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媒体传播中的伦理问题及相关策略思考
2017-09-13赵鹏
赵鹏
摘 要 新媒体的诞生及快速发展,对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以及娱乐方式均产生了一定影响。同时,新媒体也逐渐构筑了一个新的信息传播空间,造就了一种人与信息高度共存的新局面。高自由度是新媒体传播环境的典型特征,能够让受众畅所欲言,为受众提供一个自由、平等的信息交流平台。但也正是由于这种高自由度,导致新媒体传播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伦理问题,造成了新媒体传播环境的生态危机。基于此,对新媒体传播当中的伦理问题进行了综合性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 新媒体;伦理;法律;传播环境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7)14-0039-02
1 新媒体传播特点概述
从本质上来看,新媒体是一种环境,是指当下万物皆媒的环境。新媒体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数字化媒体形式,包括数字电视、网络媒体以及移动端媒体等。新媒体之所谓为“新”,在于新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内容具有基本的原创性。当然这种原创性与日常所说的个人或团体单独的原创性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主要是指某一段特定时间内时代所赋予的新的内容的创造。新媒体是基于数字信息化技术所形成的,再加上其独有的原创性特征,使得新媒体受到了社会各类群体的青睐,也让新媒体具备了广泛的传播空间。
从新媒体传播特点来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
1)数字化。数字化是新媒体传播最为典型的特征。新媒体传播可视为一个将所有的文本缩减成二进制元编码,并且可以采用同样的生产、分配与储存的过程。
2)个性化。新媒体能够结合不同受众的需求,向其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同时,受众对相关信息具有主动操作权,能够结合自身需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定制。甚至可以说,新媒体环境是由用户所构建的双向交流系统。
3)微传播。新媒体之所以具备微传播的特点,主要是基于微信、微博、QQ、弹幕网站、直播平台等软件的特点及效应。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这些社交软件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些软件具备了即时性、互动性及多元化的信息传播特征,传播内容简单,但能够随时分享,具有极大的传载量。这些软件几乎不存在使用门槛,能够随时分享信息,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新鲜的元素及变化。
2 新媒体传播伦理问题分析
新媒体为广大受众创造了一个大众化的信息交流环境,并大幅度加快了信息传播效率,信息在新媒体环境下快速传播,为受众带来了便捷,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伦理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网络谣言。新媒体环境下,传播主体具备了多元化特征,并且数量庞大。一旦出现网络谣言,其误导传播速度较以往更快,影响范围及危害性较以往更大。从一些网络谣言内容来看,多以危害蔓延、政府瞒报等为主,其生产方式主要包括捏造虚假事实、旧新闻拼接以及数据编造等[2]。也就是说谣言内容及产生的方式与以往并无明显差异。但正是借助了新媒体环境的广泛性,才使得谣言快速散播,甚至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互联网信息的爆炸式增长,也使得互联网信息的真实性变得难以分辨。一些网民往往会“以偏概全”,导致互联网信息失真,产生不良舆论影响。
2)网络暴力。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具备了高互动性,这种开放性的互动拉近了受众之间的距离,但其弊端也日益凸显。在部分网络舆论事件、网络突发事件当中,网络暴力现象变得愈来愈严重。部分网民自身对网络信息的辨识度并不高,往往会受到某些人的刻意引导,匿名发表不当言论,甚至对个别对象采取极其恶劣的人身攻击,这对于创建和谐网络环境显然是不利的。
3)低俗文化。信息化时代下的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但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也让各类信息“鱼龙混杂”地存在于互联网当中,低俗文化信息在互联网当中变得愈来愈泛滥,从以前的贴吧、论坛,到如今的微博、微信、直播App等,各种低俗内容层出不穷。近期惩处的咪蒙、关爱八卦成长协会等自媒体便是其中代表。另外,网络虚假广告也变得愈来愈多面,扰乱了部分网民的正常生活。这些新媒体端的不良信息污染了网络环境,破坏了网络文化秩序,其所产生的危害不容忽视。
3 新媒体传播伦理规范建设相关原则
新媒体传播伦理问题的日趋严重,让社会各界对此愈来愈关注。加快新媒体传播伦理规范建设是促进新媒体健康发展的必然需求,在伦理规范建设过程中,应当遵从一定原则[3]。
1)自由性原则。对于新媒体伦理规范建设而言,自由性原则是基础性原则。只有为网络主体提供一定的自由权利,才能让网络空间始终保持活力与创新。当然,这种自由也必须建立在约束条件下,才能让网络环境保持相对良好的秩序。
