,翻译过程中原语和译语符号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关系,等值转换原则在商标中会有新的内涵。
(一)名从主人
乌买尔·达吾提和阿地力·哈斯木有过这样的见解:“除翻译本来就是汉语创立的商标必须按标准汉语的发音翻译外,翻译从其他名族的语言转译为汉语的名称时,要以原来的语言为依据,根据其所属国家语言的正确发音译成维吾尔语。”例如:
佳能(照相机)Canon
松下(电器)Panasonic
林肯(汽车)Lincoln
夏普(电器)Sharp
伊诗美(化妆品)Issima
拉菲(红酒)Lafite
阿玛尼(服装)Armani
梦特娇(服装)Montagut
采用名从主人原则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将汉语译成维吾尔语时,这些商标名称必须尽可能按汉语普通话的正确发音来表达,即按纯音译法翻译。例如:
力帆(汽车) 奇强(洗衣粉)
联想(电脑) 好迪(洗发水)
雅芳(化妆品) 李宁(服装)
新飞(电器) 海信(电器)
2.将已被译成汉语的外国商标,再次翻译成维吾尔语时,必须根据其所属国家民族语言正确发音的正确来对应表达,不能以汉字读音为依据。例如:
百事可乐(饮料)Pepsicola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