2)公正性原则。公平正义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之一,在新媒体环境建设当中必然也要遵从公正性原则。作为新媒体传播者应该密切关注并掌握特定信息群与不占有特定信息群体之间的公正性问题,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
3)全民性原则。新媒体传播伦理规范建设过程中,要从全局出发,并以全体受众的利益为基础,对网络环境进行有序的调控,为广大受众提供一个和谐、健康的新媒体环境。
4)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广大受众借助新媒体途径获得信息便利的同时,也应该落实自身义务,履行对他人及新媒体传播环境所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共同维护网络秩序。
4 加强新媒体传播伦理规范建设的有效策略
4.1 完善网络传播立法
通过完善网络立法,能够对新媒体传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进行强制约束,从法律的层面对相关行为进行管控,为新媒体传播者及受众提供一个相对健康的舆论空间。
相关部门可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補充。除了规定相关行业准则、资质外,还要对受众、传播者(企业)权责描述、行为控制等做出明确规定,结合相关法律制定出配套细则,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在网络环境当中所具备的权利及所承担责任与义务[4]。可喜的是,从2017年6月1日开始,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新闻媒体行为规范,为互联网新闻信息的法制规范指明了方向,为相关执法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未来,针对网络传播违规、违法行为还需继续加大监管,加大对不良信息的惩戒力度。endprint
4.2 发挥新媒体传播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自律作用对于新媒体传播伦理规范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政府需要建立网络传播自律机制总体思路。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既要尊重互联网的自由特性,也要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约束,不能让新媒体传播散漫化。同时,政府应支持、鼓励新媒体传播自律行为。政府可以引导的方式来强化行业自律,由专门的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相应的规程,实现行业自主管理。另一方面,要结合新媒体传播发展趋势,对现行的行业自律机制进行补充、完善[5]。例如,可构建新媒体传播企业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现社会化监督。对于频繁违规、违纪的企业,将其置入黑名单,督促其彻底整改。行業协会需要对公约内容修订完善,并及时更新内容,为行业自律提供可靠依据。
4.3 建立舆论引导机制
新媒体环境是一个开放性且具备高自由度的信息言论环境。正是由于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让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达到了空前的高度。新媒体传播伦理规范建设过程中,除了强制性的法律约束、监管外,还应当注重受众行为教育及舆论引导。一方面,要完善网络行为教育机制。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网民而言,要结合家庭教育、校园教育及社会教育对其进行有效引导,使其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并增强其信息辨识能力,让青少年网民能够自觉抵御不良信息,并主动约束自身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网民意见调研,并强化舆论疏导,将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根据网民意见对相关监管行为、制度等做出一定调整,从而获得更好的新媒体环境监管效果。
5 结束语
目前,新媒体已经成为了社会公众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创建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新媒体环境,必然要重视新媒体传播伦理规范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舆论引导等手段,对新媒体传播行为进行有效约束,让广大网民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参考文献
[1]王贵亮.微博等新媒体中的伦理与规范初探[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5(3):73-76.
[2]张影影.微博中的网络伦理失序及应对之策[J].科技视界,2014(6):175.
[3]吴世文,石义彬.新媒体时代新闻伦理实践的困境及取向——从“陈永洲事件”谈起[J].当代传播,2014(3):45-46.
[4]姚福.新媒体传播中的伦理失范与规制策略[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4):153-155.
[5]李进.网络媒体的伦理失范与治理[J].青年记者,2016(33):36-37.endprint